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征兵兵种

2008年征兵兵种,第1张

你是什么地方人!地方不同 征兵的兵种就不一样!例如南昌是: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征兵命令,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正式铺开。为使广大适龄青年和家长了解今冬征兵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征兵程序,近日,记者就今冬征兵有关问题采访了宜春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市征兵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国庆。
记者:今年我市冬季征兵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姜主任:我市今年冬季征兵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10月底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为体检政审阶段;12月为定兵运输阶段;明年1月为总结阶段。全市统一于11月1日开始体检,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记者:今年征兵工作有哪些新的调整变化?
姜主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调整变化:(1)征集主体对象有较大调整变化。从今年开始,国务院、中央军委对新兵征集的主体对象进行了较大调整,征集的主体对象从过去的农村青年、城镇待业青年调整为全日制高中以上层次的各级各类院校毕业生,包括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当年毕业的学生。
(2)高学历青年征集的年龄规定有新的变化。从今年开始,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
(3)新兵征集的体检标准有新的调整变化。主要是调整放宽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的视力标准,比如,陆勤兵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视力不低于4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其他特种条件兵的视力标准另有规定;将艾滋病、吸毒和心理检测列入了常规检查项目,并新增加了心电图、腹部超声两项常规检查项目;对文身、文唇、文眉以及胸、腹腔手术、激光手术等十一项体检标准进行了重新明确。
(4)新兵运输方式有新的调整变化。今年,南京战区和海军部队征集的新兵,由当地兵役机关直接送达部队,接兵部队不再派人来地方接兵。
记者: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有哪些优先政策?
姜主任:为抓好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工作,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08年度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应届毕业生报名可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当地兵役机关会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受理安排。已将户口迁到学校办理集体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应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后进行报名。已考取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当年选择参军的,在高校所在地报名,按征集在校大学生相关规定办理,享受在校大学生入伍优待政策。
(2)优先体检政审。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除器质性和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外地就读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报名,县级兵役机关会全部安排上站体检。组织应届毕业生政审时,《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地区,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尽可能保证双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特别是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能够参军入伍。调整确实有困难的,要优先批准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在县(市、区)范围内,合格的农业户口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批准往届毕业生和初中学历青年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兵员去向上,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充分考虑部队需求和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到专业技术含量较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会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记者:今年征集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有哪些优惠政策?
姜主任:除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应征入伍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优先政策外,省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08年开始征集入伍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义务兵退役后,报考公务员时,其2年服役期作为基层工作经历。此外,江西省征兵办还规定:今年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应征入伍由江西省征兵办根据应征青年文化专业情况,统一调配到技术含量高的部队服役。目前,江西省征兵办与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的优待安置金等相关优惠政策,估计即将出台,适用于今年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入伍青年。今年总体要求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少于65%、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征集比例不低于15%。
记者:今年我市在确保新兵征集质量方面有些什么举措?
姜主任:市征兵领导小组针对今年征兵工作所面临的新情况,出台四项具体措施。一是落实征兵工作公示制度。通过电视、报刊公开征兵政策规定、标准条件、征兵数量、举报途径,对体检合格名单、政审合格名单、预定新兵名单和定兵名单实行“四张榜”,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落实全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会同兵役机关全程参与征兵工作、全程监督廉洁征兵征接规定落实、全程查处征兵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好专武干部、村级民兵营(连)长和接兵干部共同走访制度,防止出现私下走访、私下许愿等问题。市征兵办举报电话为:0795-3237711,军分区纪检举报电话为:0795-3851234,并在宜春国防教育网上设立了举报邮箱。三是落实集体研究制度。坚持“集中定兵、集体定兵、择优定兵”的原则,排除各种干扰,严格按照基层武装部推荐、县(市、区)征兵办提方案、征兵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程序审定新兵,组织公安、卫生、教育、纪检等有关部门和接兵部队“六方”参加定兵会,切实把现实表现好、文化程度高、有技术特长的青年,特别是应届毕业生优先征入部队。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省征兵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今年凡发生一起责任退兵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发生两起以上责任退兵的,追究人武部主管领导责任;发生四起责任退兵的,追究县(市、区)征兵领导小组组长的责任。市征兵领导小组重申,今年哪个单位发生退兵问题,将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根据军队需要可征集18--22岁的女青年服兵役。应征公民报名参军的一般程序是:到当地兵役机关报名,接受初步审查(包括身体和政治状况等);在体检站接受全面的体格检查;接受政治审查;批准入伍。
