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第1张


2022年 新疆 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教育部有关招生 工作 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自治区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院校名称: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院校代码:12570。


第四条 院校类型: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民办院校。业务主管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院:0991-5945901;5945902。


第五条 院校地址、办学层次、类型及联系电话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洛宾路8号邮编:8300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电话:0991-5945901。


网址:>

山东科技大学的专业代码如下:

020301 金融学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30101 法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201 英语

050207 日语

050209 朝鲜语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1201 统计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13 智能制造工程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801 自动化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10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男生)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801 建筑学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3 会计学

120402 行政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扩展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六条 学校地址: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青岛校区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泰安校区位于泰安市岱宗大街223号和泰安市岱岳区泰山大街中段;济南校区位于济南市胜利庄路17号。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研究生教育,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简介:

学校始建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是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山东科技大学成立以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全面领导,决定相关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科技大学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监督下,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余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济南校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除部分专业(如采矿工程专业)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学校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按照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3.文史类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志愿设置和投档原则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3)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生源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

(4)在江苏省录取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在内蒙古录取规则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5)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且测试成绩合格。我校从联考合格考生中择优选取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名单,其中,音乐学(器乐方向)仅限二胡、扬琴、竹笛、琵琶、中阮、笙、萨克斯、单簧管、大提琴;音乐学(声乐方向)仅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合格考生名单将于联考成绩公布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我校按照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

(3)外省的美术类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进行。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5.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其他招生类型录取原则,以上级有关政策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7.综合改革省份浙江、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海南等省(市)考生依据我校要求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按照所在省份的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和专业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择优录取,即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第二至第三专业志愿,分别扣减级差3分、2分,第三至以后专业志愿,不再扣减专业级差分。

第五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若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学校将按照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退还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及资助特困生政策:

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秀、学习成绩进步、某些方面有特长或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全面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作用的基础上,学校强化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功效,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社会资助,千方百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构建了以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助航工程、爱心捐助、爱心银行和“手拉手”关爱等为主要内容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第六章 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对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山东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8201

参考资料:

山东科技大学招生网-山东科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计划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20年招生的顺利有序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1 学校名称: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 国标代码:10839
3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学制:三年。
6 上级主管部门: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二章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三条 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含合作班)
招生类别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含合作班)
招生类别
轻纺服装学院
现代纺织技术(高级经理班)
文、理
经济管理学院
会计
文、理
现代纺织技术(华峰华锦校企合作班)
文、理
电子商务
文、理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文、理
商务英语
文、理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华峰华锦校企合作班)
文、理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文、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
艺、文、理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文、理
服装与服饰设计(报喜鸟校企合作班)
艺、文、理
家政服务与管理
文、理
服装设计与工艺
文、理
空中乘务
文、理
服装设计与工艺(报喜鸟校企合作班)
文、理
建筑与艺术学院
室内艺术设计
艺、文、理
食品营养与检测
文、理
环境艺术设计
艺、文、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文、理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艺、文、理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
文、理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艺、文、理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软件技术
文、理
工程造价
文、理
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为ICT高级工程师方向班)
文、理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商务应用方向)
文、理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卓亚新媒体班)
文、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文、理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文、理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文、理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
应用电子技术
文、理
电气自动化技术
文、理
物联网应用技术
文、理
工业机器人技术
文、理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文、理
模具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方向)
文、理
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文、理
数控技术
文、理
旅游管理
文、理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文、理
酒店管理
文、理
新能源汽车技术
文、理
物流管理
文、理
第四条 招生录取(同时适用于单独招生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
3学校按照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批次,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空中乘务”及“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名要求:身高:女生在162-175CM之间,男生在172-184CM之间;体重:女生为[身高(cm)-110(cm)](kg)(1+10%),男生为[身高(cm)-105(cm)](kg)(1+10%);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无疤痕;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矫正视力《E字表》不低于48,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无“X”形腿、“O”形腿、无四环素牙、纹身等形体特征,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腋臭;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庭史、无遗传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无肝炎或脾肿大。
5外语语种要求: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
6男女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7健康要求:考生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报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8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招生办的招生政策,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9对加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招投总分安排专业。
10录取结果的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我校网站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11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第三章 入学、奖助政策及证书
第五条 资格确认:新生入校后,我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 学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江西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学费:6000元/人/年,住宿费:600-1000元/人/年。
第七条 奖励与资助政策: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院,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及学费资助等多项帮困助学措施。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200-4400元;国家助学金贷款每生每学年8000元等具体办理程序依据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学校《学生手册》执行。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校期间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即可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z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一条 :
我校招生管理机构是招生就业处,有关招生方面的问题请按以下方式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招生期间其它热线电话可在学校招生网站上查询。
地址:
瑶湖校区: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388号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北大道1988号
邮编:330095
联系电话: 0791-88351773、88691909、88690909
传真:0791-88691909 网址: >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是建设于2010年的公办专科大学,位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核心地带河北省三河市,学院开设了7个教学机构,20多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学校名称: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2校址:河北三河经济开发区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代码:14280

