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安全如何防控?

物联网安全如何防控?,第1张

物联网的安全威胁远未见顶,物联网应用的最终追求是万物互联,实现信息共享,并通过搭建高度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系统,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便利。随着物联网在社会生活中的普及,应用场景不断丰富,安全风险也将随之增加。

专家建议,不同的物联网参与方可根据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部署防护措施:物联网设备提供商要保障终端安全,引入安全开发流程提升终端安全性,并在产品上市前进行安全评估;物联网平台提供商应重点关注平台安全和设备、移动端与自身的连接是否安全。因为在平台安全中,物联网终端数据大多包含隐私信息,数据安全变得尤为重要。

“无论是家庭还是企业用户,都应把安全作为一个重要的关注点。选购产品时优先考虑采用有安全网关的产品。”专家说。用户在购买智能产品后,应该尽可能修改初始口令以及弱口令,加固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同时,修改默认端口为不常用端口,增大端口开放协议被探测的难度,并及时升级设备固件。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有关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三条 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

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

第二条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扩展资料:


尊重公民隐私权是信息时代的底线

互联网的数据时代已经到来,特别是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为背景的工业40产业革命中,数据信息逐渐取代用户活跃度和流量,成为核心的价值取向和互联网平台竞争的主要资源。

在网络公司的数据白热化竞争中,公民数据信息安全大有被“物化”的趋势。一些知名网站通过网民协议中的“霸王条款”,采用变相强占、冒用大数据等非法交易方式,严重侵害了用户的隐私权和国家安全。

数据权作为一种新型人格权源自隐私权,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客体,其所有权当然属于公民自己而非网站。

我国《网络安全法》重申了公民数据信息权的自我控制权,既包括知情权、选择权、退出权,也包括网站对公民数据信息的安全保障义务、告知义务、预警义务和更改义务等。

实践中,一些网站以网民协议为幌子,将对公民合法权益至关重要的隐私协议“隐藏”在纷繁复杂的格式条款中,以“瞒天过海”的方式骗取用户信任。这种表面明示、实则强取豪夺公民数据的行为俨然成为“商业惯例”。

公民在信息不对称的背景下,成为数据被攫取掠夺的对象,大量隐私信息被非法窃取、交易和买卖。

针对此类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关于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了侵害公民隐私犯罪行为的具体标准和类型,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置于法律保护的最高位阶,在刑事法律上对侵害公民数据权的行为标清了底线。

不过,两高司法解释的重点在于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明偷”“明抢”,对于滥用格式条款非法“获取”用户授权,侵害公民隐私权的“暗偷”“暗抢”行为影响却不大。

这是因为,隐私权作为民事权利,用户也有自我处分的权利,一旦网站搬出已经获得用户授权的“隐私条款”作为抗辩理由,刑事法律就很难认定其为犯罪行为。

因此,最近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和国家标准委四部门对十款市面上主要应用的网络服务隐私条款,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评审,督促这些网络平台整改,从根源上保障了公民数据权始终掌握在用户自己手中。

必须强调的是,个人信息与大数据性质并不相同,所适用的法律也不尽相同。按照我国《网络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的性质属于公民隐私权范畴,非法搜集、使用或交易都将承担包括刑事、民事和行政在内的法律责任。大数据信息是直接或间接都无法识别到自然人特定身份的数据信息,在法律性质上属于知识产权范畴。

大数据作为知识产权,独立于公民个人隐私权,是数据信息时代的重要产品,产权人当然可以依法进行交易和使用。

现实中,一些网站有意混淆大数据与个人信息的界限,将个人信息打包,或者经过非法手段简单“脱敏”后,冒以大数据的名义进行交易使用,这就是典型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从技术角度讲,个人信息确实有可能转化成大数据,但必须经过“脱敏化”处理,即通过法定标准和程序,将用户可识别信息进行“不可逆”性去除。

实践中“脱敏” *** 作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缺乏统一法定标准,大数据中残存可识别信息成分;二是存在数据“可逆”的可能,这两点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和程序。

从实践角度讲,互联网时代的数据权相比隐私权而言,更加突出用户对自己数据的“控制权”。除了用户知情权等伦理性权利之外,我国《网络安全法》还特别明确了用户对自己数据的“自我决定权”。

该法第43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发现网络运营者收集、存储的其个人信息有错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予以更正。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删除权和更正权是公民隐私权在互联网数据领域的延伸发展,与知情权和选择权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信息时代公民数据权利的法律底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尊重公民隐私权是信息时代的底线

物联网( Internet of Things )是指设备到互联网的连接。汽车,厨房电器,甚至心脏监视器都可以通过物联网连接。随着物联网在未来几年的发展,更多的电子设备将加入物联网的阵营。

术语和基本定义

预测、趋势和市场
BI Intelligence 预计到 2020 年地球上将有超过 240 亿的物联网设备,约为人均 4 台,当我们接近这个阶段时, 60 亿美元 将流入物联网解决方案,包括应用程序开发,设备硬件,系统集成,数据存储等。然而这些投资在 2025 年将产生 13 万亿美元的效益。

