在签订了合同之后,有些人不想要继续履行这份合同的内容了,就用短信或微信的方式来直接解除合同。在做了解除合同通知之后,合同的其中一方就认为合同已经解除了,双方不需要再碰面或是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微信上面解除合同有效吗,合同解除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我们公司最近和一家钢铁原材料加工厂签订了买卖合同。后来经公司商定合同取消了。单位负责人用短信和对方解除的合同。那么短信或微信解除合同有效吗?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高肖峰律师解答:
短信或微信解除合同属于约定解除。那么,发短信或微信解除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发送此条解除合同短信或微信的人是否享有约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权?若满足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或者符合五个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通过短信或微信方式解除合同的,自该短信或微信送达对方之日起,该合同即时解除。
符合解除条件的话短信解除合同是有效的。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依据《合同法》的规定,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高肖峰律师解析:
法定解除的五个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有溯及力,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
由于协议解除程序是采取合同的方式,所以要使合同解除有效成立,也必须有要约和承诺。这里的要约,是解除合同的要约,其内容是要消灭既存的合同关系,甚至包括已经履行的部分是否返还,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它必须是向既存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发出,并且要在既存合同消灭之前提出。这里的承诺,是解除合同的承诺,是完全同意上述要约的意思的表示。
高肖峰律师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入行四年来,办理了各类诉讼案件逾百起,凭借其尽心尽力,热情坦率的执业态度;韧性十足,极具创造力的办案风格,创造了诸多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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