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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性工作
一是网络主权意识。
网络作为陆海空天之外的“第五类疆域”,国家必然要实施网络空间的管辖权,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在移动互联是“新渠道”、大数据是“新石油”、智慧城市是“新要地”、云计算是“新能力”、物联网是“新未来”的网络时代,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始终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是网络发展意识。
包罗万象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福祉。网络空间蕴含的新质生产力,不仅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更成为世界发展的革命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始终基于网络空间创新驱动发展,将世界第一网络大国的自信,转化为建设网络强国的智慧。
三是网络安全意识。
让“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让“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落地生根,这是举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目的所在。我们既要学会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述网络安全风险,也要善于用群众看得清的实力化解网络安全风险,让网络安全的成果真正惠及你我他。
四是网络文化意识。
互通互联的网络空间,每一条网线都是网上“新丝路”,每一个声音都是网上“驼铃声”。网络空间为我们提供了宣扬中华文化,借鉴世界文明前所未有的新平台,但同时,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也日趋激烈,急需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意识。
五是网络法制意识。
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不仅要大力宣传上网、用网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更要利用法律武器,塑造国际网络秩序。为此,必须尽快完善网络空间法制体系,让国家网络空间治理走向法制化的快车道,让人人成为网络秩序的维护者,让国家网络治理成为世界网络治理的典范。
六是网络国防意识。
在“全球一网”的时代,面对网络强国大幅扩充网络战部队,网络空间明显军事化的趋势,我们既需要国际层面的文化实力、国家层面的法制效力,更需要军队层面的军事实力。中国建设网络强国,成为网络空间和平发展的骨干力量,发展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刻不容缓。
七是网络合作意识。
要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就必须认识到,面对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自由主义和网络犯罪等诸多共同风险,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唯有加强合作,才能同舟共济、赢得未来。
全国各地监狱视频监控、报警、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大体情况可以参阅司法部吴爱英部长向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的关于监狱法实施和监狱工作情况的报告——截至2012年4月底,司法部已完成了15项业务标准的制定工作,28个省(区、市)监狱管理局完成了省级网络联通,全国70%以上的监狱建立了应急指挥中心、智能报警系统和综合门禁系统,80%以上的监狱建立了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全国监狱基本完成了AB门建设,建立完善了狱墙周界隔离、多层报警设施和智能化监管系统。当前监狱安防建设依旧存在的问题
监狱信息化的本质就是把矫正管理全面彻底地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实现管理模式的转变和创新,大幅提升监狱工作的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降低行刑成本。其中,尤其是监狱教育矫正的中心地位必须得到加强,因此就监狱“以人为本”的理念而言,必须把信息化建设的重点从传统的“管牢”迈向“改好”。当前,监狱信息化的投入主要还是在“管牢”(也即监管安全)这一领域,“改好”领域涉足较少(例如:矫正个案标准化专家库系统)。此外,就人才队伍而言,民警队伍专业化分工的建立亟待加强。
监狱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当中,物联网技术能否在未来起主导作用?
