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规本月实行

一批新规本月实行,第1张

20217月新规有哪些 7月这些新规开始实施

2021年7月有哪些新规定?7月即将到来,多项新规即将生效,包括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和全国实施 ldquo许可证分离 改革全覆盖,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等。,那么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7月新规一览

一、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情况

生态部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公告》称,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上传机动车合格证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进口证书签注的到货日期为准)。

二。国家实施 ldquo许可证分离 改革的全面覆盖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 ldquo许可证分离 《关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全覆盖清单管理,从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落实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个方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力度。《通知》提出,要大力推进减少许可、简化审批。中央设定的523项经营许可事项中,全国直接取消68项,核准备案15项,告知承诺37项。对于其余部分,采取了一些优化审批服务的措施,如下放审批权限、精简条件材料、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等。《通知》提出,要加强改革系统整合和协调。对涉及企业的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清单以外的业务。推进电子证照采集应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三。适当放宽特困人员认定条件

修订后的《贫困人口认定办法》已经2021年4月15日民政部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措施已经适度扩大 ldquo无法工作 原认定的残疾类型和等级 ldquo一级和二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一级身体残疾 在丧失劳动能力的基础上,增加 ldquo三级智力残疾、二级肢体残疾、一级视力残疾 规定上述残疾人应当认定为无劳动能力。措施已经改进 ldquo没有收入来源 识别条件,识别穷人 ldquo没有收入来源 具体条件是他们的收入要低于当地低保标准,财产符合当地贫困人口的财产状况规定。

四。全面推行告知税务证明事项承诺制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全面推行税收票证告知承诺制度实施方案》,7月1日正式实施税收票证告知承诺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各部门信息共享和行政协助机制的完善程度和事中事后监管能力水平,适时扩大涉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进一步取消涉税证明事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自主公告不予索要相关证明材料和承诺书的决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以检查结果替代证明材料。

五、机动车召回由安全召回延伸至排放召回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将产品召回由安全性召回延伸至排放召回,自202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旨在规范机动车排放召回,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定》指出,生态环境部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中发现机动车可能存在排放危害的,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可以对机动车生产者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对排放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调查。机动车未完成排放召回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在排放检验监测时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条例》提出,排放召回应当与机动车排放监督检查相衔接,督促生产者配合排放隐患排查,督促车主积极配合召回,有效减少排放污染。

六。机动车辆实施 ldquo一车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将于5月1日实施,7月1日起施行。机动车销售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按照 ldquo一车一票 原则上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ldquo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识别号 栏目中,卖家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填写;消费者遗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或者机动车登记的,应当向销售者申请补办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印刷内容出现脱节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内容清晰完整的,无需退回并补办。

七。闲置土地出让金和城市垃圾处理费相关征管事项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转让土地闲置费和城市垃圾处理费有关征管事项的通知》。根据《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征收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将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八。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了一个新方法,将银行保险机构的牌照整合为三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颁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经营。《办法》将银监会向银行业和保险机构发放的许可证整合为金融许可证、保险许可证和保险中介许可证三类,并明确了各类许可证的适用对象。《办法》统一了许可证的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批准日期、机构住所、发证日期、发证机关等。同时,优化统一了银行业保险机构新办、续办、退保牌照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时限要求。

2021年7月新规就这么多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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