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数链报道
来源|产业大视野
产业,是招商引资的核心问题。为了帮助大家强化各省产业布局认知,我们对全国31改革省市区的 优势产业、重点招商引资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 重点进行了整理,是招商引资及了解各地产业布局的一份极为珍贵的资料。
01 广东
优势产业: 电子信息、电气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造纸、医药、 汽车 等九大支柱产业,造船、轨道交通装备、核电装备、风电装备、通用飞机等先进制造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 汽车 、半导体照明(LED)、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另也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健康 卫生等新型产业、高技术产业等。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发展“工作母机”类装备制造业;
2、加快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基地;
3、培育壮大一批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实施机器人示范应用计划;
4、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促进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
5、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新一代显示技术等6个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培育3D打印、可穿戴设备等新兴产业;
6、推进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海洋经济;
7、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8、打造跨境电商产业功能区,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
9、发展影视传媒、动漫 游戏 、广告创意等文化产业集群。
02 北京
优势产业 : 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都市型现代农业以及限制发展的产业(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价值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 汽车 、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航空航天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创意产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工业、农业、商业、 旅游 业、金融保险业、文化 社会 事业、环保工业和基础设施。 科技 、医疗、养老等服务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北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
2、促进 健康 、养老、 体育 产业发展;
3、打造金融、信息、 科技 服务三大优势产业;
4、力争在新能源 汽车 、集成电路、机器人、3D打印等重点领域取得突破;
5、积极发展大数据产业。
03 上海
优势产业﹕ 现代服务业以及先进制造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制造业、服务业、城市基础建设与公用事业及农林渔木业。
重点发展的6大工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 汽车 制造业、石油化工及精细化工制造业、精品钢材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和生物医药制造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2、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
3、在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 科技 项目,在新能源 汽车 、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工程;
4、推动大飞机、北斗卫星导航、集成电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04 天津
优势产业﹕ 航空航天、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轻工业、国防、现代物流、海洋经济。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现代服务业的高端商业和电子商务,研发、结算中心和企业总部,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文化产业等。打造移动互联、电子商务、智能城市、泛 娱乐 和信息安全5个创新型产业集群。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壮大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 、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十大先进制造产业;
2、建设一批智能制造试点;
3、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建成清华高端装备研究院、北大信息技术研究院等行业领先的研发转化平台,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孵化器等创新机构。打造 科技 小巨人升级版,着力推进能力、规模、服务升级, 科技 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10万家,小巨人企业500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
4、大力发展新型金融,建设一批运营平台、一批行业领先的创新型机构、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品牌;
5、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05 重庆
优势产业﹕ 资源产业、装备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IT产业、 汽车 摩托车产业、高端设备、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产品。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引进和实施一批石墨烯、轨道交通装备、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环保技术等重大项目,带动关联产业发展;
2、深入落实《中国制造2025》,打造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力争形成万亿元产值;
3、延伸 汽车 产业链,年产销量力争达到400万辆;
4、提高电子信息产业研发制造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5、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重点突破和整体提升,构建芯片、软件、整机、系统、信息服务全产业链;
6、大液晶显示产业规模;
7、加快培育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基于3D打印技术等新型制造方式;
8、推进石墨烯在工业和消费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开发高端金属和纤维复合材料,打造新材料基地;
9、瞄准通用航空器、轨道交通装备、高技术船舶主机与关键零部件,提升高端交通装备产业优势;
10、加强页岩气开发央地合作和各类市场主体培育,构建勘探开发、加工应用、装备制造全产业链;
11、拓展天然气化工上下游产业链,壮大精细化工产业集群;
12、推进医药企业兼并重组和新药开发引进,发挥生物医药产业后发优势;
13、提升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和总包能力,形成对接市场、配套完备的环保产业集群;
14、依托云计算数据中心优势,引进和培育数据储存、加工、增值应用企业,形成服务国内外的大数据产业链;
15、创新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完善跨境电商口岸通关、国际配送和结算服务体系,促进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16、把 旅游 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建成国际知名 旅游 目的地;
