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板块划分目前没有统一标准,而且在不断变化。
一般地可分为四大板块:指数板块、行业板块、概念板块和地域板块。
1、指数板块有:50板块、100板块、180板块、沪深300板块等。
2、行业板块有:房地产板块、金融板块、钢铁板块、化工板块、券商板块、汽车板块、商业板块、纺织板块、水泥板块、医药板块等。
3、概念板块有:新能源板块、创投板块、世博板块、亚运板块、重组板块、中小板板块、大盘蓝筹板块等。
4、地域板块有:西部板块、海西板块、山东板块、河北板块、江西板块、湖南板块等
股票板块指的是这样一些股票组成的群体,这些股票因为有某一共同特征而被人为地归类在一起,而这一特征往往是被所谓股市庄家用来进行炒作的题材。
5、按行业、概念、地区进行分类
行业是根据上市公司所从事的领域划分的比如煤炭、纺织、医药等
地区主要是根据省份划分
概念是根据权重、热点、特色题材划分
扩展资料:
一、股票板块热点判断:
一个主题股或一个两个热点板块形成过程中,盘面上会形成下列特征:
1、个股或整个板块成交量明显连续增加
2、股价波动连续增大,收盘时经常拉尾市或打尾市;开盘、中盘时也有此现象出现。
3、某一板块的股价走势配合换手率的增加开始由弱转强。大盘下跌时,个股和板块不跌,大盘涨,板块涨势超大盘,该板块可能成为市场热点。
二、判断热点板块注意事项:
1、热点形成的过程就是主力资金介入的过程,热点形成时间越长,持续时间也较长,或持续时间不长但板块股价上升幅度较大。
2、股市不可能同时出现热点过多板块,如果出现市场同时疯狂炒做的情况,注意大盘是否出现一浪见顶信号。当新热点板块形成时,旧板块热点将进行调整。
3、热点板块转移过程中,盘往往有一次较大调整,主力资金机构调整持仓结构,换股和板块 *** 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票板块
目前国家并没有特别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补助。其次,电子商务师商业形式,并不是经营范围。部分城市和地区会有:
1、产业园的支持
2、微型企业支持
3、特色产业支持。
以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支持来扶持企业。不一定是专门的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因为很多经营电子商务的企业的实体也只是贸易公司。电子商务师商业形式,并不是经营范围。这个是重点。以电子信息技术和平台进行商务贸易活动就是电子商务。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1-04-2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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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简称电商“国八条”,从八个方面推进电商发展,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以下是电商国八条全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不仅创造了新的消费需求,引发了新的投资热潮,开辟了就业增收新渠道,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而且电子商务正加速与制造业融合,推动服务业转型升级,催生新兴业态,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原动力。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管理方式不适应、诚信体系不健全、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亟需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在培育经济新动力,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依靠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重大问题,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规范、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电子商务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速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二)基本原则。一是积极推动。主动作为、支持发展。积极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各种矛盾与问题。在政府资源开放、网络安全保障、投融资支持、基础设施和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电子商务企业税费合理化,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释放电子商务发展潜力,提升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水平。二是逐步规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法无禁止的市场主体即可为,法未授权的政府部门不能为,最大限度减少对电子商务市场的行政干预。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创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社会创业活力,拓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三是加强引导。把握趋势、因势利导。加强对电子商务发展中前瞻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及时在商业模式创新、关键技术研发、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引导力度,引领电子商务向打造“双引擎”、实现“双目标”发展,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动力,加速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步伐。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的电子商务大市场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成为促进创业、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服务的重要平台,对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
二、营造宽松发展环境
(四)降低准入门槛。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国务院审改办,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改革。(工商总局、中央编办)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完善相关管理措施。(省级人民政府)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邮政局)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人民银行)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探索建立能源、铁路、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合理降税减负。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推进“营改增”,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
(六)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建立健全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研究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企业在境内上市等相关政策。(证监会)支持商业银行、担保存货管理机构及电子商务企业开展无形资产、动产质押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商业保理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服务,进一步拓展电子商务企业融资渠道。(人民银行、商务部)引导和推动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发展改革委)
(七)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竞争行为,促进建立开放、公平、健康的电子商务市场竞争秩序。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国家出口管制法规政策跨境销售两用品和技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促进合法、诚信经营。(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安部、商务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问题,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进一步加大网络商业方法领域发明专利保护力度。(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的力度。(财政部)各级政府部门不得通过行政命令指定为电子商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电子商务的竞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促进就业创业
