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采纳啊出版指通过可大量进行内容复制的媒体实现信息传播的一种社会活动。是有文字以后发展起来的。古代金文、石刻以及人工抄写、刻绘书籍,是一定意义上的出版。正式的出版是随着印刷术的发明,至唐代中叶盛行。现代出版主要指对以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承载的内容进行编辑、复制(包括印刷、复制等)、发行(或网络传播)三个方面。
出版一词,英语为publication,来源于古拉丁语publ-icattus。据考证,出版一词在中国出现于近代。出版与印刷术的发明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先有印刷术后有出版。所谓版,在中国古代,是指上面刻有文字或图形以供印刷的木片的称谓。用雕版印刷的书籍,称雕版书。中国早在五代时就有刻印板、镂板,宋代有开板、刻板、雕版(板与版在古代意通)等词,但未曾出现出版一词。有的学者认为,出版一词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日本传入的。日本在18世纪50年代已出现了出版一词。今用出版一词,通常是指图书、报纸、期刊、音像、软件等的编辑(制作)、印刷(复录)和传播的统称。
出版对于社会的推动作用,归根结底在于出版物积累了人类的科学技术知识和先进的思想,并且加以扩大传播。人们一经掌握科学技术知识和进步思想,就能使生产力得到提高,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人类社会在有文字之前,人们继承前人的知识与经验,主要靠口头、实物和简单的符号进行传授,其传播的范围狭小,速度缓慢,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传授的内容越来越不准确。有了文字特别是有了出版物以后,知识和经验就可以扩大和迅速地传播。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是出版发展的基础,而出版物的传播又影响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影响人们的思想意识。在中国,雕版印刷术的发明是建立在唐朝经济政治发达的基础之上,而雕版印刷的出现,借出版物来进行传播,则使人们的知识和社会的信息迅速扩大。唐朝推行科举制度,社会上读书之风日盛,对图书的需求增加,城市的书肆开始刻书售书。当时社会繁荣,诗文勃兴。一千多年以来,唐诗一直脍炙人口,是与印刷出版使其代代相传有着重要的关系。唐朝长安是世界东方文化交流的中心,佛教经典从西域传入长安,四邻各国都有使臣驻于长安,来中国游历和学习的学子、做生意的商人为数不少。他们带来异国的文化成果,同时也带回中国的学术成就,特别是把记载中国先进思想和科技发明的图书刻本运回本国传授。随着佛教的深入,佛经又大加刻印,传向四方。由于中外僧侣往来,佛学经典也随同汉文化学术通过图书刻本大量传到海外,其中日本、朝鲜等国就受到很大影响。
北宋是中国手工业和商业空前繁荣时期,这个时期中国发明了活版印刷术,学术兴盛,各种著作种类繁多,涉及的知识领域广泛,不仅当时的儒家经典、历史、地理、天文历算、农业、工业、医药、文学诗词以及佛经、道经等大量印刷,就是从春秋战国到隋唐五代的学术著作,也陆续出版。流传至今具有很高文献价值的《资治通鉴》和《太平御览》等巨著,就是北宋时期编就的。北宋学术的繁荣带动了出版业的发展,而出版业的兴旺又促使学术进一步繁荣。那时从城市到乡村都开设有书院、学馆。这与出版业的兴起,经典和教本大量印刷,方便传授,有很大关系。
在西方,活版印刷的发明是在欧洲手工业和商业有了相当发展的基础上出现的。而活版印刷的出现,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又促进了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活版印刷对当时欧洲宗教的改革和传播发生过重大作用。马克思对火药、指南针、印刷术的发明作了很高评价。他说:“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杠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第 427页)活版印刷的发明使宗教改革的教义和《圣经》大量印刷,从而使新教的扩大传播成为可能。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和殖民地的建立,欧洲的文化也通过出版物传到非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地。
新的科学发明、发现和创造,由于活版印刷物大量出版发行,启示着人们进行深入的探索。在中世纪和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先进科学思想的传播大大开阔了人们的视野。当时新的科学著作常常遭到神权的野蛮干涉,一些科学家受到教会的监禁和杀害,其著作被视为异端邪说加以焚毁,但是真理终归是真理,他们的著作受到人们的欢迎,越印越多,越传越广,日益促进人类思想的进步。14~16世纪,欧洲的人文主义思想通过出版物的传播,冲破了神权思想的束缚,为文艺复兴扫清了道路。
16~17世纪的欧洲,工业部门出现了许多新技术、新发明和新创造,交通运输日趋发达,造船技术与航海术有长足进步,科学家对天体运行也有了新的认识。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方面的这些发展,得力于活版印刷术的发明。当时,进步的造纸技术与活版印刷术相结合使新的科学著作与信息得到大量传播。新的科学技术促使社会生产力迅速提高,为工业革命开辟了道路。
