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县东山开发区属于什么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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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重点工程有哪些2021年山西省第一批512个省级重点工程名单出炉!
山西省位于黄河东岸,地跨黄河、海河两大流域,既属于华北平原,又属于黄土高原,是华北地区连接大西北的必经之地。山西省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源地之一,也是我国著名的煤矿基地,还拥有云冈石窟、平遥古城等旅游资源。山西省重点项目的发展具有地域、人才、财政的多重支持和保障。2021年山西省公布了512个省级重点工程和35个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名单,涉及交通、市政、水利、社会民生、物流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六大领域。
一、山西省发展现状
1、山西省发展优势
山西省简称“晋”,省会太原,地处中国华北,东与河北相邻,西与陕西相望,南与河南接壤,北与内蒙古毗连,是华北平原连接大西北的必经之地,也是内蒙古通往中原大地的交通咽喉。
山西省位于黄河中游东岸,华北平原西面的黄土高原上。东以太行山为界,西、南隔黄河与陕西、河南相望,北以外长城为界,山西省地跨黄河与海河两大流域,黄河流域面积97138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622%,海河流域面积为59133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378%。山西的疆域轮廓呈东北斜向西南的平行四边形,南北间距较长,全省总面积1567万平方千米,占中国总面积的16%。
截至2020年4月,山西省共辖11个地级市,市辖区26个、县级市11个、县80个,截至2019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37292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8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207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5955%。山西省主体民族为汉族,少数民族有回族、满族、蒙古族、彝族、苗族、土家族等53个。
2、山西省GDP发展
2020年全年山西全省地区生产总值为176519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94668亿元,增长3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767544亿元,增长5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902981亿元,增长21%。
2020年山西省GDP全国排名第21位,和去年相比,排名未变。2020年山西省主要经济指标基本实现“正增长指标增幅高于全国,负增长指标降幅低于全国”,全省GDP增长3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6%和76%。
山西省内第一还是省会城市太原,2020年太原实现402851亿元的GDP总量;第二为长治市,2020年长治市取得16521亿元的GDP总量;第三为运城,2020年运城GDP为15629亿元的GDP总量;其中阳泉市GDP总量较低,为7189亿元。
2020年太原的GDP依旧停留在4千亿出头的段位,名义增速为26%,增量137亿,增量虽然不高,但也是领跑全省的。太原虽然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存在感不强,但在山西省内还是绝对的老大,后面的城市都在两千亿以下了。
前些年山西的增长率和东北三省均为倒数,山西省也经常被拿来和东北的省份比较,不过但看省会方面,太原还不及东北的三大省会,和贵州差不多,比乌鲁木齐、兰州、呼和浩特等西北省会、首府要高出一截。
长治是传统的煤炭工业重镇,素有“煤铁之乡”之称。近些年转型升级搞得也还是可以的,近年来重点打造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光伏产业集群,国家级半导体光电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医药健康产业集群,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等10个产业集群。
关公故里运城市在山西省也算实力担当了,以焦化为基础的化工产业、以及镁铝合金等相关产业还是很发达的。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故里吕梁重点发展文旅产业,GDP产值省内第四名。
临汾市排名第五,2020年GDP为15052亿。提到临汾一般人们就会想到杏花村,酒业还是很发达的。应该向茅台取取经,白酒产业做起来也是非常可观的。
其他城市的GDP均在1500亿以下,除了阳泉外,又均在千亿以上,差别不大。晋中、晋城的GDP在1400亿以上,2021有望突破1500亿。大同的GDP为1369亿。大同的云冈石窟、忻州的五台山都是非常有名的旅游胜地,但对照着近些年各种网红城市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局面,山西省的各地市可谓存在感不强,应该加大宣传力度,这么好的资源,不火实在可惜。
总的来说,传统的煤炭工业面临转型升级,走更加精细化之路。此外,山西省的旅游资源在北方还是很丰富的,晋商文化等底蕴深厚,应重点打造文旅产业。
二、2020年山西省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1、2020年建设成就
深化转型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实施精准招商,强化延链补链,先后五次集中举行“三个一批”活动,持续掀起项目建设高潮。全年新开工项目7274个,计划总投资124万亿元,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6%,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259%。
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03元/千瓦时电价。长城“智能云”工厂等建成投产,凯赛生物等项目开工建设,全国首个5G煤矿专网建成运行。数字经济、新装备、新材料等五大领域涌现出国际国内领先的先进产品179个。光伏电池、手机产量分别增长358%、214%。成功举办晋阳湖·首届集成电路和软件业峰会、中国(太原)人工智能大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28%。
推动太钢集团与中国宝武联合重组。开展国有企业“六定”改革,省属企业集团总部机构、员额分别压减40%和72%。大力推进“承诺制+标准地”改革,一般工业项目“拿地即可开工”。
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出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特别规定和监管专员制度等,规范农村自建房建设管理,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隐患排查整治。
2、十三五建设成就
有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退出煤炭过剩产能157亿吨,煤炭先进产能占比达到68%。压减焦化、钢铁等落后过剩产能,关停煤电机组4256万千瓦。
