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联网技术能够满足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多数需求一般来说,建筑内部消防系统的布置同时会有报警器等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物联网技术可以与这些电子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的交互,采集消防信息数据,实现对消防系统的有效监控。这种监控在有些比较先进的建筑中甚至能够达到实时监控的效果,能够极大地减少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压力,并且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消防系统专用网络与物联网技术实施要求相符合我国当前的公共消防部门有专门的消防网络系统,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能够为消防工作提供高效的网络工作环境。而物联网是依靠互联网运行的,需要高速稳定的互联网的支持。当物联网技术在消防系统网络中应用时,需要比较大的运行内存和网络内存等。由此看来,物联网技术能够为专门的消防系统网络提供所需的内存空间,而消防系统网络能够为物联网技术提供高效的网络支持,两者互相作用共同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
(三)物联网技术给消防业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最重要的是对于消防安全隐患的信息搜集与排查,而物联网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能够高效检索用户所需信息,满足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消防信息数据的需求。当前消防业务进行信息化建设,建设并运用信息化业务平台,物联网能够为消防业务平台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改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来源:中国民商 (2020年12期)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应当依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的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等专业公安机关参照本规定依法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个体工商户对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负责,是其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消防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为消防工作主要责任人,对消防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为分管业务范围内消防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第六条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三)将消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四)统筹城乡消防发展,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有关城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监督所属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根据消防工作需要配备消防装备,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报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停产停业整改报告,在7日内作出决定;
(八)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公共消防安全领域的研究应用,根据工作实际,将城乡居民家庭火灾保险和城乡老旧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政府民生工程;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 市、区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每年对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评估,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二)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和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情况,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和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管理;
(三)依法确定火灾高危单位,根据社会单位申报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达到标准未申报的,及时督促其申报;
(四)组织扑救火灾、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五)督促、指导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每季度至少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专职消防队开展一次业务指导;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和指导消防安全培训;
(七)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八条 市、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商业、文化、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研判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整改火灾隐患,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并逐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你是指网络推广还是线下推广?网络推广目前来说主要在整合营销上下功夫,利用现在有的媒体渠道,结合网络资源,同时要抓住QQ及微信营销。自媒体的出现,导致人人都可以是媒体人,方便了企业品牌的曝光,大量的平台信息发布时前提提高知名度的主要推广方式,百度产品应该着重去推广,毕竟国内大部分用的是百度。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3月11日,东莞市政府发布了“一号文”——《关于坚持和完善民生保障机制 建设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
其中,市政府“一号文”重点提出,要着力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大力推动应急救援体系升级,建成市应急指挥平台,加强火灾、抗洪、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快速反应、联动响应的应急救援体系。并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以下工作目标:
在老旧居民区进一步推进消防设施、电气线路改造升级,50%的“三小”场所、出租屋配备简易喷淋、联网型感烟探测报警器,在住宅小区、出租屋集中区推进设置便民智能充电柜,送电年限15年以上的10KV及以上大企业基本接入电气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全部村(社区)建成消防宣传微型体验点。
8月5日,东莞长安镇召开落实市政府1号文件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培训会。会议解读了联网式烟感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运作原理、安装,物联网烟感运作原理、安装,企业电气火灾远程监控系统运作原理、安装。各社区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集体后个人的原则有序推动,发挥带头作用。完善进度台账,建立督查机制,制定验收标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效。
电气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对居民生活带来哪些智能化的安全保障?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作为智慧消防建设的重要一环,,其核心在于对火灾进行先期预报警,将火灾险情扼杀在萌芽阶段。运用物联网技术组建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有效防范电气火灾,降低安全风险。
力安科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由前端探测设备、传输网络和安消云平台组成,前端探测设备对配电系统中的电流、电压、温度等运行参数进行监测,实时传输至智慧消防云平台,智慧消防云平台将监测到的数值与所设定的阈值进行对比,当数值超过阈值时发出报警,及时提醒管理人员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因短路、线路过流等问题造成火灾。
力安科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
(力安科技智慧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用电在线监测
利用组合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与故障电弧探测器对配电回路的线缆温度、电流、电压、漏电等参量以及线路中因线路老化、绝缘皮破损引起的并联故障电弧和因线路接触不良等情况引起的串联故障电弧进行实时监测,实时采集单位用电情况,同时通过大数据监管呈现用户实时用电情况,使用电透明化。
集中远程监管
针对区域广、监控点分散的消防用电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前端探测设备、传输网络与智慧消防云平台的相互配合,使得管理人员能够在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状态下及时地掌握监控信息,从而实现对场所内各电气线路进行集中远程管理。
隐患有效预警
当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监测到异常信息时,驱动安装在现场的声光警报装置,发出声光警报,同时智慧消防平台远程通知管理人员,警示人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排除电气故障,消除电气火灾隐患,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就像每一场雪崩,每一片雪花都不是无辜的一样,有时,火灾发生,往往是那一个潜在的、不易被发现的火灾隐患,只有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
力安科技作为智慧消防领域的,将不断沿用前沿信息技术,不断更新迭代产品与平台,为居民的安全生活构筑坚实的后盾。
智慧消防物联网典型解决方案:重点消防单位:
在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慧消防RFID标签、网络视频摄像头等前端物联探测设备,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慧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高层住宅: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能手报、智慧消防RFID标签等,完善重点火灾部位及消防通道网络视频摄像头等,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小微场所: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等,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并实现自动灭火。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