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法带来的形势变化,分析电子商务法对政府监管、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对加快推动企业做好相关合规工作、提高政府和企业对该法律的贯彻和落实都具有重要意义。
《电子商务法》实施带来新变化
(一)电子商务服务更加规范
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首次该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不仅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的行为,还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服务的行为,因此网约车、外卖、旅游、家政等各种网络平台提供服务,也都属于电子商务法所管辖范围。对于这些网络服务平台而言,不仅要接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规章约束,还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服务在双重监管下会变得更加规范。另外,考虑到某些服务行业的特殊性,该法律同时明确了金融类产品和服务以及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属于电子商务法管辖范围。
(二)电子商务经营将更加公开透明
电子商务法从两方面措施入手让国家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有了更加全面了解。一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履行纳税义务,使得监管部门对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有效地支撑国家电子商务方面政策制定。二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当信息发生变更时要求经营者及时更新公示信息,该措施使得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信息有了更加全面了解,经营者的合法性得到进一步认可。
(三)不诚信经营行为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电子商务法从多个方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该条款使得传统的刷单、诱导好评等较为普遍的不诚信经营行为都将会得到法律严格管制。二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该条款从法律层面保障了消费者的评价权,堵住了不诚信企业企图通过平台删除用户真实评价的监管漏洞,用户评论重要性被进一步提高。
(四)电商平台对数据利用更加规范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之外,还提出了额外特殊要求。一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该条款规范了平台利用个人数据做精准广告营销行为,保障了消费者对商品自由选择的权利。二是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该条款规范了平台对个人数据控制行为,保障了个人对个人信息的查询、删除和销毁等权益,与欧盟对个人信息数据保护进一步接轨。
(五)垄断竞争将会得到逐步遏制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因其技术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经营者对该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等因素而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最近两年发生的大型平台之间为了争夺用户采取“二选一”要求或者补贴等行为都涉嫌违犯电子商务法。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发改、工商、商务等三部门反垄断职能的有效整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成立,未来国家在互联网领域反垄断能力将会大大加强。
《电子商务法》实施带来的影响
(一)海量工商登记注册和税务征收问题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履行纳税义务,由于大量电子商务C2C平台上卖家都属于个体销售者,很多之前都未做过工商和税务登记。这些个体销售群体具有数量庞大、经营规模小、执业范围广、变化频繁、流动性强等特点,针对这些销售群体采用传统的线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册登记以及税务缴纳方式,从短期来看,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一时间将无法应对海量个人销售者登记需求,从长期来看,由于个体销售者跟企业有很大不同,进出非常频繁,采用线下模式无法实现对个体销售者市场登记和税务征收的高效管理。
(二)企业竞价排名等部分商业模式受阻
电子商务法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当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信用等以多种方式向消费者显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时,对于竞价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要求显著标明“广告”的做法,对通过竞价排名方式从背后诱导消费者的行为将会严重受挫,竞价排名模式用户转化率将会带来严峻考验。随着电子商务法的深入实施以及网络消费者认知水平的提高,竞价排名模式将会变得更加规范,通过竞价排名诱导消费者选择、谋取商业暴力的时代将会一去不复返。
(三)监管机构监管模式跟不上法律监管新要求
电子商务法从多个方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行为做了相应约束,提出了许多具有约束性条款,但相对于目前政府的监管执法手段来讲,按照电子商务法要求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执法,网络平台具有用户海量、跨越时空、即时变化等特点,要实现事中有效监管,目前政府执法手段和技术支撑能力显然是难以跟上的。比如针对营业执照公示要求,如果平台没有针对经营入驻者在营业执照公示方面的严格治理机制,政府也没有采用数字化和网络化手段进行在线监管,不公示企业营业执照或当营业执照信息发生变更,都将无法及时发现。另外,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个人信息收集、精准营销等方面法律要求,如果监管部门没有有效的技术支撑手段,也将难以实现有效深入监管,实现违法必究难度比较大。
