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中国是我国政府为促进物联网技术发展而制定的。
“感知中国”是中国发展物联网的一种形象称呼,就是中国的物联网。通过在物体上植入各种微型感应芯片使其智能化,然后借助无线网络,实现人和物体“对话”,物体和物体之间“交流”。
物联网为我们展示了生活中任何物品都可以变得“有感觉、有思想”这样一幅智能图景,被认为是世界下一次信息技术浪潮和新经济引擎。
随着我国信息通信业“十三五”规划正式发布,物联网在新一轮产业变革中的意义进一步凸显。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在推动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物联网正在让我们周围的世界结构变得更加智能,反应更加灵敏,将数字世界和物理世界融合在一起,下文将详细介绍物联网及物联网的应用。
实现“感知中国” 智能改变生活物物相连
中国物联网与互联网的融合才刚起步。要真正达到物物相连,实现“感知中国”,要走的路还很长。
智能城市,感知中国,智慧地球,由物联网带来的这一切美好前景有多远?
2009年11月12日,中国科学院、江苏省和无锡市签署合作协议成立中国物联网研发中心。2009年的11月1日,集聚产业链上40余家机构的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成立。一南一北,由政府大力推动,具备产学研结合特征的两个实体,都意在打造中国的物联网产业中心。物联网,“感知中国”的脚步正在加快。
一、“顶层设计”的来源和内涵“顶层设计”原是一个工程学术语,是源于自然科学或大型工程技术领域的一种设计理念,指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全局的角度,对某项任务或者某个项目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多纬度设计,以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目标。
顶层设计要求注重规划设计与实际需求的紧密结合,强调设计对象定位上的准确、结构上的优化、功能上的协调和资源上的整合,是一种将复杂对象简单化、具体化、程式化、规范化、相关因素一体化的设计方法,不仅需要从系统和全局的高度,对设计对象的结构、功能、层次、标准进行统筹考虑和明确界定,而且十分强调从理想目标到现实的技术化、精确化建构,目的是要在目标与实践之间铺展“蓝图”。
“顶层设计”理念提出后,被广泛应用于信息科学、军事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多个领域,并成为各领域制定发展战略的一种重要思维方式。顶层设计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注重战略目标的整体性:在根据任务需求确定核心或终极目标后,“顶层设计”一定要完整地考虑各方面、各层次问题,形成一整套解决方案,调动各方面、各层次资源围绕全局目标,有序地、渐进地落实和推进,才能最终产生顶层设计所预期的整体效果。
二是注重战术目标的科学性:战略目标确定后,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本着先基础后表层、先共性后个性的科学步骤。尤其要注重解决我国长期以来政务信息社会复杂需求复杂实现、简单需求简单实现的模仿建设模式,优化升级为复杂工作简单实现,简单工作规范实现的模型式工作方法。
三是具有缜密的逻辑思维:“顶层设计”是“自上而下”的设计,但其中的“上”并不是凭空建构,而是源于实践再经过提炼优化后高于实践,是对实践经验和感性认识的理性提升。顶层设计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通过缜密的全局的逻辑思维,在理想与实现、可能性与现实性之间绘制一张精确、可控的全局“蓝图”,实践者依据“蓝图”按工作重要性分期分批建设,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各种风险,保障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四是强调执行力保障:“顶层设计”的整体战略、科学战术和“蓝图”绘就以后,如果没有到位的、全局的、基础的详细设计的精准执行,战略目标依然是海市蜃楼,“蓝图”也将成为墙上的废纸。“顶层设计”的执行过程是精细化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的体现,规划设计要真正落地生效,必须强调执行、注重细节,注重各环节之间的互动与衔接。
二、当前政务信息化领域顶层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题表现
十多年来,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在推进信息化建设时反复强调要做好“顶层设计”,却屡屡收效甚微,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片面地理解了“顶层”,仅按字面意思将“顶层设计”理解为最上层、最权威、最宏观层面的设计,将“顶层规划设计”及“专项初步设计”当成顶层设计的全部,而缺乏后面更重要的全局性基础性顶层初步设计、全局顶层详细规划衔接和强有力的执行。
一个政务信息化的“顶层设计”方案,重点应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要理顺全局的体制机制,即理清建设主体,制定数据资源共享、投融资长效机制,至少要涵盖两个层面,一是制度机制层面的顶层设计,通过机制设计解决传统体制机制、法规标准不匹配、不协调的问题,减少上下推进、横向沟通之间的阻碍,保障建设顺利开展;第二,理顺全局的客体,即信息分类体系及数据字典体系,再分清层次,合并同类项;第三,理顺全局的三定方案及各层级岗位职责以及每个部门每个人处理工作的责任清单,即衔接主体与客体的权限形成及分配策略体系;第四,理顺技术实施层面的顶层设计,对基础设施、共性支撑软件产品、各类应用系统建设、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等方面进行全局性的初步设计与详细设计,为形成数据要素流通的技术、平台、系统壁垒奠定基础。
在形式和内容上,全局性基础性的顶层设计至少要包含“全局规划设计、全局初步设计和全局详细设计”三个部分,即形成“全局顶层三设计”。
对政务信息化而言,全局即指党委及政府所属各单位、单位所属各部门分管业务之和,基础则是指规划设计出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均可复用的管理与服务业务、数据、技术、安全、保密业务与标准单元。完成“全局顶层三设计”的标志则是形成共性政务业务与技术总体需求规范、背景信息(元数据)与数据结构规范、软硬件产品与应用系统接口规范,业务功能、兼容安全可控环境测评规范等全套技术文档。以电子政务为例,如图2所示,实施层面的“全局顶层三设计”在传统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基础上,至少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图1 电子政务实施层面“全局顶层三设计”的主要内容示意
就像建大楼、地铁、高速和大桥前必须要有详细设计图纸一样(如图2),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开工前也应该完成真正意义的“全局顶层三设计”,并将其作为信息化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和必需文档。然而现实是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化建设领域依然严重缺乏这一完整环节。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多数只有某个子系统的规划设计或初步设计,开工前的详细设计基本没有,更没有“全局顶层三设计”。
图2 智慧大厦模型
(二)客观原因
一是尽管信息化建设已经开展二十多年,信息人才仍然缺乏,特别是既懂政府管理业务、服务业务、办公业务、安全保密业务,又懂技术实现业务与标准提炼的复合型人才更是严重缺乏,政府用户和IT企业均不知如何做全局详细设计,只能将工作设想写成项目建议书,加上一些计算机原理与没有提炼与优化的功能要求组装成可研报告,再加上一些公司非标准的解决方案与产品介绍写成初步设计。