代表社会发展的先进思想,经过出版物的传播,唤起千百万人为推翻旧制度而进行斗争。欧洲启蒙思想家以伏尔泰、卢梭、狄德罗为代表,他们的著作广泛传播,为推翻封建制度奠定了思想基础。狄德罗通过编撰《百科全书》把启蒙思想家团结在一起,以《百科全书》作为宣传反对经院哲学、神权统治和封建等级制度的思想工具。他们被称为“百科全书派”。正是这些先进思想的传播带来了急风暴雨式的法国大革命。雄壮的马赛曲的歌声通过出版物传遍全世界,直到今天还鼓舞着人们向旧势力作斗争。
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传播为人类彻底解放开辟了新纪元。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共产主义同盟写了《宣言》。这个《宣言》广为出版发行,震撼了全世界。1867年马克思的巨著《资本论》第一卷问世,随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一系列的著作出版。19世纪后半叶,马克思主义理论通过出版物的媒介扩大传播。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阐述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奠定了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基础。
20世纪开始,列宁主义通过出版物影响俄国和整个世界。列宁首先出版报刊和小册子,宣传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这些出版物成为团结和指导工人和广大群众进行斗争的武器。1917年俄国爆发革命,马克思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俄国十月革命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经典作家的著作开始在中国传播,对中国革命发生了重大影响。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宣传进步思想的报刊在中国大量创办。1920年,《宣言》在中国翻译出版。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在中国知识分子中,特别是在知识青年中广为传播,为他们迎接新的革命斗争作了思想准备。中国无产阶级革命的先驱者为革命而呼喊。当时以李大钊等人为代表的共产主义思想家,通过创办刊物,撰写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鼓动群众进行斗争。毛泽东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对中国社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出版物宣传马克思主义并使之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引导中国革命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出版在世界历史的各个时期,为积累和介绍科学文化知识作出了贡献。科学发明都是在前人创造的基础上实现的,而科学家知识的增进和信息的取得,又主要是通过出版物。出版物具有这样的特性:把前人的科学技术知识用简明的方法加以总结归纳,为人们学习、创新提供基础知识。古往今来,社会的文化教育通常是从图书学习开始的。图书不受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而且可以使人们用最廉价的方法取得生产、生活和科学知识。出版所以能推动科学技术进步,最根本的是由于图书所凝结的科学技术知识能带来巨大的社会效果。图书在沟通信息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当今世界市场日益扩展以及出现新的传播技术的条件下,人们若要系统了解某个国家、某个民族的经济、政治和科学文化情况,还是需要通过出版物去了解,从众多的图书和刊物中获取资料和信息。出版物是人们不断取得信息的重要源泉。
近几十年来,科学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以出版物为媒介,对工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等的影响不容置疑。中国正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了迅速提高工农业和科学技术水平,通过出版物的媒介,引进世界上新学科、新技术和新知识是非常必要的,并将取得重大成果。
商业出版活动存在于我国古代出版体系的各个阶层,而最具代表的是书坊刻书体系。坊刻以其敏锐的市场
眼光、灵活的经营手法、独到的读者服务意识而独树一帜,其刻书之繁多、分布地域之广泛、从业者之众多、经营手段之多样,令官刻、私刻难以望其项背,可以说有了书坊刻书才有了我国古代出版业的兴盛与繁荣。大量的古代出版史料表明,读者服务意识贯穿了商业出版的整个经营活动;推销图书产品,占领图书市场,树立自身形象,无不以读者为着力点。分析古代出版商的读者服务意识,考察古代出版商的经营活动,对正确评价古代出版商的历史作用和做好今天的读者服务工作,应是不无益处的。古代出版商的读者服务意识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满足读者文化需求的市场意识了解读者,从读者的文化需求出发,决定图书的选题、出书品种,是历代出版商的经营思路。书坊刻书通常被认为是“旨在牟利”,牟利的前提是要有读者购买力的支撑。因此,书坊出书的品种繁多,经史子集、历书、医书、类书、阴阳、童蒙读物、科考用书无所不包,读者的需求就是出版商的选题。在满足读者文化需求的同时,也达到了“射利”的最终目的。