对策建议
(一)敦促企业根据电子商务法做合规运行
为了让企业深入了解电子商务法内容,确保法律正式实施能够合规运行,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电子商务法普法宣传,尤其是针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各级法制部门要举办形式多样的宣贯会和培训会,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其加深对电子商务法的认识和理解,根据法律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企业经营策略。二是针对大型电商平台,要定期举办电子商务法交流会,密切跟踪大型电商平台在电子商务法合规性方面的推进进展和面临问题,及时商讨研究对策。三是充分发挥好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和联盟在电子商务法普法宣传方面的作用,利用好协会和联盟平台,组织行业、法律等方面专家深入企业内部进行普法宣传和合规指导,确保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在《电子商务法》实施后能够平稳运行。
(二)加快推进电子工商注册和税务征收等工作
面对海量工商注册登记和税务征收,市场监管和税务征收部门需要推进服务模式的变革创新,为此需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电子化个体工商户和企业登记注册,完善工商登记注册系统和大型电商平台系统对接机制,实现对电子商务平台大规模、批量化、即时化工商注册登记和销户。二是加快推进电子化税务征收,完善金税系统和大型电商平台系统对接机制,实现电商平台对海量平台入驻电子商务经营者税收缴纳的代扣。三是依托电子化工商注册和税务征收系统,完善电子商务运行统计体系,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数据采集模式,加强数据交叉比对、关联挖掘和趋势预判,提高对经济运行、社会发展、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度分析和预测能力。
(三)鼓励企业在合规条件下开展业务创新和竞争
当前《电子商务法》既是一部监管法,又是一部促进法,在合规合法条件下,鼓励企业推进业务创新至关重要,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敦促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时,严格遵守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不利用个人信息做大数据杀熟、非合理推荐、个人信息过度挖掘等违背商业道德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二是鼓励大型电子商务企业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开展公平、有序市场竞争,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支持行业创新发展。三是鼓励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推动业务创新的同时,同步完善平台运行规则,健全平台治理机制,构建良性持续健康发展平台生态圈。
(四)推动监管机构监管治理手段和模式创新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不仅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带来了新的挑战,同时也对政府治理带来新的挑战,为了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更好落实《电子商务法》执法,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适应网络市场监管需求,加快理顺网络市场监管体制和机制,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和合作模式,明确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联动治理模式。二是加快构建国家统一的电子商务监管治理平台,加强与重要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联动监管能力。三是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监管治理平台中的应用,推进数据自动采集、数据关联比、智能化监管,提高自动感知、深度治理、智能监管、信息溯源等能力。
众所周知,2022年是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之年。转型的关键就是用新的经济发展引擎替代国民支柱性行业房地产,关于这一点,相信已是共识。
关键问题是,在现在这个过渡阶段,疫情和俄乌危机两只黑天鹅的影响之下,国内经济减速转弯受到很大掣肘,以至于国内重启房地产行业“夜壶”的猜想和言论开始凸显,经济稳增长真的又要靠房地产?
五一假期前两天,国家多个重磅会议针对房地产发声,引发热论。其实仔细看,国家会议关于房地产这个板块的描述,就能搞明白这本质上是个“既要,又要,还要”的套路。
既要 居民加杠杆买房,拉动地方经济;
又要 房价维稳,不能暴跌暴涨;
还要 继续“房地产去金融化”,也就是不想地方再依赖“土地财政”,一心想的还是要降低中国经济环境中的地方,房企,居民三方的债务杠杆;
总得来讲,就是既要居民买房加杠杆,又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数据指标上降杠杆。
房地产本身是一个资金密集型的债务驱动性行业,钱就是房地产行业内流动的血液,金融杠杆对于房地产有多重要不言而喻,而地产行业在过去几十年里,也是历经产能过剩的危机,处理方式通常是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
但如今不同往日,现在最严峻的问题不是“水”多少的问题,而是“面”没了。
就算顶层想给房地产放水,效果也不如往日了,所以一些人的担心,譬如怕保房地产就不能保汇率,保房地产就又得脱实就虚,其实根本没这必要,托举楼市没错,但是刺激效果非常有限,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需求端的基本面已经塌了。
也别说什么今年有1000多万的大学生流入 社会 ,刚需人口多的是,就问就业和收入这块有保障?工作都不好找到,疫情动不动就干死一片企业,失业人数还在增加,就敢让人背个30年房贷?对未来收入都没个信心,口粮保障都不好实现,让人有啥预期去买房子?