(八)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把发展电子商务促进就业纳入各地就业发展规划和电子商务发展整体规划。建立电子商务就业和社会保障指标统计制度。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加强电子商务企业用工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人才供求信息对接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统计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九)加强人才培养培训。支持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探索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制。推进国家电子商务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类培训机构增加电子商务技能培训项目,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加快培养电子商务领域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教育部、财政部)
(十)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特别是网络商户劳动用工,经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应与招用的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也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民事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其从业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长期雇用5人及以上的网络商户,可在工商注册地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参加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满足统筹地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条件的网络商户,可享受社会保险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推动转型升级
(十一)创新服务民生方式。积极拓展信息消费新渠道,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社区提供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等商业和综合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加快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业网络服务能力,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发展,规范网络文化市场。支持教育、会展、咨询、广告、餐饮、娱乐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鼓励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营销,规范发展在线旅游预订市场,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旅游局、工商总局)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研究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实施细则,促进网络购物消费健康快速发展。(工商总局)
(十二)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务质量。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商务部)推动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加速向网络化市场转型,研究完善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规范发展的相关措施。(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市场监测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商务部)
(十三)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互联网与农业农村融合发展,引入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等现代管理理念和方式,研究制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商务部、农业部)加强鲜活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冷链基础设施。(质检总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信息进村入户,利用“万村千乡”市场网络改善农村地区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商务部、农业部)建设地理标志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支持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促进品牌农产品走出去。鼓励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支持林业电子商务发展,逐步建立林产品交易诚信体系、林产品和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局)
(十四)创新工业生产组织方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三维(3D)设计及打印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建立与客户电子商务系统对接的网络制造管理系统,提高加工订单的响应速度及柔性制造能力;面向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建立网络化经营管理模式,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生产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开展品牌经营,优化配置研发、设计、生产、物流等优势资源,满足网络消费者需求。(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鼓励创意服务,探索建立生产性创新服务平台,面向初创企业及创意群体提供设计、测试、生产、融资、运营等创新创业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
(十五)推广金融服务新工具。建设完善移动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务平台,制定相关应用服务的政策措施,推动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yhk清算机构、支付机构、电子商务企业等加强合作,实现移动金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保障移动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和真实性;制定在线支付标准规范和制度,提升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的安全性,满足电子商务交易及公共服务领域金融服务需求;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和效率。(人民银行、密码局、国家标准委)
(十六)规范网络化金融服务新产品。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完善互联网保险产品审核和信息披露制度,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证券、保险、公募基金产品销售等互联网金融活动的新型监管方式。(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规范保险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电子商务涉及的信用保证保险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发展小微企业信贷信用保险、个人消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新业务,扩大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范围。完善在线旅游服务企业投保办法。(保监会、银监会、旅游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十七)支持物流配送终端及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的智慧物流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发展共同配送等物流配送组织新模式。(交通运输部、商务部、邮政局、发展改革委)支持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快件箱等物流设施建设,鼓励社区物业、村级信息服务站(点)、便利店等提供快件派送服务。