强化开发区转型主阵地主引擎作用,全面推开“三化三制”改革,全力打造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发区数量由26个增至88个,工业类开发区规划面积达到2881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185%,工业增加值占全省比重达到35%。
创造性实施“111”“1331”“136”创新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5个和31个,院士工作站达到114个,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2015年增长35倍。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实现全覆盖。新一代半导体、手撕钢、高端碳纤维、高铁轮轴等一批关键技术和产品取得突破,信创、大数据、半导体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8%、快于规上工业32个百分点。
国家农高区建设顺利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十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创建省级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获批4个5A级景区,“黄河、长城、太行”“游山西·读历史”等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各类市场主体达到2835万户,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增长404%、达到5400户。
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领跑全国,风光发电装机规模进入全国前列,非常规天然气增储上产,年产量达到852亿立方米。
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开通大同、运城等航空口岸,太原武宿机场吞吐量最高突破1400万人次,太原国际邮件互换局、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开通运营。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5%。
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9%,PM25平均浓度降到44微克/立方米。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部消除,5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三晋母亲河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完成营造林2300万亩。
构建新型城镇化格局,打造太原都市区核心引擎,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加快推进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两下两进两拆”专项整治。累计创建国家卫生城市9个、国家卫生县城(乡镇)77个。创建1005个省级改善人居环境示范村。
大小水网建设扎实推进。全省铁路运营里程增加926公里、达到6048公里,高速公路里程增加597公里、达到5744公里,完成“四好农村路”748万公里。大西高铁全线贯通,大张客专、郑太高铁开通运行,集大原高铁控制性工程开工,武宿机场改扩建总规获批、配套工程启动建设,太原地铁2号线通车、1号线开建,群众出行更加方便。
三、2021年山西省第一批512个项目名单公布
2021年4月28日,山西省正式对外发布2021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一批)项目名单和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名单,其中,2021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一批)项目512项,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项目35项。
在2021年山西省省级重点工程(第一批)512个项目中,包括新基建领域33个项目、新技术领域44个项目、新材料领域71个项目、新装备领域60个项目、新产品领域60个项目、新业态领域73个项目、新型城镇化领域73个项目、重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76个项目、其他产业领域22个项目。
其中,有9项中试基地,如大同超高速低真空磁悬浮高速飞车试验项目、中北大学山西军民两用技术创新生态基地、北方北斗智能制导精密制造车间及空间信息数据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山西省碳化硅材料中试基地等。在25个整机装备项目中,包括太重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厂房配套项目、中国电科(山西)新型显示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山西长城智能制造(山西)基地项目等。
2021年新开工重大基础设施35个项目涉及交通、市政、水利、社会民生、物流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六大领域,包括交通17个项目、市政5个项目、水利3个项目、社会民生6个项目、物流基础设施1个项目、新型基础设施3个项目。交通项目中,包括新建山西朔州民用机场项目、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太原迎泽大街东延建设工程、太原滨河东路南延二期工程等。社会民生项目包括山西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主校区)建设项目、太原卫生学校新校建设项目、阳泉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等。
从新开工项目名单中可以看出,交通类如雄忻高铁、太中银动车提速改造、太原武宿机场扩建等铁公机项目、新技术类如“量子光学与光量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矿山、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等项目都一一在列。
从地市分布来看,太原市涉及项目最多为15个,且六大领域全部涉及,明显占有了省内绝大部分优势资源,开启强省会模式;其次忻州为8个项目,主要集中在高铁、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晋中有5个项目入围。纵观新开工的重大项目,整个大太原都市圈(太原、晋中、忻州)共计28个项目,占全省新开工项目比重为80%。
2021年省级重点工程(第一批)项目名单(共512项)
一、新基建领域(33项)
(一)信息基础设施(18项)
1 全省2021年5G基站建设项目 全省
2 山西省核心大数据中心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3 山西“时代云”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4 山西省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5 能源互联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 大同市、朔州市、运城市
