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这其中有不少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进一步推进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着力消除其存在的安全隐患,昨天下午,嘉兴市召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推进会。即日起至9月底,我市将开展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
全面启动 提前淘汰置换优惠政策多
前期,我市在电动自行车“码牌合一、合体登记”阶段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下一步改造提升淘汰置换工作提供了充分的准备。
淘汰置换不仅是为了保障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也能够有效降低因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和消防事故。
自去年9月下旬开始,我市专班连续走访调研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代表、行业协会、运营商,人保财险等单位,按照“财政补一点、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的淘汰置换优惠措施,编制了市级层面淘汰置换意见,确保民众能够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各种优惠政策,最大程度保障自己利益。
本次淘汰置换会后 我市将加速推进淘汰置换、充停管理等工作,各地要全面分析、掌握工作的痛点、难点与堵点,依据“早淘汰多优惠、晚淘汰少优惠”的方式阶梯兑现优惠,鼓励车主提前淘汰置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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