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

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第1张

05月06日讯,(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天津大学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天津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赋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有关条款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天津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天津大学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学校代码:10056。

第四条   天津大学前身是北洋大学,创建于1895年,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1959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6所重点大学之一,是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教育部。

第五条   学校具备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以工科为主,理工结合,经济、管理、人文、法律、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事宜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天津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计划为4030人。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区域协调发展因素,参照各省高考人数及其所占全国高考人数的比例,并结合历年生源情况及就业情况,制定分省市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校录取原则是: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   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原则上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分数级差的办法予以录取。

第十一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专业之间无级差的原则,即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优先确定排在队首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队首考生按其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则看其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处理完该生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再安排下一考生的专业志愿。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二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其他任意一门科目且等级在1A1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考生进档时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队,专业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分排序,考分(含奖励分)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原则录取。即总分优先,专业之间没有级差。

第十三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经天津大学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招生候选人,其降分标准以相应类别候选人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要求:

1、法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专业文、理兼收,汉语言文学专业只招收文史类考生,其他专业(艺术类专业除外)均招收理工类考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3、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考生体貌端庄,口齿清晰,英语成绩良好。

4、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5、考生体检方面,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

第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与学位

第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学校按照政府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费,其中建筑学、城乡规划、英语、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天南大合办)、分子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方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制药工程、工业设计、药学、工业工程、电子商务、工商管理、物流工程、金融学、教育学等专业学费5000元/年;环境设计专业学费8000元/年;动画专业学费10000元/年;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0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生物科学第一年学费5000元/年,第二年起学费按学分收费;其余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年。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依据《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毕业后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天津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高职

第十八条   天津大学2013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为350人,只招收天津理科生源且为走读生,语种为英语。高职学费为5500元/年,学制3年,录取原则同第九条、第十条及第十一条。

附   则

第十九条   天津大学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开展保送生、自主选拔、艺术类、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等类型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设有人民奖学金及各种专项奖学金130余种,每年约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临时困难补助、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学校网址:>省 市 专 业 学制 天津市 本市计划合计 外省计划合计 北京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甘肃对口 青海 宁夏 新疆 总计
春季 3+2 自主 秋季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30 76   10 116 83 2 5 10 5 3 4 3 2   3 5     3 3       2 4   4 3 3 3 4 3 2 3 4 19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34     10 44 29   2 5 4   2         5       2             2       3   2   2 73
物联网应用技术(文史) 三年       10 10 30     6 5   2         5       3             2       3   2   2 40
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 三年       10 10 30   2 5 4             5       2         3   2       3   2   2 40
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文史) 三年       10 10 30   2 6 5             5       3             2       3   2   2 40
图形图像制作 三年       10 10 14   2 3 2             3                             2       2 24
图形图像制作(文史) 三年       10 10 15   2 4 2             3                             2       2 25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 30     10 40 22     5 2 2   2       3                 2   2           2   2 62
环境艺术设计(文史) 三年       10 10 21     5 2 2   2       4                     2           2   2 31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 30     10 40 25   2 5 3   2         3       2         2         2 2       2 65
建筑设计技术(文史) 三年       10 10 24   2 5 3   2         4       2                   2 2       2 34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三年 30   15 10 55 82   4 10 5 4 3 4     3 6     3 3       4 2 2 4   3 3 4 3 4 3 5 137
动漫设计与制作(文史) 三年     15 10 25 65   4 10 5 4 4 5       6     3 3             4     3 4   4   6 90
软件技术 三年 30     11 41 167   4 10 10 6 4 5   5 3 10 5 5 3 10 5 5 5 7 6 2 10 4 4 5 8 3 9 4 10 208
智能手机软件应用技术 三年       11 11 54   3 10 6 4 3         6       2         3   3

呃,这个学校就在我家附近,不是很大,跟一个高中大小差不多,溜一圈6分钟左右吧,在西青区杨柳青这,175路,津西2路,824路都到,这个是个三本院校,分数线比二本低30来分吧,至于专业的分数线最好是直接咨询学校


2022年 天津 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 工作 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代码:14600


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


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天津市文明单位。学院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秉持“明德修身、术业专攻”的校训,发挥“企业办学,岗位培养”的独特优势,综合实力强, 就业前景 广, 毕业生 毕业 去向落实率位居全市高校前列。


学院坐落于国家级特色小镇——津南区葛沽镇,东临优美的滨海湖公园,西接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海河教育园区。学院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建有20000平方米的学训中心、8000平方米的康复治疗中心、理实一体化教室、图 书 馆、标准 体育 场、空调公寓、学生健身房等基础设施。


学院创新实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汽车类、康复类及信息类专业群的高质量同步发展,培养具备优良品德、掌握精湛技艺、追求精益求精和敢于创新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依国家有关规定,设有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并设有绿色通道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设有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以招生办公室、纪检、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五条  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由其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 志愿 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  收费标准。


学费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汽车金融)、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二手车鉴定与评估)等6个专业9500元/生·年,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11800元/生·年,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康复护理)、眼视光技术等5个专业12800元/生·年,大数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智能网联)、空中乘务、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等7个专业13800元/生·年。


住宿费:4人—6人间(包含独立卫浴)2000元/生·年,8人间1200元/生·年。


为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提高毕业生 就业率 ,相关专业将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和职业技能培训,成绩合格者取得国家相关资格 证书 ,其费用按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录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 高考 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学院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院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学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 平行志愿 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以及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如考生省份有相关规定,执行该省份要求。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对于天津市考生,依据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参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 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


第十四条  学院2022年在 山东 、 辽宁 、 重庆 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第十五条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实施办法,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十八条  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 新生 ,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z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入学时,经学校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院依据《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手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转专业政策执行《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转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四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z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有关高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 填报志愿 的参考,不属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创新二路36号


联系电话:022-58553367  58553368  58553369


纪检电话:022-58553395


邮政编码:300352


传真电话:022-58553366


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网址: >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dianzi/1079400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11
下一篇 2023-05-1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