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创建于2003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高职院校,学校秉承“厚学、笃行、奋进、创新”的校训,开设了7个二级学院,45个专科招生专业,现所有专业面向全国各个省市开展招生工作,感兴趣的来看看吧!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四、办学地址:
新站校区: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淮海大道300号(邮编:230011)
经开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耕云路158号(邮编:230601)
联系电话:0551-62516137/62516138
学院官网:
五、颁发证书: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内容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六、体检要求:
(一)考生必须参加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护理专业要求考生女生不低于158cm,男生不低于165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走路无明显内外八字,无肢体残疾;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斜视;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
(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等四个专业要求考生无口吃、听力受限、色盲、色弱、跛脚、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四)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要求无传染性疾病(肺结核等),符合餐饮业从业健康要求。
(五)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连锁经营与管理等三个专业要求无口吃、精神疾病、心脏疾病及传染性疾病等。
七、招生计划: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毕业生就业、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安徽教育厅领导下,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
(一)在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按“专业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对所有进档考生,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分类,当人数大于或者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录取者依次按其第二、三等专业志愿排序参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学校各专业外语教学语种以英语为主。
(三)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九、学费与住宿费:
(一)学费:文科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艺术类专业3900元/生·学年。上述标准不得上浮。(皖价费〔2006〕240号)
(二)住宿费:6人间以下(含6人),800元/生·学年。(教计〔2006〕15号)
(三)西藏少数民族学生三年学费减半。
(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是我校重点建设专业,该专业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可分别享受3500元的专业奖学金。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化,按上级有关部门审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资助和奖学金制度:
学院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为主的国家资助、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形式多样的校内资助,形成了国家、学院资助与个人自助相结合的立体奖助体系,形成了完善的资助和奖学金制度。
十一、招生监督:
学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上级领导、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举报电话:0551-62520301(纪检监察室)
举报邮箱:acyjjj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
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十二、其他须知:
(一)统一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寄出录取通知书,报考的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和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凡未按学院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校报到注册,且未说明原因的考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时,根据自愿原则,凭入学通知书可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合肥市。
(三)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主招生和单考单招其性质是一样的,只是面对的群体不同,不管你是哪一类考生,只要你符合报考学校的要求你都可以参加自主招生,但是高考的时候职高学生参加的考试叫单考单招,而普通高中的学生参加的是普通高考。
单考单招是面向特长生的。利于艺术生和体育生等。
自主招生大多数都是在校高考生,只要你符合报考学校的要求你都可以参加自主招生。符合要求见院校动态。
不经过全国统考,录取统分。是没有教育部承认的学历的。任何院校在中国没有私自招收高等学历的权利。合作办学类如果要实行学历教育的必须纳入我国的学历教育体系。也就是所谓的自主招生 如果不是统分的就没有学历。
高职全称是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是高中起点的专科。过去的大专偏重应试,学生实践能力不强,为了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培养既有大学文化程度,又有高级专门技能的所谓应用型人才,就把除师范类以外的大专,都改成了高职。一些老中专经过重新改造、升格,也变成了高职。所以,高职和大专还不能完全画等号。目前高职还属于大专层次。
日前,山西、安徽、广东、甘肃、宁夏等地相继就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与“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属,加大力度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01
山西
3 月8日, 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范围内拉开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 旅游 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整治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得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各市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加强对主要 旅游 景区、 旅游 集散地的执法检查,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重点检查,及时发现掌握违法线索,确保应查尽查。
《方案》强调,要加强网络巡查。各市要开展两次以上的集中执法检查,重点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骨干开展集中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震慑、警示作用,提高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效能;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强联合整治,形成整治合力,推进行政执法与信用监管相衔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将符合“失信”条件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认定为失信主体,要加强普法宣传,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普法宣传进街道、进农村、进社区。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充分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指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水平和整治能力。
