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自2016年1月1日起,西部计划执行方式正式调整。项目经费由原来的中央负担转变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目前,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各省将统筹中央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确定各省具体发放补贴标准。
地方各级财政将根据实际进行资金匹配,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报名岗位
报名期间,招募省项目办将根据全国项目办下发的对应服务省招募指标、所辖各高校项目办的报名情况等与有关服务省协商确定岗位类型,同时由服务省通过西部计划管理系统向招募省分配服务岗位,并最终由招募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开展岗位对接工作。
志愿者在报名期间,只需确定服务省和服务专项类型的意向即可。其中,专项类型包括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具体服务岗位由各地项目办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根据志愿者所报意向并结合志愿者专业特长统一协调分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首先基本工作生活补贴:1000元/人/月,艰苦边远地区补助:按服务地艰苦类别320-3120元/人/月不等。2、其次地方生活补贴:南疆四地州志愿者660元/人/月,服务单位补贴:不低于1000元/人/月。
3、最后交通补贴:新疆籍志愿者1500元/人/年,非新疆籍志愿者2500元/人/年,人身意外伤害险: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以上就是新疆西部计划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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