征兵体检: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把关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集新兵,是加强部队建设、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
军事机关应当认真做好。
第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
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征。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不征集。
第四条 全国每年的征兵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规定。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征兵命令,部署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分配征兵任务时,应根据各地应征公民的数量,体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
统筹兼顾,合理分配;也可实行按地区或县轮流征集;对灾情比较严重的地区或县,可酌情减少或免
除征兵任务。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所在军区提出的要求,有计划地划分技术兵征集区。
第七条 全国的征兵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组织实施。
各军区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区)、军分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以下简称县、市)的人民武装部,
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征兵期间,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兵役机关和公安、卫生
及其他有关部门成立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征兵工作。机关、 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和乡、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的安排和要求,办理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征兵工作。
第八条 征兵期间,各单位应向广大青年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认真做好应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积极报名应征。
第二章 兵役登记
第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应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第十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填写《兵役登记表》,依法确定应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并报县、市兵役机关批准。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
民。
第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
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已登记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
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为当年征集的对象。
第三章 体格检查
第十二条 征兵开始时,县、市征兵办公室应根据征兵任务,有计划地安排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工
作。
第十三条 应征公民的体格检查,由县、市卫生部门统一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若干体检组,设立
若干体检站,采取定点或巡回的办法进行;有条件的县、市,也可指定若干医院负责。
第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应征公民按时到体检
站进行体格检查。送检人数,由县、市根据上级赋予的征兵任务和当地应征公民的体质情况确定。
第十五条 负责体格检查工作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条件》和有
关规定,正确掌握标准,切实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
第十六条 对准备批准入伍的应征公民,应进行肝功能化验(含表面抗原检查)和体格复查。潜
艇人员的体格复查,由地区统一组织进行。水面舰艇人员、坦克乘员和空降兵的体格复查,由县、市
组织进行。普通兵由县、市进行抽查,抽查人数一般不少于征兵人数的三分之一;经过抽查,发现不
合格人数比较多的,应全部进行复查。
第四章 政治审查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县、市组织公安部门和基层单位进行。
第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县、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
应征公民认真进行政治审查,重点要弄清他们的表现并填写《应
征公民入伍登记表》。
第十九条 县、市对准备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应逐个进行复审,严格把关,切实保证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条件的人征入部队。
第五章 审定新兵
第二十条 县、市在审定新兵时,应对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全面衡量,优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现役。
第二十一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
通知书》。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第二十二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单位)职
工的,由原单位发给离职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条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采取由县、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或部队派人接兵
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四条 由县、市派人送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下同)为单位派出联络
组,负责与有关县、市征兵办公室联系,商定送兵到达地点、途中转运和交接等有关事宜。
(二)新兵分拨应相对集中,一个县、市征集的新兵补充到部队的单位,一般不超过三个师或
独立团。
(三)县、市应先派得力干部,负责将新兵送到部队的师或独立团。送兵干部与新兵的比例为
一比三十左右。
(四)县、市在新兵集中后,应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数进行编组和必要的军事常识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队后, 送兵干部应向部队介绍新兵的政治、身体、文化、特长等情况,办
妥交接手续后及时返回。