6学院简介: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是2010年2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报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施高职(专科)层次教育。

学院学院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核心地带—河北省三河市,毗邻北京城市副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校园总占地近600亩,总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总资产近11亿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余人,教职工283人,其中专任教师213人,专业带头人27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的教师166人,专任教师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双师型教师占6186%。

学院内设财经系、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艺术教育系、现代服务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部等7个教学机构,开设书法、国画、无人机应用、空乘、计算机网络技术等20多个专业。其中书法专业为河北省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数控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会计专业为河北省骨干专业。2017年,学院被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评为河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10月,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廊坊校区在我院正式挂牌;2020年12月,学院被评为“河北省园林式单位”、“全省高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21年,学院《大学英语》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验收中,始终位列全省领先地位。

学院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先后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翔宇通用航空集团、北京商鲲教育控股集团、北京韦加无人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宁物流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软件园、云科未来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河北清博通昱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新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诚华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业内知名企业和单位开展深度合作,基本实现了招生与招工、毕业与就业的零距离对接。

二、招生专业

经河北省教育厅批准,2022年我院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机器人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产品制造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动漫制作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书画艺术(国画方向)专业。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分省分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请登录学院招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四、录取规则

1 严格执行教育部招生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 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等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有要求,详见学院招生网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代码:4152012822
学院全称: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贵州省丹寨万达校区(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邮编:557500)。
学院简介: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8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位于贵州省凯里市,校园占地面积1503亩,校舍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在编教职工712人,教授、副教授职称207人,博士、硕士生124人,“双师”教师435人。目前设有十个教学系,开办有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国家骨干专业)、药学(国家骨干专业)、会计(国家骨干专业)、旅游管理(国家骨干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国家骨干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工艺美术品设计、畜牧兽医等高职专业46个。面向全国16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在90%以上。
丹寨万达校区是由万达集团在贵州省丹寨县投资近3亿元建设,位于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北侧,毗邻万达旅游小镇,校园占地面积约300亩,校区建筑面积52万平米,拥有公园式的校园环境和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2017年9月正式招生办学,目前共开设有学前教育、护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5个专业,在校生1100余人。万达集团提供足量就业岗位,50%的优秀毕业生可选择到万达集团就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党委、行政的领导、监督下进行。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院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六条 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监察工作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1.招生计划:今年面向全国部分省(市、区)招收高职(专科)学生,招生专业35个。分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校区专业安排:
(1)学前教育专业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
(2)财务管理、会计、审计专业第一学年就读校区为丹寨万达校区,第二、三学年为凯里市校区。
(3)其他专业就读校区为凯里市校区。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贵州、四川、重庆、云南、广西、湖南、海南、广东、安徽、福建、河南、河北、湖北、江西、山东、山西十六个省(区、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第六章 录取原则及要求
第九条 1.总体原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成绩择优远程网上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招生规定的加分提档原则录取。
2.专业安排:根据计划按考生志愿专业顺序,从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生源的不同录取分数也不一致。进档考生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专业优先原则),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满,则依次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学校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3.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外语考试类别:语种不限,但学生入校后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医药卫生类专业的培养特点和就业性质要求,建议残疾考生慎重填报该类专业。
6.希望考生遵守诚信原则,凡填报我院志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斟酌专业选择,诺注重选择学校则选择服从专业调剂,注重选择专业则将理想专业顺序填报且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第十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及黔东南州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1.学费:工艺美术品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专业学费4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3500元/年。
2.住宿费:凯里市校区标准为1100元/年;丹寨万达校区标准为300元/年。
第十一条 奖助贷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一档38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2800元/年。
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按照黔教助发〔2015〕274号文件,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申请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年。
(2)免(补助)学费,标准为专科(高职)3500元/年。
3.学院奖助学金:学校按照省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从学院学费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具体评定办法和标准由学校确定。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8000元/年,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第八章 毕业、就业与升学
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z书,以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印。
第十三条 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学校负责推荐就业,近几年就业率95%以上。
第十四条 毕业当年可参加贵州省专科升本科(简称“专升本”)考试,升入贵州省本科院校学习。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凯里市校区(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凯开大道1009号,邮编:556000);贵州省丹寨万达校区(丹寨县金钟经济开发区长兴大道,邮编:557500)。
咨询电话:0855-8585086、8366702、8365272
传真:0855-8585086
学院网址:>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科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简称“SUST”。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标代码10708。