2007年5月司法部在南京召开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正式发布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规划》,由此拉开了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的序幕。自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司法部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项目以来,据了解,经过这几年的建设,全国监狱信息化一期工程预计将在今年年底验收完工。后期(二期)推进方面,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可以说是备受关注的,也有的省份提出智能化概念,认为智能化也必然是以物联网技术为核心,监狱
物联网的发展将为大数据应用提供有效全面的数据支撑
2012年6月,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在全国监狱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推广物联网等新技术的应用”。2012年8月,司法部监狱管理局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物联网应用示范研究论证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狱系统物联网技术应用推广,并制定物联网应用示范实施方案”。2013年2月,受邀作为评审专家组长参加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全国监狱系统物联网应用示范论证会”时,就曾针对监狱物联网发展分几步走在会上提出过的建议。
简单说,智慧监狱或者监狱物联网应用可以分三个阶段,可以用对M2M(M:Man或Machine)的“歪解”来诠释:第一阶段是MachinetoMachine,即主要解决物与物之间的联网联动问题;第二阶段是MachinetoMan或MantoMachine,即主要解决物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可称之为半智能化阶段;第三阶段是MantoMan,也即是所有联网的物与物之间都接近或达到类人智能的水平,这可称之为智能化阶段。
物联网技术在社区矫正领域是否有所应用?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目前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司法部在2013年发布了《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和《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系统技术规范》。但由于前期顶层设计不足,司法行政系统的基础网络尚未健全,司法行政数据标准缺乏统一,各地自行试点在事实上造成了信息孤岛化现象,导致了信息化部署实施的困难。
对社区矫正信息化发展之路有兴趣的话可以关注下写的《社区矫正信息化》一书,内容主要立足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虚拟化等新概念、新技术的应用,分析了社区矫正信息化的需求、架构、现状和建设思路,论述了数字司法到智慧司法的转型之路,探索了以大数据为核心的智慧司法的整体架构。
尽管可预见物联网大发展的时代即将到来,但无可否认目前其仍处于应用初级阶段这一事实,我们也无法回避当前物联网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在技术上、标准上或者产业应用上,还有隐私、安全等等,以及物联网企业过多是中小企业等的担忧。物联网技术在监狱中的应用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无线定位,包括罪犯、民警的人员定位系统、劳动工具和危险品定位系统等。无线定位技术是国际上最热门的技术之一,但在具体实践上仍有待完善。们在《监狱物联网》书中就着重探索了以无线定位为核心重新架构监狱安防体系的可能,目标正是为了更好的“以人为本”,实现监狱的精细化管理,促进监管安全。们在国内率先开展了针对监管场所RFID技术应用价值评估研究,事实上目前监狱应用中碰到最大的瓶颈并非是无线定位标签的价格过高,而是预期与部署的效益无法被精准的评估。
此外,作为监狱物联网的核心组成部分,传感网络在监狱基础网络设施建设中的地位目前看起来有些缺失,在对监狱的传感感知这一领域,商业界方面基本上只有摄像头(智能视频分析)和拾音器的应用。
以上由物联传媒转载,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物联网的安全和互联网的安全问题一样,永远都会是一个被广泛关注的话题。由于物联网连接和处理的对象主要是机器或物以及相关的数据,其“所有权”特性导致物联网信息安全要求比以处理“文本”为主的互联网要高,对“隐私权”(Privacy)保护的要求也更高(如ITU物联网报告中指出的),此外还有可信度(Trust)问题,包括“防伪”和DoS(Denial of Services)(即用伪造的末端冒充替换(eavesdropping等手段)侵入系统,造成真正的末端无法使用等),由此有很多人呼吁要特别关注物联网的安全问题。
