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加强气象、水文、地震、地质、农业、林业、海洋、草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灾情上报与统计核查系统,尤其重视县级以下灾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密度,优化功能布局,提高监测水平。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防灾减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气象卫星、海洋卫星、资源卫星和航空遥感等系统,推动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在轨“4+4”星座建设,加强静止轨道灾害监测预警凝视卫星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综合观测能力、高分辨率观测能力和应急观测能力。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整合各类卫星应用需求,统筹规划卫星、卫星应用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发展,提高卫星的复合观测能力和地面系统的综合应用能力。充分利用国内外各类民用、军用对地观测手段和无线传感器网络,提高自然灾害的大范围、全天候、全天时、多要素、高密度、集成化的立体监测能力和业务运行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信息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信息管理水平,科学规划并有效利用各级各类信息资源,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提高信息处理与分析水平,完善灾情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论证建立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数据库,完善灾害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标准,保障防灾减灾信息安全。
加强防灾减灾信息共享能力,论证建设国家综合减灾与风险管理信息平台,提高防灾减灾信息集成、智能处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各级相关部门防灾减灾信息互联互通、交换共享与协同服务。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等技术和移动信息终端等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推进“数字减灾”工程建设。
(三)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完善减轻灾害风险的措施,建立自然灾害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加快建立灾害调查评价体系。以县级为调查单位,开展全国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完善数据库,提高现势更新能力。建立国家、区域综合灾害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制度,研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方法和临界致灾条件,开展综合风险评估试点和示范工作。
建立健全国家自然灾害评估体系,不断提高风险评估、应急评估、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和绩效评估水平,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提高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结合重大工程、生产建设和区域开发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注重生态保护。研究建立减少人为因素引发自然灾害的预防机制。
(四)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
加强防汛抗旱、防震抗震、防寒抗冻、防风抗潮、防沙治沙、森林草原防火、病虫害防治、野生动物疫病疫源防控等防灾减灾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提高城乡建(构)筑物,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建设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的灾害防御性能,推广安全校舍和安全医院等工程建设。
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加大危房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抗旱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及农机防灾减灾作业的投入力度。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
(五)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统筹协调区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将防灾减灾与区域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加强城乡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电力、供气、供排水管网、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的抗灾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大中城市、城市群、人口密集区、经济集中区和经济发展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有效利用学校、公园、体育场等现有场所,建设或改造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新模式。
加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加强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城乡基层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对自然灾害严重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
(六)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国家自然灾害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和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建立健全抢险救灾协同联动机制。
加强救灾应急装备建设,研究制定各级救灾应急技术装备配备标准,全面加强生命探测、通信广播、救援搜救以及救灾专用车辆、直升机、船舶、机械设备等装备建设。优先加强西部欠发达、灾害易发地区应急装备配备。
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制定物资储备规划,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丰富物资储备种类,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充分发挥各类资源在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中的作用,提高重要救灾物资应急生产能力,利用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企业储备等,建立健全政府储备为主、社会储备为补充、军民兼容、平战结合的救灾物资应急保障机制。
加强受灾群众生活保障能力建设,推进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受灾群众实际生活需求相适应的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建设,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政策,充实自然灾害救助项目,适时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补助标准,提高受灾群众救助质量和生活保障水平。加强重特大自然灾害伤病人员集中收治能力建设。
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恢复重建评估制度和重大项目听证制度,做好恢复重建需求评估、规划选址、工程实施、技术保障等工作,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援助,提高城乡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生态环境、组织系统、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恢复重建能力,提高恢复重建监管水平。
(七)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编制国家防灾减灾科技规划,注重防灾减灾跨领域、多专业的交叉科学研究。
加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导航定位、三网融合、物联网和数字地球等关键技术在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研究,推进防灾减灾科技成果的集成转化与应用示范。开展防灾减灾新材料、新产品和新装备研发。建设防灾减灾技术标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的标准化水平。
加强防灾减灾科学交流与技术合作,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防灾减灾技术,推动防灾减灾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亚洲区域巨灾研究中心等建设。推进防灾减灾产业发展,完善产业发展政策,加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防灾减灾领域的支撑作用。
(八)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动员能力建设。
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建立畅通的防灾减灾社会参与渠道,完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参与防灾减灾的政策措施,建立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征用补偿机制,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公益慈善机构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完善自然灾害社会捐赠管理机制,加强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众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干预等方面作用。研究制定加强防灾减灾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扶持基层社区建立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者的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促进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的发展壮大。
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拓宽灾害风险转移渠道,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九)加强防灾减灾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防灾减灾人才战略实施,整体性开发防灾减灾人才资源,扩充队伍总量,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队伍为突击力量,以防灾减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防灾减灾队伍。