二是在现行信息化预算管理中,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划设计费用预算,尤其是规划详细设计费用预算,这样也是导致部分用户单位无法开展此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于是过去几年智慧城市工程领域,各大企业打着给政府免费设计的名义,纷纷跑马圈地,政府官员本着不投入或少投入即取得大政绩的想法与各大企业签订协议。
三是在技术层面,长期以来我国各类政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模式多是IT企业基于国外IT企业或开源社区提供的基础层软件产品、支撑层常用工具软件,定制一些技术含量不太高的应用层各类信息应用系统,负责开发企业往往无法真正掌控这些软件产品的技术细节与设计架构,也就无法形成全局的详细设计。
(三)主观因素
一是由于IT公司众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传统IT公司往往将属于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不希望用户单位开展此项工作、了解详细内容,以期达到长期控制用户的目的;同时各类大企业为了占领更多市场,往往打着各种合作和免费设计的名义,在设计过程中将企业私有的、不成规模、不成体系的解决方案与产品推销给政府用户。
二是政府部门严重缺乏复合型人才,特别是缺少既懂技术又懂业务的人才,在项目规划阶段、设计阶段与建设阶段往往容易被企业误导。
(四)无全局顶层详细设计的后果
缺乏全局详细设计的直接后果就是,经过二十多年的建设,各级政府规划建设了数以十计、百计、千计的大小不等的、独立的信息系统,在所有城市建成众多的技术孤岛、数据孤岛,形成众多的逻辑棚户区(如图3),各类信息系统以及形成的数据体系无法直接互联互通、安全交换与共享,无法根据需求以任意维度切片分析利用。
图3 无全局顶层详细设计的传统模式
三、“顶层三设计”是新型智慧城市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基础
当前社会已经进入信息社会,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趋势,新型政务信息系统、新型智慧城市、“互联网+”等发展理念及安全自主可控替代发展要求,面对新型信息化发展的机遇与挑战,统一标准,特别是业务需求标准、数据格式标准与服务标准是关键。国家层面的相关文件如《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也都对政务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提出了更高的、具体的要求。政务信息化,尤其在智慧城市中枢管理服务平台体系等建设领域,“顶层三设计”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基础。
比如,云计算技术就要求数据的集中(物理或逻辑集中,实际更重要的是逻辑集中)和数据格式统一标准。
物联网技术同样要求标准的统一:对狭义物联网而言,需要统一各类仪器仪表及各类传感器通信接口标准与属性代码授证中心统一标准以便于数据交互、集中共享;对广义的物联网而言,需要统一各类IT硬件设备、各类数据记录格式(关系型与非关系型)与记录的ID与标识标准,以便数据交换、集中与共享。
大数据、智慧城市、自主可控要求同样需要统一的标准。要将政府既有的几十、几百、几千个共性与个性政务管理与服务类信息应用系统分别形成的数据,必须按统一标准实现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数据的清洗、汇总、整合与升级,以便政府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以各维度切片分析、钻取、分析等大数据应用,才能真正达到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管理的精准化、服务的高效和便捷化,实现简政放权,变成“智慧”的政府,提升公众获得感的目标。
而要实现统一的数据服务格式标准,只有统一各领域业务管理与服务需求规范,才能形成统一的业务架构与技术架构,统一的技术实施方案、统一的元数据及数据格式规范,开展全局性的“顶层三设计”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尤其是在智慧城市中枢管理与服务平台体系方面,亟需通过“顶层三设计”,才能真正推进智慧城市和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化、集约化、一体化。
金鹏信息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研究中心,与国家信息中心、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大学、国家标准委等合作,致力于安全可控新型智慧城市的研究、规划、设计及建设工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深度支撑和服务。
中心主任任锦华:原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信息办副主任、国家信息中心智慧城市发展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信息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国标委全国政府大厅标准化工作组委员。
金鹏信息网格化软件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一)“十二五”主要成就发展方向更加明确。确立了“全力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尽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发展定位,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总体发展思路。发展基础更为坚实。统筹建成2200多个站组成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基本形成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实现我国陆地国土1:5万基础地理信息全部覆盖和重点要素年度更新、全要素每五年更新,基本完成省级1:1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资源三号”卫星影像全球有效覆盖达7112万平方千米,后续星研建进展顺利。“天地图”实现30个省级节点、205个市(县)级节点与国家级主节点服务聚合,形成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合力。333个地级城市和476个县级城市数字城市建设全面铺开。全国智慧城市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了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形成了天空地一体化的数据获取能力。测绘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机载雷达测图系统、大规模集群化遥感数据处理系统、无人飞行器航摄系统等方面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研制的30米分辨率全球地表覆盖数据产品在国际上产生重要影响。全面改革扎实推进。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取消和下放1/3行政审批事项。政企分离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推进。积极引导地理信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科技创新平台。修订印发《地图管理条例》,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地图市场特别是互联网地图市场更加规范。服务成效日益彰显。形成1000多个基于“天地图”的业务化应用。累计开发数字城市应用系统超过5600个。为APEC会议、第三次经济普查、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不动产登记等重大事项和各级政府决策、环境治理等重要方面提供高效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产品服务。地理信息产业形成千亿级的产业规模。