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是浙江大学发挥高水平大学优势,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制造2025》,推进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培养造就更多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的重大举措。学院定位为高水平专业型学院,主要开展研究生层次工程师培养和企业工程师培训;紧密依托浙江大学高水平的综合办学优势,坚持“政府主导、校企协同、复合交叉、国际合作”,努力打造成为支撑我国和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高级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和工程领域的产学研创新平台;学院积极推进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按照“高层次、高素质、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理念,探索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精心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应用型师资队伍,着重加强工程实践训练、产学协同和国际合作,大力建设具有一流水平的工程创新与训练中心,积极推动校企协同培养模式创新,切实开展与法国巴黎综合理工学院、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等世界高水平工程院校多种形式的国际联培项目合作。办学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
二、面向产业的多工程领域交叉培养项目计划(以下简称“项目制”)介绍
项目制人才培养模式秉承“学科交叉团队培养、校企联动协同创新、项目牵引科教融合”理念,通过组建几支跨学科研发及师资队伍实现团队整合培养、引进一批行业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校企协同创新体、承接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前沿或重大研发课题开辟一条科教深度融合教学模式,面向具体行业培养复合型、交叉型、创新性专业学位研究生。
打破传统的专业局限,面向某一具体行业,会聚校内外一流的应用型跨学科科研人才,以科研团队的组建带动跨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瞄准行业前沿技术、核心环节与重大问题,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跨学科合作交流,助力团队成员联合开展项目申报、科研攻关。凝心聚力,以此整合、提升学科交叉团队整体的教学和研究生指导水平。
邀请行业龙头企业深度参与项目合作,以行(企)业重大研究课题及技术攻关项目为依托,集中校内科研人员、研究生、企业专家联合进行课题研究、项目攻关,搭建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校企协同创新及研究生训练平台。
以行(企)业重大课题研究为牵引,面向行(企)业实际需求,进一步深化科教融合教育教学模式改革。积极构建特色化课程教学体系,推进问题导向式、项目研究式课程教学方式改革;围绕行(企)业重大实际工程项目的设计开发、风险管控、生产销售、运行管理、维护服务等全流程环节开展专业实践训练,提升研究生解决复杂综合性工程项目建设问题的决策和行动能力。
2019年拟招生的“项目制”如下,各项目详细介绍请见学院网站。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招生领域:机械工程、控制工程;
汽车工程及智能化项目:招生领域:动力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光学工程;
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招生领域:电气工程、动力工程;
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招生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集成电路工程。
三、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和计划
1.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的工程科技人才;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方向见表一。
表一: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
3.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150名(含推免生75名左右),同专业招生区分项目(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按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下达我院的招生名额为准。
四、培养方式
浙江大学对我院研究生实行统一的学籍管理,学制为25年;采用学分制,学习成绩合格者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突出以项目制模式开展复合交叉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执行项目制培养计划,以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和项目实训为主,至少进入企业进行六个月的实习,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五、学历证书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z书。
六、入学时间、培养地点和食宿
教学和学生宿舍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位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北校区);住宿收费标准执行学校统一标准。
七、统考生报考事项
(一)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ks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z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ks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见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后续公告。
3.报名费: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三)、招生院系、专业名称及代码
1.招生院系: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学院代码600)
2.招生专业、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见表一。请务必填报你选择的项目(研究方向),我院将按下列项目进行录取:机器人与智能制造项目、汽车工程及智能化项目、微电网技术及装备项目、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
(四)、初试:2018年12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如表二:
表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及考试科目
注:业务科目二的考试大纲参见对应专业学院网。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2万元/全程/生。我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与浙江大学其他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属于电气工程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我是一名电气工程专业的学生,本科专业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研究生专业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但是只要是电气工程专业的学生就肯定会学习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
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首先,我觉得看一个专业好与不好,主要要看这个专业的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这个专业具体开设的课程会涉及很多与电网有关的课程,不过从名字来看应该是搞系统为主,所以毕业以后主要的就业方向应该是电网,一般企业大部分都是设备级的生产或者研发对电力系统专业方面的人才的需求不是太多,或者有一些电力设计院可能会需要这个方向的人才。
行业评价。接着就是别人对这个专业的评价与看法也非常重要。目前微网和储能应用是各大新能源企业都在做的事情,不过项目还是比较少,基本上都是一些示范项目,主要原因还是电池的成本太高了,我觉得如果随着电池成本的降低,以后微网应用还是挺有前途的。
专业内容。其次,我们要知道这个专业是干啥的。通俗易懂的说就是搞电的,文化点说就了解掌握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多种分布式能源发电基本知识,具备分布式发电系统和微电网的系统容量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能力,从事分布式能源系统关键设备的制造、分布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主要面向电力、能源、供电和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在制造设计、施工及管理等岗位群,从事分布式能源系统关键设备的制造、分布式发电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培养目标与专业能力。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及核心的能力如下。该专业主要培养面向风电场、风电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的专营公司,并要求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才可以。需要具备的主要能力包含掌握风力发电、电力系统以及高低压供、配电相关的必备的基本知识,具备进行风电机组及风电场的运行、检修、维护以及风电场管理的基本能力,能够从事风电场的运行、检修与维护,各级变电所、变电站、发电厂的用电管理等工作的高级技能型人才。