17、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电子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慧物流和数字内容产业中心,促进互联网与经济 社会 深度融合;
18、务实推动“互联网+”和“+互联网”行动,以“互联网+”带动新兴产业发展,通过“+互联网”为传统产业插上互联网的翅膀。
06 江苏
优势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纺织产业、医药产业、建材产业、机械产业、石化产业、轻工产业、冶金产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主导产业: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新兴产业:新能源、新医药、生物及新材料;传统产业:纺织、轻工、冶金、建材;生产服务业:物流、金融、服务、商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智能车间;
2、支持石墨烯产业发展;
3、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加快培育大数据、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4、促进现代金融、 科技 服务、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等重点产业加快发展;
5、打造一批互联网产业园和众创园、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做强做大骨干企业;
6、培育一批骨干文化企业和重点文化产业园区;
7、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
8、发展节能环保绿色产业。
07 山东
优势产业﹕ 轻工业、纺织、机械、化工、建材和冶金六大传统产业为工业主体。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养老、 健康 、 旅游 、文化、休闲、 娱乐 、 体育 等产业,引导各类服务业改善供给结构;
2、下决心推动钢铁、煤炭、水泥、有色、船舶、玻璃、轮胎、地炼等行业去产能;
3、加快食品、轻工、纺织、原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4、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设备、海洋工程装备、先进机械设备、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5、推动其他各类知识密集型产业快速成长。
08 浙江
优势产业﹕ 纺织、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产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纺织、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产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重点抓好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逐步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信息经济为龙头、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
2、加快规划建设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钱塘江金融港湾、乌镇互联网创新发展试验区;
3、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建设,建设一批农业产业集聚区。
09 四川
优势产业﹕ 资源产业、农产品加工业、装备制造业及高新技术产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机械产业、信息产业及医药产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7+7+5”产业: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
2、建设世界级钒钛产业基地、全国重要的稀土研发制造中心;
3、发展现代农业和 健康 养老 旅游 业;
4、发展川西北生态经济区全域 旅游 ,建设川藏世界 旅游 目的地;
5、启动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高端装备创新研制及智能制造等一批重大工程;
6、大力发展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培育石墨烯、北斗卫星导航、机器人、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
7、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8、着力提高电子信息、 汽车 制造产业本地配套率;
9、支持川酒、川茶、川菜、川药等特色优势产业;
10、推动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
10 福建
优势产业﹕ 电子信息业、机械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及高新技术产业及传统优势行业。
重点招商引资产业﹕ 为种养植业等第一产业,石化、电子、机械、轻纺、能源、医药等第二产业及城市公用设施、交通运输、 旅游 、物流、教育、医疗卫生、中介服务等第三产业。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
2、2020年,电子、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和海洋经济产值均超万亿元;
3、 旅游 、物流、金融成为新的主导产业;
4、做大特色优势农业。
11 山西
优势产业﹕ 煤化工产业、装备制造业、材料工业、 旅游 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能源、特色农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基础设施、 社会 事业及煤炭、焦炭、冶金、电力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提升改造。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加快发展七大非煤产业;
2、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能发电、煤基清洁能源;
3、重点发展轨道交通、煤机、煤层气、电力、煤化工等装备制造产业;
4、积极发展特色食品、现代医药产业;
5、大力发展电动 汽车 产业;
6、发展 旅游 业、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 健康 养老产业等现代服务业;
7、加快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分享经济。
12 安徽
优势产业﹕ 汽车 及工程机械、家用电器行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新型建材工业及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能源、建材、冶金、有色、化工。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服务业主导产业培育计划;
2、促进现代物流、信息服务、 健康 服务等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发展;
3、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 社会 融合发展;
4、建设互联网文化产业和创意文化产业综合试验基地;
5、加快发展量子通信、航空动力、高端医疗装备等新兴产业;
6、培育壮大 科技 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新兴服务业。
13 江西
优势产业﹕ 飞机、陶瓷、铜冶炼。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在电子信息、航空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
2、推进LED产业基地建设;
3、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的开发应用;
4、实施“互联网+智能制造”行动计划;
5、培育发展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3D打印、北斗导航等产业;
6、积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14 河南
优势产业﹕ 化学制品、氧化铝、电解铝、整车产品、粮食制成品、装备制造业、彩电玻壳、新型电池、血液制品、抗生素原料药和超硬材料。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重点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包括电气装备、矿山装备、现代农机、数控机床、机器人等;
2、龙头带动、集群配套为抓手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
