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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一、快速浏览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卖酒的公司应聘销售。干了20多天,居然欠了公司3000多块钱,男子感觉被骗了。
当事人赵某称,他于3月20日到巴中市某酒业公司做业务员。 ldquo之后有十多人一起卖酒。 赵说,公司有7天观察期,保底工资3000元,大家一起跑,一起卖。有时候,他负责开车,代理后勤。
直到4月中旬,在被公司负责人劝说退出销售组后,赵因为家里有事没有到公司。近日,赵某通过微信联系到公司负责财务的李某,随后拿到了工资数据表。一想到自己有工资,他就觉得很郁闷,因为数据显示他欠公司3280元。
8日,该公司负责人王回应称,赵应聘后,因未通过微信好友数量考核被扣分,工作不达标,被辞退。
二。后续行动
巴中市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已经关注到网上的消息,他们正在介入调查此事。如果网上消息属实,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
工作人员表示,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可以理解,但员工没有理由欠公司钱。
目前,劳动监察部门尚未接到当事人赵某的投诉举报电话,也未与赵某取得联系。网络新闻中的照片尚未确定涉事公司的具体位置。该部门希望赵灿主动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并与他们合作,以促进此事的顺利解决。
律师称该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的柴鑫律师表示,涉案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此外,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对劳动者进行罚款。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每月扣除工资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再者,用人单位处罚的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得含有任何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内容或条款。只有提前对员工进行宣传、学习和培训,才能对其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强制员工发朋友圈是违法的,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对员工进行考核和克扣工资也没有法律依据。
柴鑫说,即使用人单位真的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称职,也不能直接辞退。必须转岗或者培训一个月才能辞退。如果仍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称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或者支付员工一个月的通知金而不是一个月的通知金,并给予员工单项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直接以不称职为由予以辞退,明显违法,员工可以要求双倍经济补偿2。此外,无论用人单位基于何种考核,也无论在20%以内扣除多少工资,实际支付给职工的月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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