有三个主要实体将使用物联网生态系统:消费者,政府和企业。

物联网平台
一个物联网设备连接到另一个以使用 Internet 传输协议传输信息。 物联网平台 作为设备传感器和数据网络之间的桥梁。

以下是当今市场上的一些顶级物联网平台:

物联网安全和隐私
随着设备因 物联网 而变得更加智能 ,安全和隐私 已成为消费者和企业的主要关注点。事实上,根据 2016 年 Vormetric 的数据报告,敏感数据的保护被列为企业中最受关注的(占被调查者的 36%)。

网络攻击也是一个越来越大的威胁,因为更多的设备被连接到网络。黑客可以 *** 控连接的汽车,关键基础设施,甚至人的家。因此,一些科技公司正在关注网络安全,以确保所有这些数据的隐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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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不到位。
由于分布式节点多、数据传输分散、监管不到位等原因,物联网的安全与隐私问题更加突出,已成为物联网安全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
物联网的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严重阻碍了物联网的发展,因此研究物联网隐私保护,并制定出良好的隐私保护解决方案,对推动物联网技术的普及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你好,要保障物联网信息安全需采用一定的防护手段。物联网是“万物互联”的网络,物联网技术原理更需要依托计算机,然而现在信息泄露事件还是非常严重的。前段时间国家有过相关报道过,在2020年境外约52万个计算机恶意程序控制服务器控制了国内大约有531万台主机,国家的信息安全也还在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威胁,所以物联网被黑客攻击并且监控的情况完全有可能发生。要保障物联网信息安全可以采用加密软件来防护的解决方案,天锐-绿盾加密软件可以对信息安全进行有力防护;如果担心被黑客攻击,可以采用天锐-绿盘的智能备份系统来对信息进行智能备份,通过灵活数据备份策略和高速恢复的智能备份方式,有效保护信息的安全。

1 内部责任:指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等内部人员因管理不当或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件,应承担相应责任;
2 外部责任:指恶意攻击者、黑客等外部人员进行的攻击行为,应由攻击者承担责任;
3 联合责任:指对于因各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件,涉及的各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用户等各方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站作为信息的重要传输载体,一旦遭受攻击,既严重损害了广大网络用户的利益和隐私,又阻碍了网络应用的发展。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希望对你有用!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1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精神,在全面整合现有各类行政资源的基础上,以层级负责为基础,以细分区域为平台,以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全名推行“三级网格、五项机制”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城乡管理由粗放向精确、静态到动态、分散到集中、局部到全面的转变,逐步实现管理的全覆盖与服务全方位,加强和提升基层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水平。

本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构建“排查报送、处置反馈、信息管理、督查考核、奖惩表彰”配套工作机制,保障三级网格化的正常运转。

现将各级网格职责分解如下:

一级网格:指导基层的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协调的重大事宜定期深入社区内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其反馈至城乡相关部门给予解决;督促和指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

二级网格:协助管理与服务等综合工作,列席工作例会;每个工作日不少于1小时深入社区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上级相关部门与责任人,并协助其给予解决;督导下级网格责任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其网格工作记录等。

三级网格:收集与整理责任区内民生、经济、稳定、计生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网格化管理台帐系统;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小时深入责任片,巡查网格内市政、消防等硬件设施情况;将责任区内各类动态情况反馈至相关责任人,督促并协助其给予解决;指导和动员相关责任人工作;认真做好网格化工作记录。

(一)排查报送机制

1、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将工作领域所需求的信息内容分解至社区,各级网格责任人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要求定期在责任网格内开展信息排查工作。

2、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当整合责任区内各类信息资源,创建网格化管理系统台帐,并实行动态化管理。认真排查,做好信息记录工作,如实填写网格化管理工作日志,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整理后按“区分责任、分口处理”的原则,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报送社区责任干部,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外的上报二级网格责任人与职能科室。

(二)信息管理机制

1、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三级网格责任人应将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2、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为尺度区分为党群组织、经济财政、综治司法、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城市管理、文教体育等八大项,以及若干小项。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三)处置反馈机制

排查收集的各类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2、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驻区单位之间、居民与居民之前的事务,原则上由网格责任领导牵头处理;涉及到市、区职能部门的事务,原则上由城乡职能科室牵头处理。

3、在处置时效上,属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城乡职能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4、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城乡职责范围,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5、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查考核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城区督查考核组采取听、看、议相结合的方式负责督查下级网格运转情况,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社区工作考核一并实施,考核内容:贯彻落实城乡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五)奖惩表彰机制

城乡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激励机制,奖惩以督查考核结果为依据;

1、考核奖励:

①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

②在网络化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优先参评市、区、城乡各级先进荣誉,作为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

2、考核惩罚:

①对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未能及时掌握信息与问题而给城区造成影响者,给予警告一次。

②在平台管理上,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特别是数据虚假者,给予通报批评;

