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多黎各自治邦(波多黎各自由邦),位于加勒比海的大安地列斯群岛东部,包括波多黎各岛及别克斯、库莱夫拉等小岛。它北临大西洋,南濒加勒比海,东与美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群岛隔水相望,西隔莫纳海峡,同多米尼加共和国为邻。面积9104平方公里,人口接近340万,其中拉丁裔美国人占76.2%。现在的波多黎各人有四分之三为西班牙人后裔,非白人(混血或黑人)约占四分之一,首府为圣胡安。
波多黎各,原名叫圣胡安岛,于1521年由西班牙改为现名。波多黎各在西班牙语里的意思是“富裕之港”,由此名称可知波多黎各在当时的富裕繁景。
波多黎各原为印第安人泰诺部落居住地,1493年11月19日,哥伦布在第二次航行中至此,并命名为圣胡安岛。1508年西班牙人胡安·庞塞·德莱昂在岛上建立殖民据点,次年被任命为总督。1509年沦为西班牙殖民地。岛上原有的土著印第安人自此沦为奴隶,被驱赶到农场和金矿做工,同年,行政中心波多黎各建成。1521年西班牙将圣胡安岛改名为波多黎各。1511年泰诺人在其首领瓜伊巴那领导下发动起义,遭殖民当局镇压,有6000名印第安人遭到屠杀。
16世纪中叶,泰诺人被消灭殆尽,殖民者从非洲运来黑人充当奴隶,种植甘蔗。此后波多黎各先后受到海盗骚扰和英、法、荷等国的袭击。18世纪中叶,移民和黑奴不断增加。经过长期斗争,波多黎各终于被西班牙赋予某些地方自治权。不过,从这时算起到美西战争后该岛变为美国殖民地,仅有一年的时间。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西班牙战败,波多黎各被割让给美国。美国首先对波多黎各的行政管辖采取了军政府的形式,在对该岛的两年治理中,军政府建立起学校、公路、铁路、医院和卫生设施。
1900年美国《福勒克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对波多黎各武官统治的结束。美国国会在波多黎各确立了文官控制,总督、内阁和波多黎各立法机构两院当中的一院由美国总统任命。波多黎各人选举立法机构的另一院以及一位驻首都专员,该专员将在华盛顿代表该岛利益,在国会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波多黎各人还免于缴纳美国税收。美国统治波多黎各之初,并未赋予波多黎各应享有的自由、民主和公正的权利,直到1917年美国国会通过《琼斯法案》后,美国才赋予波多黎各民众“美国公民”的身份,提供波多黎各民众更多参与地方政府的机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大力推动去殖民化运动,波多黎各的殖民地地位问题开始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这迫使美国开始重视波多黎各的政治地位问题。1947年美国国会允许总督由选举产生。1950年,美国授予波多黎各制定宪法的权力。波多黎各于1952年颁布宪法,成立波多黎各共和国。根据该宪法,波多黎各在实现内部自治的前提下,保持和美国的联系。美国国会通过法律给予波多黎各美国联邦领土地位,在内部事务方面享有高度自治,可以自行选举总督和立法机构,但外交、国防、关税等重要部门仍由美国控制。此时波多黎各在身份上仍属于美国的殖民地,只是能行使部分主权而已。在政治不对称的待遇下,波多黎各于1967年举行了第一次的政治地位投票。
1972年以来,联合国非殖民化特别委员会多次重申波多黎各人民享有自决和独立的不可剥夺的权利。1977年美国总统福特向国会提交了《1977年波多黎各立州法》,主张把波多黎各变成美国的第51州。1982年11月,美国总统里根发表声明,支持波多黎各成为美国的一个州。1993年11月,波多黎各再次就与美国的关系举行投票,结果多数人仍主张维持美国的自由联邦地位。2012年11月6日,波多黎各进行了第四次投票。2017年6月11日,波多黎各岛就与美国之间的地位关系举行第五次投票。
历史上五次投票回顾
1.第一次投票(1967年)1967年,波多黎各众议院以政治利益为由举行第一次政治地位投票。该投票共有三个选项,即“独立”、“自由邦联(即维持现状)”、“成为美国的一州”。投票结果,“支持独立”的公民有0.6%,支持维持现状的公民有60.4%,支持成为美国一州的公民有39.0%。虽然支持维持现状的比例最高,但支持成为美国一个州的比例也不低。
