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热诚欢迎你来我院学习深造!为了帮助你顺利入学,请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z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通知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请来函来电说明原因,9月17日前不报到者,根据相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z、《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相同;户口迁移证中的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本人身份z编码一致,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加盖“农业”或“非农业”户条章(也可打印);户口迁移证迁移地址栏一律填写: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三、报到时需准备近期免冠同底正面照片一寸10张、二寸4张,并在照片反面注明姓名和录取专业备用。
四、党、团员新生在入学教育期间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五、收费项目标准及缴费方式、时间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
(1)本科专业
12000元/学年专业:软件工程、工业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英语;
15000元/学年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财务管理;
18000元/学年专业:环境设计、环境设计(风景园林)、环境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设计)、产品设计、动画。
(2)专科专业
7500元/学年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8500元/学年专业:建筑工程管理、财务管理;
12000元/学年专业: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2、住宿费
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000元/年、1200元/年四类标准。空调房另加收费用为:4人间120元/人•学年,6人间80元/人•学年。住宿费统一按1320元标准预收,进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多退少补。入学一年后,学院根据住宿条件和学生意愿适当调整宿舍。
3、代收费及服务性收费
(1)教材预收费:本科生1500元,专科1200元。学习期间按教材使用情况补缴,毕业时按实际支出教材费多退少补。
(2)学生医疗保险费:大学生医疗保险费20元/年,学生平安医疗保险费30元/年。(注:为最大限度地提供学生在校期间医疗保障,建议学生购买两项医疗保险。四年制本科生200元,三年制专科150元)。
(3)公寓用品费(自愿购买):公寓用品由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纤维检验局认定的合格厂家提供,并经过学校招标采购。全套用品360元(包括盖絮、垫絮各1床,被套、床单、枕套各2件,蚊帐、枕芯、垫絮套各1个,不锈钢口杯、碗、勺子、开水瓶、塑料脸盆、塑料水桶、用品袋各1个)
(4)军训服装费:98元/生。专科生不参加军训,不用交纳此项费用。
(5)新生体检费:35元/生。
(6)校园卡预存款:100元/生。校园卡具备“以卡代币、以卡代证”的一卡通功能。新生持校园卡可在校内食堂、超市消费,图书馆借阅,通过指定区域门禁等。
(二)缴费方式及时间
新生缴费一律实行网上自助支付,方法如下:通过湖北工业大学自助支付系统(网址>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物联网通过智能感知、识别技术与普适计算等通信感知技术,广泛应用于网络的融合中,也因此被称为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应用拓展,与其说物联网是网络,不如说物联网是业务和应用。因此,应用创新是物联网发展的核心,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创新20是物联网发展的灵魂。
活点定义:利用局部网络或互联网等通信技术把传感器、控制器、机器、人员和物等通过新的方式联在一起,形成人与物、物与物相联,实现信息化、远程管理控制和智能化的网络。物联网是互联网的延伸,它包括互联网及互联网上所有的资源,兼容互联网所有的应用,但物联网中所有的元素(所有的设备、资源及通信等)都是个性化和私有化。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为“湖北工业大学”(国标代码:10500),英文名称:Hub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湖北省属重点多科性大学。
第三条 学校1952年开始办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1978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以来与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大学等高校参与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2017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四条 本章程涵盖的招生类型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美术类本科、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班、新疆定向生、国际合作办学项目等)、单独招生考试考生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学校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对招生重大问题做出决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起草招生方案;分解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组织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招生录取工作;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等。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历年生源质量及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在各地的招生计划数,编制本年度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批。
第十条 在湖北省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我校按教育部规定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等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报考我校踊跃、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 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 普通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需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课考试。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国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考试。
第十二条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所属省(区、市)美术基础统考。
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参加学校组织的运动水平测试,对参加测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审验有关证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美术类在湖北省属艺术本科第一批次,文理本科在湖北省属文理科第一批次,湖北省以外的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根据各地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录取时严格按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对生源特别充足的省(市、区)用预留计划进行顺序录取,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六条 学校按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其中高水平运动队以及单独考试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计划及调档名单由学校向各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办)提供。
第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优先录取顺序(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分数后等级”,内蒙古自治区考生的专业安排使用“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上海市、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
第十九条 录取时若志愿生源不足,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对湖北省美术类考生,需湖北省美术专业统考合格,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分数﹝投档分数=(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非湖北省美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我校在各省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的,则综合成绩按照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成绩40%进行折算。
第二十二条 非单独考试招生的高水平运动队考核合格的考生,均须达到所属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录取资格线或优录线。文化合格,按高水平测试成绩顺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华侨、港澳地区和台湾省考生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定向新疆就业学生的录取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原则上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坚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人文情怀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共有十个大类招生专业,实施宽口径、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过程塑造,学生在大学四年期间,前期学习大类公共课程,后期根据学生意愿按专业分流培养,学习专业课程。大类培养专业包括: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工与制药类(含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材料类(含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水务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商管理类(含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其他的均按照专业进行招生。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它
第二十七条 新生应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在报到日以前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为准),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应交纳的费用等。具体收费标准待报省物价部门备案后,以我校财务处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第三十条 为更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和自由发展需要,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校分别为学生在第一学期末、第三学期末提供两次转专业机会,符合条件者可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三十一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三十二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联系电话:4000274620/027-59751111
