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1、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延长缴费后一次性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外来务工人员达龄时职工养老保险未缴满十五年怎么办
一是在重庆务工参保时男已满50周岁、女已满40周岁的人员,按规定只能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将临时缴费账户转移至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二是在重庆务工参保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人员,按规定为参保人建立基本账户。分以下情况处理:
1、参保人在重庆缴费不满10年,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2、在重庆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满10年及以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的,可在重庆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在重庆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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