(二)“十三五”发展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提出新需求。“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为创新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全方位做好支撑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实施“走出去”战略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测绘地理信息覆盖范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进“多规合一”,需要加快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落实“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促进大数据发展”等行动计划,为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总体国家安全观赋予测绘地理信息新使命。地理信息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信息资源,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后一个时期,为应对地缘政治压力、保障边境地区稳定、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全球战略利益,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边境地区乃至全球的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为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注入新动力。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与以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催生各种地理信息新应用、新产品和新服务。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机载雷达、无人机、倾斜摄影等新型技术装备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将极大地提升生产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加强基础测绘、监测地理国情、强化公共服务、壮大地信产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测绘强国”的总体发展思路。(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深化改革。——坚持法治建设。(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体制机制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监管体系,构建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协同发展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显著提升地理信息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使我国测绘地理信息整体实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开创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的新格局。——地理信息资源更加丰富。统筹建成2500个以上站点规模的全国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陆海一体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获取“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的地理信息资源。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地理信息、地理国情信息、应急测绘保障信息等资源实现有效融合。——公共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基础测绘成果供给更加有效。向相关行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高精度位置服务的能力全面形成。地理国情监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实现监测业务常态化。基本建成4小时抵达80%陆地国土和重点海域、覆盖全国的应急测绘体系。“天地图”具备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建成一批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体制改革、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等取得重大突破,市场导向的技术创新机制更加健全,人才、资本、技术、知识自由流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事业单位协同创新,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更加优化,自主创新效率显著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地理信息产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2020年总产值超过8000亿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较好成长性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三、重点任务打造由新型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五大业务”构成的公益性保障服务体系。(一)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建设按照陆海兼顾、联动更新、按需服务、开放共享的要求,构建以北斗卫星以及自主技术装备为主要支撑的现代测绘基准体系。1、加快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 实现我国地心坐标框架的动态维持与更新,形成覆盖全国的分米级实时位置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基准和位置服务水平。统筹开展全国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建成新一代全国统一的厘米级似大地水准面。完善国家重力基准,开展重力空白区航空重力测量,构建新一代高阶重力场模型。建立国家测绘基准数据库,提升测绘基准成果的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强化国家、行业及地方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的统筹管理、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加强测绘基准服务机构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形成一体化管理和协同服务机制。深入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拓展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业务范围、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2、加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扩大高精度基础地理信息覆盖范围,实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对陆地国土必要覆盖,市县级基础地理信息对全国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全面覆盖。