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安全的保护措施。在新技术出现之初,它的技术力量几乎都集中在创新上,导致监管水平低下,这就使业界的兴奋、激进和政策、监管的滞后常常形成鲜明的对比。由于物联网设备和基础设施的价格下降,企业在物联网设备上的应用也越来越普遍,这种创新和应用一旦普及,各种新技术的风险也突显出来。
2更普遍使用智能消费品设备。IoT所覆盖的行业人群广泛,从智慧交通、智能物流、医疗、农业、能源等行业应用,到私人智能家居、个人、智能汽车等应用,无论是降低成本,还是提高中国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将是中国居民生活质量的巨大提升。
江苏世纪鹏博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是2011-01-18在江苏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宁六路359号。
江苏世纪鹏博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0005678371432,企业法人代强,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世纪鹏博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及咨询;计算机通信和自动化设备的系统集成;消防系统的安装、工程承包与施工;物联网产品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产品的开发、租赁、服务及销售;室内外装饰设计、施工;电器安装与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56629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168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世纪鹏博智能化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江苏云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是2015-10-13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吴中大道1368号3幢。
江苏云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506MA1M9DEN0R,企业法人章志福,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云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物联网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智能楼宇化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研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批发与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消防设备、办公用品、非危险化工产品、非危险化工原料、化工设备、日用化工产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售电服务;销售:塑胶制品;销售:环保设备;销售: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云立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简介: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是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286SZ)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918602万元,是一家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江苏安科瑞的一期工厂于2006年6月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厂房面积10000平方米,是智能电力仪表行业中首家采用无铅化生产工艺的企业,为江苏安科瑞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实施提供了保障。2010年3月,江苏安科瑞技改,将车间进行防静电改造,使生产环境进一步提升,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也为安科瑞品牌进驻国际市场提供了条件。江苏安科瑞生产上引进MES管理系统,每道工序都进行条形码扫描,使整个生产进度和过程都得到了控制。基本实现了无纸化管理,节约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管理效率。江苏安科瑞建有ZigBee(物联网)无线网络电能管理系统,在配电系统中加装了智能电力仪表,通过物联网无线模块进行电量采集,实现开关柜、动力箱、照明箱等电气设备“无线相联”,对生产工序、班组用电进行监控。江苏安科瑞2010年生产仪表25万台,开票销售收入9340万元,工业增值1402万元,用电量为49万度,折合标准煤60吨,生产每只表能耗为2度电。法定代表人:周中
成立时间:2004-12-14
注册资本:1668602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2810001243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江阴市南闸街道东盟路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 *** 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 *** 作规程。
二、规范性文件
(一)2016年12月,人社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消防设施 *** 作员、注册消防工程师均被列入准入类职业资格;消防员属于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二)2017年9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消防设施 *** 作员属于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指出: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
(三)2017年10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下列职责,第(三)款是按照相关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还应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技防物防措施。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咨询、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法依规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地方消防法规对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专职消防队队员、自动消防系统的 *** 作人员、消防设施、器材检测和维修保养人员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持证上岗。第六十七条规定,有关消防从业人员未经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并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录用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值班 *** 作人员应当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理火灾和故障报警。
《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 *** 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实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制度的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从事建筑防火工作的有关消防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鼓励其他消防从业人员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第四十八条将自动消防系统 *** 作等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
《河北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自动消防系统的 *** 作、管理人员;从事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经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北京市消防条例》第八十条规定:“单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有擅离职守等违反国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 *** 作规程行为,或者单位未对本单位消防设备 *** 作控制人员、专职和兼职防火人员等重点岗位的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的,责令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甘肃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将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五十九条规定特殊工种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还应当取得相关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第五十二条规定:聘用未经消防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海南省消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的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青海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消防工程施工人员、自动消防设施 *** 作人员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执业。
《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将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二十九条 单位的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职业技能培训:防火检查、巡查人员;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人员;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的消防员应当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不具有相应职业资格或者自动消防系统值守人员未达到规定人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陕西省消防条例》第十九条将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条件之一。第二十六条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允许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五条)。
《四川省消防条例》第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的安装、维护、 *** 作人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相关人员未经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合格或者未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上岗的,责令改正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列入国家发布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或者国家消防职业标准的从业人员应当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方可上岗。用人单位使用未按照规定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或者未经消防安全考试合格的从业人员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不具备相应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人员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六条)。
《辽宁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专职消防队员应当接受培训,取得相应的消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灭火器材维修和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质资格证书。
《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消防特种工作的下列人员,应当经依法成立的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一)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的执业人员;(二)自动消防系统监管、 *** 作、维护人员;(三)专职消防队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单位应当聘请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消防特种工作。聘请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消防特种工作的,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七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人员、自动消防系统 *** 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格。未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 *** 作人员或者使用未取得消防职业资格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值班 *** 作人员擅自离岗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条)。
四、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江苏能电科技有限公司是2012-05-25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武进区牛塘镇高家村。
江苏能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20412596921416R,企业法人雷锡社,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江苏能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智能微型断路器、物联网开关、照明设备、智能化工程设备、电池管理系统及储能应用系统、消防设备、能量路由器的研发;新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系统的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照明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新能源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江苏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40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江苏能电科技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