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电梯品牌厂家是哪些

十大电梯品牌厂家是哪些,第1张

1、智慧物流。智慧物流指的是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支撑,在物流的运输、仓储、运输、配送等各个环节实现系统感知、全面分析及处理等功能。当前,应用于物联网领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仓储、运输监测以及快递终端等,通过物联网技术实现对货物的监测以及运输车辆的监测,包括货物车辆位置、状态以及货物温湿度,油耗及车速等,物联网技术的使用能提高运输效率,提升整个物流行业的智能化水平。

2、智能交通。智能交通是物联网的一种重要体现形式,利用信息技术将人、车和路紧密的结合起来,改善交通运输环境、保障交通安全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率。运用物联网技术具体的应用领域,包括智能公交车、共享单车、车联网、充电桩监测、智能红绿灯以及智慧停车等领域。其中,车联网是近些年来各大厂商及互联网企业争相进入的领域。

3、智能安防。安防是物联网的一大应用市场,因为安全永远都是人们的一个基本需求。传统安防对人员的依赖性比较大,非常耗费人力,而智能安防能够通过设备实现智能判断。目前,智能安防最核心的部分在于智能安防系统,该系统是对拍摄的图像进行传输与存储,并对其分析与处理。一个完整的智能安防系统主要包括三大部分,门禁、报警和监控,行业中主要以视频监控为主。

4、智慧能源环保。智慧能源环保属于智慧城市的一个部分,其物联网应用主要集中在水能,电能,燃气、路灯等能源以及井盖、垃圾桶等环保装置。如智慧井盖监测水位以及其状态、智能水电表实现远程抄表、智能垃圾桶自动感应等。将物联网技术应用于传统的水、电、光能设备进行联网,通过监测,提升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损耗。

5、智能医疗。在智能医疗领域,新技术的应用必须以人为中心。而物联网技术是数据获取的主要途径,能有效地帮助医院实现对人的智能化管理和对物的智能化管理。对人的智能化管理指的是通过传感器对人的生理状态(如心跳频率、体力消耗、血压高低等)进行监测,主要指的是医疗可穿戴设备,将获取的数据记录到电子健康文件中,方便个人或医生查阅。除此之外,通过RFID技术还能对医疗设备、物品进行监控与管理,实现医疗设备、用品可视化,主要表现为数字化医院。

6、智慧建筑。建筑是城市的基石,技术的进步促进了建筑的智能化发展,以物联网等新技术为主的智慧建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当前的智慧建筑主要体现在节能方面,将设备进行感知、传输并实现远程监控,不仅能够节约能源同时也能减少楼宇人员的运维。亿欧智库根据调查,了解到目前智慧建筑主要体现在用电照明、消防监测、智慧电梯、楼宇监测以及运用于古建筑领域的白蚁监测。

7、智能制造。智能制造细分概念范围很广,涉及很多行业。制造领域的市场体量巨大,是物联网的一个重要应用领域,主要体现在数字化以及智能化的工厂改造上,包括工厂机械设备监控和工厂的环境监控。通过在设备上加装相应的传感器,使设备厂商可以远程随时随地对设备进行监控、升级和维护等 *** 作,更好的了解产品的使用状况,完成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收集,指导产品设计和售后服务;而厂房的环境主要是采集温湿度、烟感等信息。

8、智能家居。智能家居指的是使用不同的方法和设备,来提高人们的生活能力,使家庭变得更舒适、安全和高效。物联网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能够对家居类产品的位置、状态、变化进行监测,分析其变化特征,同时根据人的需要,在一定的程度上进行反馈。智能家居行业发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单品连接、物物联动和平台集成。其发展的方向是首先是连接智能家居单品,随后走向不同单品之间的联动,最后向智能家居系统平台发展。当前,各个智能家居类企业正在从单品向物物联动的过渡阶段。