(六)部队 在新兵到达时,要热情欢迎, 并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干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条 由县、市组织新兵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征兵开始时,部队以师或独立团为单位派出联络组,负责与有关县、市联系,商定新兵
报到地点、联系办法和接收等有关事宜。
(二)县、 市应根据新兵去向、 人数进行编组,并指定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新兵担任班、排、
连长,负责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队应在新兵报到地点的车站、码头设立接待组,负责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条 由部队派人接兵的,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队应派思想好、政策观念强并有一定组织能力的干部和医务人员,组成精干的临时接
兵机构,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干部到达接兵地区后,应在当地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征兵办公
室做好征兵工作。
(三)各级兵役机关应主动安排好接兵人员的食宿,并向他们介绍征兵工作情况,听取他们的
意见,商定交接新兵等有关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与交接,可在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点进行。交接手续
,应在新兵起运前一天办理完毕。
第二十七条 办理新兵交接手续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县、市统一编造《新兵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交给部队,一份由县、市兵役机关
保存。
(二)县、市派人送兵或部队派人接兵的,交接双方应按照《新兵花花名册》当面点交清楚,
并在《新兵花名册》上签名盖章。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一并交给部队。
(三)组织新兵自行前往部队报到的,《新兵名册》、新兵的档案材料和组织介绍信应密封好,
由指定的连、排长携带,到达报到地点后,交给部队。部队应按照《新兵花名册》清点人数,并将新
兵到达时间、人数及时函告征集地的县、市兵役机关。
第二十八条 县、市对集中的新兵,在起运前应进行全面观察,发现因政治、身体情况变化不符
合新兵条件的,应及时调换,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队。
第二十九条 新兵的被服,由军区、省军区(卫戊区、警备区)、军分区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
调拨到县、市。武警部队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后勤部负责制定计划并调拨到
县、市。县、市负责在新兵起运前将被服发给新兵。
第七章 运输新兵
第三十条 在征兵开始前十五天,部队应以军或独立师(武警部队以总队或独立支队)为单位,
派出联络组到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定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一条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应根据新兵的人数和乘车、船起止地点,按照运输的
有关规定,向军区运输部门提出新兵运输计划。
第三十二条 铁道、交通部门应根据新兵运输计划,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新兵安全到达部队。
第三十三条 县、 市征兵办公室和接兵部队, 应按照运输计划按时组织起运。在起运前,应对
新兵进行乘车(船)教育,防止途中发生事故。
第三十四条 驻车站、码头的军事代表办事处应主动解决新兵运输中的问题。送兵、接兵干部和
新兵应接受军代表的指导。
第八章 检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条 新兵到达部队后,应进行检疫。发现传染病患者,应及时隔离治疗,并采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条 新兵在检疫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可作
退兵处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达部队之日起至部队批准之日止,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的,不超过
九十天;属于身体条件不合作的,不超过四十五天。其中患传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及时给予
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县、市兵役机关,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
再补换。
第三十七条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经总队医院或地、市人民医
院)检查证明,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事先
与原征集的县、市公安局和兵役机关联系查实,由师(武警总队)以上政治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部队对退回的新兵,应做好思想工作,办妥退兵手续,派干部送回原征集的县、市。
第三十九条 县、市兵役机关对部队按规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应予接收,公安机关应予落户,原
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原单位应准予复工、复职。
第九章 经费开支
第四十条 征兵和兵役登记工作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开支,列入地方预算“兵
役征集费”科目。
第四十一条 兵役征集费开支范围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役机关和财政部门,
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十二条 为武警部队征集的新兵所需经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总队按照本地区规定
的征兵经费标准统一拨给。
第四十三条 新兵被服调拨到县、市所需的运输费用,由军区后勤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武警
总队后勤部分别负责报销。 县、 市下发新兵被服所需的运输费由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四十四条 征集的新兵,实行地方送兵或自行报到的,从县、市新兵集中点前往部队途中所需
的车船费、伙食费、住宿费,由部队按规定报销;部队派人接兵的,自部队接收之日起,所需费用由
部队负责。
第四十五条 送兵干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费和到部队后在办理新兵交接期间所需的住宿费,
由部队按规定的标准报销;送兵干部在部队办理新兵交接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返回的差旅费,由县、
市兵役征集费开支。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 逃避兵役登记的,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经教
育不改,基层人民政府应依法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第四十七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征兵工作时,应严格执行征兵命令,确保新兵质量。对在征兵
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收受贿赂、营私舞弊或玩忽职守使征兵工作受到严重
损失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惩处。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由国防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女兵征集对象:

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征集年龄: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当年度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2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

征集条件:

女性身高158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2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扩展资料

女兵入伍流程:

1、网上报名阶段

按照国防部征兵办通知要求的时间,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审核阶段

对完成报名的适龄青年,系统对其学籍及高考原始总分数自动审核,并以适龄青年选择的应征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按照其高考分数在全省的相对排名情况,择优选择数倍征集任务数的报名人员作为初选预征对象,系统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通知本人。

3、打印审核表

系统自动审核完毕后,初选预征对象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时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4、初审初检阶段

初选预征对象按照应征所在地兵役机关的通知要求,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毕业z书(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高中应届毕业生同时持高考成绩单)、居民户口簿(高校在校生不用)、居民身份z等,参加实地初审初检,经审查合格的初选预征对象择优确定为送检对象

5、体检政审阶段

送检对象根据当地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检政审和综合素质考评。参加政审时,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向县级兵役机关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6、批准入伍阶段

经批准服现役的女青年,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女兵征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征兵网-女兵入伍流程

事情已经解决妥了,街道办是为了今年高质量招兵才报了上去的,并且已经道歉承认做的不对,本人及父母已跟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说明,8月份体检一定会去,之前的情况下不去体检也不会被当做逃兵役处理(有截图为证,私聊可见)街道办已跟武装部说明了情况,这件事情能被这么多人关注到本人也没想到,本人也将履行义务,配合征兵工作到底,谢谢大家的评论!

首先感谢大家的回答,以下为统一回复,如果有幸能让您看见,也请留下您的留言。

起因是这样的,当时我在办公室,突然接到了社区人员的来电,对方只表明了当兵的事情,问我想不想去当兵,我的回复是:现在工作稳定,暂时没有这个想法,如果放在前两年,那时候刚上大学,我一定会接受。对方就说你考虑一下,我说行。

暂时这次通话没有其他事情表明。

过了两天,周三的时候,社区人员再次来电,表明意图让我周末去体检,我的回复是:我先跟家里人讨论一下,因为我是家里独生子,需要征求一下家里的意见,另外周末我可能会加班。对方直说好的,让我答应他,我并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说我有时间就去。

随后就是星期五的来电,这时候我已经和家里人讨论过了,家里人并不想我去,并且因为本身身体的一些原因,也不适合当兵,并且确定周末加班的事情。

对方就开始激动起来,说你明明答应我了,现在又说加班,我就说我之前说的是我有时间就去,现在公司正值发展阶段,手中还有项目,对方就说我不管,你的信息我已经报到武装部了,我不信你加班,给你老板的电话给我。

当时他这个态度的时候我其实就更加不想去了,我就说老板出去了,我可以给你电话,随后他就直接挂了电话。

本来这个事情是不想麻烦老板的,但是同事都说当兵怎么会有强制性的,并且私自报信息上去,最后还是请老板帮忙回应了一下。

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对方发来信息,就叫我参加8月份的体检,你的信息已经报上去了,之后我再次表明了态度,对方又继续电联,我那时忙着并没有回电,直到现在。

至于身体的原因我可以简单说一下,一个是我本身视力就很差,我也查了查征兵的视力要求,裸眼视力都不达标,另外还有一点就是患有肠胃炎,出过两次急性肠胃炎进医院的事情了。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评论,当兵我并不会把他当作出路,我也知道当兵的重要性,如果国家真的打起来了,我愿意上前做炮灰挡子d,这条回答永不删除,谢谢各位。

这段话是新加的,8月体检确认去了,具体原因我在这条回答下已发,有人觉得我是找借口,我也不做过多解释,事情原委就是如此,我只是阐述了下过程,也希望有的人能善良点,说话别太难听,像个杠精儿一样,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情况自然不同,最后祝各位一切美满,生活愉快!

再加一段话,很多人是看尾不看头,对方刚来的表态的意思是以商量的口吻,并不是武装部或者街道办接到的通知命令,如果是通知命令我不会这么问,求求你们这些大佬看清楚一点,这种情况如果是已下达命令通知我去体检这不会有什么问题产生,但是这种情况是街道办以我自愿的选择强制报名,你们说的逃兵役情况分有很多种,也别说只是去体检就完事,自己没遇到就轻松一句话代过,更别说因为义务一定要去,大佬,审题认真,太多花架子的回答是真的幼稚,退伍老兵的回答也不少,每一条评论我都有看,这种情况如果接受了下次还会发生在别人身上的,懂吗?