在世纪之交的2000年,著名学者胡道静先生曾经说过:“我国是一个出版事业飞黄发达的大国,又是印刷术最早发明的大国,是雕版印刷术起源的国家,又是活字版印刷的创源地。但有一点是奇怪的,就是记载这些创造和记述出版事业蓬勃踊跃情况的材料并不活跃,显得很不相称。”因此,编辑史、出版史的研究比较滞后,至今还处在学科建设阶段。我国古代以来典籍浩繁,目录、版本之学和图书史、印刷史等发展较早,往往含有编辑史、出版史的重要内容,叶德辉的《书林清话》等,很有价值,但还不是编辑出版史的论著。上世纪20年代末,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出版,可称“是中国新闻史研究的奠基之作”。1946年在上海出版的《中国出版界简史》(杨寿清著),作者显然受到近代西方出版思想的影响,在创作意图上接近出版史的要求,然而内容并不完整,篇幅也较单薄,但作为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中国出版史问世,是有历史意义的。新中国的人民出版事业在建设初期,出版家张静庐在出版总署任职,他首先重视出版史研究工作,独力搜集史料,开创性地编辑、注释而成的八大册《中国近现代出版史料》,在20世纪50年代陆续出版[3]。该书收集不少重要出版资料,限于当时历史条件,注重革命进步材料,又由于陆续搜集编辑,出版时间分散,读者查找不太方便。然而张著开风气之先,对编辑史、出版史研究的贡献,功不可没。
20世纪下半期,新中国的出版事业走过起伏、曲折的发展道路,受到“文革”10年的摧残和破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出版业又重新走上迅速恢复、不断壮大和发展的征程。出版界经历了半个世纪漫长的历史,蕴藏着一股研究出版理论(包括编辑史、出版史在内)的热流。198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颁布,是新时期指导出版工作的重要纲领,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深远影响,在中央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加强出版、印刷、发行的科研工作,要建立出版发行研究机构等。从编辑史、出版史研究角度来看,就大大地调动了业内有识之士和一部分老出版工作者的积极性,他们纷纷从总结出版历史经验、撰写出版回忆文字入手,进入研究编辑史、出版史的行列。
差不多在此前后,新中国出版事业奠基人之一胡乔木于1984年10月为在大学试办编辑专业给教育部写信[5],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和南开大学设立编辑专业开始,全国陆续有武汉大学、河南大学、南京大学等不少高等学校设置编辑出版专业以及出版研究所,并设置“中国编辑史”或“中国出版史”课程。这些措施,对于聚集专家,推动编辑史、出版史研究和培育人才收到显著的效果。比如已经有一批出版史的硕士、博士论文,有的还得到正式出版。
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初步形成编辑史、出版史的老中青研究力量,涌现出一批优秀的研究、教学和创作人才。这支研究队伍是由出版业内人士、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和相关科研部门热心编辑史、出版史的专家学者共同组成的。值得高兴的是,这支研究队伍尽管并不很大,但它的特点是在志同道合、取长补短、团结合作、携手前进的基础上形成的,可以说,这是出版界、教育界和学术界有识人士学术研究的基本力量。上世纪最后20年内的主要研究课题与成果,都是与这支研究队伍学术勤奋、辛劳开拓的努力分不开的。
20世纪80年代是编辑史、出版史研究的活跃时期。1985年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1987年新闻出版署党史资料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成立,在组织、推动编辑史、出版史以及党的出版史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在湖南大庸(1989年)、山西太原(1991年)召开过两次中国近代现代出版史学术讨论会,涉及太平天国出版、清末官书局、基督教在华的出版活动、民国时期的出版、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以及党领导下的国统区的进步新闻出版,还包括少数民族的出版,出版人物研究等。这些出版史研究的新成果得到交流和讨论,有助于出版史研究工作的推动。两次会议都出版过论文选编。1991年中国出版科研所曾以“我国近现代编辑、出版、发行工作的优良传统问题”列入科研计划(被纳入新闻出版署科研计划之内),成立了课题研究组。经过一年多的时间,得到出版界与高校编辑出版教育界等的共同参与,并在第七届全国出版科学讨论会上,集中研究、总结和讨论了近现代中国出版优良传统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研究出版优良传统的正确方向、重大意义和根本目的。袁亮在《发扬出版优良传统,促进出版改革开放》一文中说:“我国近现代出版工作的优良传统,包含了十分丰富的内涵。