所以说,依靠低息放水,刺激居民加杠杆重启房地产的这套玩法已经是个死循环,对于这一点,顶层比谁都清楚。
这也是顶层重磅会议中,国家表达出既要又要还要的原因,因为,国内经济增长的核心不再是依靠房地产,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态度是托住不塌不拖后腿就行了。
国内经济最核心的关键是在经济发展新引擎上发力。
那么这个新引擎到底是什么呢?
我们暂且从我国国内经济结构的现状以及未来转型的方向来讲起。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是农业大国,在1978年前后,约069亿人在工业领域,049亿人在服务业(供销社啥的)领域,剩余人口全部都在农业上。
改革开放之后,由于工业大厂业务蓬勃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国家也开始逐渐放开农民的流动,工业虹吸农村人口的潮汐正式开启。
全国放眼望去,都是一片片大工地,那时候农民进城,要么是在工厂当工人,要么是在工地当工人。国内那时候全部是盖房建厂啥的,可没有什么互联网之类的 科技 企业,有的是代工厂和各种在建项目的搬砖工地。
彼时的中国需要挣钱搞基建,有了基建才能加大招商引资。
资本需要依靠基建搭好的台子才能进行生产建设和流通销售,有了基建设施才能吸引外资进入,我们才能挣外汇,才能买设备和技术继续进行工业化建设。
但是 历史 的发展阶段在那搁着,彼时的中国一穷二白,我们需要挣钱。中国结合自身人口优势把自己定位成了生产国,过去的中国生产原料来源在外国,资本技术在外国,消费需求也在外国,中国只负责加工。
要加工就得有更新换代的基础设施(基建),得有受过教育的劳动人口(劳动力素质需要跟上),满足了这两样,中国才具备了世界工厂的基因。
也就是说,基础建设是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平台架子,必须适度超前,才能带动工业发展。
所以,当时的中国重点工作完全围绕着建设和发展,说白了就是搞钱做基建的同时大力招商投资。
对外,使劲出口挣外汇。
对内,重税搞基建。
出口挣得外汇主要花在购买国外的原材料和技术设备上了,那么国内搞基建要花的钱怎么办?仅凭国内劳力挣得血汗钱根本就不够用,国家唯一的出路就是对外借债+对内挖掘剩余价值。
发债嘛,就是加大财政赤字,发专项债啥的,这是国家层面的事儿。
对内挖掘剩余价值这点就是积累原始资本,这和欧美很多国家靠着对外掠夺殖民地财富实现工业化的路径不大一样。
我们第一步靠的是剪农民羊毛,也就是低价买农产品(价格低于价值),高价卖工业品(价格大于价值),第二步靠的是重税做工程,但是重税总会影响招商引资吧,那就只有靠基建起来之后,拉动的国内支柱性产业的税收,也就是房地产行业带动的上下游产业链税收,后来随着房价的推升,一步步演化成农民的“进城税”,也就是买房落户,也称作土地财政,除了契税,交易税之类的明税,土地出让金才算是重头,属于隐形税收。
我国为啥会是基建狂魔,主要原因就是国内以房地产行业为载体,透支全国人的未来财富给基建工程冲了会员,有了会员资格,基建进一步开始井喷,拉动国内实业经济腾飞。
房地产行业担起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印钞机,大量的信贷资金流入土地市场,进入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之中,又一步步流向市场,国家工业化发展的基础架子才给搭了起来。
在过去的经济发展驱动模式中,逐渐形成了这样的一个以土地,房地产为中心的闭环。
土地出让 开发商融资拿地 居民贷款购房 政府依靠土地金融+土地抵押融资启动基建 反哺房产行业+带动制造业发展。