加强防灾减灾科学研究、工程技术、救灾抢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结合救灾抢险工作特点,加强救灾抢险队伍建设,定期开展针对性训练和技能培训,培育和发展“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救灾抢险专业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民警、医疗卫生、矿山救援、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等相关专业保障队伍、红十字会和社会志愿力量等在救灾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推进防灾减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高等教育自然灾害及风险管理相关学科建设,扩大相关专业研究生和本科生规模,注重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型人才培养。加强各级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的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参谋咨询作用。
(十)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将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将防灾减灾文化服务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软实力。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完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
提升社会各界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文化素养。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把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将防灾减灾知识和技术普及纳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经常性开展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演练,提高公众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
创新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形式,强化防灾减灾文化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场所的重要作用,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国家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平台建设,发挥重特大自然灾害遗址和有关纪念馆的宣传教育和警示作用。
本条例所称的铁路,包括国家铁路、地方铁路。第三条 铁路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路地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统筹、企业负责、行业监管与属地治理、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第四条 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辖区管理职责依法负责本省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本级人民政府、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参与的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事项,依法处理铁路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规定由地方承担的铁路安全环境管理以及护路联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管理牵头协调等职责。第六条 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相衔接,构建铁路、地方突发事件应急联动体系,并定期组织开展联防演练、预警响应机制演练、模拟突发事故处置演练,提高铁路安全预警、事故处置能力。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利、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监测预警沟通机制,落实安全防范和防灾减灾措施。
铁路运输企业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应急救援电话号码,方便公众反映影响铁路安全的突发事件。第七条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建设单位和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铁路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铁路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铁路安全。
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开展铁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村(居)民、中小学生遵守相关规定。第八条 在铁路安全信息采集、安全监测、安全防护、风险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充分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铁路安全管理的智能化水平,建设数字安全保障体系。
鼓励铁路安全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大数据安全管理、大数据安全分析、数据安全可视化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第二章 安全责任第九条 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铁路安全管理属地管理责任,应当将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范围,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和双段长工作责任制,承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和安全保卫职责。
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做好辖区内铁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村(居)民维护铁路安全。第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用地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履行铁路外部环境隐患排查责任,依法对设计开行时速120公里以上列车的铁路线路实行全封闭管理,加强对铁路沿线安全环境巡查和铁路线路封闭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依法处理;不能处理的,立即依法报告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和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第十一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做好跨越航道的铁路桥梁区域、责任范围内上跨铁路道路桥梁和道路铁路并行路段安全防护设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安全管理工作,设置并维护责任范围内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防撞设施、道路限高限宽标志;依法与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做好铁路道口安全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沿线规划管理,将铁路线路、车站、枢纽及其他有关设施的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做好铁路沿线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第十三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铁路沿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道路与铁路交叉工程建设的管理,城镇规划区内铁路沿线两侧高大烟囱,彩钢瓦、石棉瓦等采用轻质物体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治,上跨铁路城市道路桥梁的安全运行管理。还比较好找工作,受各国战略引领和市场推动,全球物联网应用呈现加速发展态势,物联网所带动的新型信息化与传统领域走向深度融合,物联网对行业和市场所带来的冲击与影响已经广受关注。总体来看,全球物联网应用仍处于发展初期,物联网在行业领域的应用逐步广泛深入,在公共市场的应用开始显现,M2M(机器与机器通信)、车联网、智能电网是近两年全球发展较快的重点应用领域。
我国已经形成涵盖感知制造、网络制造、软件与信息处理、网络与应用服务等门类的相对齐全的物联网产业体系,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已经形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中西部地区四大区域集聚发展的空间布局,呈现出高端要素集聚发展的态势。物联网技术应用范围相当广泛,例如:
1、智能家居;智能家居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通讯技术,将与家具生活的各种子系统有机的结合起来,通过统筹管理,让家具生活更舒适,方便,有效,与安全。
2、智能交通
3、智能医疗
4、智能电网;智能电网是在传统电网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集传感、通信、计算、决策与控制为一体的综合数物复合系统,通过获取电网各层节点资源和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分层次的控制管理和电力调配,实现能量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高度一体化,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稳定性,以达到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效利用率,提高安全可靠性,节能减排,提高用户供电质量,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
5、智能物流
6、智能农业
7、智能电力
8、智能安防
9、智慧城市
10、智能汽车
11、智能建筑
12、智能水务
13、商业智能
14、智能工业
15、平安城市第一,要加强部门间的资源统筹和信息共享,进一步的明确中央和地方在救灾管理当中的事项划分,要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的管理为主。
第二,要加强救灾风险的综合防范的研究,要统筹协调区域内防灾减灾能力的建设,要重点提升重要的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设施的设防水平,加强建造物资的筹备体系建设。
第三,要加强防灾减灾科学技术的研究,要加强灾害的监测预警、风险和损失评估,灾害发生的演变规律等关键的技术研究。要加快卫星遥感、北斗导航、物联网新技术在防灾减灾中的广泛应用。
物联网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
物联网通过各种信息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全球定位系统、红外感应器等技术和装置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泛在连接,实现对物品和过程的智能化感知、识别和管理。
物联网把实物联入网络,最终实现物品与物品之间、人与物品之间的全面的信息交互。物与物的连接指向了智能化与自动化,计算机采集数据进行计算,并控制各种物品自动解决问题。
扩展资料:
物联网的应用:
1、智能交通。物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方面的应用比较成熟。随着社会车辆越来越普及,交通拥堵甚至瘫痪已成为城市的一大问题。对道路交通状况实时监控并将信息及时传递给驾驶人,让驾驶人及时作出出行调整,有效缓解了交通压力。
2、智能家居。智能家居就是物联网在家庭中的基础应用,随着宽带业务的普及,智能家居产品涉及到方方面面。 家中无人,可利用手机等产品客户端远程 *** 作智能空调,调节室温。
3、公共安全。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情况频发,灾害的突发性和危害性进一步加大,网可以实时监测环境的不安全性,情况提前预防、实时预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降低灾害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威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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