6 中国电信太原数据中心一期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7 中国联通山西省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太原市、长治市、忻州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
8 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和公共互联网大数据平台项目(含2个子项目) 太原市
9 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含4个子项目) 大同市、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10 山西大地紫晶新基建大数据共享平台项目(二期) 太原市
11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项目 大同市
12 阳高县中联绿色大数据产业基地项目 大同市
13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三期工程机电安装项目 大同市
14 华为山西(吕梁)云计算中心项目 吕梁市
15 百度云计算(阳泉)中心二期项目 阳泉市
16 长治高新区太行数据湖科技文化产业项目(一期) 长治市
17 山西·交城大数据产业园中西部数据中心项目 吕梁市
18 山西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云智慧卫星应用产业项目 晋中市
(二)智慧城市(5项)
19 大同市智慧交通、智慧消防项目(含2个子项目) 大同市
20 吕梁市固废在线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吕梁市
21 阳泉市城市大脑、智慧交通项目(含2个子项目) 阳泉市
22 长治市智慧城市云计算中心项目 长治市
23 晋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程(一期) 晋城市
(三)智慧园区(5项)
24 同昌科技园云计算中心及物联网应用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25 长治经开区、高新区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含4个子项目) 长治市
26 吕梁经开区智慧园区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吕梁市
27 阳泉市苇泊装备制造智慧产业园区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阳泉市
28 晋城南村5G+智慧园区项目 晋城市
(四)智慧矿山(4项)
29 晋能集团智慧矿山项目(含4个子项目) 大同市、朔州市
30 焦煤集团智慧矿山项目(含2个子项目) 吕梁市、太原市
31 华阳集团智慧矿山项目 阳泉市
32 潞安集团高河煤矿、新元煤业智慧矿山建设项目 长治市、晋中市
(五)智慧工厂(1项)
33 智慧工厂试点项目(含6个子项目) 太原市、吕梁市、临汾市、运城市
二、新技术领域(44项)
(一)实验室(20项)
34 山西农谷国家重点实验室及谷子藜麦研究所项目 晋中市
35 山西农业大学省部共建有机旱作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太原市、晋中市
36 智能矿山创新实验室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37 山西农业大学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晋中市
38 中北大学省部共建动态测试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太原市
39 太原理工大学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太原市
40 山西大学“量子光学与光量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太原市
41 太原市第一实验室★ 太原市
42 锦波生物功能蛋白山西省重点实验室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43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太原研究院矿用装备安全准入分析验证实验室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44 中兵动力系统装试中心项目 大同市
45 晋能控股煤基产业研发中心 晋中市
46 山西台塑节能科技研发中心项目 晋中市
47 中核新能工程技术研发能力保障建设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48 山西中科智能控制技术研究院建设项目 晋中市
49 山西潞安太行润滑油有限公司煤基合成润滑材料(院士)联合研发平台 长治市
50 山西省煤层气开采装备创新中心 晋城市
51 永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运城市
52 晋之源黄河金三角智慧菜谷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临汾市
53 晋城市锑化物晶圆材料与光电器件研发基地项目 晋城市
(二)技术攻关(7项)
54 山西大学基于量子光源的引力波探测大型地基观测装置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太原市
55 国电高科低轨卫星物联网星座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太原市
56 山西气象局空中大气综合要素系列探测装备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研发项目 太原市
57 蓝焰集团山西深部煤层气勘查开发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吕梁市、晋中市
58 晋能控股煤与煤层气共性关键技术及示范研究项目 晋城市
59 中北大学铜镍锡合金及高端滑动轴承研发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60 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铀转化、铀浓缩工程技术研究科研条件建设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三)中试基地(9项)
61 大同超高速低真空磁悬浮高速飞车试验项目 大同市
62 中北大学山西军民两用技术创新生态基地 太原市
63 梗阳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太原市
64 北方北斗智能制导精密制造车间及空间信息数据服务中心新建项目 朔州市
65 山西能源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 长治市
66 晋城市光机电产业研究院第四代半导体全要素产业化研发生产平台 晋城市
67 三晋宇航火箭发动机研发生产项目 运城市
68 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车及汽车零部件试验试制中心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运城市
69 山西省碳化硅材料中试基地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四)产业化示范(8项)
70 中信机电科研试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临汾市
