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是个大行业,对自己做好定位,结合个人性格优缺点来选择毕业后想去关于物联网的哪个部门,再去考相关证书。
目前物联网行业还处于发展中,拥有物联网相关资格的工作人员非常稀少,所以多一个相关的证,在面试时候就会提升自己一个档次。
经验的话就是两大块:1运营方面。2技术开发。拥有哪方面的资格证书公司会分配你去相关的部门,所以现在就给自己定位想去哪个部门就靠以上相关的资格证书。
24K纯手工山东有人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会筛查简历。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在进行面试前会对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年龄、学历、和薪资要求进行筛选。山东有人物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专注于通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是业内领先的工业物联网软硬件解决方案服务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考试管理中心”颁发的
《全国物联网技能证书》包括物联网产品营销员、物联网商务应用师、物联网项目运营师、物联网应用调研员、物联网软件/硬件/网络管理师、物联网高级监理师等技能证书。不对口。
物联网对口的专业工作为,新能源、互联网,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通信,电信,网络设备等,跟质检员的工作并不对口。
物联网(简称IoT)是指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激光扫描器等各种装置与技术,实时采集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采集其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是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职能和委托,依法实施有关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接受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咨询及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正规化建设和行政执法机能培训。管理全市产品质量申诉工作;负责全市专职行政机构行政执法信息的搜集和传递;对全市的专职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工作进行研究、指导;以服务经济、规范市场、保护国家、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维护社会经济有序发展为目的,以“管理与创新”为主题、以“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执法,开展一流服务”为特色,坚持“公开、公正、廉洁、文明”的执法原则,打击假冒,扶优治劣,为民排忧解难。
内设两个稽查科和一个综合科。稽查科主要承担查处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及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生产领域假冒伪劣等违法活动。综合科主要承担内部案件审理工作,负责受理企业、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的来信、来访、来电,调解产品质量纠纷,承担“12365质监热线”的投诉举报。
主要负责人:李希恩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路南 邮编:271000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楼六楼
泰安市计量测试所
泰安市计量测试所始建于1955年,时为泰安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设的度量衡管理所,后根据职能的变化,更名为标准计量管理所。1979年,行政管理职能分离后命名为泰安计量测试所,1985年地区划市更名为泰安市计量测试所,成为专司技术保障的社会公益型法定计量检定技术机构。其主要职能:为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技术保障;建立全市最高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执行强制检定、校准、测试任务;起草、编写计量技术性文件;承担计量产品和钟表眼镜质量检验、土地房屋面积公正计量、商品量检验、建筑材料放射性及室内环境有害气体检测;培训计量技术人员;为计量确认等计量技术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主要负责人:亓海滨
地址:泰安市红门路70号邮编:271000
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泰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依法设置的法定质检机构,也是我市唯一的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社会公益性的非盈利的事业单位。自1984年成立以来已形成机械、电器、轻工、建材、造纸、鞋业、化工、化肥、煤炭、石化产品、食品、饮料等50多类产品的综合检验能力,可独立对300多种类别的产品进行检验,其中560种产品和涉及217种产品参数通过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本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承担上级下达有关(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包括生产和流通领域等)、复查检验、统检、专项检查等。承担产(商)品质量委托检验、仲裁检验、新产品评价检验。承担企业标准起草、验证,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协助企业建立质量体系,完善检测手段,正确执行统一的检验方法,提供其他有关的咨询服务。 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产(商)品质量信息,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下设办公室、业务室及食品室、化工室、轻工建材室 、机械室、电器检验室。
主要负责人:蔡新方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95号 邮政编码:271000
泰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
