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xyk管理罪,有以下行为之一,妨害xyk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且或与某一人为一人罚款一元,1万元以上或10万元以下的罚金,数目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的情节,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关于非法买卖yhk,你了解多少?
一、买卖yhk是否违法违规行为?
yhk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 不得出租和转借。买卖yhk违反了yhk相关法律制度,涉嫌妨害xyk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z罪。
二、网上买卖yhk的主要违法行为?
目前,网上买卖yhk的“来路”和“去向”多种多样。例如,通过网上商城、商品交易平台、博客、贴吧、论坛等发布相关“广告”信息进行yhk买卖。(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网上买卖的相关标的有yhk、身份z、网银U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买卖yhk,这些行为都违法违规。
三、网上买卖yhk的主要危害有哪些?
1、非法买卖的yhk、身份z等可能被用于洗钱、诈骗、逃税、贿赂等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2、我的yhk里没钱,卖出对自己也有危害吗?yhk里即使没钱,卖出也有很大的危害:
1)如果被用来从事非法活动,将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一旦所售yhk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开卡人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3)yhk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泄露,可能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四、持卡人在使用yhk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1、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z、yhk、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yhk,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和芯片毁损,不随意丢弃。
2、不出租、出借、出售个人yhk、身份z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本文转自防骗大数据:FPData)
3、一旦发现买卖yhk和身份z的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公安机关或发卡银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有效打击犯罪分子,自觉维护良好的用卡秩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转售自己和他人的yhk属于妨碍xyk管理,情节严重的将构成妨碍xyk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七十七项[xyk阻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妨害xyk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服务金额十万元以上或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以二万元以上罚款:-)在明知是伪造xyk的情况下持有目的,这是一张假的空白xyk。
(二)非法持有他人xyk的,数量较多的;
(三)利用虚假身份z件骗取xyk
(四)向他人销售、购买或者提供假冒伪劣商品的xyk或带有虚假身份z明的诈骗信件偷、买、非法提供xyk盗窃、贿赂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件使用yhk信息材料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谁利用他的位置再次犯罪更重的惩罚。
倒卖yhk不知情情况下犯罪吗?
不,如果你不知道,那就不算
违法乱纪是没有法律责任的,更不用说犯罪了。但我知道窝藏、转移、收缴犯罪收益及其收益的代他人购买、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隐瞒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十二项规则[涵盖和隐藏犯罪收益,刑事中心明知这是犯罪的收益及其产生的收益。代他人窝藏、转让、取得、出售隐瞒或者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违反前款规定的。构成犯罪的,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物联网卡是通过装置在各类物体上的SIM卡、传感器、二维码等,经过接口与无线网络连接,可以实现人与物体和物体与物体间的沟通和对话。好比沃腾物联网卡它的硬件和外观与普通SIM卡完全一样,加载针对智能硬件和物联网设备的专业化功能,采用专用号段和独立网元,满足智能硬件和物联网行业对设备联网的管理需求,以及集团公司连锁企业的移动信息化应用需求,降低客户的流量成本。
物联网卡指的是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简单来说通讯物联网卡 就是借助于某种场景的智能设备(手机终端、车载设备等)通过通信传输网络,来链接人、物(资源)、服务,从而高效实现某种特定需求。
是运营商基于物联网公共服务网络,面向物联网用户提供的移动通信接入业务。三大运营商采用各自物联网专用号段,通过专用网元设备支持包括短信、无线数据及语音等基础通信服务,提供用户自主的通信连接管理和终端管理等智能连接服务。
目前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共享单车就是利用物联网卡实现的精准定未和智能二维码解锁,功能非常强大。
扩展资料:
说起物联网,就不得不提到物联网卡。如今,我们所看到的:智慧路灯能够根据天气状况自动调节亮度、智能井盖能够自动报警、智能烟感装置能够及时察觉到火灾的发生等等,这些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智能设备,都是借助于一张张小小的物联网卡。
物联网,相信大家近两年对它可能是再熟悉不过了。简单来说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它可以实现设备与设备之间、在行驶过程中的车、路、人之间的联接等等。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智能化。提高了我们日常的工作、出行效率。
如今,人工智能被应用到医疗领域:医生们借助智能机器人利用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能够娴熟的完成一项颇有难度的手术,,这大大提高了医生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提高了手术的成功率。此外,目前一些小区、学校都采用了人脸识别门禁系统,这些系统都利用了人工智能技术。这些系统在智慧安防方面的投入使用能够为我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物联网卡交易平台物联卡之家表示,物联网技术、物联网卡等新技术的出现,为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在推动着我们的城市智慧化的进程。
参考资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yhk业务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个人申领yhk,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z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yhk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明确规定,非法持有他人xyk,数量较大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xyk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yhk被不法分子销售出去后,主要被用于电信诈骗、伪卡盗刷、洗钱、行贿受贿等下游犯罪资金的转账提现。
被冒名开卡的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和信用额度下降的风险,而司法办案的视线也被严重扰乱。
非法买卖yhk,已成为电信诈骗、伪卡盗刷等下游犯罪持续高发的重要推手。近日
在全国反诈战线的翘首以盼中
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
如期召开新闻发布会
对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进行了解读
《意见(二)》17条内容一经发布
迅速引起强烈反响
特别是广大反诈民警
更是激动得夜不能寐
因为它真正解决了
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更加有利于打击骗子、
治理黑灰产、保护人民群众
下面给大家带来解读
1
电诈上下游犯罪谁都可以管了!