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联动更新机制,持续做好国家级基础地理信息重点要素年度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按需更新,城市重点区域大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及时更新。进一步加强边疆地区、农村地区、自然灾害频发地区基础测绘工作。持续推进我国海岛(礁)测绘工作。组织开展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沿海地区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沿海滩涂、近海海域等测绘工作。持续开展极地测绘工作,提升服务极地考察活动能力。继续推进内陆水体水下地形测绘。加快开展地下管线测绘,构建地下管线信息系统。3、开展新型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优化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模型与结构,丰富数据内容,拓展社会、经济、人文、资源、环境等要素,建成综合性强、应用面广、标准化程度高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体系,形成全国基础测绘成果“一个库”。选择合适地区开展新型基础测绘试点。探索建立基于地理实体的成果采集和管理模式,逐步推动现有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向地理实体数据库的转型,实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集成应用和联动更新。(二)开展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监测成果。1、开展基础性和专题性监测对我国陆地国土范围的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等自然地理要素以及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交通网络、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人文地理要素开展基础性监测。适时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及国家级新区建设格局、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间格局、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海岸带保护利用状况等专题性监测。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地理国情监测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资源环境承载力监测预警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2、形成常态化监测支撑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对地观测技术手段,建立空天地多方位、立体化的地理国情监测网络。构建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建立地理国情信息在线服务平台。开展统计分析、数据挖掘和开发应用,形成多样化的监测成果。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的内容指标、技术规范、工艺流程,形成地理国情常态化监测能力。逐步完善地理国情监测组织实施、部门协作及信息发布等机制。推动各地将地理国情监测纳入年度计划和部门预算管理。(三)加强应急测绘建设1、建立应急测绘业务体系根据国家应急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要求,完善应急测绘体制机制,重点加强联动响应、资源统筹、数据服务以及日常运维等机制建设。按照上下协同、部门协作、军民融合的原则,合理划分保障区域,明确保障职责,布局国家应急测绘业务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测绘标准。加强应急测绘业务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增强国家和省级应急测绘专业力量。2、强化应急测绘综合保障加强国家航空应急测绘能力,建设12个国家航空应急测绘保障区,重点装备高性能无人机航空测绘应急系统。增强国家应急测绘现场勘测能力,建设3支国家应急测绘保障分队,重点装备多功能、集成化的地面采集与处理设备。提升国家应急测绘数据处理能力,重点加强数据快速处理、制图、存储和服务等系统建设。提高国家应急测绘资源共享能力,建成国家应急测绘资源数据共享网络及平台,丰富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各地针对当地特点和需求,开展区域性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协作,实现军地、部门、区域应急测绘资源的高效共享和协同服务。(四)统筹航空航天遥感测绘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航空航天测绘遥感影像资料获取的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多种类、多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对重点区域的及时覆盖,对陆地国土的全面覆盖,以及对境外区域的有序覆盖。1、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和管理实现优于25米分辨率卫星影像每年全面覆盖陆地国土一次。获取我国500万平方千米优于1米分辨率影像。加大城市地区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影像获取力度。推进机载激光雷达、倾斜摄影、航空重力等新技术生产应用。加强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获取的统筹规划,建立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定期分区更新机制、航天遥感影像数据分级分区获取机制。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的保管、提供、使用制度以及资料信息定期发布制度。2、强化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应用服务建立和完善系列测绘卫星应用系统,提升卫星测绘数据获取、处理、提供的业务能力。完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体系,加大立体测绘影像产品、专题应用产品及增值产品的开发力度。推进多传感器、多视角、多时相遥感影像数据的标准化处理,基于倾斜航空摄影测量、卫星立体测绘等技术,建设高识别度、高容量、高现势性的三维实景中国影像数据库及信息服务系统,形成常态化的航空航天遥感影像产品生产和分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测绘卫星用户委员会机制,理顺卫星用户与卫星运营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卫星测绘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五)推进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建立全球地理信息数据采集、管理与在线服务一体化的生产技术支持体系。1、加快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的顶层设计,确定建设重点、细化建设内容、明确技术路线。加快形成全球多尺度地理信息数据快速采集与处理能力,逐步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的覆盖和更新范围。