泰安市纺织纤维检验所是我市唯一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始建于1964年,是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以(64)鲁经字356号文批准建立的山东省纤维检验局的八个直属工作站之一。行政隶属于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社会公益性的非营利的事业单位。2007年7月通过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和扩项现场评审,共有70种产品和654个参数通过了认证。2007年8月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实验室通过了中纤局专家组的检查验收,成为全国6家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实验室之一,并于2007年9月16日,55个项目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主要职责:在全市范围内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纤维及其制品检验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我市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规章制度。按照政府部门的指令,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纤维及制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根据有关法规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负责本市辖区内纤维及制品质量、纤维专用计量器具的行政执法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委托进行委托检验、公证检验、质量仲裁检验、验货检验等,出具科学、公正的检验报告,向政府、社会及企业提供检验数据和信息。为企业制定产品标准,完善检测手段,培训技术人员,开展质量咨询等技术服务。
内设办公室、业务室、棉检室、纤维监督室、纤维制品监督室。
主要负责人:高明辉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路南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二楼
邮编:271000
泰安市技术监督情报所
泰安市技术监督情报所成立于1991年6月,行政隶属于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1 标准化服务工作。(1)标准文献对外服务:拥有馆藏资源包括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及CNS、ISO、IEC、EN、JIS、DIN、BS、ASTM、IEEE、UL及KS等国家、地区标准。现有馆藏国家标准15865册,21658个;行业标准6122册,15347个。拥有网上标准资源13万件,全文标准文献光盘资源共6大类,电子版本标准10万多件。数据库全省联网,建有国标、行标、国际标准的检索数据库及包括全世界400多个国家和地区知名标准化组织的标准目录数据库,资源记录达50万条。并与上海、北京等地标准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标准化咨询等业务合作。(2)开展企业标准化咨询服务,承担企业标准的制修订业务,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化体系。(3)培训企业标准化人才,宣贯国家标准;准确、及时、方便、快捷地为用户提供标准文献;经山东省标准化院授权,开展国家标准查新、确认工作。2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与服务。(1)负责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协调与管理,承担市直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及代码证书颁发;承担全市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应用工作;承担全市组织机构公共信息IC卡的发行及推广应用。(2)经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山东CA)授权,我所作为山东省数字证书的发放受理机构,使用组织机构公共信息IC卡作为我省社会非自然人电子商务数字证书的载体。为我市电子商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可靠、有序的Internet网上作业和交易环境。(3)承担组织机构代码电子口岸网上审核;负责为外资或合资企业赋码。(4)承担全市各类组织机构信息数据库开发工作,对外提供有关组织机构信息资源。3商品条码管理与服务。(1) 宣传条码工作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条码国标和技术文件;组织办理我市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注册、续展、注销手续,并负责条码印刷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2)提供条码在物流各环节(如商品零售、储运、配送、产品的生产线跟踪)标识应用的技术咨询、系统设计和系统集成等;提供物流方案策划、区域销售防串货方案等。(3)提供条码、射频、IC卡、信息钮等自动识别技术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工作;接受客户委托开发会议管理、售饭、门禁考勤、安全巡检等自动识别系统。(4)提供各类条码专用设备、编码软件等;开展条码制版、不干胶标签制作、胶片制作等业务。4 食品标签评价服务。为企业提供规范的标准化服务,并出具科学性、权威性、公正性的评价报告,减少因标签问题遭受的不必要的损失,维护食品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5 WTO/TBT咨询及预警通报服务。作为WTO/TBT泰安工作点,承担WTO/TBT咨询服务工作,授权发布WTO/TBT通报;接受企业委托,提供企业产品出口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符合性评定程序等方面咨询服务;提供WTO成员国有关文件草案信息。6质量认证、信息咨询服务及其他。(1)代理发行各类质量技术方面的图书、刊物,有关WTO书籍等服务。(2)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认证的咨询服务。
主要负责人:张彤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东段 邮编:271000
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五楼西
一、首检
1、检验员必须全面了解技术标准、图纸工艺、 *** 作规程的一切技术规定。
2、 *** 作者加工首件(包括更换加工零件型号、设备工装修换、图纸和艺更改)必须送检,对首件没有交检而造成废品的 *** 作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3、检验员必须根据图纸工艺对送检的首件进行首检,并对首件结果负责,如检验员没有做好首检而造成的批量废品,由检验员主要责任,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废品赔偿。
4、车间主管必须督促 *** 作者做好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工作,经过首检合格的零件, *** 作者必须对产品质量负责,并认真作好自检工作,如果由 *** 作者没有做好自检而产生的废品,必须追究其责任,并负责赔偿。