71 太钢高端硅钢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及薄规格硅钢产业化示范项目 太原市
72 中电二所毫米波陶瓷器件封装智能生产线系统集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示范项目 太原市
73 山西格盟危险废物及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置示范项目 临汾市
74 山西河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低热值煤清洁高效燃烧资源利用与灵活发电关键技术及示范项目 阳泉市
75 太原锅炉集团新一代多元燃料智能灵活超低排放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及产业化示范项目 太原市
76 太钢OLED金属掩模板用Ni基合金超薄带材工程化制备技术开发示范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77 精英数智安全生产智能感知系统产业化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三、新材料领域(71项)
(一)金属材料(15项)
78 太钢高端冷轧取向硅钢项目 太原市
79 太钢中厚板生产线智能化升级项目 太原市
80 太钢极薄规格高牌号无取向硅钢退火机组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太原市
81 山西晋钢智造科技产业园项目 晋城市
82 大同尚镁年产3万吨高性能镁合金材料、部件及100万只镁合金轮毂产业化项目 大同市
83 山西中兵铸造有色金属铸造基地项目 大同市
84 翔磁科技钕铁硼永磁产品生产加工项目 大同市
85 山西宇封高纳科技有限公司10000吨/年羰基铁粉基功能材料项目 吕梁市
86 晋城经开区硬质合金新材料及智能工程装备项目 晋城市
87 建邦年产30万吨高纯生铁+20万吨铸铁型材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临汾市
88 山西恒瑞昆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金属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临汾市
89 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1500mm冷轧工程项目 运城市
90 山西北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覆铜板项目 运城市
91 山西运威新材料精密线缆和铜线杆生产线项目 运城市
92 华创舜耕年产1万吨粉末冶金用超细高纯铁量产基地项目 运城市
(二)碳基新材料(27项)
93 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项目 太原市
94 阳煤集团碳基新材料—尼龙系列项目 太原市
95 榆社精细化学品项目 晋中市
96 太原晟宏炭材料有限公司针状焦项目 太原市
97 山西新欣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碳基复合材料科研生产基地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98 星汉化工年产5万吨精细化工助剂项目 大同市
99 山西绿溪谷碳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万吨/年炭基吸附剂新材料项目 吕梁市
100 嘉能煤化年产5万吨超高模量碳纤维原料项目 吕梁市
101 山西鑫丹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碳素产业园项目 晋中市
102 平定化工新材料项目 阳泉市
103 山西新碳超硬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煤层气生产金刚石项目 阳泉市
104 山西宸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5万吨/年煤焦油精制联产5万吨/年色素特种炭黑项目 长治市
105 永东化工碳基新材料项目 运城市
106 金晖建鑫新建抗菌剂系列、高性能溶剂系列、聚氨酯系列产品项目 吕梁市
107 梅山湖科技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建设项目 运城市
108 山西蓝科途新材料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建设项目 运城市
109 太原晟旭炭素有限公司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及高端炭材料项目 太原市
110 山西碳烯科技石墨烯项目 阳泉市
111 华阳集团无烟煤制钠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112 大同墨西科技石墨烯工业化生产项目 大同市
113 大同墨西科技年产60吨石墨烯粉体生产项目 大同市
114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晋中市
115 山西聚贤石墨新材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项目 晋中市
116 华舜新能源年产6万吨动力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晋中市
117 贝特瑞新能源12000吨人造石墨成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阳泉市
118 润恒化工新建10万吨己二腈项目 长治市
119 大同氢都驰拓锂电研发生产项目 大同市
(三)生物基新材料(6项)
120 山西合成生物产业生态园区项目(一期)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121 瑞拓峰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6+6万吨生物降解聚酯项目 吕梁市
122 山东恒联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生物基新型纤维生产项目 临汾市
123 山西舜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新材料产业化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124 百惠实业年产15000吨生物炼制项目 忻州市
125 德云生物新建年产6万吨聚丙烯酰胺系列产品项目 朔州市
(四)半导体新材料(6项)
126 忻州经开区半导体材料制造项目(含3个子项目) 忻州市
127 日昌晶新材料(山西)有限公司高品质蓝宝石长晶及晶加项目 阳泉市
128 大同锡纯新材料半导体芯片材料生产项目 大同市
129 中国电科(山西)碳化硅材料产业基地(一期)扩建项目 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
130 大同新成年产4000吨半导体用等静压石墨材料技改项目 大同市
131 山西中科晶电新型半导体材料砷化镓产业基地项目 运城市
(五)纤维新材料(6项)
132 莱卡生物6万吨差别化氨纶纤维、35万吨差别化聚酯纤维项目 阳泉市
133 太钢高端碳纤维千吨级基地三期工程年产1800吨高性能碳纤维项目 太原市
134 太钢先进复合材料项目 太原市
135 山西潞宝兴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锦纶长纤维项目 长治市
136 山西新生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高强高模碳纤维项目 长治市
137 山西晋潞注塑高分子材料生产项目 长治市

