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交管部门近期在全市试点启动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照工作,这一举措既实现了对电动车出行的统一管理,又能通过加装智能装置,解决一直以来困扰车主的电动车被盗问题。据了解,此次安装的电动车牌照,分为正式牌照与临时牌照。
此前,11月24日,滨海塘沽分局、滨海公安大港分局已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照工作。
这两个地方的市民,您可以持有效身份z明、车辆权属证明及需要登记上牌照的车辆为您的爱车上牌照啦!
塘沽地区:福州道乐购存车场内
大港地区:大港迎宾街86号的老港北派出所院内
此次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照工作,牌照共分为正式牌照、临时牌照两大类4种样式牌照。正式牌照为白底蓝字,临时牌照为黄底黑字。
白底蓝字的正式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黄底黑字的临时牌照分为带“防盗”字样的和不带“防盗”字样的两种样式。
1、对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统一登记安装正式牌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电动自行车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2)电动自行车的鞍座必须可以调节
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正式牌照。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安装临时牌照。对群众自愿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有“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不安装防盗有源标签的安装无“防盗”字样的临时牌照。
3、对明显超长超宽的快递、送水等电动自行车和经过加装、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予登记上牌照。
安装智能防盗装置,防盗装置使用费为: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费及盗抢赔付)。
这套防盗装置安装后,一旦电动自行车失窃,能够为公安机关提供查找被盗抢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支撑,有利于及时找到车辆。并且,注意了!丢失有赔付!如安装防盗装置的车辆被盗后,请及时报警。两个月内确实没法找回的,按照新旧车标准进行600至1200元赔付。
注:新旧车界定标准为电动自行车首次购置之日至被盗赔付之日,1年(365天)内为新车赔付1200元,1年(365天)外或不能提供购车发票的为旧车均赔付600元。
办理步骤
1、预登记市民可通过下载”智慧e点通”APP,填写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进行预登记。提示:要如实填写,不可错填哦。
2、市民在预登记后携带个人有效证件、购车发票,骑车到指定地点进行防盗装置安装。提示:由于集中安装期间会出现拥挤,请合理安排时间。
3、排队缴费防盗装置使用费:每套100元/3年(含防盗装置安装、服务费及盗抢赔付保险)。
4、领取防盗登记证信息采录完成后,电动车所有人领取《天津市电动自行车防盗登记证》。
5、防盗装置安装现场查验无误后,工作人员在电动车上安装防盗装置与备案登记号牌,并录入相关信息。
电动自行车上牌安装防盗装备分为免费和不免费两种,可以随意选择, 快给爱车上牌照吧!
天津市南开区电动车上牌地址是南开区海光寺路口。
自2018年5月9日起,天津市范围内启动了二轮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照暨物联网电动自行车工程建设工作。
2018年7月10日起,市公安局非管处和交管局联合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立了18处登记上牌安装点,即一个区一处,由路面值勤交警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宣传提示,并引导其至路边的上牌点位办理上牌手续。
符合电动自行车国标的可登记并安装正式牌照(白色车牌),超标电动自行车登记并安装临时牌照(**车牌),临时牌照过渡期为三年,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对改装、拼装的二轮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上牌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十八条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参考资料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昨起18个路口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