地方政府靠着“基建”,用铁公基,市政绿化,公园水利等提升片区价值,从而提升地价和房价,然后是开发商融资开发,钱又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流到政府财政那里,最终用以偿还做大“基建”的地方债务。
这就是房地产+基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旧模式,可以说,大基建才是我国过去这些年来发展的核心动力。
而这个闭环自带BUG,在经济发展的不断循环中持续推高了地方政府债务,还推高了企业债务和居民债务,提前透支了国民财富。
因为财富被透支,国民消费受到严重抑制和挤压。
在过去几十年,我们“一切向发展看齐”,国内GDP拉动大部分靠的是投资建设,也就是基础建设+房子建设+投资建厂。居民收入一大部分跑房子里,一部分跑循环经济里(还是投资建厂等),手里可用于消费的少之又少。
最终导致国家经济发展结构失衡,投资占比过高,消费占比过低。
这与一些发达国家投资与消费在整个经济中的占比约为3:7相比,差距非常大。
所以, 我们国内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以及最终目的,就是提高经济发展结构中的消费占比 ,这就要求城市化(生活服务)进程大于工业化(投资建厂)。
这就要求服务于生活质量的基础设施要扩建,比如说医疗,教育,水利,文化, 体育 ,环保等需要更新或加大建设。
在我国基建领域,对比其他发达国家,这些的确属于我们的短板,在过去,我们偏向于投资能够推动经济增长的交通运输,通信工程,能源工程等,在 社会 服务类基建上重视不够。
但是这样又形成一个矛盾点,那就是 社会 化基建产生的经济效益很低,对就业和产业链发展带动有限,比如说你建个图书馆或者博物馆,肯定没有建设一个机场,高铁等设施收益高,对经济增长贡献大。
没有经济增长和收益保障,居民的收入如何提高,消费占比如何拉升?
当然了,中国最近几年都在通过降税降费等方式来提高居民收入,但是因为整个国家的税收模式和大政府的模式,尤其是重税做工程的模式,决定了居民收入提高的空间有限,方式单一。
居民收入困境还得从根儿上解决,这个咱们在后面会讲到如何解决。
我国工业化升级的进程还在路上,与世界工业强国相比,与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今年三月份国内经济日报上说的。
尤其是制造业这块,中国制造虽然已经摆脱了“低质”、“廉价”等标签,也摒弃了以往靠牺牲环境和自然资源为代价的粗暴生产模式,但与 科技 化,高端化、文化符号,创新等领域还差得远。截止目前,我国制造业仍与东南亚地区的低端产能重合度较高,与日韩等发达经济体产业领域重合度偏低。
论品类,中国制造业品类非常全面,但论质量,我们还有不少短板和弱项。
就像经济日报在《 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从何而来? 》中引用的那句话:“中国制造业不能在别人的地基上盖房子,工业经济的发展安全性要掌握在自己手里。”
这句话很明白地指出,我国工业的核心基础——中国制造业的地基还未夯实,核心技术,长期化规模型资金,关键性零件,基础原材料,能源等靠的都是海外。
这些都需要钱,需要资金,就算现在可以把这些买来,但是始终是“把房子盖在别人的地基上”,建好了利润的大头要被别人拿走大头不说,一点安全保障都没有,贸易冲突起来,人家跟你交手,直接地基给你掀了,找谁说理去?
如果要自己研发创新,那么就需要更多的钱。尤其是从研发到市场需要一定时间的试错,这试错过程中也需要大量的湮灭资金。
说到底,还是推动工业化继续升级需要的资金从哪里来?
