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如何计算
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每个组成部分都会对养老金产生影响。
PS:1996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1月1日及其以后退休并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什么是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职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即两个数之和的一半)作为计发基数,缴费每满1年(含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发给1%。在缴费年限相同的情况下,基础养老金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平均缴费指数。
基础养老金=(A+A×Q)÷2×M×1%
A~退休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M~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
Q~个人平均缴费指数(由历年缴费中的当年本人月缴费基数与对应上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值的平均数确定)
个人账户养老金=K÷L
K~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含利息)
L~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一)领取待遇条件
第一,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二,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从事工人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0周岁,从事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女性个人参保人员1996年1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其以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55周岁。
第三,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其以上。
(二)手续办理:
1、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职工领取养老待遇的审核手续;
2、个人参保人员由本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领取养老待遇的审核手续。
3、次月由参保地人力社保局审批,并从审批之月起领取养老待遇。
(三)领取地点: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代发。领保人凭银行存折(卡)到银行各营业网点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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