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信局的职能和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改善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和信息产业链的构建等。
二、工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实施。
3、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接待、计划生育等工作。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以前叫经济贸易委员会,2010年中国机构改革后改名为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经济运行调节,协调财政、金融、税务、统计、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业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重点扶持主导产业和重点企业的发展;负责重要物资和重点企业的运输协调;承担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委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工业经济运行和信息化管理有关工作,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组织拟订工业总体发展规划、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生产协调调度和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行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医药储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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