学校邮编:430068
学校网址:>
北京
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物资学院、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北京林业大学
天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天津农学院、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天津城建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城市学院、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河北
河北工程大学、河北科技大学、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保定学院、唐山师范学院、衡水学院、邢台学院、沧州师范学院、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唐山学院、华北科技学院、防灾科技学院、河北传媒学院、河北科技学院、华北理工大学轻工学院、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燕京理工学院、北京交通大学海滨学院、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山西
中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太原工业学院、太原师范学院、山西工商学院、山西大学商务学院
内蒙古
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
辽宁
沈阳化工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辽宁工业大学、渤海大学、沈阳大学、大连大学、辽宁科技学院、沈阳工程学院、沈阳工学院、大连科技学院、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吉林
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工程学院、长春大学、长春光华学院、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吉林建筑大学城建学院、长春建筑学院
黑龙江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石油学院、黑龙江工商学院、哈尔滨华德学院、黑河学院
上海
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建桥学院
江苏
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常州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徐州医科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盐城师范学院、南京财经大学、常熟理工学院、金陵科技学院、淮阴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扬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泰州学院、无锡太湖学院、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江苏第二师范学院
浙江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衢州学院、宁波大学、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
安徽
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学院、安庆师范学院、滁州学院、安徽财经大学、宿州学院、巢湖学院、淮南师范学院、铜陵学院、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科技学院、蚌埠学院、安徽新华学院、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合肥师范学院
福建
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武夷学院、三明学院、龙岩学院、莆田学院、厦门华厦学院、厦门工学院、阳光学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江夏学院、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福州理工学院
江西
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余学院、九江学院、南昌理工学院、江西应用科技学院、南昌工学院、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用科学学院、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理工学院
山东
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德州学院、滨州学院、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烟台大学、山东交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山东英才学院、山东协和学院、青岛工学院、山东农业工程学院
河南
河南理工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工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周口师范学院、安阳师范学院、许昌学院、南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商丘师范学院、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平顶山学院、洛阳理工学院、安阳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南阳理工学院、河南城建学院、黄河科技学院、郑州科技学院、商丘工学院、河南大学民生学院、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安阳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长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学院、湖北文理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湖北理工学院、湖北科技学院、三峡大学、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武汉东湖学院、汉口学院、武昌首义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武汉大学珞珈学院、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武昌工学院、武汉工商学院、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湖北商贸学院、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武汉华夏理工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湖南
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南学院、衡阳师范学院、邵阳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南华大学、湖南城市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工业大学
广东
暨南大学、广东海洋大学、韶关学院、肇庆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深圳大学、广东白云学院、广州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广州商学院、广东科技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广西
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河池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大学、百色学院、梧州学院、南宁学院、钦州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
海南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口经济学院
重庆
重庆大学、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长江师范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工商大学、重庆工程学院、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四川
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内江师范学院、四川文理学院、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学院、成都工业学院、成都东软学院、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成都文理学院、四川大学锦城学院
贵州
贵州大学、遵义医学院、贵州师范大学、遵义师范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凯里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贵州民族大学、六盘水师范学院、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贵州师范学院
云南
昆明理工大学、昭通学院、曲靖师范学院、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昆明学院、云南大学滇池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云南工商学院、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陕西
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工业大学、西安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宝鸡文理学院、咸阳师范学院、西安文理学院、榆林学院、西安培华学院、西安邮电大学、西京学院、陕西服装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工程学院、西安工业大学北方信息工程学院、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甘肃
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青海
青海师范大学
宁夏
宁夏理工学院
新疆
塔里木大学、新疆农业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工程学院
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进修班的招生专业很多,具体,湖北工业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湖北工业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专业以及领域。轻工技术与工程(代码:085221):工程管理、食品安全与营养、食品加工技术、药物制剂、制浆造纸工程、农产品加工与贮藏、清洁生产技术
仪器仪表工程(代码:085203):检测技术及应用、精密仪器设计、产品质量工程、机器视觉检测及质量评价
建筑与土木工程(代码:085213):土木工程、建筑景观及建筑学、工程管理、建材(防水材料)材料与工程
机械工程(代码:085201):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代码:085237):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人机工程、包装工程、工业设计、数码艺术、工程管理、产业园区规划与设计、产业组织设计
材料工程(代码:085204):高分子材料及成型加工、无机非金属材料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环境友好材料及应用
电气工程(代码:085207):电力电子技术、电力传动、电力系统自动化、光伏发电系统
计算机技术(代码:085211):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及应用、软件工程、智能信息处理、计算机安全工程、软件工程与软件开发、信息处理技术、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电子商务规划与设计、IT项目管理
生物工程(代码:085238):生物制药、发酵工程、酿造工程、生物工程项目管理
控制工程(代码:085210):工业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控制与管理、模式识别与智能控制系统、机电一体化技术
化学工程(代码:085216):精细化学品的合成与应用、功能材料与催化技术、化工技术经济、清洁生产的膜分离技术、水污染治理技术与藻类资源化
本文内容是原创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在职研究生教育网是一个综合性较强在职研究生资讯平台,如果您想了解最新最全面的在职研究生报考信息,请点击收藏我们网站。
考研政策不清晰?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开放网申报名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