2.第二次投票(1993年)1993年,波多黎各举行第二次政治地位投票。这次投票之所以发动,主要是因为主张维持现状者想要藉由投票来寻求人民对于维持现状的支持,该投票选项与第一次投票相同。结果显示,支持独立选项的得票率为4.5%、支持维持现状选项的得票率为48.9%,而支持成为美国的一州选项的得票率则有46.6%。这次投票结果表明,波多黎各人民对于维持政治现状较为支持,由此可以看出波多黎各对美国有很高的依赖程度,同时也可以看出美国对波多黎各的发展确实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正是在美国经济的援助之下,波多黎各享有较优惠的经贸待遇,所以人民仍倾向维持政治现状。
3.第三次投票(1998年)1998年8月13日和14日,波多黎各众议院和参议院分别通过《公民投票法》。同年12月13日,波多黎各举办第三次政治地位投票,与前两次投票不同的是,这次的选项共包括五个:“自由邦联(即维持现状)”“与美国建立自由联盟”“成为美国的一州”“独立”“以上皆非”。此次投票的投票率约71%,支持自由邦联选项的得票率为0.06%,支持与美国建立自由联盟选项的得票率为0.29%,支持成为美国一州选项的得票率为46.69%,支持独立选项的得票率为2.55%,而“以上皆非”的选项得票率为50.42%。结果表明,支持“成为美国一州”的选民数仍居高不下。
4.第四次投票(2012年)2012年11月6日,波多黎各进行了第四次政治地位投票。此次投票由两轮投票构成,在第一轮中,波多黎各人就“在与美国关系上是否想改变现状”进行投票。180万人具有投票资格,其中有6.5万人放弃了第一轮投票;在参加投票的人中,54%的人支持改变关系。
随后,波多黎各人就如何做出改变进行选择,有“成为美国一州”“扩大自治权”和“完全独立”三个选项供投票者选择。在后轮投票中,只有130万人进行了投票,其中支持成为美国第51个州的得票率为61%,支持扩大自治权的得票率为33%,而支持完全独立的得票率为5%。这次投票结果几乎是1993、1998年两次投票的翻版,唯一不同的是在“成为美国一州”和“扩大自治”两个选项的差距正日益缩小。另外,支持“成为美国一个州”者的比例已经超过了前三次的比例,反映出波多黎各民众在国家政治地位问题上的新倾向。
5.第五次投票(2017年)2017年6月11日,波多黎各就与美国之间的地位关系举行第五次公民投票。此次投票有三个选项:“成为美国的第51个州”“维持现状”“与美国实行自由联系下的内部自治或独立”。如果多数人选择第三个选项,波多黎各还会在10月再次举行公决,在两者中作出最终选择。本次投票仅有23%的合格选民参与了投票。投票结果显示,支持成为美国一个州的得票率为97%,支持维持现状的得票率为1.32%,支持完全独立的得票率为1.5%。虽然这次投票中有97%的投票者支持波多黎各成为美国第51个州,但因此前没有得到美国联邦政府批准,且投票率仅为23%,其结果不被美国承认。
目前,波多黎各拥有美国联邦领土地位,享有内部自治权,自行选举总督和立法机构。但与美国诸州不同的是,波多黎各人虽然拥有美国公民身份,但不能参加美国总统普选,只能参加美国总统选举初选;有权选举一名无表决权的美国众议院议员;波多黎各人虽然不用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但相较美国诸州,波多黎各所获联邦拨款更少。
根据美国政府责任署的2014年波多黎各报告,波多黎各生活在低于美国联邦贫困线的人口比例比美国任何一个州都高2011年波多黎各家庭收入中位数为18,660美元,远低于美国家庭收入的平均值(50,502美元,2011年),也低于美国家庭收入中位数最低的州-密西西比州(36,919美元,2011年),失业率更比美国任何的一个州都高。
波多黎各的现状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长达一个世纪以上的美国管辖使得波多黎各在经济上严重依赖美国,其传统拉丁文化和语言也严重美国化,更多人使用英语。老一代的独立派几乎绝迹,独立派也已经非常少。主流是维持现状派和建州派。近几年的经济衰退及糟糕的财政赤字又使得建州派增长迅速。惟波多黎各政府现在不稳定的财政措施,以及濒临破产与经济萧条,美国作为管理者并不想收入囊中,使得美国的波多黎各虽有加入意愿,但建州的路趋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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