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统一安排学生宿舍(不含留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在境外学习阶段住宿费均按照境外合作高校的收费标准由合作高校收取。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说明:厦门理工学院是公办大学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办学,学费一般都比较贵,普通类专业通常15000-20000元每年,2-3万一年也很多,当然也有更高的,艺术类专业那就更贵了。家庭条件困难的学生,可以选择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分期还款,国家财政还贴息,也算是国家对大学生的政策福利,在报考前最好先向学校咨询是否支持助学贷款以及办理贷款相关流程等事项。厦门理工学院简介厦门理工学院前身为1981年创办的鹭江职业大学,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本并更名为厦门理工学院;2007年5月,通过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及专业评估。2011年,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并入(合署)厦门理工学院。2013年1月,被福建省人民政府确立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2018年,新增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和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厦门理工学院专业设置截至2021年11月,学校设有18个院、部,开办63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法学等学科门类。厦门理工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车辆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交通工程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封装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厦门理工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厦门理工学院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厦门理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软件工程、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测绘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厦门理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工程力学厦门理工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水务工程厦门理工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统计学厦门理工学院外国语学院;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厦门理工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厦门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投资学、金融工程、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知识产权)厦门理工学院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文化产业管理(艺术品经营方向)、文化产业管理(数字出版方向)、会展经济与管理、工商管理(商务策划方向)、汉语国际教育(涉外秘书)厦门理工学院影视与传播学院:网络与新媒体、表演(广告模特)、表演(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厦门理工学院软件工程学院:软件工程(会计信息化)、软件工程(移动云办公)、软件工程(新媒体工程)、软件工程(专升本)厦门理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电气工程、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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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_厦门理工学院学费多少
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_厦门理工学院学费多少
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这所学校是怎样的学校呢大多数人都不了解学校的情况,因为没有机会也没有必要去了解,但是对于高考的学生,即将面临的是高考志愿填报,所以了解学校的情况是必要的,下面是店铺给大家带来的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_厦门理工学院学费供大家参考!
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
首先,这一点希望大家清楚,教育部门并没有说厦门理工学院是一本还是二本,厦门理工学院是几本只是民间说法(某大学在某省是第一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一本大学,在第二批次招生的话,就说该大学是二本大学,既有一批又有二批招生的,通常也认为是二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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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办最新公布的信息可知:
厦门理工学院在福建既有第一批次也有第二批次招生,但我们通常说厦门理工学院是二本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
如果你不是福建考生,厦门理工学院在你所在的省份是本科一批招生的话,你也可以说厦门理工学院是一本大学。
厦门理工学院学费是多少钱及收费标准
①普通专业:5040元/生学年。
2018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J/TJ 08-2251-2018《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标准》,苏州洪恩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参加了本规范。本规范必将对建筑消防安全带来巨大的发展,不仅对上海有重大意义,在全国也极具指导意义。
我们为大家梳理了规范,很多定义与要求值得我们期待。比如对消防物联网相关消防产品做了名确定义,如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应用平台什么是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什么是消防设施物联网信息中心什么是物联网用户信息装置等等。
同时规范要求“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应设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并规定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不能对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控制,远程、本地控制都不可以。
对物业单位、维保单位要求物联网系统能提供手机APP进行巡检和维保,最新的消防系统都要是这样的产品,并使用物联网系统生成维保报告。
社会单位不仅单一建筑物可以建立物联网监控中心,多个建筑物也可以建立物联网监控中心统一监管。
规范要求,维保单位在进行消防维保时,应通过手持终端设备在线提交维保报告、维修记录。
业主应用平台和物业应用平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支持火警、故障的通知和在线处理流程,并应对流程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2、应支持联动信息的分析和展示。
3、应对物联监测和物联巡查的信息进行实时通知,并应支持自定义物联监测级别和通知方式。
4、可在线查看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报告。
5、可在线监督维保单位对消防设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
6、可在线查看月度和年度的建筑消防设施安全风险的评估报告。
7、应支持消防电子档案查询。
8、应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查询功能。
9、应支持通过数据分析处理结果给出消防安全评分。
10、应能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及时的提示。
11、业主应用平台和物业应用平台可结合消防设施安全评分、月度消防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年度消防设施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给出社会单位对自身消防设施维运行的改善和提升措施。
12、社会单位应根据维护保养报告对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予以监督和评价。
13、社会单位应接收消防部门的监督执法检查等相关任务,并应配合及时完成。
水是最廉价、最高效的灭火剂,作为消防水灭火系统的大心脏,本规范对消防给水系统系统物联网提出了相关要求。
学费收取标准以当年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以下为2019年吉林建筑科技学院专业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8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9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16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8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2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8000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福州大学(国标代码10386),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
第三条 学校现有福州市旗山、怡山、铜盘和厦门市集美、鼓浪屿以及泉州市泉港、晋江等多个校区,办学主体位于福州市旗山校区。经济与管理学院(含经济学、经济统计学、财政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公共管理类、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电子商务专业)、外国语学院(含英语、日语、德语专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含社会学、应用心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专业)和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含数学类、计算机类、信息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软件工程专业)第一年在福州市铜盘校区培养,海洋学院闽台合作项目办学点位于泉州市福州大学晋江校区,厦门工艺美术学院(含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工业设计专业)办学点位于厦门市集美校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以及研究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考试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严防招生权力寻租。校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八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除英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他专业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课程或做课程替代等,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招生机构组织的统一外语口试。新疆“民考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外语考试。
第十条 学校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和重庆市万州区,以及美术类面向厦门和石化类面向泉州的定向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上述地区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在当地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各专业受限情况详见附件《福州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和专业技能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学籍。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调档。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按“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到第六专业志愿平行”的原则进行录取,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
2.在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不含江苏省),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在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按单科成绩确定同分考生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3.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得低于BB,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定位次(投档成绩相同时,等级优先顺序依次为A+A+、A+A、A+B+、AA、A+B、AB+、AB、B+B+、B+B、BB)。