支持快递服务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邮政局、农业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推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财政部、商务部、邮政局)鼓励学校、快递企业、第三方主体因地制宜加强合作,通过设置智能快件箱或快件收发室、委托校园邮政局所代为投递、建立共同配送站点等方式,促进快递进校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邮政局、商务部、教育部)根据执法需求,研究推动被监管人员生活物资电子商务和智能配送。(司法部)有条件的城市应将配套建设物流(快递)配送站、智能终端设施纳入城市社区发展规划,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物流(快递)企业对网络购物商品包装物进行回收和循环利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八)规范物流配送车辆管理。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制定并实施城市配送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城市配送运力需求管理,保障配送车辆的便利通行;鼓励采用清洁能源车辆开展物流(快递)配送业务,支持充电、加气等设施建设;合理规划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通行路线和货物装卸搬运地点。对物流(快递)配送车辆采取通行证管理的城市,应明确管理部门、公开准入条件、引入社会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十九)合理布局物流仓储设施。完善仓储建设标准体系,鼓励现代化仓储设施建设,加强偏远地区仓储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林业局)各地区要在城乡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物流仓储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引导社会资本进行仓储设施投资建设或再利用,严禁擅自改变物流仓储用地性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物流(快递)企业发展“仓配一体化”服务。(商务部、邮政局)
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二十)加强电子商务国际合作。积极发起或参与多双边或区域关于电子商务规则的谈判和交流合作,研究建立我国与国际认可组织的互认机制,依托我国认证认可制度和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的合格评定机制,提升国际组织和机构对我国电子商务企业和商品认证结果的认可程度,力争国际电子商务规制制定的主动权和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话语权。(商务部、质检总局)
(二十一)提升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效率。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检验检疫、结汇、缴进口税等关键环节“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简化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返修与退运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货物负面清单、风险监测制度,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通关与检验检疫监管模式,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及相关物流企业诚信分类管理制度,防止疫病疫情传入、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和物种资源流失。(海关总署、质检总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大力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先行先试,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加快在全国范围推广。(商务部、发展改革委)
(二十二)推动电子商务走出去。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外汇局)鼓励国家政策性银行在业务范围内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投资并购的贷款支持,研究制定针对电子商务企业境外上市的规范管理政策。(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简化电子商务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拓宽其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业务办理渠道。(外汇局)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建立海外营销渠道,创立自有品牌。各驻外机构应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力度。进一步开放面向港澳台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推动设立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实验区。鼓励发展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子商务合作,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建立政府、企业、专家等各个层面的对话机制,发起和主导电子商务多边合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构筑安全保障防线
(二十三)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电子商务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相关要求,采用安全可控的信息设备和网络安全产品,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获得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自身信息安全管理水平。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加强与网络安全专业服务机构、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共享网络安全威胁预警信息,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共同防范网络攻击破坏、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
(二十四)确保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建立电子认证信任体系,促进电子认证机构数字证书交叉互认和数字证书应用的互联互通,推广数字证书在电子商务交易领域的应用。建立电子合同等电子交易凭证的规范管理机制,确保网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电子商务交易各方信息保护,保障电子商务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密码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十五)预防和打击电子商务领域违法犯罪。电子商务企业要切实履行违禁品信息巡查清理、交易记录及日志留存、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电子商务在线支付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洗钱等便利,并为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跨机构合作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公安部、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健全支撑体系
(二十六)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快推进电子商务法立法进程,研究制定或适时修订相关法规,明确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检验检疫报告和证书、各类电子交易凭证等的法律效力,作为处理相关业务的合法凭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投诉管理制度,制定基于统一产品编码的电子商务交易产品质量信息发布规范,建立电子商务纠纷解决和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机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逐步推行电子发票和电子会计档案,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税务总局、财政部、档案局、国家标准委)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扩大电子商务统计的覆盖面,增强统计的及时性、真实性。(统计局、商务部)统一线上线下的商品编码标识,完善电子商务标准规范体系,研究电子商务基础性关键标准,积极主导和参与制定电子商务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委、商务部)