房地产行业持续拉动?让旧的经济循环模式(土地财政 驱动基建 拉升房地产 反哺财政)持续,继续透支居民债务?
我们先看一下国内需求端的基本盘:
中国人口老龄少子化已经开始,楼市产能过剩,人均居住面积超50 ,居民债务超62%,地方政府债务高企,国内经济脱实就虚······
玩不转了!
房地产作为国内经济发展引擎的这个旧模式肯定不可续了,也就是说房地产行业需要一步步卸下来拉动经济增长的重担,软着陆的同时光荣退休。
地产行业这台“印钞机”已经完成了 历史 使命。
但是,我国工业化还远未完成,工业结构还需升级。
最直接的证明就是,中国基建存量已属世界第一位,但人均水平和设施质量与发达国家还有明显的差距。
2018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17万千米,较1949年增长了5倍之多,高铁营业里程约占世界高铁里程的2/3,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
除此之外,中国港口拥有生产用码头泊位约24万个,在全球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排名前十的港口中,中国港口占有七席。
西气东输,西电东输,南水北调,能源通道等建设日益畅通,港珠澳大桥,洋山港等相继竣工,交通架构越发完善,京沪高铁,沪昆高铁相继通车,环京产业园, 科技 创新园,物流园,冷冻链建设等遍地开花······
有人说我国基建搞不了一年了,因为空间已经不大了。
其实这是误读,我们看一下我国基建与发达国际的对比就知道了。
据《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数据显示,我国铁路密度是1371千米/万平方千米,远低于美日英法德等国家,其中美国是246,日本是749,应该是696,而德国更是高达957(单位统一为:千米/万平方千米为)。
城轨方面,中国轨道交通里程居世界第一,人均高于美国,但低于日,英,法,德,俄等国。机场方面,中国公共机场仅有235个,相当于美国的62%, 科技 领域,中国研发总投入为美国的1/2,人均科研数远低于美,日,研究基础设施缺失。在教育领域,中国高校数量和质量全面低于美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主要也是学校建设需要加强。文化领域,中国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数量分别是美国的18%和35%, 体育 领域,中国人均 体育 场地用地不到2 ,远低于美国的16 和日本的19 。
从内部结构看,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巨大,如城市用水率为99%,但乡村只有84%。
也就是说大基建(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等等,主就是我们说的老基建):
总量够,但是人均不够。
城市够,但是农村不够;
数量够,但是质量不够。
经济发展的框架,基础台子质量都不达标,里面唱的戏哪会升级有创意?
所以,基建仍需进行,质量还得提高,但是资金来源的问题需要被解决,房地产—土地金融的模式已经不可持续,下阶段的关键,是解决资金的来源问题。
有人说,地方政府和居民没钱了,有税收啊。
房地产行业还在进行资产债务缩表,也就是房地产瘦身,能卖的业务板块在卖,卖了之后赶紧还债,而房企以往拿地靠的都是发债融资,债务这一环切除了,瘦的只剩一点本金,哪里还有钱高周转拿地开发建设?
没有房地产行业的循环,它牵涉到的上下游经济链条都缓了下来,经济景气度消退,土地财政和重税收的根基也就不存在了。
也就是说,国家税基也将大幅缩小了。
指望中小企业,制造业,服务业收税?疫情和美联储加息缩表,俄乌危机引发的大宗物品冲击等就决定了接下来一段时间的税收不会理想。
新的税改更不要指望,税收模式改动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经济承压阶段,税务结构不可能动。
钱,从哪里来?
当然是财政支出,还有专项发债。
除了上述资金来源以外,还有REITS,盘活现有的基础设施,碳减排工具,股票注册制,养老金制度等。
总得来讲就是国家加大赤字出钱,以及引流市场长效投资基金介入。
这里又有问题了,国家可以短时间内出钱,加大赤字也有极限,还有所谓的股票注册制,养老金制度等只待推进就得几年时间,远水止不了近渴,只靠碳减排工具等货币手段,那不是完全指望 社会 上的企业自行扩张冲大规模,进而改善经济结构么?这也不靠谱。
还是需得开源。
如何开源?