《方案》指出,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摸排违法违规案件线索;集中执法力量整治突出问题,进一步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查办典型违法违规案件,增强专项整治效果。其间,山西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组织开展“体检式”暗访评估及交叉检查,加强指导督办。同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的问题和成因,进一步改进和创新执法手段,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文华)
02
安徽
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厅日前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规范全省 旅游 市场经营秩序,切实维护 旅游 者合法权益,有效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安徽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将集中整治 旅游 市场的突出问题,围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中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同时将整治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中的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价格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安徽将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和 旅游 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针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重点案件,集中执法力量查办,针对轻微的其他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 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为提高执法检查成效,安徽将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强化线索摸排,加强网络巡查。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案件警示,加强执法办案。通过集中办案、以案施训、现场督办等方式,查办重点典型案件。及时公布指导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普法作用,震慑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引导 社会 公众提高法治意识,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高压态势。强化案件移送,加强联合整治。对于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涉嫌强迫交易、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全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安徽还将开展执法检查和网络监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排查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并及时总结,梳理有效经验做法,剖析存在问题和成因,研究长效机制建设,推进专项整治常态化。 (王玉创)
03
广东
日前,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发布《2022年度广东省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启动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旨在规范 旅游 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复工复产复业,保障 旅游 业 健康 发展。
据了解,此次行动重点针对以下违规行为:以老年人为目标群体,以免费 旅游 、康养体验等名义招徕 旅游 者,通过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 旅游 者进行购物,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俱乐部会员、户外拓展、车友会、研学、旅拍等特定群体组织活动的名义,实际组织实施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合理低价游”行为。此次行动将严查组团社以低于属地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销售的包价 旅游 产品,重点是“一日游”产品,严查地接社“买团”或接待“不支付或不足额支付团费”的 旅游 团队的行为,整治、规范通过互联网等线上方式开展招徕、组织 旅游 者,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广东省文化和 旅游 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加强网络巡查,创新监管模式,重点加强对在线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监管,对各地针对通过抖音、快手、 小红书等平台从事旅行社业务的排查情况,组织不少于2次的集中执法巡查。行动将选取一批典型指导案例予以公布,发挥指导案例的普法示范作用。 (陈熠瑶)
04
甘肃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与甘肃省文旅行业“雷霆行动2022”合并开展,将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在春季 旅游 活动起步阶段,严查“不合理低价游”,重点检查保健品、保险、户外等市场营销活动中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招徕游客、低价包团 旅游 产品;全省进入 旅游 旺季后,将加强在线 旅游 市场执法,严查在线 旅游 企业不依法履行核验登记义务,为“不合理低价游”提供交易机会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节假日及暑假期间,甘肃省文化和 旅游 厅将持续加大 旅游 市场联合执法力度,积极协调公安、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 旅游 购物场所强制购物,导游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突出问题。在专项行动期间,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将依法依规对涉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经营者及相关人员从重惩处。
05
宁夏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 旅游 厅印发《全区 旅游 市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针对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以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 旅游 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重点,整治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 旅游 活动,户外、研学、旅拍等特定领域 旅游 活动,以及通过互联网招徕 旅游 者等旅行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游”等 旅游 市场突出问题为重点,在“一日游”等重点领域,严查低于行业公认合理价格的包价 旅游 产品。整治地接社以“零团费”或“买团”形式,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 旅游 团队,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 旅游 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方案》提出,要抓住重点环节。各级文化和 旅游 主管部门要针对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分类摸排案件线索。将保险、养老、食品、保健品、日用品等领域的 旅游 活动列为执法重点,将通过户外、研学、旅拍等名义组织的 旅游 活动纳入执法范围,确保应管尽管;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办案;联合运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包车发车点及停靠点的检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 旅游 购物场所的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开展联合执法。
《方案》强调,要针对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百度推广等互联网渠道,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排查一批案件线索并组织查处,进一步规范在线 旅游 经营服务领域的市场秩序;强化与司法机关的案件移送,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