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z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许可,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申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验证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1、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有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房屋平面图这些基本的资料;
2、公司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经营的经营范围;
3、公司有仓库,并且有租赁合同,面积至少在80平米以上;
4、公司有图书管理软件,并且有软件购买的发票;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二、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书面申请(申请表);
2、企业的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常驻户口证明;
3、企业的经营者经过专业培训的证明;
4、企业的注册资金证明;
5、所在企业的经营场所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主体将申请材料递交到市新闻出版局;
2、市新闻出版局初审通过后,交由国家广电总局进行审核;
3、安排人员上门核查地址;
4、满足条件下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
第七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总发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总发行业务,须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新闻出版总署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组织机构和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z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发行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专业人员,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发行人员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第九条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申请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须向所在地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申请材料,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z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发行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三)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出版物零售、出租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出租业务,须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本条第二款规定的申请材料,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申请人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
(一)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等;
(二)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三)经营者的身份z明和职业资格证书。需要。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要求卖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首先即使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然后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零售或者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相应证件的卖家进行下线,关闭店铺处理。
而且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出版物批发许可证、出版物零售许可证两种,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哪些行业需要办理出版物零售以及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它们有什么区别。还有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流程、材料以及办理程序。
首先是《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只要经营范围里有出版物经营这项,个体户或者公司都可以办理。而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则不同,只有公司才可以办理,个人是不可以办理的,而且批发许可证还有一点不同就是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是不需要实际场所,虚拟地址注册的公司也可以办理,并且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所能经营的范围是包含出版物零售的,这也就是大多数书店办理的是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而不是办理零售许可证。
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如实体店铺)以及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
进行网络销售的要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及负责人的等;
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无不良记录;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申请登记表以及申请承诺书;
营业执照,章程(工商局调档);
法人身份z明;
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信息(临街商铺);
最后是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流程;
首先需要满足以上的办理条件,由于《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后置审批,所以需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且先注册公司取得执照后才能申请,除此之外办理批发经营许可证的注册资本在200万以上才可以,满足条件就可以申请许可证了。申请流程大概是: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办理证件,可以查询相应的办理进度,大概20天左右领取证件。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法律生活常识全知道系列丛书》
1、到相关部门(所在地区行政大厅或文体局)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资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做出批准与否的决定,期间申请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
3、相关部门批准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做出书面说明。申请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扩展资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z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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