老基建搭的台子以及孕育的产业链已经到了更新升级的地步,要开源,自然是要搭新架子,孕育新的产业链。
众所周知,国家推进工业化的前提是需要国家先搭台子(基建),再加上各种财税政策支持,金融政策支持,产业政策支持,然后才会培育出相对应的制造业或生活服务业。
新的产业链带来新的经济循环模式,提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同时,还为国家提供巨大的税基。
如今老基建还在路上,新的基建设施需求也已经到来,因为中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链要向全球中高端迈入,这就需要国家赶紧搭出新的唱戏台子,为新产业的孕育提供基础设施。
这就好比18世纪是蒸汽时代,到了19世纪进入电气时代,那么新的电网管道就要代替过去的蒸汽管道,到了20世纪,又进入信息与互联网时代,网络管道与城市更新又要提前启动,随后爆发信息技术革命,红利吃完之后又来到了人工智能时代,仍旧是要基建先行,架子搭好,才能为信息智能 社会 的芯片,半导体,软件,通讯等 科技 智能的发展提供相配套的基础设施。
所以,基建没盼头了?
还是那句话,政府先搭台,企业才能唱戏,大基建才是拉动经济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房地产只不过是我国第一阶段工业化进程中,伴随城市化(基建)而生的关键性产业之一而已(其他还有制造业,服务业等)。
参考过往 历史 ,1929年美国大萧条,罗斯福推出著名的“罗斯福新政”,其中一向最重要的政策就是政府主导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不仅提高了就业,增加了民众收入,还为后期美国经济转型及大发展打下来坚实的基础。
这和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中国政府增发特别国债加强基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中国的四万亿计划时一样,都是大基建拉动,现在去看彼时的大改大建,不仅大幅降低了运输成本,提升了中国制造的全球竞争力,释放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
搭建台子的第一步还是国家主导,国家发债,这个已然成了事实,2022年年初以来,开年40多天的时间,上台8000个项目,加码5万亿的投资, 主要是财政负债支出,新基建项目占绝大部分比重。
道路已经很清晰了吧,我们又来到了新一轮基建大潮的时代。
第一步,借债搞新基建,拉动就业,保障居民收入。
第二步,指着这些基础设施孕育出新的能源类,数字 科技 类,电子信息类等产业,新的税收基础,再配合后期税制改革,形成新的经济循环模式。
开源是不是就做到了?
所以,重头戏押宝在新基建上,解决我们国内经济困境的突破点也在新基建上。
老基建有补短板的需求,但是新基建是开源的关键。
老基建 ,主要是“铁公基”,如机场,铁路,公路等, 针对的是人流和物流,依靠的是传统能源。
老基建驱动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可以简单概括为以房地产行业为核心的“债务驱动——卖地扩张”型发展模式,通过推动区域间紧密交流,加速城镇化进程,加速土地升值,人,钱,物等资源加速聚集,然后通过卖地卖房回收成本还掉地方上搞老基建的债务。
说白了,就是老基建和地产行业相协作,共同从民间虹吸财富投入城市化建设,民间创造的钱绝大部分变成城市里的钢铁混凝土了。
所以,老基建模式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不仅推高了地方,开发商和居民的债务,使得居民背负上沉重的房贷,还容易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鬼城”众多。
新基建 主要指的是5G,大数据,云计算,特高压,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智慧城市等的建设。已经没有了人口红利和城镇化进程衍生出的房地产来做印钞机,人流,货流也已经汇集,新基建需要做的是升级,表现为 信息流和资金流的汇集 。
对比人流,物流集聚的城市化,新基建的信息流,资金流集聚培育出的高端金融产业,数字 科技 ,新能源等才是未来的重头戏。
比如说基于互联网,物联网的金融支付工具,为的是便于资金跨地区流动;比如说特高压,西数东算等,中国西部地区煤炭,光能,水能,风能,土地等资源丰富,而东部地区土地资源稀缺,对电力和计算机算力要求较高,在西部建设特高压,智能电网,数据中心等硬件设施,满足东部能源,算力等使用要求,既能带动西部就业,又能促进东部发展,还可以保护生态环境,一举多得。
所以,新基建下的经济循环模式是地区间资源协同发展,提高使用效率的同时,孕育出新的 科技 智能产业,以新产业带动经济增长。
到了这里,未来经济发展的路径就很清晰了。
所以,没有什么经济不行搞基建,而是经济要发展就得先搞基建,尤其是我们身处这个关键的经济结构转折点,新基建加码要比老基建补缺更为重要。