完成“一带一路”沿线及重点区域约4500万平方千米多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数字地表模型及地理名称等数据生产,开展中巴经济走廊、东盟非盟等重要区域的数字高程模型、核心矢量要素、多时相地表覆盖等数据生产。加快建立多分辨率、多时相的全球地理信息数据库,形成多尺度、多类型、多样式的全球地理信息产品。2、强化全球地理信息服务应用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构建境外分布式数据中心,形成全球地理信息服务能力。强化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的集成,完善边境地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形成高精度位置服务能力。构建国产卫星海外接收站及处理系统,提高全球卫星资源接收处理能力。制定全球地理信息数据产品、生产工艺及应用服务标准规范。构建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快速处理、高效管理、动态更新与实时服务的技术装备体系。四、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能力、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协调融合发展能力。(一)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以“五大业务”为支撑的公益性服务体系,建立起保证基本公共需求和增强按需定制服务相协调的服务架构。1、加强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面向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基本公共需求,深化供给侧改革,强化新型基础测绘和航空航天遥感测绘等普惠性服务的有效供给。扩展基础测绘成果内容,发展以地理实体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公共产品。推出标准化的三维实景影像产品,拓宽应用领域、提高应用频次。加强服务流程信息化建设,简化成果提供审批程序,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开展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的区域性地图产品、反映国家辉煌成就地图产品、国家大地图集、城市地图集等系列专题地图编制工作。2、拓宽公共服务的发展空间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拓展定制化专题服务的领域。围绕区域协调发展、国土空间开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开展重要地理国情监测,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全面深化改革重大事项的落实。强化城市地下、水体水下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做好基于地理空间的孕灾环境分析和监测服务。拓展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应用服务领域。在继续做好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基础上,健全数字城市维护更新和管理应用的长效机制,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试点示范应用,提升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支撑能力。探索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新型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政府与企业在地理信息资源开发服务中的合作。3、提升网络化综合服务水平强化“天地图”公益性服务的战略性地位。建设“天地图”国家数据中心、区域数据中心,融合集成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地理国情信息时空数据库、国家应急测绘基础底图数据库等信息资源,整合政府部门权威信息和全球热点地区重要信息,加强地理信息大数据开放共享和深化应用。加强涉密版、政务版“天地图”的统筹建设,发挥其以地理信息聚合部门数据、促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基础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公众版“天地图”建设,惠及群众生产生活。推出覆盖全行业、一站式的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二)提升基础设施装备保障能力以加强重大技术装备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基础设施,推动生产、服务技术体系的网络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改造,满足“五大业务”协同发展的迫切需要。1、加快装备现代化积极推动“资源三号”后续光学卫星和雷达卫星、重力卫星等的立项、研制和发射,逐步形成多源航天遥感数据获取体系。加快建设多分辨率、多传感器、全天候综合航空遥感体系,大力发展长航时航空遥感平台,促进无人飞机、轻型飞机、浮空器等新型平台和机载激光雷达、重力仪、倾斜摄影仪等新型传感器的推广应用,配套建设数据传输和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地理信息地面获取技术装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水下、地下测量装备水平。加强数据规模化快速处理系统建设,提高多源海量数据综合处理的自动化、智能化和实时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测绘产品质量检验和测绘仪器计量检测体系。探索建立卫星测绘应用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推进生产服务体系信息化加快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改造,提升生产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整合核心技术、重大装备、资料数据等方面资源,建设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形成生产原始资料数据集中管理、分布式处理、生产质量统一监管和生产成果集中入库管理的信息化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布局。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资源,构建国家、省、市三级互联互通的测绘地理信息传输网络。3、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国家互联网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平台,形成由国家级互联网地图监管中心和省级互联网监管分节点组成、上下联动的监控网络。加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的安全管理,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相关安全基础设施。加快开展网络基础设施核查分类,完成网络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大力推进行业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工作,加强关键网络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完善地理信息定密和新技术测绘成果公开使用政策,加强新型地理信息成果保密处理技术研究,促进地理信息安全使用。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提高公民对地理信息安全维护的意识和能力。