职业方向。主要有以下几个:面向风电场及风电设备制造厂家,可从事风力发电机组的安装与调试,风电场并网调试,风电场的运行与检修等领域的工作。面向中小型发电厂、企业自备电厂、供电公司、电力设备生产、电力工程施工、企业供电等部门,从事电力工程电气设计、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发电厂与变电站运行、检修、维护及管理等生产一线等技术工作。
总之,作为一名电气学子,我觉得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这个专业还是非常不错的,如果你想选择这个专业,你可以好好了解一下,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
2022年 重庆 电力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创建于1953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 毕业 ,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学校占地面积约27356亩,固定资产总值约为26亿元,图 书 量为48万余册。
学校全称: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1916。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四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五龙庙电力四村9号(西区),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五村50号(东区),邮政编码:400053。
第五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2022年计划在重庆、 四川 、 云南 、 贵州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内蒙古 、 广东 、 广西 、 福建 、 陕西 、 山西 、 山东 、 西藏 、 湖北 、 湖南 、 河南 、 河北 、 江西 、 安徽 、 辽宁 、 吉林 、 浙江 、 黑龙江 、 江苏 、 海南 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专业为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个专业)、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现代物流管理、市场营销、智慧旅游技术应用、供应链运营、 计算机 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3个专业)、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移动商务等28个专业。我校最终确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考试 院公布信息。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我校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生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录取规则执行。专业安排如下:
(1)已实行 高考 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以改革后省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 志愿 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且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在要求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遵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进行录取。
第八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新生入学后,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九条 我校部分专业实行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收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按《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专业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专业分流。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个专业,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移动应用开发、大数据技术3个专业。
第十条 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为进一步促进学生 就业 ,参照行业用人标准按照下列条件录取: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供用电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6个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输配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热能与发电工程类(包括热能动力工程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核电站动力设备运行与维护、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5个专业)、新能源装备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环境工程技术11个专业均不招色盲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校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一条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 我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普通高职专科 学费 标准:6500元/年。(新专业学费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标准为准)
住宿费标准:500-1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第十三条 如因故退学或前提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入学与学生资助措施
第十四条 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于2022年8月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十五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长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4)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5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5%);(5)学校二等学业奖学金35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0%);(6)学校三等学业奖学金200元/学期(占在校学生总数的15%)。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年。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②校园地助学贷款是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共同推动的、由国家指定的商业银行合作,负责发放的一种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后在学校按程序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学校还按照国家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建立了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贫困生往返家校区间路费补贴、传统节日慰问、参军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贫困生 求职 创业 补贴等学生资助项目,并在新生入学季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第六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61373014。