但是在转型过程中,疫情的反复和俄乌危机的影响,使得我们大力搞新基建的同时,也得把老基建和房地产给扶稳了,通过老基建建设,再促进一下房地产项目溢价和平稳过渡也是有必要的。
会自动扣。好物联盟是由快手电商官方推出的品牌商品供应链联盟,目的是降低达人的电商化门槛,为主播达人提供更多优质的商品供给。好物联盟的生态将由推广者、商家供应链、招商团长组成。会自动进行交税的扣款。
智慧城市与数字城市、智能城市的概念经常被混淆,其实三者之间是有区别的,智慧城市与数字城市、智能城市的区别也反映了人们对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中扮演角色和发挥作用认识的逐步深入。
智慧城市的定义
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撑、知识社会下一代创新(创新20)环境下的城市形态。智慧城市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维基、社交网络、FabLab、LivingLab、综合集成法等工具和方法的应用,营造有利于创新涌现的生态。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令城市生活(ICT)更加智能,高效利用资源,导致成本和能源的节约,改进服务交付和生活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支持创新和低碳经济。实现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以人为本持续创新,完成从数字城市向智能城市,再向智慧城市的跃升。
数字城市、智能城市与智慧城市的概念演进
究竟什么是智慧城市?我们看到对智慧城市的认识还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智慧城市经常与数字城市、感知城市、无线城市、智能城市、生态城市、低碳城市等区域发展概念相交叉,甚至与电子政务、智能交通、智能电网等行业信息化概念发生混杂。对智慧城市概念的解读也经常各有侧重,有的观点认为关键在于技术应用,有的观点认为关键在于网络建设,有的观点认为关键在人的参与,有的观点认为关键在于智慧效果,一些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先行城市则强调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创新。总之,智慧不仅仅是智能。智慧城市绝不仅仅是智能城市的另外一个说法,或者说是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应用,还包括人的智慧参与、以人为本、可持续创新等内涵。综合这一理念的发展源流以及对世界范围内区域信息化实践的总结,《创新20视野下的智慧城市》一文从技术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层面的创新对智慧城市进行了解析,强调智慧城市不仅仅是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更重要的是通过面向知识社会的创新20的方法论应用。
从数字城市到智慧城市
数字城市是数字地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城市的数字化形态。数字城市是应用计算机、互联网、3S、多媒体等技术将城市地理信息和城市其他信息相结合,数字化并存储于计算机网络上所形成的城市虚拟空间。数字城市建设通过空间数据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各类城市信息的数字化整合多方资源,从技术和体制两方面为实现数据共享和互 *** 作提供了基础,实现了城市3S技术的一体化集成和各行业、各领域信息化的深入应用[20]。数字城市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基础和运行数据,也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城市级海量信息的采集、分析、存储、利用等处理问题,多系统融合中的各种复杂问题,以及技术发展带来的城市发展异化问题。
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城市形态在数字化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智能化成为现实。依托物联网可实现智能化感知、识别、定位、跟踪和监管;借助云计算及智能分析技术可实现海量信息的处理和决策支持。同时,伴随知识社会环境下创新20形态的逐步展现,现代信息技术在对工业时代各类产业完成面向效率提升的数字化改造之后,逐步衍生出一些新的产业业态、组织形态[14],使人们对信息技术引领的创新形态演变、社会变革有了更真切的体会,对科技创新以人为本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对现代科技发展下的城市形态演化也有了新的认识。
关于智慧城市与智能城市