一、我市贯彻对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主要采取哪些措施:
采取综合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监管
(一)严格电梯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电梯制造企业树立“质量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的理念,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行企业“质量首位制”,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建立完善电梯产品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生产和施工,将提升产品质量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对因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电梯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督促电梯制造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依法实施召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电梯及主要零部件质量进行监督抽查,促进生产、安装环节的质量提升。
(二)强化电梯使用和维保质量安全管理。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住户装修期间对电梯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减轻装修过程对电梯的损坏。加大对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对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根据运行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项目。积极推动由电梯制造企业直接进行电梯维护保养,逐步建立以电梯制造企业为主体的电梯维护保养体系。住建和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对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联合检查机制,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和电梯维保质量作为对物业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
(三)抓好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梯安全日常监管,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和故障频发电梯的隐患排查。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的,不得投入使用。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对存在严重隐患的电梯可依法查封,推动电梯安全隐患处置的及时“闭环”。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加强联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及时发现和查处影响电梯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大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力度。对于使用期超过15年,或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住宅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研究制订电梯维修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加快办理速度。未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小区,所需费用由电梯所有人(业主)筹集或由当地政府出台相应补贴政策。
(五)推进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物联网建设。深化“96333”等电梯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加快完善以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为主体、电梯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各地应加快建立电梯应急救援平台,2016年实现大市范围全覆盖。建设电梯物联网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物联网信息技术在电梯动态监控、自动报警、快速处置、信用监管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电梯运行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定期向社会公布电梯维保单位不良记录、故障频发电梯、电梯困人救援等信息。
(六)做好电梯设置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与电梯安全相关土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设计与施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完善电梯采购、招标工作,提高电梯配置水平,确保电梯的配置数量和参数性能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逐步提高精装修房的比例。
(七)实施电梯分类监管。全面实施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的分类监管,根据其安全管理状况和电梯风险特性的综合测评结果,对排名靠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予以重点监管,加强工作指导和安全隐患督查。进一步推进电梯维保单位的分类监管,深化全市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工作,建立全市电梯维保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现象多发、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电梯维保单位的检查频次和查处力度。
(八)构建电梯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充分发挥电梯业商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发布电梯维保指导价格,倡导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引导电梯行业良性发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研究并及时采纳群众对电梯安全工作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电梯安全监督。鼓励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机制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补偿功能。
(九)建立健全电梯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机制。针对电梯选型和配置、土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招投标以及电梯生产、经营、安装、检验、维保、使用管理等各个安全环节,构建电梯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链。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完善各环节的质量记录,做到“一梯一档”。健全电梯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电梯事故或重大影响的电梯突发事件,要认真查明原因,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
(十)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宣传渠道,采用现场咨询、安全课堂、应急救援演练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学校、社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广泛开展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电梯使用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重要性
为防止电梯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引起伤亡事故,必须加强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
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安全教育、司梯人员的 *** 作安全管理、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电梯困人救援的安全管理。
1、实施安全教育
由电梯管理员负责对电梯机房值班人员、电梯司梯人员和乘梯人员实施安全教育,使他们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熟知电梯设备的安全 *** 作规程和乘梯安全规则。
2、电梯司梯人员 *** 作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司梯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制定了相应的司梯人员安全 *** 作守则:
1) 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提高服务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2) 要求司机坚持正常出勤,不得擅离岗位;
3) 电梯不带病运行、不超载运行;
4) *** 作时不吸烟、不闲谈等;
5) 执行司机 *** 作规程:
a、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箱内,必须作试运行,确定正常时才能载人;
b、电梯运行中发生故障,立即按停止按钮和警铃。并及时要求修理;
c、遇停电时,电梯未平层禁止乘客打开轿箱门,并及时联系外援;
d、禁止运超大、超重的物品;
3、加强对乘梯人员的安全管理
制定电梯乘梯人员安全使用乘梯的警示牌,悬挂于乘客经过的显眼位置。敬告乘梯人员安全使用电梯的常识。乘梯须知应做到言简意赅。警示牌要显而易见。
乘梯须知内容是: 用手按钮,严禁撞击,不许吸烟,勿靠厢门,运行之时,挤门危险,危险物品,禁止进梯,保持清洁,勿吐勿丢,若遇危险,请按警铃,超载铃响,后进退出,儿童乘梯,成人携带,楼内火灾,切勿乘梯。
4、电梯困人救援 *** 作规范
(1)当发生电梯困人事故时,电梯管理员及 *** 作员务必在2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
(2)尽快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务必使其保持镇静,不要惊慌,精心等待救援人员的救援并嘱托被困人员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轿厢外;
(3)如电梯轿厢门处于半开闭状态,电梯管理员应设法将轿厢门完全关闭;
(4)根据指示灯、PC显示、选层器横杆或打开门观察判断轿厢所在位置;
(5)轿厢停于距厅门05米左右位置时的救援:拉下电梯电源开关、用专用厅门钥匙开启厅门、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协助乘客离开轿厢、重新关好厅门;
(6)轿厢停于距离厅门05米以外位置的救援方法:进入机房切断电梯电源、一人把旋炳一人持释放杆,轻轻撬开制动器,利用轿厢自动向正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以动太快发生危险, *** 作时应一撬一放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最接近厅门为止,确认刹车制动无误,放开盘车手轮)
(7)遇有其它复杂情况,应请求电梯公司帮助救援;
(8)困人救援工作完毕后,电梯管理员应情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案。
(9)遇到其它复杂的情况时,应请电梯公司帮助救援。援救结束时,电梯管理员填写援救记录并存档。
三、中国对电梯安全使用年限的规定
1、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对电梯安全运行负责,并履行职责。其中包括: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在电梯运行期间至少有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电梯轿厢显著位置或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96333二维码信息标识、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保持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紧急报警装置完好有效,能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等。
2、国家目前尚没有电梯使用年限的强制性规定。主要在于管理人员的保养和维护。一般的电梯使用年限在15-18年之间。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梯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电梯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以及住宅电梯多元共治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电梯管理坚持安全第一、为民服务、依法监管、多元共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电梯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的问题。第五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电梯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提高电梯服务、管理水平,推进电梯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追溯体系。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电梯机房、井道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统筹协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对电梯配置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指导承担电梯使用管理责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基础电信营运企业加强电梯轿厢内移动通信信号覆盖。
发展改革、教育、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应急、保险监管等部门和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电梯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第六条 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鼓励新闻媒体、学校、社会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第七条 电梯生产、使用、维护保养等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第八条 电梯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电梯安全宣传等活动。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电梯违法行为。第二章 生产和经营第十条 建筑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的要求,设计电梯的数量、参数,设置井道和轿厢移动通信设施装设空间,保证电梯选型、配置、通信装置与建筑结构、使用要求相适应,并综合考虑安全、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等功能需求。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电梯选型和配置的地方标准。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及电梯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选型配置和购置电梯,为电梯轿厢通信网络建设预留所需管孔、设施装设空间。第十二条 新建住宅安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供电系统未设置双回路供电的,应当配置备用电源或者安装电梯应急平层装置。
新建住宅安装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和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安装电梯视频运行监控系统,视频信息至少保存30日,视频信息内容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电梯生产单位不得通过设置密码等技术屏障影响电梯正常运行和维护保养。第十四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对电梯作业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保证电梯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电梯安全知识和作业技能。第十五条 电梯制造单位应当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对其制造的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并为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提供以下技术指导和服务:
(一)指导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二)提供应急的电梯零部件及相应技术支持;
(三)提供电梯管理、应急处置等知识技能培训。第十六条 电梯及其零部件的质量、安全性能和能效指标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要求。电梯整机质量保证期从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得低于2年,在质量保证期内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免费修理。出现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召回;电梯制造单位未实施召回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召回。
电梯出厂时,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电梯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一)设计文件(含电气原理图或者液压系统图);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三)安装、使用及维护保养说明;
(四)电梯部件明细表;
(五)应急处置技术指导文件;
(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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