(二十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推进人口、法人、商标和产品质量等信息资源向电子商务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开放,逐步降低查询及利用成本。(工商总局、商务部、公安部、质检总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商务部)推动电子商务领域应用网络身份z,完善网店实名制,鼓励发展社会化的电子商务网站可信认证服务。(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展电子商务可信交易保障公共服务,完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保障制度,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电子商务中的推广应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八)强化科技与教育支撑。开展电子商务基础理论、发展规律研究。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交易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实施网络定制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网络交易服务、网络贸易服务、网络交易保障服务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工程。强化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鼓励企业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探索建立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建立预防网络诈骗、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个人信息等相关知识的宣传与服务机制。(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二十九)协调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各地区要把电子商务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有关区域发展规划和对外经贸合作战略,立足城市产业发展特点和优势,引导各类电子商务业态和功能聚集,推动电子商务产业统筹协调、错位发展。推动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建设。(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加快开展电子商务法规政策创新和试点示范工作,为国家制定电子商务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加强对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支持与指导。(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于2015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政策。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部门要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研究重大问题,加强指导和服务。有关社会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监督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和服务创新。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及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密切协作,开拓创新,共同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社会共治、辐射全球的电子商务大市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国务院
2015年5月4日
一、如何管理好仓库
1、4S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仓库管理要做到两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数量、质量、规格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洁:货架、物件、地面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相符:帐、卡、物
仓库管理要做到四定位:区、架、层、位
2、每周一次不定期检查,结果通报
3、每年对仓库员进行“安全”和“素养”轮训
二、传统仓库管理的常见问题:
仓库管不好,一边是数以万计的物料、成百上千的供应商,诺大的货架式立体仓库,
一边是为数不多且素质平平的仓管员,种类繁多但不适用,也基本不用的制度和流程。
归根到底,仓库问题基本上都来自现场管理不到位,例如:
1、不遵守先进先出原则(First In,First Out----FIFO),造成呆料、废料。
2、不按库位摆放物料,或移动物料后,不及时把新库位的资料交给录单员录入系统,造成无法找到相关物料。
3、仓管员不及时送单给录单员,录单员不及时录入系统,结果造成系统数据与实际脱节,影响ERP系统数据的准确性,最终影响到了生产计划的贯彻和执行。标识不统一、不规范,不是没有物料编码,就是物料名称不对,以致无法追查该物料的历史状况。
4、部分仓管员责任心不够,工作态度消极,办事拖拉,库存盘点不准,以及手工单据信息不准确(主要是抄写错误,键入错误),这都是常有的事。
5、新旧仓管员交接不清,换一个仓管员,没有真正的交接手续,对前任仓管员所管的物料状态不明的,干脆就封存起来不予管理,只说"找不到",造成了不应有的呆滞和浪费
6、 存货周转速度低,仓库内部随处可见落满灰尘的备品备件,盘点过程中还发现许多备件长时间无领用,或者还有足够库存但又购入的现象;
7、 资金占压情况严重,截至2008年12月末,账面库存金额684万元,其中库存时间3个月未领用的225万元、库存时间6个月未领用的102万元,其中不乏一些单位价值5000元以上甚至上万的备件和设备。按现行短期6个月贷款利率486%计算,保守估计积压6个月损失利息24786元,积压3个月损失利息27338元;
8、 对实物的管理无重点,未采用ABC管理法,对于数量少、价值大、重要性高的A类、B类物资未重点管理,没有设定库存上下限;
9、仓库空间利用率及取料效率低,仓库备件摆放虽较整齐,但未进行系统分类,标示不很清晰。
三、现代仓库管理面临的问题:
(1) 作业效率低:靠手工在办公室PC把业务数据录入ERP系统,不能移动、不实时、 *** 作不方便;
(2) 库存不准确:事后手工录入ERP单据繁琐易错、数据延迟,导致ERP库存数据不准确、不及时;
(3) 呆废品堆积:物品未能很好按一定策略(如先进先出)下架,导致呆废品堆积,增加了库存成本;
(4) 仓位物品摆放混乱:虽然有了仓位划分,但未能很好按一定策略上架(如按分类、订单),导致拣货效率低下;
(5) 出入库常发生错漏:出入库时靠人工核对物品、数量容易错漏,导致发错料、收错货,影响生产和服务质量;
(6) ERP发挥作用有限:由于ERP系统数据不准确、不及时,难以为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7) 产线仓缺料导致生产延误:生产现场物料消耗、车间库存等信息未能及时反馈到发料员,导致发料不及时,影响生产
四、仓库分类
1、企业仓储活动的类型
企业可以选择自建仓库、租赁公共仓库或采用合同制仓储为库存的物料、商品准备仓储空间。
1)自有仓库仓储,相对于公共仓储而言,企业利用自有仓库进行仓储活动可以更大程度地控制仓 储,管理也更具灵活性。
2)租赁公共仓库仓储,企业通常租赁提供营业性服务的公共仓储进行储存。
3)合同制仓储,合同仓储公司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经济和准确的分销服务。
五、仓库管理规则
1、先进先出原则(FIFO)。
2、库存的ABC管理原则。
3、锁定库位原则,实物所放库位必须要与ERP系统中的一致。
4、专料专用原则,不得随意挪用对应订单的物料。
六、基于物联网的RFID\条码技术的仓库管理软件系统
广州溯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ESOFT) 仓库管理系统(DE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DE WMS) 是基于物联网RFID\条码技术的仓库物流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制造及物流企业。系统通过在仓库物流节点布置专用设备(条码打印机、RFID、 PDA、AP、 PC等)配合软件系统对物品出入库作业进行扫描、核对、控制、指引。以此来提高作业效率、准确率;控制物品按合适的策略(如FIFO)下架;指引物品上架到合适的仓位;方便快捷地进行仓库盘点;无缝对接ERP,提升ERP运用效能等。实现实时、快捷、RFID\条码化的仓库管理,最终以快速、准确、低成本的方式为生产过程和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
七、ERP或SAP集成条码系统的介绍
ERP或SAP自己也有WMS,很完善及专业,也可以做到和条码系统一样库位管理、实物管理,
但是实施SAP WMS流程比较复杂,成本也高,国内这方面的顾问也少,所以一般国内客户较少上SAP WMS模块。国内SAP客户的所谓仓库管理只是个财务帐的库存管理。客户上SAP集成RFID/条码WMS,一方面当然是先进的物联网RFID/条码技术的应用(高效&核对&防错),另一方面是节约成本(SAP license费用,通过一个用户账号连接SAP,其他用户权限在条码系统维护)。
广州溯源(DESOFT)是运用物联网RFID/条形码技术集成SAP(WMS/MES)系统专家!