智慧城市的四大基础特征体现为:全面透彻的感知、宽带泛在的互联、智能融合的应用以及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而智能城市主要强调的是前三点中的信息技术技术应用:
1、全面透彻的感知
通过传感技术,实现对城市管理各方面监测和全面感知。智慧城市利用各类随时随地的感知设备和智能化系统,智能识别、立体感知城市环境、状态、位置等信息的全方位变化,对感知数据进行融合、分析和处理,并能与业务流程智能化集成,继而主动做出响应,促进城市各个关键系统和谐高效的运行。
2、宽带泛在的互联
各类宽带有线、无线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城市中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的全面互联、互通、互动,为城市各类随时、随地、随需、随意应用提供了基础条件。宽带泛在网络作为智慧城市的“神经网络”,极大的增强了智慧城市作为自适应系统的信息获取、实时反馈、随时随地智能服务的能力。
3、智能融合的应用
现代城市及其管理是一类开放的复杂巨系统,新一代全面感知技术的应用更增加了城市的海量数据。集大成,成智慧。基于云计算,通过智能融合技术的应用实现对海量数据的存储、计算与分析,并引入综合集成法(综合集成研讨厅),通过人的“智慧”参与,大大提升决策支持的能力。基于云计算平台的大成智慧工程将构成智慧城市的“大脑”。技术的融合与发展还将进一步推动“云”与“端”的结合,推动从个人通讯、个人计算到个人制造的发展,推动实现智能融合、随时、随地、随需、随意的应用,进一步彰显个人的参与和用户的力量。
4、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
面向知识社会的下一代创新重塑了现代科技以人为本的内涵,也重新定义了创新中用户的角色、应用的价值、协同的内涵和大众的力量。智慧城市的建设尤其注重以人为本、市民参与、社会协同的开放创新空间的塑造以及公共价值与独特价值的创造。注重从市民需求出发,并通过维基、微博、Fab Lab、Living Lab等工具和方法强化用户的参与,汇聚公众智慧,不断推动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数字城市与智慧城市的六大区别
对比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六方面的差异:
1、当数字城市通过城市地理空间信息与城市各方面信息的数字化在虚拟空间再现传统城市,智慧城市则注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利用传感技术、智能技术实现对城市运行状态的自动、实时、全面透彻的感知。
2、当数字城市通过城市各行业的信息化提高了各行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智慧城市则更强调从行业分割、相对封闭的信息化架构迈向作为复杂巨系统的开放、整合、协同的城市信息化架构,发挥城市信息化的整体效能。
3、当数字城市基于互联网形成初步的业务协同,智慧城市则更注重通过泛在网络、移动技术实现无所不在的互联和随时随地随身的智能融合服务。
4、当数字城市关注数据资源的生产、积累和应用,智慧城市更关注用户视角的服务设计和提供。
5、当数字城市更多注重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各领域的信息化以提升社会生产效率,智慧城市则更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更强调开放创新空间的塑造及其间的市民参与、用户体验,及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创新。
6、当数字城市致力于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城市运行与发展各方面功能,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服务城市管理和发展,智慧城市则更强调通过政府、市场、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和协同实现城市公共价值塑造和独特价值创造。
智慧城市不但广泛采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数据挖掘、知识管理、社交网络等技术工具,也注重用户参与、以人为本的创新20理念及其方法的应用,构建有利于创新涌现的制度环境,以实现智慧技术高度集成、智慧产业高端发展、智慧服务高效便民、以人为本持续创新,完成从数字城市、智能城市向智慧城市的跃升。智慧城市将是创新20时代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创新城市。
参考资料:
创新20视野下的智慧城市:>
百度百科智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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