4.福建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10分,口试需合格。
5.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相关省份(市),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6.地矿类(包括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山东音乐学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指定的专业联考合格证并报考我校。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排序位次),并在第一专业和第二专业之间设级差2分(百分制综合分)。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缺额专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1.福建省(综合分满分为750分)
美术类综合分= 考生文化成绩×04+考生专业成绩×25×06
音乐学综合分= 考生文化成绩×04+考生专业成绩×25×06
2.其他省市(综合分满分为100分)
美术类综合分=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音乐学综合分= 考生文化成绩÷文化满分×4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60
注: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为准。
第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则按教育部相关政策和我校各项目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籍管理及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者,由福州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z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福州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如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实施细则按照《福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执行。
第十九条 根据闽价〔2004〕费16号、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2〕411号、闽价费〔2013〕176号、闽价费〔2013〕355号、闽价费〔2014〕257号、闽价费〔2015〕222号、闽价费〔2015〕308号、闽价费〔2016〕252号、闽价费〔2017〕246号、闽发改价格函〔2019〕9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为:理工、文史类一般专业546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13000元/生学年),音乐学专业890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9360元/生学年;闽台合作项目15000元/生学年,土木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000元/生学年,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0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条 根据闽价〔2003〕费535号、闽价〔2004〕费395号、闽价〔2004〕费437号、闽价〔2005〕费483号、闽价费〔2006〕355号、闽价费〔2012〕299号、闽价费〔2011〕101号、闽价费〔2012〕453号、闽价费〔2012〕467号、闽价费〔2014〕408号、闽价函〔2016〕331号、闽价费〔2017〕13号、闽价费〔2018〕40号、闽价费〔2018〕166号、闽发改服价函〔2019〕278号等文件规定,住宿费按旗山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20元/生学年(6人间),怡山校区1000元/生学年(4人间),铜盘校区1200元/生学年(4人间),集美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或1070元/生学年(6人间),泉港校区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晋江校区收费标准正在受理中,最终以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上述费用如有变动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终核定下达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执行。疫情期间退费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0〕9号)执行。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优秀新生奖励
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择优给予新生入学奖励,奖励名额为45名。其中一等奖10名,每人奖人民币贰万元;二等奖15名,每人奖人民币壹万元;三等奖20名,每人奖人民币伍仟元。
第二十三条 学生资助体系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1994年学校确定了“决不让一个愿意学习、有培养前途且愿意付出劳动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过二十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实践,如今我校已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科生勤工助学、学费减免、新生绿色通道、孤儿全程资助计划、临时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及师生爱心捐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福州大学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招生网址:>吉林建筑科技学院是以本科教育为主兼专科教育的民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共开设44个本科和9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建筑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2022年度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建筑科技学院
层 次:本科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会学建大路1111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测绘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慧交通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资产评估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审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工程审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城乡规划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智能建造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人工智能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公共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书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装配式建筑构件智能制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建造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智能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z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建筑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z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学校奖励和资助项目有学生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1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200元/学期。奖学金覆盖面占在校学生的15%。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评定完成。
2建科励志奖学金。建科励志奖学金评定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定一次,在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3建科创新创业奖学金。学校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对学生取得的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按项目予以奖励。每个项目额度为500元--5000元不等。
4学生创新创业奖励与资助。学校鼓励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对学生取得的成果按类别予以奖励与资助。
5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学后,经学校核实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获得相应的经济资助。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资助。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从其规定;
二、在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照各省(市、区)投档原则,依次录取其他顺序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三、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
1学校对进档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总分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比较文化总分,文化总分也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2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总分相同(含政策性加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四、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艺术类录取原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省级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吉林省报考书法学专业应取得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其他省书法学专业省统考参照所在省文件规定执行)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1使用省统考合格证录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算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名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逐一进行检索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若该省综合成绩无核算办法,则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总分×100%)+(文化课成绩总分×60%),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
2如综合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素描成绩再相同或无专业课单科成绩,则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单项科目顺序比较成绩,不分文理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和数学总分、外语单科顺序比较成绩。
3内蒙古实行“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美术联考成绩×60%”进行排序,排序后分专业按专业志愿清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4吉林省书法学专业录取:具有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遵循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参照本条内比较办法。
六、实行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录取原则除遵循以上条款外,考生选考科目按照所在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学校选考科目为准;如果录取原则与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有冲突,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有关省招生部门有明确录取规定,则按该省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学建大路1111号
联系电话:0431-818655078186550881865509
联系人:才老师王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未特别要求的,依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执行。本章程由学校招生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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