(三)提升地理信息产业竞争能力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1、发展地理信息产业重点领域大力发展测绘遥感数据服务,开展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的商业化获取和增值服务,建成较为完整的测绘航空航天遥感数据获取、处理、服务产业链,培育3-5 家测绘遥感数据服务龙头企业。推动地理信息系统通用软件开发应用,推进高性能遥感数据处理软件以及行业领域应用软件的产品化和产业化,培育2-3家以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和集成为核心业务的龙头企业。引导和推进现代高端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制造业的资源整合,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遥感技术装备和高端地面测绘装备生产制造企业。推进地理信息与导航定位融合服务类企业兼并重组,促进产业链各环节均衡发展。支持面向中亚-西亚、俄蒙日朝韩、东盟的北斗产业化应用。加快推进地理信息与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的融合,支持发展以移动通信网络、互联网和车联网为支撑,融合实时交通信息、移动通信基站信息等的综合导航定位动态服务。积极发展测绘基准服务业。繁荣地图出版业,发展地图文化创意产业,形成地图文化产业集群。2、优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环境适度放宽地理信息成果使用许可和增值开发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开展社会化应用和增值服务。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获取、处理、应用以及安全保密监管等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国产测绘遥感卫星数据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推进遥感数据的商业化应用。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分类标准、产业单位名录库和统计指标体系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学会、协会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产业基金、产业基地等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四)提升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提升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推动作用。1、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完善测绘地理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公示、成果转移转化统计和报告等制度,健全科学研究、信用评价、创新团队认定、科技人才评价等方面的政策。优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布局,加强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科研基地(平台)建设,积极开展创新联盟、协同中心、创客或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鼓励参与制定科技规划、政策和标准,支持申报国家和地方人才计划、牵头实施国家科技项目。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中小型地理信息企业。支持野外观测台站、检校场、大型科研仪器设施等科研条件平台的建设与共享。加强地理信息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2、加强科技攻关和标准化以支撑重大工程和成果广泛应用为重点,统筹优势科技力量,着力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海洋测绘、全球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地下空间测绘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以及移动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应用研究,支持对大地测量基准、位置智能感知、遥感机理、数据挖掘与地理信息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原始创新。加快测绘地理信息新型智库建设,加强发展战略研究。构建新型测绘地理信息标准体系。建立跨部门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协调机制。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修订程序,重点研制地理国情监测、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等方面的标准,促进标准制定与科技创新和重大工程的相互转化,发挥标准的技术考核作用。加强科技标准宣传贯彻。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综合试点。3、深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地理信息技术、装备、标准、服务“走出去”,积极接纳发达国家的地理信息产业外包业务,开拓非洲、南美、东南亚等新兴经济体市场,深度融入全球地理信息产业链、价值链。继续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深化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及人才国际交流。积极参与全球及区域性测绘科技合作计划和国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制订,争取主导编制4项国际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11)主导的30%以上国际标准。根据受援国意愿和我对外战略需要,研究推动向相关国家提供测绘项目、技术、人才等方面的援助。(五)提升协调融合发展能力促进各地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打破军民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技术、标准和行业壁垒,加强军民测绘融合发展。鼓励各有关领域、行业根据需要加强测绘能力建设与数据资源共享,提升全国测绘地理信息协调融合发展水平。1、推进区域测绘协调发展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推动形成西部、东北、中部、东南沿海和京津冀等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协调发展格局,支持建立五大区域测绘地理信息发展联盟。加大跨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筹力度,通过建立跨行政区域测绘地理信息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跨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等方面合作,促进地理信息产业集群发展。鼓励发达地区对相对落后地区进行帮扶,为贫困地区提供精准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加大对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援助力度,在技术、人才等方面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支持。2、深化军民融合发展加强国家层面的宏观统筹与顶层设计,做好规划衔接和项目、需求对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军民力量整合、资源聚合、信息融合。