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少女拘禁在宾馆,拍欺凌视频上传网络。检察官受理该案后提出,不光要打击犯罪,还要注意——
孩子们的隐私要保护
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送达检察建议书
2020年4月22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的未成年人训诫室内,检察官对未成年人刘飞开展了训诫,指出了他非法拘禁行为的违法性和犯罪的危害性,并希望他认真反思、配合监督教育。
深究案因,幕后指使不简单
2002年7月出生的刘飞无心学业,结识了当地有名的“孩子王”15岁的方娜,后时常与她们玩在一起。去年4月底,刘飞在方娜的授意下,和其他几名未成年人将少女许菲菲拘禁在张家港市某宾馆房间内,长达50多个小时。其间,还有殴打和拍摄欺凌视频上传QQ空间等行为。后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将刘飞等人抓获并立案侦查。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涉案未成年人中唯一已年满16周岁的刘飞,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俊承办了该起案件。
陈俊看到材料中提及拘禁被害人的原因时,多人都称是私人矛盾。那究竟是怎样的私人矛盾?审查时,陈俊只要问到拘禁原因,刘飞、方娜甚至许菲菲都会躲闪回避、含糊其辞,这些反常的态度引起了他的注意。陈俊便反复查看涉案人员拘禁打人的视频,从嘈杂的画面中锁定了一个关键点:“你敢放我鸽子?”他们在殴打许菲菲时,方娜说了这么一句话。经再次询问,被害人吐露真相:“方娜强迫我陪老板吃饭,我中途溜了,她很生气,就让人拘禁我打我。”随后,刘飞也承认确实是因介绍卖淫引起的矛盾。
所以,方娜不仅是该非法拘禁案的指使人,还涉嫌强迫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张家港市检察院随即向公安机关通报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方娜在该案案发后,还在介绍未成年人卖淫,那时其已满16周岁,其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他们的隐私保护,必须重视
在探寻案因、梳理证据的过程中,几张涉案人员对拘禁地点的辨认照片引起了陈俊的注意,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均被带到现场,在宾馆内外、大庭广众之下,用手指着地点并被拍照,其中多处与当事人居住地距离较近且位于公共场所。显然,这样极易暴露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
除了辨认照片,涉案的打人视频又是如何处理的?有没有扩散?陈俊查询后发现,相关人员手机中的涉案照片、视频没有及时清除,且案发时已有嫌疑人将该视频上传至QQ空间。“这事很多同学都知道了,班级群里还有人讽刺我,我不想回学校上课了。”讯问时,刘飞充满了羞愧。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司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陈俊随即进行了类案调研。他发现近年来,类似刘飞案中的未成年人隐私泄露的情况较为多见。对此,张家港市检察院于2020年4月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办案中对此类现象予以重视并加以整改。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专门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工作规定,指定专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规范侦查活动,注重保护涉案未成年人隐私。
查找治理漏洞,开展刑事和解
“孩子只说晚上住同学家了,如果知道他是去宾馆开房,我们会找他回来,也就不会发生这事了。”在了解刘飞家庭情况的过程中,陈俊对案发地产生了关注。这群孩子在张家港市某宾馆开了一间房,多人多日入住。但宾馆只登记了刘飞一人的信息,其他同时入住的多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均未登记。该宾馆负责人在明知的情况下未联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亦未向公安机关报告,严重违反了《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
针对此问题,张家港市检察院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将该线索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并于2020年4月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未履行强制报告行为的旅馆业主进行处罚,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在全市开展排查,推动旅馆业整改,落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职责。
陈俊全面梳理分析完案情,从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角度出发,做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并召开案件现场和解会。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刘飞及其父母当面向被害人真诚道歉,并作出经济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双方就此签署了刑事和解协议。2020年4月底,综合考量了案件性质、刑事和解等情节,张家港市检察院对刘飞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考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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