物联网系统的安全和一般IT系统的安全基本一样,主要有8个尺度: 读取控制,隐私保护,用户认证,不可抵赖性,数据保密性,通讯层安全,数据完整性,随时可用性。 前4项主要处在物联网DCM三层架构的应用层,后4项主要位于传输层和感知层。其中“隐私权”和“可信度”(数据完整性和保密性)问题在物联网体系中尤其受关注。如果我们从物联网系统体系架构的各个层面仔细分析,我们会发现现有的安全体系基本上可以满足物联网应用的需求,尤其在其初级和中级发展阶段。
物联网应用的特有(比一般IT系统更易受侵扰)的安全问题有如下几种:
1 Skimming:在末端设备或RFID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信息被读取
2 Eavesdropping: 在一个通讯通道的中间,信息被中途截取
3 Spoofing:伪造复制设备数据,冒名输入到系统中
4 Cloning: 克隆末端设备,冒名顶替
5 Killing:损坏或盗走末端设备
6 Jamming: 伪造数据造成设备阻塞不可用
7 Shielding: 用机械手段屏蔽电信号让末端无法连接
主要针对上述问题,物联网发展的中、高级阶段面临如下五大特有(在一般IT安全问题之上)的信息安全挑战:
1 4大类(有线长、短距离和无线长、短距离)网路相互连接组成的异构(heterogeneous)、多级(multi-hop)、分布式网络导致统一的安全体系难以实现“桥接”和过度
2 设备大小不一,存储和处理能力的不一致导致安全信息(如PKI Credentials等)的传递和处理难以统一
3 设备可能无人值守,丢失,处于运动状态,连接可能时断时续,可信度差,种种这些因素增加了信息安全系统设计和实施的复杂度
4 在保证一个智能物件要被数量庞大,甚至未知的其他设备识别和接受的同时,又要同时保证其信息传递的安全性和隐私权
5 多租户单一Instance服务器SaaS模式对安全框架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和产品开发,国内外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在WSN和RFID领域有一些针对性的研发工作,统一标准的物联网安全体系的问题还没提上议事日程,比物联网统一数据标准的问题更滞后。这两个标准密切相关,甚至合并到一起统筹考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物联网信息安全应对方式:
首先是调查。企业IT首先要现场调查,要理解当前物联网有哪些网络连接,如何连接,为什么连接,等等。
其次是评估。IT要判定这些物联网设备会带来哪些威胁,如果这些物联网设备遭受攻击,物联网在遭到破坏时,会发生什么,有哪些损失。
最后是增加物联网网络安全。企业要依靠能够理解物联网的设备、协议、环境的工具,这些物联网工具最好还要能够确认和阻止攻击,并且能够帮助物联网企业选择加密和访问控制(能够对攻击者隐藏设备和通信)的解决方案。
前言:
整理本文的原因有三:
1、 网上很多关于GDPR的文章并不全面,甚至有误
2、 以此机会在公司内部开展关于GDPR的专项培训
3、 青莲云的部分客户业务在未来会受到GDPR的影响
之后,我们计划编写一系列相关文章,更多的是站在企业角度来思考法案对物联网行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一来希望与同行企业可以就GDPR进行更多的互动讨论;二来也是希望传播国际法案对于安全和隐私的态度,共同提高物联网安全意识。
以下您将了解到:
1、 什么是GDPR(重要)
2、 GDPR的发展历程
3、 GDPR的关键术语定义(重要)
4、 GDPR会影响哪些企业(重要)
5、 GDPR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6、 GDPR约束了哪些数据(重要)
7、 GDPR中数据主体的权利(重要)
8、 GDPR中处理个人数据的基本原则(重要)
9、 GDPR中对合法处理数据的定义
10、 GDPR中针对儿童数据的处理规定
11、 GDPR中数据控制者与数据处理者的义务(重要)
12、 GDPR中针对特别类型个人数据的处理规定
13、 GDPR中关于数据主体被遗忘权的规定(重要)
14、 GDPR中关于数据主体可携带权的规定(重要)
15、 GDPR中关于个人数据泄露通知的规定(重要)
16、 GDPR中关于设立数据保护官的规定
17、 GDPR关于执法和处罚的规定(非常重要)
18、 总结
什么是GDPR
2016年4月14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商讨四年的《一般数据保护法案》(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新法案由11章共99条组成,该法案将于2018年5月25日正式生效,将取代现有的《数据保护指示》(Data Protection Directive 95/46/EC),统一欧盟成员国关于数据保护的法律法规。