从时间上看,经历了上百年,包括了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历史阶段;从空间上看,包含上海、北京等许多地方的出版事业,其中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出版单位,如商务、中华、三联、开明等出版社;从事业性质上看,既包括进步的出版事业,也包括中国直接领导的革命的出版事业;从出版界的成员来看,不仅包括数以万计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者,也包括一大批为我国文化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的编辑家、出版家,其中有些还同时是政治家、文学家、理论家、科学家、教育家等等;从出版工作的作用上看,不仅对传播和积累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对我国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都发挥了重大作用。我们今天来研究、总结如此丰富的出版优良传统,其意义是重大的,其难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1992年中国编辑学会成立后,也很关注编辑史、出版史的学术研究。先后在武汉(1993年)、南京(1999年)、温州(2000年)分别召开过编辑史、出版史的学术研讨会。这三次会议参加的学者专家和研究工作者人数比较少,主要是交流研究心得,在温州会议上则集中回顾了近百年的出版历程,并对百年出版的分期、百年出版的成就、近现代著名出版家、出版机构的贡献以及百年出版对当今出版业、出版研究的启示等,各抒己见,进行交流和讨论[9]。在会上有的专家继续呼吁要加强出版史的研究。可喜的是,由中国出版科研所主持,一部八大卷、400多万字的《中国出版通史》编撰工作正在进行。这是由教育界、出版界和有关学者专家集体讨论、分工编写的大型出版通史,是中国出版史研究的一项繁重的基本建设工程。启动编撰出版通史的信息,已经受到日本、韩国等出版研究界的重视。
从以上叙述中,不难看出有组织地开展活动和有领导的集体研究与分工合作的办法,对于推动编辑出版史研究发挥了很大作用。这里应该提到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全国各省市编写新方志的工作,其中包括“出版志”的编纂。到目前为止,已经出版的有:《上海出版志》、《江苏出版志》、《江西省出版志》、《陕西省志·出版志》、《安徽省志·出版志》、《河北省出版志》、《山西出版志》、《湖北省志·新闻出版》等。北京出版志编纂委员会从1993年起开始编辑出版《北京出版史志》,分辑出版,至2000年底已出版了16辑。天津、河北、浙江等省市也出版过有关本省市出版史的研究著作。
还应该提到以“中国出版史”命名的四种书:宋原放、李白坚著《中国出版史》(中国书籍出版社1991年版),吉少甫主编《中国出版简史》(学林出版社1991年版),方厚枢著《中国出版史话》(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以及作为第一部教材、由肖东发主编的《中国编辑出版史》(辽宁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上述四种出版史,各有特点。宋、李著作认为,“中国出版史的著述,不只是要忠实地描述若干历史现象,而是要总结出其中若干带规律性的东西。”根据这一创作思路,宋、李著作力图探索出版发展规律,作宏观式的描述;摆脱书史、印刷史的一般写法,对史料作了新的编排和处理。吉少甫主编的《中国出版简史》,是上海学者的集体研究著作,着重论述重要出版史实和出版家的活动,以材料见长,书中的书影、人物等插图有60多面。方厚枢早在1980年就在《出版工作》(《中国出版》的前身)上连载过《中国出版简史》,后来修改增订结集出版时用了《史话》的书名,其实也是一部持论公允的出版通史(下限至1989年)研究著作,附录《从统计数字看中国的图书出版》和《中国出版史研究书录》是一大特色。有日文译本出版。肖东发主编的高校编辑专业的教材,力图把编辑史和出版史融为一体,从取材到体例都有一定难度,是具有开拓性的。
上世纪90年代,也是地区出版史研究硕果纷呈的年代。除了有大量的地方出版史料外,还出版了一批革命出版史著作,如《中国江西出版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严帆著《中央革命根据地新闻出版史》(江西高校出版社1991年版),周天泽、周岩、王仁主编《华中解放区出版事业简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地区出版史著作有:《西北大区出版史》(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大后方出版史》(重庆出版社1999年版),李瑞良著《福建出版史话》(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白玉岱著《甘肃出版史略》(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徐学林著《安徽出版史叙论》(安徽美术出版社1995年版)等等。
值得高兴的是,改革开放以来,海峡两岸出版界来往频繁,相关资讯和书刊的交流日多。多年研究台湾出版、版权贸易的辛广伟,有志于撰述台湾出版历史的专著,在得到台湾出版界多方的协助下,广搜资料,悉心研究,三年有成,终于写出了40万字的《台湾出版史》(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全书比较系统地对台湾近200年来特别是光复以来的图书、报刊、音像出版和印刷、发行、著作权等方面,作了简要的论述,并附有书刊、人物和事件等照片。它的出版,无疑填补了研究台湾出版史专著的空白,必将对进一步研究台湾、香港、澳门出版史产生促进作用。
