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的规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市为武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武邑县行政审批局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武邑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10人
武邑县政府采购中心12人
岗位信息表附后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主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等相关程序进行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招聘岗位需具备的专业及学历条件;
5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选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6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武邑县人社局108室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z、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职在编人员相关佐证资料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历认证备案表一份;
(5)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选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然后根据自身实际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z必须一致。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因考生误留(漏留)或不畅通而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资格审查。本次选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下列行为的: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考试环节。不符合选调要求和条件的;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参加选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均取消其本次选调资格。
(三)考试。考试由武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聘请专业人才测评机构负责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分别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情况。
3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在武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资格。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放弃,不再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六)其他要求
选调人员经聘用后按照相关规定,在所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咨询电话:0318-5721328
1武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武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文标题:武邑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因工作需要,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报考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岗位编号岗位人数学历专业条件岗位条件
01前台接待10专科及以上服务业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社会工作、法律、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英语、行政管理、金融管理、幼师①身高:女158米以上,男17米以上;②形象:形象好、气质佳;③具有良好的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负有责任心,性格活泼开朗,具有亲和力;④普通话准确流利;⑤具有一定的商务礼仪知识,有相关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02餐饮服务10专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03客房服务10专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20日17:0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z、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酒店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所在工作酒店公章,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年限等相关信息)、宾馆酒店行业荣誉证书或参与完成重大接待服务任务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扫描后以jpg格式上传。除以上材料外,考生还须发送3分钟内的自我介绍微视频。
4、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发送指定邮箱:hssrmzfzdc@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岗位+姓名+手机号码,发送压缩文件。发送成功后需电话进行确认。
确认电话:0318-6888915,0318-6888888转8704
(时间9:00-11:3015:00-17:00)
(二)测评考核。
1测评考核包括资格初审、面试、实际能力测试、技能 *** 作测试。
综合测评成绩=资格初审成绩×10%+面试成绩×60%+实际能力测试成绩×10%+技能 *** 作测试成绩×20%。计算考生成绩时,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单项测评考核成绩均为100分。
2有关事项。
(1)资格初审。
按资格标准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经初审后按照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不超过1:4的比例,择优确定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成绩满分100分。成绩的确定依据报名时个人简历、自我介绍视频、学历、相关酒店工作经历等材料,由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领导小组确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资格初审评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电话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携带材料:参加面试考生于报到当日提交网上报名时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入面试,并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面试之前对各项证明材料原件真实性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③面试方式:面试根据行业特点采取答辩方式进行,采用“体 *** 打分”方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知识及岗位相关的实际技能。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照15: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能力测试人选。比例内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实际能力测试人选,面试成绩现场张贴公布。
(3)实际能力测试、技能 *** 作测试。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实际能力测试、技能 *** 作测试。
①测试时间、地点:详见《实际能力测试、技能 *** 作测试通知单》。
②测试内容:
实际能力测试:职业道德知识测试和酒店相关服务测试。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两个测试各占50分,满分100分。
技能 *** 作测试: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对宾客引领服务、上水服务,采用现场 *** 作、仿真模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技能 *** 作测试满分100分。
(4)综合测评成绩公布。
综合测评成绩公布:通过衡水迎宾馆公示栏进行公布。
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实际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处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迎宾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经聘用后,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
四、其它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五、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将全程严格按照衡水市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及要求执行。各环节现场参加的考生,须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卡”,并携带考前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检测报告、居民身份z原件等有效证件以及各环节相应的《准考证》进入考场。未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6888915,0318-6888888转87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衡水市人民政府招待处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深州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衡水市人社局批准的2017年度深州市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统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统一招聘岗位涉及35个事业单位增人计划234人。其中:教体系统22个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178人;卫计系统11个乡镇卫生院招聘工作人员54人;市属2个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2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岗位有其他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详见《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至1999年11月 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6、“服务基层项目计划”岗位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大学生村医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按照2014年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下发的《衡水市大学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文件(衡征20142号)精神,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辖区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我市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我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网上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报名。
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z;(2)毕业证、就业报到证;(3)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z;(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往届已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z;(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报考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及同意报考的意见;(5)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大学生退役士兵持以下证明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z;(2)毕业证;(3)就业报到证;(4)退役士兵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4张。
报名时间:12月19日— 12月22日
报名地点:深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地 址:审计路(强生超市永盛店东行100米路北)
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表》,签订诚信承诺书,初审合格后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填报本人信息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自负。
诚信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报考人员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务于12月27日到报名点凭身份z领取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如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人数不足,剩余指标合并到原岗位计划使用。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z。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上午09:00-11: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教育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理论知识。满分100分。
医护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乡镇卫生院会计、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负责出题、阅卷。教育类、医护类、会计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笔试成绩分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分职位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人数如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二)网上资格审核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学历和相关资格进行网上审查,对资格审查有问题人员,如不能按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依据笔试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等方法。仪表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说课为拟任教学科相关课本,抽签决定说课题目,当场背课后进行说课,当场打分;医护和其他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技能、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 *** 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根据考生人数、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一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电脑自动生成顺序排列),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面试小组,综合考试成绩按照面试小组顺序,并按面试分组的招聘计划确定。
考生须持身份z、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
4、面试及格分数线以上考生计算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教师体检的标准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进行,其他岗位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检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参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出具考察报告。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要求拟聘人员提供档案等资料进行资格复查。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考察不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的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政府网站、人社局、教体局、卫计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按审批的增人计划提出岗位聘用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参加或不合格的,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及有关材料的,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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