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共享雨伞”这一模式?

如何评价“共享雨伞”这一模式?,第1张

这样挺好的,如果万一别人在下雨天的时候没有带雨伞,然后又不想去浪费的买一把新的,这样可以就是花几块钱,然后拿到一把共享雨伞,然后在规定的期限归还去就好了,首先必须要有诚信。

要想降低共享雨伞的破坏率方法如下:
1、出台共享经济相关法规,完善征信体系。利用互联网建立和完善征信体系,加大破坏共享产品的成本,让破坏者不再拥有信用额度带来的好处。适当采取措施鼓励市民规范使用共享产品、举报违规使用行为,以此来督促市民规范使用共享产品,有效遏制破坏共享产品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2、更新产品技术,优化借还系统。可采用指纹解锁以避免人们的恶意破坏。

“共享经济”在创业的热土上生根发芽,成为当下的热词。近日,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它们分布在杭州的火车站、地铁站、商场等公共区域。但一天不到,共享雨伞便被“下架”,收走了。城管人员表示,根据规定,“禁止在道路两侧护栏挂有碍市容的物品”,共享雨伞在户外公共区域投放时,存在占用公共设施的情况。

对此,一部分网友表示,共享雨伞被“下架”有违包容原则,阻碍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应观察一段时间再决定;而另一部分网友觉得,无视规矩的共享就是不便民,是在给城市管理添堵。

观点一:共享雨伞被“下架”有违包容原则

网友“屏里狐”:共享雨伞被“下架”看似合规,却有违包容原则,阻碍新业态、新模式探索发展,值得商榷。几年前,手机支付刚出现的时候,相关方面不赞成的声音也很多,但是后来发展手机支付是个大趋势。如果给共享雨伞等共享经济更多包容,监管不要太迫切,观望后再决定,是不是更好些?

网友“奥买糕的”:由于共享经济的经营模式对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甚至会触碰监管红线,如果沿用旧思维,共享经济恐怕无法发展起来。共享雨伞虽然占用公共设施、违反市容条例,但满足了部分市民的租借雨伞需求,为市民提供了便利。那么,在对市容影响不大、占用公共设施资源有限的情况下,给共享雨伞开辟一块空间,给其一个发展的机会,有何不可呢?

观点二:无视规矩的共享就是不便民

网友“不会喘气的鱼”:共享单车起步较早,已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眼下,针对共享单车存在的“先天不足”,各地正在积极探索规范之策。有了共享单车的前车可鉴,共享雨伞可避免犯和共享单车同样的“错误”。任何事情都是制度先行,城管的做法没有错,共享雨伞企业不跟政府打招呼就投入,影响到了公共秩序,人为增加了公共安全的不确定性。

网友“善恶两重”:城市的有序发展离不开规矩。这就意味着,共享雨伞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也不能逾越规矩,一个是经营规矩,一个是城市管理规矩。否则,噱头打得再响亮,自己的雄心再大,无视规矩的共享,就是不便民,就是在给城市管理添堵,更是在败坏城市的整体形象。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 http://outofmemory.cn/dianzi/1270798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5-27
下一篇 2023-05-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