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钟 维)3月2日,《六盘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9部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布,明确了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可享受多项扶持政策。
《实施细则》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六盘水海关等9部门联合制定,旨在进一步引导激励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
在促进就业方面。全市经济开发区在政府投资项目及开发区内自行投资项目产生的岗位,拿出不低于4%的比例(数量)专项招聘退役军人。同时,鼓励动员园区企业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军人,并在薪资及其他待遇上给予优待。
在鼓励创业方面。全市经济开发区开设退役军人“绿色通道”,在土地使用、项目遴选、贷款抵押、房租减免、住房优惠、辅助设施租用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降低退役军人创业和发展成本,对认定为国家级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同时,退役军人创办经营主体均可免费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SYIB创业培训及网络创业,享受创业平台扶持。
在政策支持方面。退役军人创办经营主体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产品扶持,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场所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各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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