SAP是个开放的系统,提供了集成开发的接口组件DLL,方便第三方系统集成,第三方系统不用了解表结构。条码系统通过SAP提供的接口组件DLL,通过RFC(Remote Function Modules/远程调用技术)调用BAPI。BAPI(business 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方法中的一组程序接口。它允许程序员通过SAP将第三方软件整合成R/3专有产品。为了完成一些特殊的商业任务,如上传交易数据等,R/3系统中内置了BAPI。
运用物联网RFID\条码技术推动中国制造业发展是溯源不渝的使命!
一、如何管理好仓库1、4S 整理、整顿、清扫、清洁
仓库管理要做到两齐:库容整齐、堆放整齐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数量、质量、规格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洁:货架、物件、地面
仓库管理要做到三相符:帐、卡、物
仓库管理要做到四定位:区、架、层、位
2、每周一次不定期检查,结果通报
3、每年对仓库员进行“安全”和“素养”轮训
二、仓库管理面临的问题:
(1) 作业效率低:靠手工在办公室PC把业务数据录入ERP系统,不能移动、不实时、 *** 作不方便;
(2) 库存不准确:事后手工录入ERP单据繁琐易错、数据延迟,导致ERP库存数据不准确、不及时;
(3) 呆废品堆积:物品未能很好按一定策略(如先进先出)下架,导致呆废品堆积,增加了库存成本;
(4) 仓位物品摆放混乱:虽然有了仓位划分,但未能很好按一定策略上架(如按分类、订单),导致拣货效率低下;
(5) 出入库常发生错漏:出入库时靠人工核对物品、数量容易错漏,导致发错料、收错货,影响生产和服务质量;
(6) ERP发挥作用有限:由于ERP系统数据不准确、不及时,难以为管理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
(7) 产线仓缺料导致生产延误:生产现场物料消耗、车间库存等信息未能及时反馈到发料员,导致发料不及时,影响生产
联系: 广州溯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DESOFT) :
溯源仓库管理系统(DE 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 DE WMS) 是基于物联网RFID\条码技术的仓库物流管理系统,主要用于制造及物流企业。系统通过在仓库物流节点布置专用设备(条码打印机、RFID、 PDA、AP、 PC等)配合软件系统对物品出入库作业进行扫描、核对、控制、指引。以此来提高作业效率、准确率;控制物品按合适的策略(如FIFO)下架;指引物品上架到合适的仓位;方便快捷地进行仓库盘点;无缝对接ERP,提升ERP运用效能等。实现实时、快捷、RFID\条码化的仓库管理,最终以快速、准确、低成本的方式为生产过程和客户提供可靠的服务。
1、在机械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
2、在材料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等专业。
3、在电子信息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等专业。
4、在计算机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
5、在土木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
6、在航空航天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航空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等专业。
7、在交通运输、水利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工程、轮机工程等专业。
8、在地质类、矿业类里,工程相关专业有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9、此外,工程类专业还包括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业工程、物流工程、测绘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导航工程、水务工程、水声工程、分子科学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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