以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为代表的馆史、社史研究的开展,出现新的面貌。商务、中华是我国近代出版业中历史最为悠久的“老店”,它们都有编写自己历史的传统,成立了研究编辑小组。1987年商务印书馆成立90周年时,陈原主持编辑了《商务印书馆九十年我和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大事记》。这本大事记在编写取材和形式上很有创新,突显了出版与文化的紧密联系。这一年是中华书局成立75周年,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印了《回忆中华书局》(上、下册)。中华书局在成立80周年时还出版了纪念论文集《中华文化的过去现在和未来》(1992年)和《中华书局收藏现代名人书信手迹》(1992年)。1992年商务印书馆出版《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周年》,为纪念商务印书馆一百周年又出版了《商务印书馆一百年(1897~1997)》,选录京、沪两地报刊发表的纪念文章118篇,加上未发表的132篇文稿,约50万字。此外,太原、上海两地还出版过解放前有影响的如开明书店、文化生活出版社等社史资料,如《开明书店纪事》(王知伊著,1991年版)等。儒教之气学(经世致用,由虚致实)——气学思潮的兴起(2007-10-04 00:33:06)转载标签: 人文/历史辉煌历史-儒家 分类: 传统文化经典
罗钦顺(1465~1547)
中国明代思想家。字允升,号整庵。泰和(今属江西)人。进士。历任翰林编修、南京国子监司业、南京吏部右侍郎、左侍郎、南京吏部尚书等职。后辞官从事著述,在理气关系上,认为理在气中,气是世界万物的本原。他对朱熹理一分殊的观点作了自己的解释,认为气产生万物后,一理即散为万理,这就是一本万殊。太极是众理的总名,但以气为本。在心物关系上 ,认为心是认识器官 ,也是一物 。心能“推见事物之数,究知事物之理”,但不能“范围天地”。在性理关系上,不同意天命之性、气质之性的区分,认为性只有一个,即气之理。他批判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主张理欲统一,以理节欲。但他接受性即理的观点,承认心中所具之理,也就是仁义礼智之性。著有《困知记》、《整庵存稿》、《整庵续稿》。(处于理学与气学之间的思想家。)
王廷相(1474~1544)
中国明代思想家。字子衡,号浚川。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 。进士 。曾任兵科给事中 、亳州判官 、监察御史、南京兵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等职。在哲学上,主张“元气论”。认为元气“有聚散,无灭息”,是宇宙的本体。宇宙不是“ 寂然不动 ”的 ,而是元气的“生生不息 ”的过程。在认识论上,主张“知行兼举”,强调“力行”,求得“真知”。在历史观上,认为历史是进化的,天人交胜。在政治上,主张变革,发展社会生产,抑制豪强。他的思想是从张载到王夫之发展的重要环节,在哲学史上有一定地位。著有《王氏家藏集》、《王浚川所著书》。有中华书局版《王廷相哲学选集》。王廷相继承了王充、范缜等人的唯物主义思想,吸纳孔子、朱熹哲学思想之精华,为中国哲学史上独放异彩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一。
王廷相对经术很有研究,对一些经学家特别对理学家的论点提出了许多批评,发表了他的独立见解。他对自然科学也很有研究,对天文学、地理学也都曾有贡献。他对农学方面有所论列,对音律学也有著述。
王廷相是一个唯物主义思想家,他认为“元气”是世界的本源,“气” 是不灭的,有了“气” 才有“理”。他所说 的“气”就是物质,
这与宋儒“天地之先只有此理”的唯心主义世界观是相对立的。他反对神秘和迷信,反对神权,强调“人定胜天”思想。王廷相认为“离气无性”,有生便有性,否定有些儒家所臆造的在气以外有所谓“本然之性”,也不赞成
“性善”和“性恶”的先验论。他拥护孔丘“性相近,习相远”的见解,而主张“性成于习”之说,因此,他主张应当使儿童在童蒙时期便开始养成好习惯,不要把儿童禁闭在家里,让他们接触社会实际,增广“见闻”。王廷相重视“见闻之知”,极力反对宋儒所谓的“德性之知”,反对王守仁的“致良知”说。他认为知识是
“思”与“见闻”相结合的产物。要求在实践中练习,这才是“真知”,反对书房中空虚的无实用的讲读。他要求“学”与“思”不能偏废,要求“讲学”和“力行”并举。他不但要求“思”和“学”相结合,还要求“思”和“行”相结合。所以他把“思”放在学习过程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的地位。他认为学的方法有二,即“致知”和“履事”,二者兼有才是上等,必须“知行并举”才能达到目的。
关于道德修养方面,王廷相根据他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提出了反对偏重内省静养的方法,主张内外交养,动静结合,心虚气和,因时制宜等方法。他把那种死抱着旧学成见,不通时变、不达事理的人叫做“迂腐”,把那种眼光短小的人叫做“浅陋”,把那种依阿谄谀不顾国家大计的人叫做“卑鄙”,这类人都不堪委任。他主张要从克己寡欲开始,逐渐做到无欲无己,便能实现“大同”。此外要经常补过徙义,使自己日新。要使万物各得其所,才算是“仁”。
顾炎武(1613~1682)