③在处置反馈上,不能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反馈者,给予通报批评;因处置失当而给城乡造成影响者,城区党工委视情节给予处分。

④在督查排名上,连续三次在季度评比中位列后两名的社区,给予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罚。

3、奖惩表彰细则另行规定。

城区社会管理网格化工作组(签字)

社区居委会网格长(签字)

二0一一年X月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号)等规定,为加强政府网站的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由公安机关与政府网站安全责任单位共同签订责任书,明确和落实网站开办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及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管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站开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安全保护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网站各项安全保护措施,保障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政府网站建设和应用要与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安全测评、安全建设整改和安全自查等工作。

三、网站开办单位要制定完善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设安全监测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对重要数据和系统,建设相应的备份措施。做好技术力量、资源的储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网站开办单位应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与公安机关建立重大网络安全事件(事故)发现、报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五、公安机关应加强对网站开办单位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和远程技术检测,对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和隐患及时通报预警,对发生的案事件及时进行调查侦查,打击攻击政府网站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对网站安全责任和工作要求不落实的,或网站被不法分子攻击、篡改及传播、链接有害信息的,公安机关应督促网站开办单位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进行通报。

七、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网站开办单位、公安机关和双方监察部门各存一份。

网站安全责任单位领导(签字):公安机关分管领导(签字):

网站单位(盖章)公安机关(盖章)

网络安全责任书模板篇3

为实现我办新跨越,全面实施“网格管理、“五三二一”工程责任到人。彻底改变社区面貌,加快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提升社区品味,夯实构建社区承载力,紧紧围绕社区各项工作特点,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社区两委会议精神,特制订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制度

1、村(居)干部和网格管理员要按时参加我办会议,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缺席一次口头批评,连续缺席三次以上公示批评。

2、居委会干部必须每天早8:30分前签到考勤,外出时写明工作去向。

3、积极主动完成我办和社区交办的各项工作,必须落实到位,且件件有回音。干部下网格每月不少于10天。

二、加强城市管理、切实抓好文明创建、综合治理

1、有义务向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宣传“爱卫生、讲文明”,让他们树立“辖区洁我荣,辖区脏我耻”的公德文明思想,自觉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宣传教育本网格居民、商家、住户对卫生实行门前三包:自家门前,人行道卫生,每天自己打扫,垃圾归袋(箱),由保洁员定时上门清收,不得任意堆放,楼上住户不得任意往楼下乱倒污水和乱扔垃圾,严禁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积存垃圾,不准沿街为市、占道经营,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不得随意张贴“牛皮癣”网格员引导小区住户负责清理自家住房墙体“牛皮癣”,凡经上级部门查出,我办通报一次扣10元,区通报一次扣50元。

3、加强本网格居民群宴及流动厨师的卫生监督管理,群宴申报必须提前一周向居委会报告,申报率及监督管理率达100%。

三、信访维稳工作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各种隐患的排查,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本网格各类不稳定因素可预防性案件,信访信息的定期排查和影响社会稳定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回馈工作,确保信息管道畅通,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的现象。,做到一周一排一上报,报表时间每周一上午。

2、积极配合部门做好信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老上访户、纠缠户的稳控工作,确保本网格无非正常上访发生,特别是做到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到京、省、市、县非正常上访;出现一次非正常上访年终不得评先评优。

3、协助做好无毒、无邪教小区创建、小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

1、有义务对本网格居民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要加强对本网格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长效管理。

2、每周开展一次以上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本网格对烟花爆竹液化气经营的安全监管,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整改工作,无记录批评。

3、要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社区办公室汇报,工作中发现有大案要案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电话3310168;瞒报或漏扣50元。

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1、社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有义务宣传计划生育的各种政策,协调组织一年三次“三查一治”服务工作,每次例会按汇报表计生信息,做好本网格常住人口、高龄信息的每月调整工作。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2、积极完成各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年度内无新婚、怀孕、出生、四术等漏登漏报现象。做好本网格每月人口出生、死亡记录,并于每月28日上报社区,漏报一次记录扣50元。

3、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负责本网格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做到底子清,每日有记录,并在每月1日11日21日前交回本网格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表,漏报一次提出批评。

六、严控“两违”制止违法建房占地工作

1、严格实行巡查制度。小区干部和网格管理员每天要对本网格巡查1次以上,并做好巡查记录,无记录一次扣20元;发现“两违”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小区报告。

2、由我办检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查实,因监督、管控不力导致违法建房或违法占地,对群众举报到县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50元;对群众举报到市级部门的,每发生一例,扣小区干部年终奖100元。

七、社保、民政工作

1、关注民生问题,强化政策落实,广泛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政策、了解本网格居民的家庭和就业情况,做到就业状况清、就业去向清、就业愿望清。积极配合组织居民参加各种就业培训和招聘会。实现本网格的充分就业。

2、开展基础社会保障服务,协助社保所核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做好老年福利养老保险福利性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申请登记核实等工作。

八、机动工作

1、及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报送工作的各类信息。

甲方:青莲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

网格管理员:

网格保洁员: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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