二、联检
1、上道工序的检验员必须重视下道工序对产品的反映意见,下道工序的检验员有责任把质量信息回馈给上道工序。
2、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收上道不合格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与检验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形成每道有序控制,层层有把关的良好体系。
三、巡检
1.检验员必须根据技术要求对产品作巡回抽样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向 *** 作者提出,并责成其找出原因。待解决问题后才能继续生产。
2.检验员必须对巡回抽检认真负责,对重要零部件及关键工序必须核定抽检次数不少于2次,以及每次抽检数量不少于1件并填写《原始记录表》。
3.在巡检过程中,检验员有责任对工装夹具进行不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强行生产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 *** 作者负全部责任。
四、终检
1.生产工人对完工的产品必须交给检验员检验,未受检的产品不得流转或入库,如发现有不经检验而私自流转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2.检验员对完工的产品(包括半成品,成品,外协件,外购件)应根据图纸,工艺和有关技术标准实行全检或抽样检查,如发现有错检或漏检,要追究检验员责任。
3.检验员必须自觉配合车间生产,对完工的产品根据趁件的生产需要分轻、重、缓、急进行检验。检验数量不少于5%,重要零件及关键工序发现不合格要全检。如有故意拖延或刁难而影响生产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对于检验不合格但可以返工的产品,检验员有权要求生产工人及时返工,并通知班组织或车间,返工后重新检验,第一次返工合格,按合格记录,第二次以上返工,即使检验合格也按次品处理,需要返工而 *** 作者拒绝返修的,按废品处理。并由车间报请公司给予行政处罚。对于超差但不影响使用的工件,由检验员会同车间报告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或有关技术员)决定处理意见,回用品按次品处理,(次品不计发工资,造成废品的按公司规定赔偿损失)。
5.检验员必须对受检的次品、返修品和废品必须隔离放置,车间或有关部门必须配合作好此项工作,如发现有把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6.检验员必须对检验完毕的工件开具工单,并如实填写合格产品、次品、废品数量。
五、总装检验
1、装配工在装机前应首先对零件做出必要的检查,发现问题应进行复查,对关键件,关键尺寸,大件等检验员应重点复检,以保证整机质量。
2.在装机过程中,检验员应参照组装检验记录表中相关检测资料,做好实测记录,确认合格后,办理合格证。
六、产品标志说明
1、为了实现可追溯性,生产中采用产品工序流程卡(可以在原工艺流程卡的基础上修订),表明原材料/产品/工序/生产日期/数量等进行标志和记录,由生产车间主管记录,当首道工序合格时进行转序,同时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记录,当不合格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在产品工序流程卡上记录,并终止该流程卡,事后追究。
2、检验状态标识,采用标牌产品转序卡)分三种如下:
合格绿色
不合格(包括翻修品、次品、废品)红色
待检**
七、外协/外协物资的验收
1、查验收据:检验所需要的技术依据合同或协议书,由生产部门/技术部进行配合。其中包括企业标准,检验规范,技术条件,技术图样等。
2、质检部是进货检验的归口部门,负责对进货检验,应友好与供应商/生产部门/技术部进行配合。
3、物资到货后,接到通知登记做好记录,按产品类别进行检验。
4、对属于检查验证产品,检查内容如下:
a、检查供方产品的质量合格/产品质量保证书/名称/图号/出厂日期/检验员印章等。
b、根据供方提供的质保书,发货单据,定货合同与材料进行核对,以查明供方提供的文件中所反映的材料名称/规格/材料成分/交货状态和特征等是否与标准相符。
c、对产品实物外观的检查,包括对磕碰/锈虫/划伤等的检查。
5、对属于检查验收类产品按以下的方法检查:
a、第一类产品:数量1-100件抽检50%
101-500件抽检40%
500-1000件抽检30%
1001件以上按25%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执行;
b、第二类产品:数量1-500件抽样不少于10%
500-1000件抽样不少于8%
1001-2000件抽样不少于5%
2000件以上按3%,放宽一次检查方案执行。
c、对于产品质量稳定的供货方按第二类检查方案执行;
d、对于产品质量不稳定和新开发的供货方按第一类检查方案执行;
6、经检验或严整合格后,由检验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办理入库并作好记录。
7、经检验或严正后,由检验员在《入库验收单》上签名办理入库并作好记录。
8、供方发生以下变化时,本公司采购链部门必须向质检链部门发出通知,质检部对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进行验证和考核;
a、产品由一个供方转为另一个供方;
b、零件由供方进行修改设计,导致尺寸、材料变化;
c、供方的工艺、设备、模具具有较大的变化;
d、产品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时;
e、产品停止供货6个月;
9、不合格的产品的处置:
a、当检验员在抽样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由主管技术员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可以判定为不合格;
b、采购部对不合格产品应如数退回;
c、对出不合格产品的供方,送货时要加倍检查,甚至100%检;
10、凡经检验的外协、外购产品均作好检验工作状态标识并记录。
八、计量器具管理和保养制度、
1、计量器具是产品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由质检部统一管理公司的量具和测量仪器。
2、建立计量器具台帐,按工艺要求配备。
3、对计量器进行周期检定,对不符合检定要求的,停止使用。
4、量具的发放由车间,经副总,总工批准,质检部签字后取用,并做好记录收回旧量具。
5、量具修理后,专用检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进行检定,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使用。
6、量具存放应有固定位置,在使用过程中应防止在 *** 作者容易看到而有不会掉落的位置上。
7、不允许把量具与其他工具放在一起,以免受到损伤。
8、非计量检修人员,严禁自行拆卸,修理或改装量具,发现问题即使送质检部进行鉴定并安排检测。
9、量具是用于测量的工具,不允许当做其它工具使用。
10、量具使用完毕,要及时擦干净,放入量具包装盒内,对于封存量具,各方面有涂上一层防锈油。
九、生产工人等一切有关人员有权对检验员有权对检验员的检验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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