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字宁人,号亭林,江苏昆山人。青年时期曾参加以抨击明末弊政为宗旨的“复社”。 清兵南下时一度举兵抗清。 顾炎武在学术上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继承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传统,批判宋、明唯心主义理学,提出了“经学即理学”的著名命题。他的法律思想也同当时进步的社会思潮相呼应,具有反对专制主义的色彩。他针对明末士大夫空疏不学的恶劣学风,提倡读书、务实,经世致用,把学术研究和解决社会问题联系起来。著有《天下郡国利病书》、《日知录》、《音学五书》、《亭林诗文集》等。
处于明末清初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顾炎武察觉到封建统治已濒临“法不变不可以救今”的危机阶段,因此,他反对泥古不变,顽固守旧,指出前人所立之法不可能预测事势的发展而早为“变通之地”,后人如“拘于旧章”,“姑守其不变之名”,必将形成“大弊”。为了适应“不得不变之势”,他提出一系列社会改革方案,如改革赋税,限制地租,实行均田、垦田;改革君主独治,代之以官僚的众治;取消八股取士制度,实行郡县推荐,等等。虽然他也以“法古用夏”相号召,但意在援古措今,为现实改革服务。
顾炎武法律思想中的民主性精华,是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抨击。他认为"法制禁令"为“王者之所不废”,但反对以严法繁刑统治百姓,指出专制主义法制的主要弊病在于“法令日繁,治具日密”。他说:“人君之于天下,不能以独治也。独治之而刑繁矣,众治之而刑措矣。”他举秦始皇以繁法治民而“奸伪萌起……至于不振”的历史为例,说明“天下之事,固非法之所能防也”。他所说的“众治”,并非“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而是扩大公卿郡县守令的职权,借以平衡君权,限制君权的滥用。
顾炎武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法制的立场出发,认为一切听之于法,就会出现“废人而用法”的现象,从而限制了人们才智的发挥,使“人之智虑,自不能出于绳约之内”,虽豪杰之士也将归于庸懦。所以“法令者,败坏人才之具”;不仅如此,繁复的法令,只是便于吏胥巧诈之徒“以法为市”,恃讼繁刑苛,勒索民财,挟掣官府,成为民间的虎狼,因此“法愈繁而弊愈多”,“法禁之多,乃所以为趣亡之具”。为了整饬吏治,他主张严惩贪官污吏,不以纵舍有罪为仁政;建议废除吏胥“ *** 其两可之权”的“用例破法”、“因例立法”的传统。
顾炎武鉴于“徒法无用”,强调只有“正人心,厚风俗”,才是治乱的关键,国家的根本。他说,西汉文景之治,是以孝悌导民,“移风易俗,黎民醇厚”的结果。不从根本入手,徒以法为禁,必然使“事功日堕,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因而是愚阁之君之所为。为了改变风俗,发挥封建纲纪的教化作用,顾炎武提倡“清议”,“政教风俗,苟非尽善,即许庶人之议”。顾炎武也反对“以钱赎罪”、“以谷补官”的制度,认为它只有利于富有者,起了伤风败俗的作用。
黄宗羲(1610~1695)
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字太冲,号南雷,世称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清兵南下,曾坚持抗清斗争十余年,后隐居著述。多次拒绝清政府的征聘。他通晓经史,学识广博,尤以猛烈抨击封建专制主义著称。他的法律思想也贯穿了批判专制主义法制的精神。著有《南雷文定》、《南雷文约》、《宋元学案》、《明儒学案》、《明夷待访录》等。《明夷待访录》一书是黄宗羲从思想上总结明亡教训的产物,尖锐地抨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并在批判旧世界中朦胧地闪耀出民主主义的光华。不仅对清初思想界具有启蒙意义,而且是200余年后资产阶级改良派声讨封建专制制度的檄文。
黄宗羲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大动荡的时代。资本主义的萌芽和西方科技知识的传入,对他的经济、政治、法律思想都产生了明显的影响。他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摆脱固有的纲常名教观念的束缚,剔除了君权神授的神秘主义,用“利”、“害”的观点论证了君权的起源和实质。他赞美“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尧舜之世,抨击“以君为主,天下为客”的今世。谴责把国家当作君主世代承袭的私产。公开宣称“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针对君为臣纲的封建教条,他阐述了君臣“名异而实同”的平等的师友关系。臣的职分是“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何况天下之大决非君主一人所能治理,而是只有君民共治才能治理好的。
黄宗羲主张学校应成为具有“公其非是”职能的议政机关,太学祭酒可以面对君主直陈“政有缺失”,使其“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地方学官也有权纠绳或谴责郡县长官所行的政事。学校议政反映了封建士大夫渴望参加政权的心理。
