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物联网研发、应用和服务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突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体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战略,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企业以产业联盟组织形式开展物联网研发及应用活动。
第四条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确定专项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项目支持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支持范围与方式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物联网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订、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项目。
第六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项目的财务投资能力;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人;
(五)拥有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研发成果,以及具有相应的市场应用基础。
第七条 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应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或省部级以上认定的科技成果等证明材料,以及已开展的市场应用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八条 专项资金的支持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只采用一种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方式主要支持以自有资金为主投入的项目,贷款贴息方式主要支持以银行贷款为主投入的项目。原则上,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
第九条 无偿资助额度或贷款贴息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项目指南确定。
第十条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核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项目管理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组织研究编制年度项目指南,明确专项资金年度支持方向和支持重点。
第十二条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年度项目指南,组织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初审意见,将审核汇总后的项目推荐名单和申请材料上报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 中央管理企业直接向财政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企业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专家评审机制,组织技术、财务、市场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依据专家评审意见或专业咨询机构评估意见,研究提出年度项目支持意见。
第十七条 财政部根据年度项目支持意见,确定项目资金及支持方式,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指标,并根据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第十八条 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按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处理。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条 中央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地方级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向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项目完成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报送项目完成情况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财政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27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三年内的申报资格。项目因故中止(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财政部将收回全部或部分专项资金 。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省级财政部门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比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公章规格尺寸有几种,具体如下分析:
1、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一律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
2、工会章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专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5、公司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6、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7、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扩展资料:
1、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
2、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3、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4、应用思格特智能印章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和APP软件实现全天候在线印章管理模式,有效杜绝违规用章行为发生。带齐公司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2份、公司章程原件、法人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民中心西厅40号窗公安局窗口或者到辖区的区公安分局办理即可。
如果是外资企业,则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另外还要有一份刻章申请书,需要投资人签字的,如投资人是公司,则需要盖该公司的公章,因此可能你要提前去准备这个资料。
去办理好之后,公安局会发一个刻章许可证给你,凭许可证到指定刻章点刻章,之后凭刻章店的发票,再到公安局同一窗口换取刻章登记卡。刻章登记卡要保存好,今后凡变更、注销、增加公章都要提供该证件,银行开户也要这个证件。如有遗失很麻烦。
目前深圳市要求刻章店必须统一刻制网络防伪印章,即要到网上申请一个防伪号,将此号刻到公章上。你刻章是时一定要看是否防伪的,如不是,则有可能是黑刻章点忽悠你,刻出的章也是无效的。
一般都是用简化的宋体字。
1、各级政府、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中央刊国徽,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国徽外刊各级政府或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党委机构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专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6、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7、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0、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1、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扩展资料:
1、公章的性质: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
2、公章的材质:金属、塑料,木材等。
3、公章的使用方法: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 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鉴于公章在安全使用方面存在巨大风险,人们又推出了防止公章被盗用、滥用或复制的智能商务设备——云章。云章是一个保护公章的可携带智能物品,运用物联网、拍照、存储、机械控制等技术相结合,使其成为传统公章的智能铠甲。
云章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安全用章机制,尤其在移动办公使用公章领域。
参考资料:
智能印章:主要是对实体印章安全使用管控的一种设备,主要目的是将实体印章通过特制印章夹具,然后再总体装入智能印章设备当中,由印章管理员实时监控,同意盖章方可盖章成功。可以实现远程授权、远程审核、自动拍照上传、全程监控、全程记录、盖章、记录可溯可查等功能,对用章的内容、用章的次数、用章的人员、用章地点实时掌控,大大降低了私人偷盖违法章、人情章的风险。可查询、可验证、可审计每一次用印信息,实现用印闭环管理,线上线下无漏、洞、全流程安全管控,可查证用印全程录像、用印文件与申请文件OCR智能识别对比,防篡改,智能审计,杜绝违规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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