对应条款:第一条
关键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地新增以下情形:1“两卡”的开立地、销售地、转移地、藏匿地;2资金的交付地、汇出地;3信息的发送地、接受地、到达地;4信息设备、账号的销售地、入网地、藏匿地、登陆地。
解读:公检法机关最看重的是管辖权,要办案首先要考虑的也是管辖权。2016年12月三部门出台的《法律意见》已经在管辖权方面作了些突破,但是在执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在掩饰隐瞒、帮信案件中,对掩饰隐瞒、帮助的行为发生地不在发案地的,有些检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无管辖权,需移交案件至当地,导致打击和诉讼严重脱节。
为解决这一问题,本次《法律意见(二)》列出了上下游黑灰产所有能考虑到的环节,换句话说,无论电诈犯罪的哪一个环节被哪一家公安机关发现,哪一家公安机关就可以有管辖权进行全链条打击,再也不会出现发现了犯罪却有力使不上的情况了!
2
并案处理更方便了!
对应条款:第二条
关键点:电诈上下游犯罪形成的多层级犯罪链条,或者利用同一网站、通讯群组、资金账户、作案窝点实施电诈犯罪的,都可以认定存在关联,公检法可以并案处理。
解读:并案处理既可以节省精力,又能加大对嫌疑人的惩处力度,还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认定。但在基层执法实践中,很多地方都把电诈犯罪上下游犯罪孤立看待,甚至在同一个窝点抓获多个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对暂时掌握不到犯罪证据的人束手无策。这一条,主要解决的就是关于关联犯罪的认识问题。
举个例子,以后提供yhk的犯罪嫌疑人、使用yhk转账的嫌疑人、最后提现或者取款的嫌疑人链条式分工的,受害人资金转入后所有人都应承担共同责任。利用同一网站、通讯群组、资金账户、作案窝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多个嫌疑人,对不特定的多数受害人被诈骗的犯罪事实都应承担责任。二弟理解,这样的规定,也为后续民事环节的赔偿奠定了基础,以后受害人可以让关联的犯罪嫌疑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

3
境外再也不是电信诈骗犯罪的天堂了!
对应条款:第三、第十四、第十五条
关键点: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境外执法机关移交的证据经审核加盖公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境外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解读:这招真是及时雨!据新闻发布会介绍,目前有60%的骗子在境外(缅北和东南亚国家是重灾区),虽然通过技术手段能够锁定骗子的身份,但是却不能尽快将其抓捕,事后回国抓捕也已经失去了关键证据,无法对其有效打击。
第三条,直接列出了兜底条款,那就是我掌握你的犯罪证据后,即使无法查清你的诈骗金额,但是你只要在窝点累计30天以上,或者多次到境外窝点,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弟估计,随着各地劝返逼投政策的有力推进,下一步各地将迎来又一波骗子“回国潮”。
第十四条、十五条的规定,在二弟看来,这是在为下一步出境打击作铺垫。估计疫情结束以后,国家将会重拳打击在境外的骗子。到时候,境外的骗子可就再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猖狂了!

4
处理黑灰产的法律武器迅速增多了!
对应条款:第四、五、六条
关键点:对公账户可认定为xyk;互联网账号密码以及人脸、指纹等信息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伪造身份z的范畴扩大到了网上。
解读:各类黑灰产层出不穷,最让基层头疼的是,公检法在黑灰产的认识上存在差异,导致很多犯罪无法得到有效惩处。目前四五六条的规定,不但统一了模棱两可的认识,还给了基层惩治黑灰产提供了更多的法律依据。
第四条把对公账户认定为xyk,这就是说,以后打击对公账户除了买卖国家公文罪,还可以用妨害xyk管理及非法提供xyk信息罪来打击,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补充。
第五条,等于扩大了侵公罪的范围,以后,QQ、微信等聊天工具账号,支付宝、网商银行等支付账号,微博、抖音、快手等信息发布工具账号,个人照片、声音、指纹等生物识别的信息等,都算是公民的个人信息,再也不能猖狂买卖了。
第六条,把以前俗称的“办假证”这一实体犯罪行为扩大到“网上认证”,只要使用他人身份z件信息并替换他人身份z件相片,就构成伪造身份z件罪,这为打击提供实名认证账号的黑灰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5
帮信罪的认定更加细腻了!