第七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二十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可以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 专业介绍 、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同时,我校还通过向全国部分中学免费寄发招生简章,参加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现场招生咨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活动。
我校将及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与我校招生部门联系。
第二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023—61373333,61373100,61373340,61373341,68501478
学校网址:>
2022年 江西 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 工作 ,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以培养电力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颁发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三条 学院全称: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33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制:三年
第五条 办学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办学条件、专业特点、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七条 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 校招 生管理部门,并通过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网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专业为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供用电技术、输配电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无人机应用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等21个专业,所有专业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专业面向全国其他省份招生(具体专业见各省招生计划文件)。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学院招生录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 志愿 及学院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符合加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 新生 入学后,学院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仅为英语。
第十一条 学院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考生身体状况进行审核,学院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分布式发电与智能微电网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输配电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工自动化技术、电厂化学与环保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等13个专业均不招收单色识别不全的考生。考生录取后经学院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请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四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 书 ,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按江西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
学费 标准: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等20个专业学费5000元/年;电气自动化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标准:800~1000元/年。
第六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3)校内一等奖学金600元/学期;(4)校内二等奖学金400元/学期;(5)校内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第十六条 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校内的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一档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档助学金3300元/年、国家三档助学金2200元/年。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或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八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招生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院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99125。
第二十条 考生及考生家长可以通过登陆学院网站查询招生计划、 专业介绍 、往年录取分数、招生录取政策等。学院将及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录取结果,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直接由学院招生部门负责。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海棠南路268号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330032
招生咨询电话:0791-83899638
学院网址:>柔性智能配用电网和微电网都是现代智能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都可以提高电网的灵活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然而,它们有一些区别:
规模:柔性智能配用电网是一个更大规模的电力系统,通常包括多个传统电网的区域。而微电网通常是一个更小规模的电力系统,通常只涉及一个建筑物、一个社区或一个工业园区。
控制方式:柔性智能配用电网的控制是集中式的,由中央控制系统控制整个系统。而微电网的控制是分散式的,由局部控制系统或智能设备控制局部电力系统。
能源来源:柔性智能配用电网主要依赖于传统的能源资源,如化石燃料、核能等。微电网则更倾向于使用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等。
目的:柔性智能配用电网的目的是提高整个电力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同时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而微电网的目的是为特定的用户提供独立的、可靠的电力供应,并支持可持续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柔性智能配用电网和微电网并不是互相排斥的概念。事实上,微电网可以作为柔性智能配用电网的组成部分,并且柔性智能配用电网可以通过支持微电网的建设来实现更好的效果。
电站:传统电网分为发输变配用。电能是单相流动的,大型的电站发电,长距离电网送电,到用户这里用电。分布式能源:电网里中一种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方法,因为风能、太阳能的分布不会像煤矿、天然气那样集中,所以在西北之类风光资源充足的地方修建大型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同时,可以在用户侧接入小型的风机、光伏、储能、燃气轮机等电源设备,省去了在电网中传输的损耗,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比例。这里风机、官府、燃料电池、微型燃气轮机成为分布式发电,带上储能设备称为分布式电源。分布式的问题:由于用户侧出现了电源,传统源-网-荷的单向能量流变成了双向,导致电网既定的调度、保护策略面临了新考验,加上风、光资源具有波动性和随机性,发电难以控制,分布式电源直接并网最终会导致整个电网络不稳定。
微电网:微电网是把分布式电源和它所供能的负荷以及能量转换、保护、监控等装置作为一个系统,形成一个小型的完整电网,以储能设备或者微型燃气轮机这类可控的电源维持系统的稳定,使之可以消纳光伏、风电这些可再生能源,整个微电网与大电网有一个公共连接点(PCC),当微电网电源功能不足时可以通过大电网补充缺额,发电量大时可以将多余电网馈送回大电网。分布式电源以微电网方式并网和直接并网的却别主要是两点:微电网可以通过控制策略决定并网点的功率流向,比如发电多时用储能存储,负荷大时储能放电;标准意义上的微电网可以和大电网断开,从并网模式切换成孤岛运行模式,两种模式能否实现无缝切换是微电网成功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全世界范围内文献可知的微电网不到500个,大部分不能实现真正的无缝切换,当然有些是无电地区纯孤岛运行的微电网,对大电网没影响。所以有分布式电源和负荷通过PCC点并网,但做不到孤岛的,还应该认为是分布式电源直接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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