推进国家空间基准、航天遥感测绘、海洋测绘以及高精度位置服务等重点领域的统筹共建,加强测绘基础设施、北斗系统、地理信息、科技资源等方面的共享应用,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地理信息资料成果通报汇交和位置服务站网共享机制,以及应急保障、国防动员等方面平战结合机制,形成军民兼容的测绘技术标准体系。按照国家军民融合示范要求推进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多种力量参与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形成富有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模式。鼓励地方立足实际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五、实施保障(一)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全力抓好地理国情监测、应急测绘以及不动产测绘、地下管线测绘、海洋地理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职责职能的落实。(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健全地理信息安全、地理国情监测、地理信息共享应用、应急测绘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完善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市场监管和信用管理的挂钩政策。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和制度,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承接主体多元化。健全卫星测绘应用政策,推动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强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与国土资源等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力量和效能。(三)优化生产服务组织结构(略)(四)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略)(五)抓好规划组织实施(略)划重点丨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规划说了啥——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十三五”时期经济年均增长保持在65%以上。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工程。到2020年,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大幅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从人均8.7万元提高到12万元以上。届时,我国经济总量超过90万亿元,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这将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
——强化创新引领作用,为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一批新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科学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培育壮大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广泛应用。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到2020年,力争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战略前沿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迈进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行列。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差距,既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点,也是释放发展潜力的关键。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完成约1亿人居住的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实施一批水利、农机、现代种业等工程,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和质量安全得到更好保障,农业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以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三大战略”为引领,形成沿海沿江沿线经济带为主的纵向横向经济轴带,培育一批辐射带动力强的城市群和增长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铁营业里程达到3万公里、覆盖80%以上的大城市,新建改建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约3万公里,实现城乡宽带网络全覆盖。
——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今后五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23%、15%、18%,森林覆盖率达到2304%,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特别是治理大气雾霾取得明显进展,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我们要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
——深化改革开放,构建发展新体制。发展根本上要靠改革开放。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一带一路”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国际产能合作实现新的突破。对外贸易向优进优出转变,服务贸易比重显著提升,从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构建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新格局。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使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补齐基本民生保障的短板,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等工程,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023年提高到108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00万人以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中等收入人口比重。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2000万套。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中华文化传承等工程。我们既要让人民的物质生活更殷实,又要让人民的精神生活更丰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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