此外,GDPR新规是在28个欧盟成员国统一实施生效的,这将使28个欧盟及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的隐私保护法更具有一致性和现代性。
GDPR作为一套用来保护欧盟公民个人隐私和数据的新法规,其颁布意味着欧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及监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堪称史上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案
GDPR的发展历程
(来自网络)
GDPR的关键术语定义
个人数据:是指任何指向一个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数据主体)的信息。该可识别的自然人能够被直接或间接地识别,尤其是通过参照诸如姓名、身份z号、定位数据、在线身份识别这列标识,或者是通过参照针对该自然人一个或多个如物理、生理、遗传、心理、经济、文化或社会身份的要素。
处理:是指针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合的任何一个或一系列 *** 作,诸如收集、记录、组织、建构、存储、自适应或修改、检索、咨询、使用、披露、传播或其他利用、排列、组合、限制、删除或销毁,无论此 *** 作是否采用自动化手段。
匿名化:是一种使个人数据在不使用额外信息的情况下不指向特定数据主体对待个人数据的处理方式。该处理方式将个人数据与其他额外信息分别存储,并且使个人数据因技术和组织手段而无法指向一个可识别和已识别的自然人。
数据控制者:能单独或联合决定个人数据的处理目的和方式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数据处理者:是指为数据控制者处理个人数据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非法人组织。
数据接受者:只是接收到被传递的个人数据的主体,无论其是否是第三方的自然人、法人、公共机构、行政机关或其他非法人组织。政府因在欧盟或其成员国法律框架内特定调查接收到的个人数据,不得视为“数据接受者”。
个人数据外泄:是指个人数据在传输、存储或进行其他处理时的由安全问题引发的个人数据被意外或非法破坏、损失、变更、未经授权披露或访问。
GDPR会影响哪些企业
欧盟GDPR法案具有域外效应。也就是说,GDPR赋予了欧盟在个人信息安全方面的域外管辖权。
主要受影响的企业为以下四类:
l 设立在欧盟境内的企业(控制者、处理者)
l 未在欧盟境内设立,但向欧盟境内的数据主体(自然人)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控制者、处理者)
l 未在欧盟境内设立,但涉及监控欧盟境内数据主体(自然人)行为的企业(控制者、处理者)
l 未在欧盟境内设立,但在欧洲成员国法律适用的地方设立的企业(控制者、处理者)
总结来说,GDPR不仅适用于位于欧盟境内的企业组织机构,也适用于位于欧盟以外的企业组织机构,无论机构所在地位于哪里,只要其向欧盟数据主体提供产品、服务或者监控相关行为,或处理和持有居住在欧盟境内的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都将受到GDPR法案的监管。
GDPR法案同样适用于“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如果是数据处理者涉案,数据控制者也无法免除责任,GDPR规定控制者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以确保和数据处理者之间的合同能够严格遵守GDPR的规定。
GDPR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GDPR更多的是监管企业对数据的使用行为。以下4个方面的数据使用情况不适用于GDPR:
l 为了预防、调查、侦查或起诉刑事犯罪,主管当局为执行刑事处罚目的而产生的数据处理行为
l 基于国家安全目的而产生的数据处理行为
l 自然人在纯粹的个人或家庭活动中产生的数据处理行为
l 欧盟法律规定范围之外的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处理行为
GDPR约束了哪些数据
个人数据:
可以通过某个标识直接或间接识别某一自然人的信息。
不管是采用自动化手段还是人工进行归类的数据,包括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包含个人数据的记录集合。
已经被匿名化的个人数据,取决于用已有标识来识别特定个体的困难程度。
敏感个人数据:
也被称为“特殊种类的个人数据”。
包括揭示种族或民族出身、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工会成员的个人数据。
包括遗传数据和经过处理可以唯一识别个体的生物特征数据。
不包括涉及刑事定罪和罪行的个人数据,但该类数据的处理和保存有特殊要求。
GDPR中数据主体的权利(第三章)