3、重点发展智能终端、智能穿戴生产能力、软件开发、动漫 游戏 、移动多媒体等产业;
4、加快发展冷链、休闲、 健康 、饮品、配餐、主食等食品产业;
5、重点突破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核心技术和相关零部件产业,加速电动 汽车 产业化。
6、钢铁、电解铝等产业扩大精深加工产品;
7、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加速发展;
8、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和环保装备产业化。
15 湖南
优势产业﹕ 烟草、钢铁、机电制造、高新技术产业、生物医药。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抓好电力机车工程实验室及智能制造车间等重点项目建设;
2、推动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化等传统产业绿色化;3、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通用航空、两型住宅等新兴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成长;
4、加快培育新能源 汽车 、高性能数字芯片、智能电网、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增长点;
5、推进浮空器、高效液力变矩器、北斗卫星应用等产业项目建设;
6、加快发展金融保险、研发设计、检测检验、信息技术服务、商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
7、完善云计算、大数据平台。
16 湖北
优势产业﹕ 冶金、 汽车 、纺织、建材。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生态 旅游 、生态农业、 健康 养生 、节能环保等产业;
2、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加快形成2至3个产值过万亿的产业;
3、实施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
4、盯紧光电子、3D打印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等15个重点产业领域;
5、实施智能制造等九大工程;
6、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十大产业领域实现突破发展;
7、培育30个新兴领域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
17 河北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推广冰雪运动、发展冰雪产业,打造京张 体育 文化 旅游 产业带;
2、壮大保定 汽车 、石家庄通用航空、唐山动车城、秦皇岛 汽车 零部件等先进装备制造基地;
3、推进沧州激光、邢台新能源 汽车 业园;
4、做强光伏、风电、智能电网三大新能源产业链;
5、建设“京津冀大数据走廊” ;
6、培育壮大节能环保监测、治理装备产业;
7、推动 旅游 产业发展;
8、畜牧、蔬菜、果品三大优势主导产业。
18 辽宁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促进机器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型海工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2、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电子信息、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轻工业;
3、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4、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 健康 发展;
5、支持快递物流产业园区建设;
6、加快发展临港、临空产业。
19 陕西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启动中国制造2025陕西行动计划,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新能源 汽车 、3D打印、机器人、高端芯片制造、智能终端生产等产业;
2、推进 汽车 基地和新能源 汽车 研发;
3、以国家基金图推动航空发动机专项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
4、建立航空及航空服务业和卫星应用产业聚集区;
5、超前部署石墨烯、量子通信、第五代移动通信、自旋磁存储等项目。
20 贵州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实施大数据战略行动,积极发展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和衍生业态;
2、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3、建设一批新型材料产业基地;
4、促进航空航天、智能终端、高端数控机床、新能源 汽车 等装备制造业;
5、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建设一批特色文化产业基地。
21 云南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培育现代生物、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
2、培育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应用产业;3、重点发展数字技术、智能制造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信息服务产业;
4、培育生态文化、 养生 休闲、大 健康 、文化创意、民族 时尚 创意等服务业。
22 黑龙江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推动钛合金、3D打印、机器人、复合材料、石墨产业发展;
2、大力发展 旅游 业,培育冰雪 体育 产业;
3、鼓励和引导 社会 力量投资养老 健康 产业;
4、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5、推动信息服务产业发展,建立大数据中心。
23 广西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拉长糖业产业链;
2、推动铝产业集群发展;
3、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
4、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北斗导航、地理信息、智能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 汽车 、新能源、生物医药、大 健康 、人工智能、高效储能、生命科学等新兴产业。
24 新疆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把文化产业建成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快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2、打造能源化工材料产业基地;
3、石油石化、煤炭等产业链向中下游延伸;
4、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5、展集生态农业、医疗保健、 体育 健身、休闲 旅游 、养老服务为一体的 健康 产业。
25 内蒙古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加快煤炭深加工、精细化工、有色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
2、促进现代煤化工向下游延伸、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装备制造向高端发展、农畜产品向终端拓展;
3、大力推进协同制造、智能制造,做大装备制造业;
4、拓展锂电池、永磁材料产业链,努力做大电动 汽车 产业;
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用好文化产业发展基金。
26 吉林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发展无人机产业,无人机产业产值增长50%以上;
2、加快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灾备中心等项目;
3、战略性新兴产业深入实施9大行动计划,培育发展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
27 甘肃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大数据、新材料、生物制药及中藏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
2、发展现代服务业,包括文化产业、 健康 养老产业、文化 旅游 产业等。
28 宁夏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瞄准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制药、节能环保等中高端产业;
