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局采取哪些措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

经济和信息化局采取哪些措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第1张

财政局四项措施管好用好财政信息化资金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14日 为更科学、合理地安排信息化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信息化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市财政局采取四项措施优化资金配置结构与流程、强化信息化资金监管、力求财政信息化专项资金安排更加科学、高效。
一、开展规划调研,重彩智慧城市蓝图。根据局领导对市信息化专项资金使用的要求,市财政局联合市信息化局近期专项听取了公安、社保、医疗、建设、环保、工商、港口等财政信息化资金使用较多部门近三年来信息化建设情况汇报及2011、2012及“十二五”期间信息化工作规划,并根据专家评审实际综合考虑2012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
二、严把立项关口,强化应用效果导向。对于需求不明确,应用效果和投入不成正比的信息化项目严格把关,不予立项;对于没有把握的大型项目,适当安排少量方案设计标资金,并要求细化方案,作为储备项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立项。2012年的信息化资金安排,“以应用效果为导向”的信息化建设原则,重点安排改善民生、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城市管理和对产业发展有拉动作用的信息化项目,重点做好云计算、物联网、智慧交通、港口信息化和基础数据市区两级共享服务、信息安全等项目。
三、加强项目评审,按完成比例支付资金。针对2010年信息化专项资金审计中发现四个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违规验收的问题,市财政局将改变以往在出具承诺函的情况下予以验收的做法,对项目完成的模块进行验收,按照项目完成比例予以支付资金。与此同时,及时跟踪信息产业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核实项目实施条件、运行标准、政策依据等进行情况,避免立项后执行缓慢等问题。
四、完善运作流程,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市财政局与信息化局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信息化项目立项和预算安排流程。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规定向市信息化局申报项目,提交相关材料。市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局全程参与对项目专家评审会,经一审、二审,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概算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论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入选项目,由市信息化局和我局根据预算指标,分清轻重缓急,确保重点,综合统筹安排信息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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