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维修基金只适合用于对电梯维修维护及业主的房屋维修部分,电梯物联网只是对电梯进行监控,并不能算在维修费的范畴。
目前,电梯物联网服务真正实现全面互联,能够为政府部门、电梯企业、电梯业主提供统一高效的平台,加强政府监管力度,提升企业工作效率,保障乘梯安全。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和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梯,包含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居民家庭自用电梯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建立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规划、住建、安监、财政、卫生、工信、教育、旅游、商务、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第五条 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应当采用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手段,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第六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七条 本市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鼓励电梯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提高电梯安全事故赔付能力。第二章 安装、改造和修理第八条 安装设置电梯应当符合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底坑防漏防潮、机房降温等要求。
电梯井道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标准的规定,并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意见。第九条 电梯制造单位的信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情况应当作为电梯采购和招标条件。第十条 电梯制造单位对出厂的电梯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相关技术资料,明确电梯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对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电梯发生周期性重复停梯的,使用单位应当告知制造单位,制造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技术说明,并协助排除故障。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主动召回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电梯,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第十一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受委托单位不得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电梯安装、改造、修理业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的改造、修理可以由使用单位委托其他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
(一)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注销;
(二)原电梯制造单位已经不再具备相应许可资格;
(三)需要立即消除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与原电梯制造单位取得联系。
承担改造或修理的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负责,改造单位应当将原铭牌更换为本单位的铭牌。第十二条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应当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修理竣工验收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移交质量合格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第三章 使用管理第十三条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管理的电梯,所有权人为使用单位;
(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单位;
(三)新安装电梯未移交业主的,项目建设单位为使用单位;
(四)共有的电梯,共有人未委托管理的,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为使用单位;
(五)政府出资建设的用于公益性事业的电梯,其实施管理者为使用单位。
电梯所有权人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含有电梯的场所使用权的,可以约定使用人为使用单位。
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电梯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物联网:让电梯安全“看得见,听得见”
电梯物联网是什么?
电梯物联网是为了解决目前电梯安全问题而提出的概念,数据采集部分、数据传输部分、中心处理部分以及应用软件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电梯物联网监控系统。采集仪采集电梯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并上传到互联网监控中心,结合平台应用软件,从而实现了各相关单位对电梯实时有效的监管维护。
随着我国高层建筑的快速发展,对电梯安全性能和控制系统的要求越来越高,其相应的安全监视系统也要求更先进,更可靠,更容易实现与互联网对接,从而实现电梯远程联网和监管的目的。
电梯物联网的市场分析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数已达709万台,并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增长,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长量均位列世界第一。
近年来电梯故障频发,缺少技术手段和有效救援机制,导致人员和经济损失越来越大。
国家特意出台相关规定进行专项监督完善机制,党和政府重视关注公共安全体系的建设。
各省政府、省质检总局明文规定:各地电梯数据采集终端与省局的电梯安全监控中心实现有效对接。对于新安装的电梯,必须同时安装电梯数据采集分析终端,不安装数据采集终端的,检验机构在监督检验中按照不合格处理,监察机构不予使用登记。
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并加大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品牌战略、质量监督抽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质量保障和质量发展项目作为各级政府重点支持项目。
基本概述
在不改变电梯现有电气线路以及传感系统的情况下,给电梯配置安装物联网智能AI摄像头终端设备,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电梯各种故障、运行、统计信息进行采集并回传,再利用后台大数据的分析并与外部系统综合决策,赋予电梯实时监测、事故自动警报、维保过程全记录、事后有据可查等智能化管理功能,打造一个涵盖电梯信息管理、维保维修监管、事故经济赔偿、应急救援保障电梯安全智能管理系统。
基本模块
物联网系统平台:智能电梯物联网管理平台,包括监控中心端、电脑端、手机客户端。
物联网设备:物联网电梯前端智能设备,包括对电梯运行实时监测、电梯轿厢视频监控、应急救援双向通话、电梯运行指数显示屏等硬件设备。
业务功能:系统的各个应用功能模块,与电梯前端设备的相对应,包括电梯运行管理模块、电梯监控管理模块、电梯应急救援模块。
权限分级管理:不同权限分级管理,不越权,隐私保密,管理细分,处置迅速。
基本功能
语音识别自动警报:具有自动识别语音并警报的功能,如乘梯人喊出救命、停梯、困人、故障、关人、幺幺零等求救关键词,将自动向后台与手机端发送警报信息。
风险预警,事故警报:通过运行监测与维保记录进行判断,对电梯进行风险分析,以提醒消息推送进行预警。并可在遇安全事故或电梯故障的情况下,自动向后台发送报警信息。
安全可视化:打开后台与APP随时可见电梯运行实时状态和轿厢影像视频,并可通过网络通讯进行音视频双向通话。
过程可监控,信息可追溯:维保全程实时监督与管理以及电梯运行全流程记录,随时查阅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并可倒查电梯故障监测数据进行分析。
电梯安全管理数字化赋能 智慧高效应急救援
通过物联网设备装置,设备故障、事故发生或紧急情况求救语音识别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机制:自动向后台与手机端发送警报信息,紧急音视频通话安抚,派单处置,快速施救,并可在平台实时跟踪救援进度、记录救援信息,实现高效救援。
电梯安全实时监测
通过智能终端设备,对电梯运行次数、状态信息、故障信息、舒适度指标等数据进行采集与统计分析,直观体现电梯各部分参数,更好地诊断电梯状况,结合按需维保,提升电梯安全。
智能透明电梯维保
对整个维护保养过程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监管,维保单位通过电梯故障监测数据分析情况,自行通过平台选择符合按需维保的电梯,进行自定义保养。包括维保电梯分配、维保计划、维保套餐配置、预防性维修、维保质量评价管理、维保记录档案、维保单审批、维保预警等。
电梯物联网是为了解决目前电梯安全问题而提出的概念,数据采集部分、数据传输部分、中心处理部分以及应用软件共同构成了完整的电梯物联网监控系统。采集仪采集电梯运行数据进行分析并上传到互联网监控中心,结合平台应用软件,从而实现了各相关单位对电梯实时有效的监管维护。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电梯如何做到有效监管维护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兴起,电梯物联网产品的开发运用将有效解决目前面临的监管维护难题。如今,电梯物联网已成为电梯行业未来发展最具潜力的领域之一,正在吸引更多的物联网公司和电梯企业参与进来,B/S架构的电梯物联网平台则成为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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