2、抓好3D打印、数控机床、高端轴承、碳基材料等项目;3、光伏发电装备、风机制造等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
4、培育信息产业,支持软件、 游戏 等产业发展,引进智能终端、可佩戴设备等信息装备企业;
5、培育壮大创意、动漫、影视等文化产业。
29 海南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软件业、电商业、服务外包等产业,建立和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提高互联网产业规模化水平;
2、扶持发展海洋运输、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海洋新兴产业,促进临港产业加速发展;
3、十二个重点产业: 旅游 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 健康 产业,金融保险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 体育 产业。
30 青海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改造提升盐湖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产业,延伸补强下游精深加工产业链;
2、发展轻工纺织、饮用水、中藏药加工、民族用品等消费品工业;
3、发展生态环境最具“亲和力”的 旅游 产业。
31 西藏
未来产业发展重点
1、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2、加快 旅游 产业大发展;
3、加快发展唐卡、藏毯、演艺等特色文化产业,推动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
4、加快发展保健食饮品、休闲健身、康复疗养等 健康 产业。
注:本文内容整理自网络。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类与标准「全文」
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类与标准,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附件,下面是宁夏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类与标准的全文:
一、资质标准
我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分为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和综合检测三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建设工程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计量检定合格;
3、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并从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工作2年以上,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专项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不少于3人、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人;
4、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或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实验室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中级职称、5年以上相关专业试验室工作经历;
5、本条件所规定的检测人员年龄应在国家法定工作年限以内;对具有建筑工程及相近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并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实验室工作及管理经历的的专业管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65岁;
6、检测机构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具有现行有效的检测技术标准规程和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能有效执行建设方委托制度;有专人管理计算机软件及数据采集录入信息系统。
(二)下列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建筑工程见证取样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包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具有桩基高应变动力检测岗位证书的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增项申报建筑地基变形监测资质,在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条件基础上,应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培训颁发“建筑工程变形监测技术”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检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具有3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存放设备场所,其中存放设备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3、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4、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各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 300平方米;
(1)建筑幕墙: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3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
(2)建筑节能(含建筑门窗检测和建筑设备安装检测):从事建筑节能检测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暖通、建筑电气、建材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土木工程、暖通、建筑电气等专业的技术人员须具备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暖通、建筑电气、建材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有3年以上从事建筑节能相关工作经历;
5、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钢结构机械连接检测、钢网架结构变形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得少于4人,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1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持Ⅲ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单独从事钢结构无损检测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6、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具有化学专业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2人;
具有15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7、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中级职称的不少于3名,具有电气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人。
具有2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工作3年以上,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建筑机械或工业与民用建筑等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
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
9、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包括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