1、我没说不去体检

2、我没说不想当兵

3、现在街道办不承认做的事

4、体检过了不用他催我我都会去当兵

5、身体问题不是借口,也别说由不由得我决定,我也没说我能决定,杠精儿真多

6、地方政策不同,我在这片咨询过,没人发生过我这样的事儿

7、所有的流程是怎样就该怎样,暗地里被人 *** 纵的感觉并不好受

8、兵役登记早就做过了,本人所有信用制度没有任何污点

9、不要拿逃兵役说事儿,本人并未表示拒付兵役

10、已经确认去8月的体检,怕你们看不到我再修改到这儿

另外,我真的很讨厌那些拿着旧事说事的人,还有那些看不懂意思装清高的人,要说爱国,自己素质都不达标,你觉得你嘴上说说就行了,我笑了。吐槽也吐槽了,这件事被这么多人关注和评论,也挺有意思的,如还是有人看不惯来喷,随你吧,只要别用低龄化的口语就行了。

如果年龄合适,身体合格,文凭符合还是应征入伍去部队锻炼。保家卫国本来就是我们国民的义务,也是一辈子难忘的光荣。再说在和平年代,我们国家对军人的待遇地位都相当的重视。一个 社会 青年去部队最短两年时间就让你脱胎换骨的变化。我两个儿子在大学期间都去部队服役两年,随然时间不长,对他们一生成长有很大的帮助。锻炼了意志,增长了知识,提现了他们人生价值观。他们服役两年回来都去了学校完成了大学学业,现在都走向了 社会 ,参加了工作。家里两个光荣牌放着金色的光芒。把从部队穿回来的军装恭恭敬敬的放在衣柜里。他们感觉无比自豪。

已经出来工作了,接到街道办的电话要求去当兵,你会答应吗?

谢谢你的邀请,下面作一简要回答:

保家卫国,人人有责,《兵役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一个适龄青年应尽的义务。

你的情况是,你已经是出来参加工作了,在这种情况下街道办给你打电话要求去当兵,很可能你符合如下情况。

一,你符合征集年龄。你的年龄属于应征适龄青年,这种情况街道武装部会打电话通知提示你。

二,你没有进行兵役登记。凡属应征适龄青年,均应在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这是每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

三,你没有入伍报名。凡属符合征兵条件的青年,都应到常住地户口社区或街道武装部进行应征入伍报名,你也可以在全国征兵网上进行报名,如果你在外工作,街道办通知你去参加报名是他们的份内工作。

至于你会不会答应,这个问题就很有点意思了,《兵役法》有明确的规定,只要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你是个适龄青年,你都应该依法服兵役,如果你逃避服兵役,你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参军报国,无尚光荣。

逃避兵役,依法严惩!

在中国不一定要服兵役。

目前名义上属于义务兵制(征兵制),但实际执行为志愿兵制(募兵制),为相结合实行。

义务服役,属于强制性的,国家保留强制征兵权利。

但中国人口多,每年招收少,想当兵的合格兵源也多,执行时属于志愿服役,是自愿报名的。

不直接取消义务兵制,是为了让国民都知道:每个公民都有服兵役的责任。



美国和中国,基本上是一样的也是保留征兵权,但实际上是募兵制。

保留征兵制的国家有,韩国,以色列,瑞士,土耳其,新加坡,等少部分国家,在这些国家,即使是明星也要当兵。

大家都挺希望你去的,但是我有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如果你的工作不错,待遇也很好,那就不要去了,因为当兵两年回来工作也不会太好!

其次,目前国家安定,暂时还不需要我们参军报国,我们有一个好工作同样可以在其他方面报效祖国!

再有,因为年龄限制,现在去参军可能也不能报考军校了!