2017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7〕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我省发展现状,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而奋斗。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全省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明我省土壤环境状况,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到203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本世纪中叶,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具体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现状,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信息化体系。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在全省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国家要求,2017年编制江西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成果审核;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等重点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省环保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参与,全省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全省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按照国家要求配备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所需仪器设备和人员,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制度和监测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省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在全省现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由环保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建立土壤环境信息化系统。整合环保、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相关数据,2018年底前建立土壤环境基础数据库,构建全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国家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借助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拓宽数据获取渠道,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林业生产中的作用。

加强数据共享,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壤环境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编制资源共享目录,明确共享权限和方式,各部门负责提供本部门的共享数据。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参与)

(二)分类管理,加强农用地保护及安全利用。

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根据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南,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分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2020年底前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结果报省政府审定,划定结果上传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各地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等工作。 (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2切实加大耕地的优先保护。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产粮(油)大县要制定土壤环境保护方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地区倾斜。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省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醒并依法采取环评限批等限制性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委参与)

3着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省农业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4全面落实耕地严格管控。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特定农产品和建立特定农产品生产基地;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研究将严格管控类耕地纳入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范围,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到2020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任务。 (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参与)

5加强林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 (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负责)

(三)风险管控,控制建设用地环境风险。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按照国家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规定,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市、县级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市、县级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所在地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备案。 (省环保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参与)

2明确风险管控措施。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3严格用地。各地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参与)

4落实监管责任。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四)强化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1强化空间布局管控。严守生态红线,在红线区域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和产业退出制度。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布局重点行业企业,实行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加强规划区域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学布局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废旧资源再生利用等设施和场所,合理确定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 (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2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拟开发为农用地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林)产品。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参与)

3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需要建设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做好有关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自2017年起,有关地方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省环保厅负责)

(五)加强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1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土壤污染事故频发区域、“五河一湖”及东江源头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对现有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国家产业、环保政策要求予以改造。 (省环保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参与)

2严控工矿企业污染。加强日常环境监管,2017年底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8年起,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开展监测,数据及时上传省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规范企业拆除活动。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 (省环保厅、省工信委负责)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自2017年起,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各地要全面排查历史遗留尾矿库,督促相关治理责任单位切实采取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措施对尾矿坝坝体,尾矿库排洪、排渗设施,尾矿库滩面等隐患进行治理和闭库治理,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有关企业每年要对本矿区土壤进行辐射环境监测。 (省环保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排放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实行“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贯彻执行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退出落后产能。贯彻落实国家发布的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的比例满足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省环保厅、省工信委牵头,省发改委参与)

3加强工业固废处理处置。各有关市、县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再生利用及拆解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推进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建立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适时与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 (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牵头,省工信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参与)

4控制农业污染。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禁止施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肥料。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措施。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到2020年,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的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的比例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禁止在农业生产中施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和矿渣等。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和有机农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绿色生态农业体系。 (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供销社等参与)

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犯罪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在我省水稻、棉花、蔬菜等主要产地,选择部分县(市、区)有序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建设工作。 (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等参与)

强化畜禽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大力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干式清粪法、漏缝地面等工艺技术和猪—沼—果(菜、茶、林等)、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在部分生猪养殖大县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国家下达的指标要求。 (省农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环保厅参与)