黄宗羲提出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所谓“天下之法”是指夏商周三代以上之法。由于天下之法着眼于天下生民的生养教化,“未尝为一己而立也”,因此,“法愈疏而乱愈不作”,是“无法之法也”。至三代以下所立之法,是出于君主一姓,“利欲之私”,而没有“一毫为天下之心”的“一家之法”,因此,“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是“非法之法也”。黄宗羲根据“公”、“私”来划分三代上下之法,揭示了阶级社会法律起源于私,这种认识是可贵的。他对君主“一家之法”的抨击,以及提出用“各私其私,各利其利”为原则的“天下之法”,取代藏天下于一姓“筐箧”之中的“一家之法”,不仅批判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法制,而且表达了中小地主和工商市民争取法律权利的要求。他认为,由于君主们立法为私,其所立之法必然要损害天下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即使是开国之君制定的一代立法,也并非神圣不可以改变。他批评标榜“守法无违”、“法祖从王”而不知变通的宋明理学家是不足取的“俗儒”。为了论证“一代有一代之法”的合理性,黄宗羲扼要阐述了自秦以来历史发展中的“古今之变”,强调立法者应根据时势,“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不能在"非法之法"中间彼此周旋。这些论述赋予了“法与时转则治”的进步观点以反对专制主义的含义。
黄宗羲也反对为封建君主专制辩护的“有治人无治法”、“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的传统看法,认为不打破“桎梏天下人之手足”的君主“一家之法”,虽有“能治之人”,也无法施展其才智;虽有促进社会进步的措施,也难以取得功效。因此,他强调法重于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有了良法,再辅以“能治之人”去执法,就会相得益彰,“无不行之意”。即使不得其人,也因法律的约束,不致“深刻罗网”,反害天下。
为了立“天下之法”,实行法治(见法家),黄宗羲呼吁革除胥吏窃权弄法的弊症,指出:胥吏“创为文网,以济其私。凡今所设施之科条,皆出于吏。是以天下有吏之法,无朝廷之法”。他主张中央和地方掌簿书的胥吏,分选进士、监生、弟子担任。基层则取消胥吏,改由农民轮流值年服差役,以便建立一种能够“公平”执法的司法体系。
黄宗羲的法治思想,是对于封建时代如何治国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针对明末皇帝专权、宦官恣肆、法纪废弛而发的。他希望用法律来限制皇帝、贵族、官僚的特权,表现了某些君主立宪政治的色彩。
历史方面的主要著作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未成,其子百家及全祖望续成)、《明史案》(迄今未见)、《明文海》、《明夷待访录》、《行朝录》、《今水经》、《大统历推法》、《四明山志》等。录入其文集的碑志传状诸文,亦多涉一时史事,可补史书阙略。
方以智(1611~1671)
明末清初思想家、政治家。字密之,号曼公,又号龙眠愚者、泽园主人、浮山愚者、宓山子、鹿起山人、愚者、江北读书人等。桐城(在今安徽)人。少时参加复社活动,与陈贞慧、吴应箕、侯方域并称明季四公子。崇祯十三年(1640)进士,授检讨。值父湖广巡抚方孔炤遭杨嗣昌嫉劾,下诏狱,乃膝行沙 ,苦诉得解。次年任工部观政,十五年又为定王讲官。十七年,李自成入北京,以智哭临殡宫,至东华门被执,受刑得不死,寻逃脱。南明时流离岭表,改名吴石公,卖药市中。顺治三年(1646),桂王朱由榔称帝于肇庆,有推戴功,擢中允,以瞿式耜荐,由翰林学士充经筵讲官,次年从桂王去梧州,拜礼部侍郎、东阁大学士入阁,旋挂冠离去。漂泊岭南,至平乐为清军所执,不屈。听其为僧,乃更名大智,字无可、药地、浮庐,别号弘智、药游老人、浮度愚者、极丸学人等。康熙十年(1671)赴吉安时卒。
方以智为复社领袖之一,毕生以气节、学问自许。其学博涉多通,天文、舆地、礼乐、律数、声音、文字、书画、医药、技勇之属,皆能考其源流,析其旨趣。自负要把古今中外的知识熔于一炉,发明千古不决的道理,所著《东西均》中提出"一而二,二而一"的命题,概括事物的矛盾和矛盾运动,既指出:"尽天地古今皆二"、"相应者皆极相反",又强调"两间无不交,则无不二而一",认为事物都是"相捄相胜而相成",体现出唯物主义和朴素的辩证法的观点。他还主张"未有天地,先有琉璃;人一琉璃也,物物一琉璃也"。的唯物主义思想,打破神学的创世说。他又在《物理小说》中提出"天恒动,人生恒互动,皆火之为也",表明其宇宙观的基本观点是火的一元论。但他的思想中也隐藏有循环论,还不能脱出保守的自然科学体系,因而难于跳出形而上学的"时中"论的束缚。尽管目前学术界对其评价不一,但他仍不失为明清之际的一位有进步社会思想和唯物主义观点的哲学家。著述甚丰,主要有《东西均》、《博依集》、《浮山文集》、《通雅》、《四韵定本》、《物理小识》、《方子流寓草》等。
王夫之(1619~1692)
明末清初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字而农,号姜斋,世称船山先生,湖南衡阳人。青年时期参加复社(见顾炎武),要求改革。1648年清兵进占衡州,王夫之起兵抗清,失败后参加桂王政府,又因受排挤,愤然离去,长期隐居于荒岩山洞之中,从事著述。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完成了《周易外传》、《张子正蒙注》、《尚书行义》、《噩梦》、《黄书》、《读通鉴论》等著作。他的法律思想虽散见于浩翰的著作当中,没有专门的篇章,也缺乏系统性,但内容丰富,许多论断具有总结性的意义。由于他的学术思想“别开生面”,是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的反动,因此,他的著定被列为禁书,直到19世纪中叶才得以大量刊印。
