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节能效益分享型
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共享节能效益。节能改造项目前期投资由节能服务公司和客户共同承担或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建设完成后,双方确认节能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的权利无偿移交给客户,未来产生的节能效益归客户所有。这种模式是最常见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02节能量保证型
客户负责前期投资,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承诺保证节能效益。实施后,双方确认已实现承诺的节能效益后,客户应向节能服务公司一次性或分次支付服务费。如果承诺的节能效益无法实现,差额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给客户。节能量保证型能源管理适用于实施周期短,能快速实现节能效益。
03能源费用托管型
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投资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根据双方约定将能源系统的历史能源成本移交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系统节约的能源成本归节能服务公司所有。合同结束后,节能公司改造的节能设备将免费移交给客户,未来产生的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比如空压机设备供应商全权负责空压机站的建设,用户和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固定年用气量,按市场平均用气价格计算,设备供应商从设备节能中获利,成本回收期一般为3年,使用寿命10年左右,到期后设备由用户控制。
能谱网长期致力于能效管理方面的研究和应用,为用户提供电能质量实时监测、无功补偿、电力谐波治理、能效管理、节能改造、储能削峰填谷等增值技术服务。助力企业能效电厂建设。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为了节约能源而存在的一种管理模式,可以起到非常好的法律约束作用,在许多场合可以用到合同,保障双方的权益,尤其是在装修的时候,业主就要对装修合同有所了解,下面看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么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点:
1、商业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虽然是一种管理方式,但是它是具有一定的商业性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为了节约能源节省资金而存在的互利共赢的一种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属于一种商业化的业务,主要是通过emc公司进行运行的,所以是具有商业性的。
2、整体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有一定的整体性的,因为这种合作模式和很多的公司和设备都有关联,它需要进行一个集体的整合。是很多公司合作的结果,是为了实现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一个效益。
3、多赢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有多赢性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个合作模式可以将很多不同产业和公司的人拉入项目之中,可以从多方面节约能源的使用和降低成本,同时达到一个多赢的效果。参加进来的企业多,那么得到的赞助就会多,当成本回收,不如盈利的时候,就有分红,就会共赢。
4、风险性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具备一定的风险性的,这也是这个合作模式最大的特点。任何的合作都是具有风险的,高风险高收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虽然可以实现多赢性和商业性,但是如果合作失败,或者出现一些资金流转问题,就很容易导致整个计画失败,导致更大的资金支出。所以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一种高风险的合作模式,
在节约能源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能源浪费和大量的资金流失。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主要是用于路灯和电源,主要是采用一些可以节约能源的设备对能源进行节约,从而降低能源的支出费用。大部分的节能服务公司都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约能源支出费用,这个模式主要是国家 和公司之间的合作模式。属于一种新型的合作方式和管理模式,有利于能源节约和资金节省,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合作管理模式。
以上就是业主须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什么特点的相关介绍,相信您看过之后也对此有了简单的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资讯,可以关注一号家居网,我们会为你提供更多的帮助。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
能源托管与合同能源管理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概述不同:
1、能源托管的概述:从托管行业独立出来的能源消费托管服务的节能新机制,节能服务公司针对任何用能企业,对能源的购进、使用以及用能设备效率、用能方式、政府节能考核的全面承包管理。
2、合同能源管理的概述: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二、两者的作用不同:
1、能源托管的作用:提供资金进行技术和设备更新,进而达到节能和节约能源费用的目的,完成国家对能耗企业的考核目标;能源托管重在管理,对客户提供能源专家型的价值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的作用: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三、两者的分类不同:
1、能源托管的分类:能源托管包括全托管和半托管。
2、合同能源管理的分类: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承诺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能源托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能源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以市场运作为基础的节能环保新机制,在能源管理利用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广泛,对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将会是节能环保领域长期关注的热点。我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加强合同能源管理方面的研究,对促进我国节能环保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其优势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ESCO提供的设备。
(2)节能效率高。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率一般在5%~40%,最高可达50%。
(3)改善客户现金流。客户借助ESCO实施节能服务,可以改善现金流量,把有限的资金投在其他更优先的领域。
(4)使客户管理更科学。客户借助ESCO实施节能服务,可以获得专业节能咨询和能源管理经验,提升管理人员素质,促进内部管理科学化。
(5)提升客户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了市场竞争优势。
(6)节能更专业。由于ESCO是全面负责能源管理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所以能够比一般技术机构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节能技术。
(7)节能有保证。ESCO可向用户承诺节能量,保证客户可以在项目实施后即刻实现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资回收期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额较大,但投资回收期短。从已经实施的项目来看,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3年。
(9)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SCO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在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才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未来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能源管理的基础性研究,如合同能源管理法律与政策具体细节的完善、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的选择条件和创新。
(2)合同能源管理运作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和相互关系,如用能企业、节能服务公司、金融机构等各方参与合同能源管理融资问题,行政体制改革与政府在合同能源管理中的角色等。
(3)能源测定和项目融资模式创新是合同能源管理顺利进行的关键,而在我国的合同能源管理发展中对这两者的研究较少,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应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评价方法和项目融资模式创新的研究。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已经形成了几种较为固定的运营模式,其主流模式主要有三种: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节能量保证型模式、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如图52所示。
图52 合同能源管理运营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处于项目实施的主要地位,其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负责节能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技术、设备以及项目的运营管理,且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效益,在合同期满后,项目所投入的设备和设施都将归用能单位所有。
2.节能量保证型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承担项目的全部资金,而是主要负责提供项目的全程技术服务,按照节能服务合同的约定,用能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
3.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
用能单位委托节能服务公司将所有的能源费用(包括电费、取暖费、水费等)进行管理,如果项目需要改造,则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承担,但按照合同约定,节能服务公司将拥有全部或者部分节约的能源费用。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在合同能源管理运行的过程中形成多方面法律关系,如图53所示。以节能项目为标的物,除两大主体节能服务公司(ESCO)和用能单位外,参与项目的还涉及投资人、贷款银行、技术服务商、设备提供商、建筑施工商、保险商和第三方担保人等。为了分散风险,通常还有专门的保险公司参与项目,负责承担项目失败时节能服务公司不负责赔偿的那部分损失。
图53 节能量保证型模式和能源费用托管型模式形成的多方面法律关系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