对应条款:第七条
关键词:实施下列行为的,可已认定为帮信罪:
(一)收购、出售、出租xyk、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
(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解读:前几年出台的《法律意见(一)》对帮信罪做了解读之后,近几年通过帮信罪打击的嫌疑人大幅上升,可以说已经成为了一个兜底罪名。但在实践中,还是发现了很多新问题,这一条款进行了明确。
第一,是对帮信罪“帮助”的行为进行了明确,收购、出售、出租“两卡”都属于是帮助行为,嫌疑人只要实施了以上行为可以认定为“帮信罪“的入刑条件。
第二,对“两卡”的范畴进行了明确,xyk、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都属于“两卡”。
6
帮信“明知”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对应条款:第八款
关键点:认定明知,应根据收购、租售两卡的次数、张数、个数,并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与嫌疑人的关系、时间方式、获利情况以及行为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予以综合认定。
电信、银行、网络支付等行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出售两卡的,注可以认定为“明知”。
解读:以前一句“我不知道他们买我的卡是用来干什么的”,就足可以逃避打击,现在做了明确规定。
第一,会综合认知能力、既往经历、交易对象、行为人关系等进行综合认定,如果你这个人是个认知正常的人,特别是之前还从事过这类犯罪或者与这类犯罪行为人有关联,那么就可以认定你为明知。
第二,电信、银行、网络支付的“内鬼”收购、租售“两卡”,可以直接认定为明知。这个很好理解,毕竟“内鬼”最懂各类规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直接给你定个“明知”算是轻的。
7
收购、租售手机卡终于有打击依据了!
对应条款:第九条
关键点:yhk类5张以上,手机卡类20张以上,即可定罪!
解读:这条对帮信中“其他情节严重的”作了补充,解决了两大难点。
第一,以前存在嫌疑人屡次买卖yhk但因为资金获利达不到追诉要求而无法打击的情况,而现在,如有证据证明嫌疑人办理了5张(个)以上的xyk、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就可以打击。简单说就是“钱不够、卡来凑”,弥补上之前的法律漏洞。
第二,解决了基层打击中遇见电话卡无从下手的情况,以前由于工信部门一直没有出台明确的惩戒、打击规定,遇到手机卡类的买卖行为,大都束手无策,现在规定,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20张以上的就可以入刑,这就对GOIP、多卡宝、络曼宝这种不能及时核实到上游犯罪无法打击的情况很好的进行了补充。

8
不能以商业活动来逃避处罚了!
对应条款:第十款
关键点:电商平台预付卡、虚拟货币、手机充值卡、游戏点卡、游戏装备等经销商,在公安机关调查案件过程中,被明确告知其交易对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与其继续交易,以帮信罪追究责任。
解读:之前,有些点卡、游戏装备经销商,往往以自己不明知为由,在公安机关调查过程中还把低价收购的虚拟商品继续售卖,最后以正常商业活动为由来搪塞,以后这种情况将不会再出现了。只要公安机关告知你,就要停止交易,否则就是犯罪。

9
“跑分”等洗钱手段有了打击指引了!
对应条款:第十一条
关键词句:以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转账、套现、取现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多次使用或者使用多个非本人身份z明开设的收款码、网络支付接口等,帮助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
(二)以明显异于市场的价格,通过点卡等虚拟物品等转换财物、套现的;
(三)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 “手续费”的。
实施上述行为,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读:为诈骗“洗钱”的各类下游犯罪非常之多,“跑分”就是这两年比较流行的一种方式。这个条款对各类新兴的洗钱手法进行了明确,跑分的,明显高于或低于市场价买卖点卡等虚拟商品的,为洗钱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全部可以处理。
最关键的是,在主观故意方面,事前通谋认定为共犯,未通谋的通过证据证明其“明知”的应属于掩饰隐瞒的共犯。
新入网企业客户新办理物联网业务时,可以通过拨打物联网销售支撑热线4006010010进行咨询,或登录中国联通M2M物联网产品体验包网站(地址>
物联卡,是运营商为物联网服务企业提供的用于智能终端设备联网的,仅面对企业用户进行批量销售,广泛用于共享单车、移动支付、智能城市、自动售卖机等领域,不面向个人用户。所谓的无限流量卡,实际上并不是无限的,而是最高40G。
由于物联卡与普通手机SIM卡十分相似,市场上出现了真假难辨的“流量卡”。“无需实名认证”的特殊性,更让物联卡成为网络诈骗新工具。
扩展资料物联卡的业务介绍:物联卡提供低成本、高可靠的无线联网服务,可提供适应恶劣环境的工业级SIM卡、贴片式SIM卡,提供专用号码、预付/后付等灵活服务。
物联卡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物联网用户提供的采用物联网专用的号段作为MSISDN的移动通信接入业务,通过专用网元设备支持短信和数据服务等基础通信服务,并提供通信状态管理和通信鉴权等智能通道服务,同时默认开通物联网专用的短信接入服务号和物联网专用AP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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