具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10、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
具有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地基基础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资质;
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1人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人,其他类技术人员条件应分别满足上述四项专项资质标准要求;
具有1000 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800 平方米;
(三)申请增项资质的,在满足主项资质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每增一项资质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应按申请增项相应的专项检测的注册资本金及净资产的60%递增;
2、试验场所增加的面积应符合所申请增项的试验室面积;
3、所申请增项的每个专项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递增(增项资质的经检测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4、所申请增项的每个专项检测项目应为该专项检测子项目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工程综合检测机构基本条件
1、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70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应通过国家实验室认证认可;应具备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建筑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7项及以上专项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通过计量检定合格;
3、具有2500平方米以上固定的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标准养护室、样品试件调节室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
4、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0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5、从事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检测项目工作3年以上,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行业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各专项检测人员不少于3人;
6、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不少于1人;持有无损探伤检测Ⅱ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Ⅲ级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
7、法定代表人或机构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年以上试验室或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年以上试验室工作经历;
8、检测机构开展检测业务5 年以上;
9、检测机构应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技术档案管理等制度。
二、质量检测业务范围
1、见证取样检测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
(2)钢材(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
(3)砂、石常规检测;
(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测及其配合比试验;
(5)简易土工试验(击实、相对密度、含水率、压实度);
(6)混凝土外加剂及掺合料检测;
(7)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8)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测;
(9)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
(10)建筑防水材料检测(防水卷材、涂料、密封材料检测);
(11)建筑墙体材料检测(轻质隔墙的人造木板甲醛含量、建筑涂料、建筑外墙饰面砖粘结强度、砌墙砖及小型空心砌块)。
(12)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用钢管;
(13)塑料管材、型材、混凝土拌合用水。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初次申请的,限10000kN以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土钉)锁定力检测;
(5)建筑基坑工程和基础施工变形监测。
3、建筑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结构混凝土:(主要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楼板厚度、混凝土内部质量缺陷、构件结构性能试验)
(2)砌体结构;
(3)钢管混凝土结构;
(4)混凝土结构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5)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承载力检验。
4、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
(1)防火涂料;
(2)防腐涂料;
(3)钢材检验;
(4)焊接质量无损检验;
(5)防腐及防火涂装检验;
(6)高强度螺栓及连接副;
(7)地脚螺栓;
(8)钢网架变形。
5、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物理性能;
(2)硅酮结构胶;
(3)石材用密封胶;
(4)锚固件(锚栓);
(5)铝型材;
(6)铝塑复合板;
(7)幕墙玻璃。
6、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测
(1)墙体保温;
(2)保温隔热材料(含保温材料、粘结材料、抹面材料、网格布、锚栓及保温材料燃烧性能 );
(3)幕墙门窗(含保温性能、现场气密性、中空玻璃露点);
(4)保温隔热系统;
(5)建筑节能工程监测;
(6)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7)建筑物电气装置;
(8)配电与照明工程(含电线电缆检测);
(9)采暖节能工程(含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0)通风空调工程;
(11)建筑消防功能检测;
(12)建筑节能工程监测与控制系统功能检测(HVAC检测与控制、给排水、供配电系统、建筑热电联供自备系统(BCHP)及备用发电机组、照明系统、电梯和自动扶梯、围护结构控制)。
7、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
(1)室内空气质量(氡、游离甲醛、氨、TVOC浓度检测);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测。
8、建筑工地特种设备检测
(1)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门式起重机);
(2)防坠安全器;
(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4)门式钢管脚手架;
(5)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9、市政工程材料检测
(1)市政(道路)建筑工程材料(土、集料、矿粉、水泥、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沥青、沥青混合料、钢筋)检测;
(2)道路工程;
(3)道路线形及几何尺寸。
10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危险房屋鉴定)
(1)建筑物的安全性鉴定(含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
(2)建筑物使用功能鉴定;
(3)建筑物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或改造前的专门鉴定;
(4)混凝土结构无损检测、砌体结构试验和现场检测、钢结构无损检测、建筑构配件检测等建设工程结构检测项目。
11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质量检测
可开展以下系统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产品的性能及工程效果与质量检测:
(1)通信网络系统(CA)检测;
(2)办公自动化系统(OA)检测;
(3)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检测;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检测;
(5)安全防范系统(SA)检测;
(6)综合布线系统检测;
(7)智能化系统集成检测。
;板块的分类方式主要有两类:行业分类和概念分类。行业板块分类: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有分类标准,这个是官方的。每季度要求对公司大于50%的业务来归类公司所属行业。这个内容可以在证监会网站上查到上个季度的所有公司行业分类。
其中包括:A农、林、牧、渔业;B采矿业;C制造业;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E建筑业;F批发和零售业;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H住宿和餐饮业;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J金融业;K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P教育;Q卫生和社会工作;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S综合;
共19大类,及二级90小类。(参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
概念板块分类:这个就是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标准了。常用的概念板块分类法有地域分类:如上海板块、雄安新区板块等;政策分类:新能源板块、自贸区板块等;上市时间分类:次新股板块等;投资人分类:社保重仓板块、外资机构重仓板块等;指数分类:沪深300板块、上证50板块等;热点经济分类:网络金融板块、物联网板块等。按业绩分类:蓝筹板块、ST板块还有等等无穷多分类的概念板块。
温馨提示:
1、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
2、入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应答时间:2021-11-0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企业资质管理,保障企业依法承包和经营工程建设任务,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我区境内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活动,包括建筑、冶金、有色金属工业、机电设备安装、化学工业、石油工业、核工业、火电及送变电、煤炭工业、建材工业、林业、水利水电、铁路工程、交通、邮电、地矿、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古建园林、有线电视建设的施工企业,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第四条 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全区施工企业的资质。
自治区 政府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施工企业的资质,业务上接受归口管理部门的指导。
各地、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内施工企业的资质。第二章 资质管理第五条 下列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资质审查: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私营企业;
(五)在我区范围内设立的从事施工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需要办理资质审查的其他企业。第六条 施工企业按资质条件分为等级企业和非等级企业。等级企业的资质标准按建设部规定执行,非等级企业的资质条件和经营范围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厅规定。第七条 申请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申报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三)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职称证件;
(四)企业待证上岗人员的岗位合格证书;
(五)企业上年度统计年报资料;
(六)企业上年度财务会计总账、会计报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工程成本账;
(七)当地建设银行出具的企业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资信证明;
(八)其他有关文件、证明。第八条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在我区的施工企业资质待级,由其在我区的主管单位申报,自治区城乡建设厅会同其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审查,属一级施工企业的,报建设部审批;属二、三、四级施工企业的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审批;属非等级施工企业的,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审批。
(二)地方一级建筑、市政工程、建筑装饰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自治区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建设部审批。
(三)地方各专业一级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自治区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申报,自治区城乡建设厅会同其专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报建设部审批。
(四)地方二、三、四级及非等级建筑、市政工程、建筑装饰、古建园林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报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审批。
(五)地方各专业二、三、四级及非等级施工企业的资质等级,由自治区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组织申报,报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审批。
凡属建设部审批的施工企业,须将批复后资质等级申报表,报送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备案;凡属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审批的施工企业,须将批复后的资质等级审报表报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等级施工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非等级施工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资质审查证书》。
《资质等级证书》由建设部制定,《资质审查证书》由自治区城乡建设厅制定。第十条 《资质等级证书》和《资质审查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质审批部门根据企业开展工程承包活动的需要,可以核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副本若干份。第十一条 施工企业在领取《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凡无《资质等级证书》或《资质审查证书》的施工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第十二条 新开办施工企业申报资质审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机构和办公、生产基地;
(二)有与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工人;
(三)有与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生产机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四)有健全的财务、统计管理制度,能独立进行经济核算;
(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安全生产的设施和措施;
(六)有具有审批权限的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七)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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