如果是独生子女更不要去了,多陪陪父母,早一些娶妻生子,也算减少一个光棍,也算为国排忧了!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服兵役是宪法法律规定的,公民应尽的义务。这不是口号,是法定责任。是一种带强制性的责任。所以,其他的教“就业”,“就”就是你主动去。而当兵叫“服役”,“服”本来就含有被动的意思,“役”也有强制的含义。自古如此。

第二,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不可能做到每个适龄青年都会服兵役,甚至可能服兵役的只是其中的少数。但进行兵役登记,参加体检,听候国家挑选,是必须的 。否则构成“拒服兵役”的违法行为。

第三,我国从来不“抓壮丁”,但服兵役也并不是一件全凭自愿,甚至可以讨价还价的事。虽然现在讲人生设计,讲人生权利和自由,但服从法律,服从国家是有强制性的。每个国家都如此。

第四,拒绝服兵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首先,会在户口本“服兵役”一栏留下“拒服兵役”的信息,而且是永久性的。这会影响你的升学,就业,报考公务员就不要想了。(这方面的报道可以问度娘)在很多国家是处罚相当严厉,这就是为什么很多韩国演员就是当下再红,受到征召也必须先服役的原因。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国家是由人构成的,无论是建设国家还是保卫国家都需要人。正因为保卫国家是一种高尚义务,世界各国都有崇尚军人的传统,(在西方文化里高贵的人只有两种:教职和军人,即红与黑。英国王室男性最隆重的礼服就是军装。美国人以军人经历为“荣誉履历”)。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以后,各方面的优抚优先政策都在不断完善,大家放心,不会当了兵就没工作的。

手机答题,错字勿怪。这个问题有好几个可以回答的方面。1国家义务兵役制,适龄青年(当年年满18周岁)都需要到户籍所在社区做兵役登记。2登记过程中社区兵役登记人员会根据个人意愿进行登记,其中包括暂缓服役登记。还包括需要本人提供学信网的相关信息。不需要社区报名的可以从全国征兵网自行登录报名,并打印回执信息。3有志愿参军的适龄青年,会有征兵办通知体检时间参加体检。4体检结束后,无论体检结果如何都有结果反馈。5体检合格由当地武装部统一安排政审等工作。6根据当地征兵工作情况统一安排各战区入伍新兵专列。

我会去当兵!当一名解放军穿上绿军装一直是我的梦想!

我喜欢一个兵,喜欢穿上绿军装,如果能够当一名,航空兵驾驶着我国的战机翱翔在我国的领空该有多么的自豪!

我也愿意当一名海军,驾驶着我们国家的战舰,飞驰在我们祖国的海江,该有多么的幸福!

我也想当一名侦察兵 练就一身硬功夫,天不怕地不怕的保卫在祖国的边疆!

遗憾的是征兵的数额太少,报名的人太多 ,我的美好愿望最终没有实现,几十年了,我至今仍然感到遗憾!

生命力有了当兵的 历史 ,一辈子也不会后悔!我每次听到这个歌声就会感到懊悔。

我虽然没有当兵的 历史 ,但是我始终把自己比喻成一个兵,当祖国和人民需要我的时候,我会像一个兵一样,冲锋陷阵。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尽义务服兵役不是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不管你现在在做什么,都要去做兵役登记,等候祖国的挑选。如果应征人员较多,可能暂时不会选择你去,如果应征入伍了,也没什么,现在对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的政策都相当好,优待抚恤丰厚,退伍后可以复工复学,还给予学费补贴和免费教育培训,在部队也可以得到人生难得的学习和锻炼机会。我们国家人口基数较大,兵役登记后也会给适龄青年可以选择的机会,如果有特殊情况也不会强制服兵役,相比有些国家和地区适龄后必须强制服兵役,就是明星也不能免服兵役。能为祖国和人民站岗放哨是光荣的,也是会让你在以后的人生中值得自豪和骄傲的,祖国和人民也不会忘记你的付出。

街道通知是征兵体检,必须去 法律义务。街道没有让你入伍的权限,不是通知你去当兵,是配合武装部征兵工作,街道是通知适龄青年去征兵体检。只有体检合格后,再根据个人及家庭意愿,愿意入伍的,政审合格,才能应征入伍。

我国实行义务兵制度,现在的义务兵要求学历年令都有限别,适令青年要求入伍的人很多,每年都有很多人不能如愿,不要说你还没有体检政审的了,你就是想去,也不一定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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