一、分类目的
为加快推动健康产业发展,科学界定健康产业的统计范围,准确反映健康产业发展状况,依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有关健康产业发展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二、概念界定和分类范围
健康产业是指以医疗卫生和生物技术、生命科学为基础,以维护、改善和促进人民群众健康为目的,为社会公众提供与健康直接或密切相关的产品(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集合。
本分类将健康产业范围确定为医疗卫生服务,健康事务、健康环境管理与科研技术服务,健康人才教育与健康知识普及,健康促进服务,健康保障与金融服务,智慧健康技术服务,药品及其他健康产品流通服务,其他与健康相关服务,医药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健康用品、器材与智能设备制造,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建设,中药材种植、养殖和采集等13个大类。三、编制原则
(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本分类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各细分领域政策文件提出的重点任务为指导,确定健康产业的基本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健康产业特征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保留了《健康服务业分类(试行)》的主体内容。结合我国健康产业发展政策要求和健康产业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补充健康产业所涉及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内容,丰富调整健康服务业内容。
(四)以国际标准为参考。本分类在充分考虑我国健康产业特点和实际发展状况的基础上,吸收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统计署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编制的《卫生核算体系2011》中医疗卫生服务的分类方法,借鉴了泛美卫生组织(PAHO)《卫生卫星账户手册》的分类方法。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健康产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13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3位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共有58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共有92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
五、有关说明
(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仅部分活动属于健康产业的,行业代码用“”做标记。
(二)本分类在“说明”栏中,对健康产业各小类的范围作了说明。
(三)本分类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具体范围和说明,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六、健康产业统计分类表
代 码名 称说 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及名称(2017)大类中类小类01医疗卫生服务 0110110 治疗服务指以减轻疾病或损伤的症状和严重程度,阻止威胁生命或正常功能为首要目标的门诊、住院等治疗服务8411 综合医院8412 中医医院8413 中西医结合医院8414 民族医院8415 专科医院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422 街道卫生院8423 乡镇卫生院8424 村卫生室8425 门诊部(所)843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3 妇幼保健院(所、站) 0120120康复、护理服务指为伤残人士或可能伤残人士提供的以达到、恢复或维持最佳的身体、感官、智力、心理和社会功能水平的康复服务,以及为需长期照护患者提供的以减轻疼痛、减少健康状况恶化的专业化护理服务8415 专科医院8416 疗养院8512 护理机构服务8513 精神康复服务8515 临终关怀服务8522 康复辅具适配服务 0130130独立医疗辅助性服务指由独立设置机构提供的检测和诊断相关的服务,包括独立的医学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及安宁疗护中心提供的服务,以及患者转运服务等8434 急救中心(站)服务8492 临床检验服务8499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 0140140公共卫生服务指以防止和减少损伤、疾病及其后遗症和并发症的数量或严重程度,提高人们健康水平为目的的预防保健、健康咨询和家庭医生等服务以及重大传染病防控、出入境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服务、国际旅行健康咨询服务、卫生处理服务7244 健康咨询7451 检验检疫服务842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8422 街道卫生院8423 乡镇卫生院8424 村卫生室843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43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8433 妇幼保健院(所、站)8435 采供血机构服务8436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活动8491 健康体检服务8499 其他未列明卫生服务02021 健康事务、健康环境管理与科研技术服务政府、社会组织和园区健康事务管理服务0211政府健康事务管理服务指各级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中医药、医保、体育等社会事务健康事务管理活动,不包括竞技体育管理活动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检查、监督、稽查、查处活动9224 社会事务管理机构9226 行政监督检查机构 0212社会组织健康服务指医学研究、医疗卫生、健康、保健、医药、医疗交流、急救培训等专业性卫生团体、基金会、红十字会服务,以及体育团体和非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的体育协会服务8529 其他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9521 专业性团体9530 基金会0213健康产业园区管理服务 指涵盖医疗服务、疗养保健及培训、文化、体育、健康事务管理等各类健康产业类型形成的健康园区或产业园区的管理活动7221 园区管理服务 022 健康环境管理服务0221 健康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活动指对动物圈舍清理、畜禽粪污处理整治活动;对水环境污染、大气环境污染、土壤环境污染、噪声与振动、光污染和海洋污染的治理活动,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活动,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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