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演艺”)发布公告,指出临沂伟光汇通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多次通过自媒体、媒体发布不实信息,称其沂州古城项目联手宋城集团、建设千古情系列剧场等。对此,宋城演艺在公告中表示,从未与沂州古城方面达成任何合作。
据宋城演艺披露的律师函显示,微信公众号“沂州古城”的运营主体临沂伟光汇通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光汇通”),于2021年1月12日在该公众号上发布了有关《琅琊千古情》项目的演员招聘信息。目前,“沂州古城”公众号中已看不到该招聘信息。
律师函同时指出,山东东方佳园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佳园”)也在其网站上发布“沂州古城”项目信息,并显示该项目“与宋城合作运营演艺”,“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等。
目前,新京报记者在东方佳园官网就“宋城”和“千古情”相关关键词进行搜索后,网站显示“没有匹配数据”。而在某百家号中,仍能看到沂州古城“引进千古情演艺模式,打造江北首家室内情景式演艺剧场”等叙述。
图/某百家号截图
据沂州古城公众号信息,沂州古城项目总用地1700余亩,分三期建设,总投资逾100亿元,由伟光汇通开发与运营,而伟光汇通由北京伟光汇通集团和东方佳园联合成立。在东方佳园官网中,仍可看到沂州古城计划与国内顶尖演艺公司合作运营演艺的介绍。
宋城演艺在本次公告中表示,公司从未与沂州古城方面达成任何合作,也从未授权沂州古城项目及其相关单位使用“千古情”商标及品牌。公司拟通过法律途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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