无一成之法 王夫之根据进化的历史观,批判了“法祖从王”、“守其故物而不能自新”的保守思潮,论证了法律的可变性,认为“天下有定理而无定法”,法律的兴、废、繁、简,都需要因乎时而为之变通,世“无一成之法”。他举历史为例,来说明凡是拘囿于成法定规而不知循变协时,便会“徒乱天下”。
法贵简、刑贵轻 王夫之从总结历史经验的角度,提出法律对于治国的重要意义。他说:“治道之裂,坏于无法。”特别是在“天下分崩离析之际,则非法不足以定之”。法律的作用就在于惩恶劝善,至于法律内容的详略,则取决于形势。他主张“立国之始,法不得不详”。但总的说来他反对繁法酷刑,主张法简刑轻,强调“法贵简而能禁,刑贵轻而必行”。所谓“简”,即以挈大纲、略细法为立法原则,使民易守,官易察。针对专制制度下君主以意为法,法因人而异的积弊,王夫之力主法律必须统一适用,才有权威,而使天下畏服。他说:“申画一之法,除法例之繁,严失入之罪,则冤枉者可以由千百减至什一矣”,否则事同法异,轻重不一,必然会出现“见知故纵,蔓延相逮,而上下相倚以匿奸”的现象,虽欲以法治天下,而不可得。所谓“轻”,即反对滥刑、酷刑。他谴责“凡为吏者即置刑具”,不过是借此“以快其怒,张其威,甚至胁民而取其货耳”。这个揭露触及了封建司法的实质。但是王夫之并非完全反对刑讯,他认为法律既然有笞杖的定制,也可以用于惩戒,至于“夹髁拶指,乃不得已而用以诘盗”,不能滥施于民。他也反对用枭首、磔、 等死刑手段,说:“枭之、磔之、 之”,“于死者何加焉,徒使罪人之子孙,或有能知仁孝者,无以自容于天地之间……无裨于风化”。
法与教化相结合 王夫之虽然重视法律的治国作用,但他认为如果人们失去“自耻”之心,虽有严法峻刑也不能禁止其为恶。因此,他主张法与教化相结合,即所谓“任法”兼“任道”。他阐发了儒家关于“德主刑辅”的传统思想,说:“天地之气,刑德相召,祸喜相感”,“法无有不得者也,亦无有不失者也”。因此,更应重视封建的道德教养。为此他提出:于立法之始,“常留有余之德意于法外,以使有可宽”。
一、梁启超:
字卓如,一字任甫,号任公,又号饮冰室主人、饮冰子、哀时客、中国之新民、自由斋主人。清朝光绪年间举人,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戊戌变法(百日维新)领袖之一、中国近代维新派、新法家代表人物。
幼年时从师学习,八岁学为文,九岁能缀千言,17岁中举。后从师于康有为,成为资产阶级改良派的宣传家。维新变法前,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公车上书”运动。
此后先后领导北京和上海的强学会,又与黄遵宪一起办《时务报》,任长沙时务学堂的主讲,并著《变法通议》为变法做宣传。
二、康有为:
原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又号明夷、更甡、西樵山人、游存叟、天游化人,广东省南海县丹灶苏村人,人称康南海,中国晚清时期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光绪二十一年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00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
三、陈独秀:
陈独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原名庆同,官名乾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今安庆)人。中国近现代史上伟大的爱国者、伟大的革命家与改革家、伟大的民主主义者、伟大的启蒙思想家。他是新文化运动的发起者,是20世纪中国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的倡导者。
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是五四运动的思想指导者;是马克思主义的积极传播者;是中国***最重要的创始人;是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最主要的***;是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个深刻总结、反思苏联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经验、教训的人。
四、胡适:
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笔名胡适,字适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哲学家。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闻名于世。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
五、毛泽东:
字润之,湖南湘潭人。中国人民的领袖,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中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诗人,书法家。他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军事理论的贡献以及对***的理论贡献被称为毛泽东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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