第三条 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是“十二五”期间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8年,时名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高等学校;1970年迁至陕西咸阳,改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迁西安,位于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设有15个学院(部)。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88个,本科专业60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等9大学科门类。有陕西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4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校级院士工作室6个。据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公布的数据,我校现有材料科学(2017年1月进入)、化学(2019年9月进入)2个学科位列ESI全球排名前1%,迈入国际一流学科行列。现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0个。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入选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和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四条 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第五条 办学层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条 颁发证书
1.普通本科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z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z书、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University of Ulster,UK (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Engineering in Mechanical and Manufacturing Engineering 机械及制造工程工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Computer Science 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Bachelor of Science in Technology with Design技术与设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陕西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校人才培养及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本科招生,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1%的名额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 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校后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所包含的具体专业进行学习。学校按大类招生的有: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类[含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动力类[含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类[含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轻工类[含包装工程、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酒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类[含物流工程、工业工程];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专业确定原则(非艺术类)
1非平行志愿:以调档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对预录取分数线以上,因退档而产生的专业缺额由预录取分数线以下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按照进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4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选测达到BC以上,必测5合格。采用投档分调取考生档案,考生进档后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考生专业,等级顺序为A+A+、A+A、AA、A+B+、A+B、AB+、AB、B+B+、B+B、BB、A+C、AC、B+C、BC,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
6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考生请按照本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浙江、山东:按照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北京、上海、天津、海南: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及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认可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具体计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考生需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所属省份规定分数线,并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省生源
(1)平行志愿
我校拟招生省份艺术类所在批次的志愿设置若执行平行志愿,则录取原则按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2)非平行志愿及一档多投志愿
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满额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分从高到底,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及专业成绩都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并结合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上海和浙江考生艺术类选考科目不限。
2陕西省生源
根据陕招办〔2019〕25号文件精神,设计学类专业按省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位次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在公布招生计划未分科类(艺术不分文理)省份,录取时文理科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和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由中外教师联合执教,学制四年,灵活采取“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可以在国内完成本科阶段四年的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籍教师讲授;也可以自愿选择去英国阿尔斯特大学进行1至2年的课程学习。赴英学习的学生,在英期间按照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以上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且达到授位条件的学生可同时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z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阿尔斯特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学院学习。
第十六条 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生源情况,与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共同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 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八条 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校首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志愿不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报考本校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并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慎重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复查,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规入学等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 我校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标准:
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专业3500元/人·年;其他理工外语类专业为4500元/人·年。
设计学类(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国内学习期间60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
1000~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内有暖气、网络等生活设施。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除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一等3800元/人,二等2800元/人)及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外,还有周廉奖学金、贵州茅台奖学金、博世助学金、金石奖学金、顺丰奖学金、中国皮革协会奖学金、华贸皮革企业奖助学金、隆丰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香驹教授奖学基金、维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芬欧汇川教育基金、中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2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
第二十五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奖助学金、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途径进行资助。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大学园区 邮编:710021
咨询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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