l 知情权
l 访问权
l 反对权
l 可携带权
l 纠正权
l 删除权/被遗忘权
l 限制处理权
l 免受数据画像影响
GDPR中处理个人数据的基本原则
l 合法、正当、透明
l 处理数据的目的是有限的
l 仅处理为达到目的的最少数据
l 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更新
l 存储数据的期限不得长于为达到目的所需要的时间
l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以保护数据的安全
l 数据控制者有责任并应能够证明做到了以上几点
GDPR中对合法处理数据的定义
至少满足一下中的某一项,处理数据才是合法的
l 数据主体同意为了特定目的处理其数据
l 处理数据是为了签订或履行合同的需要
l 处理数据是为了遵守法定义务的需要
l 处理数据是为了保护数据主体或其他自然人的至关重要的利益
l 处理数据是为了公共利益或形式政府授受的权力
l 处理数据是为了追求数据控制者的合理利益,但不得损害数据主体的利益
GDPR中针对儿童数据的处理规定
处理16岁以下儿童的个人数据,必须获得该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或授权。各成员国可以对上述年龄进行调整,但是不得低于13岁
GDPR中数据控制者与数据处理者的义务
设置DPO(数据保护官)
文档化管理
数据保护影响评估
事先咨询机制
数据泄露报告机制
安全保障措施
遵守数据跨境转移规则
GDPR中针对特别类型个人数据的处理规定
禁止收集处理反映个人种族或民族起源、政治观点、宗教和哲学信仰、是否是工会组织成员的数据、个人基因识别数据、生物数据、或涉及健康、性生活或性取向的数据。但在例外的情况下也可以收集加工以上数据,如已获得个人的明示同意,或数据控制者因处理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之需要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已采取了适当的保护手段等。
GDPR中关于数据主体被遗忘权的规定(重要)
当个人数据已和收集处理的目的无关、数据主体不希望其数据被处理或数据控制者已没有正当理由保存该数据时,数据主体可以随时要求收集其数据的企业或个人删除其个人数据。
如果该数据被传递给了任何第三方(或第三方网站),数据控制者应通知该第三方删除该数据。
GDPR中关于数据主体可携带权的规定(重要)
数据主体可向数据控制者索要其数据,也可将其个人数据转移至另一个数据控制者。
GDPR中关于个人数据泄露通知的规定(重要)
数据控制者应在72小时之内向监管机构报告个人数据的泄露情况。当数据泄露可能会给数据主体的权利或自由带来巨大风险时,数据控制者必须毫不延误的通知数据主体,以便数据主体及时采取措施。
GDPR中关于设立数据保护官的规定
为确保数据保护合规并处理数据保护相关事务,数据控制者和数据处理者需设置数据保护官(DPO)。
控制者和处理者应当对数据保护官不下达任何指令,DPO不能因为执行任务的原因被解雇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数据保护官直接向最高管理者报告工作。
根据联盟法律或者成员国法律规定,数据保护官应当对其执行任务的内容进行保密。
数据保护官也可以执行其他任务,履行其他职责。
GDPR关于执法和处罚的规定(非常重要)
不遵守信的数据隐私法规的后果就是会受到严厉的制裁和巨额的罚款。
GDPR的处罚并不是像网上传的那样直接就罚全球营收的4%。而是有两个等级的征收行政性罚款的规定:
对于一般性的违法,罚款上限是1000万欧元,或者在承诺的情况下,最高为上一个财政年度全球全年营业收入的2%(两者中取数额大者);
对于严重的违法,罚款上限是2000万欧元,或者在承诺的情况下,最高为上一个财政年度全球全年营业收入的4%(两者中取数额大者);
判罚的严重程度是基于以下因素:
l 违规的性质、严重程度和违规的持续时间
l 违规是故意的还是因疏忽造成的
l 对个人身份信息的责任心和控制程度
l 违规是单个事件还是重复事件
l 受到影响的个人资料的种类范围
l 数据主体遭遇的损害程度
l 为了减轻损害而采取的行动
l 由违规产生的财务预期或收益
GDPR核心旨在保护隐私数据,并通过法案约束来建立企业和公民之间的信任关系,违反GDPR的代价远不止财务层面,还将给企业声誉造成极大破坏,并且导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产生信任危机
总结
由于青莲云所在的物联网行业也处于GDPR法案的约束之中,故此整理出法案中的重点思想与业界分享。GDPR此次改革以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为理念,在提高个人数据保护标准的同时,也会增加企业的合规成本。法案的背后是对隐私和安全的需求,法案生效后会成为国际数据隐私保护标准。
对于物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硬件、软件、制造、数据分析等)来说,从此刻开始提升物联网安全意识,关注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安全,积极的采取相应的整改或强化措施刻不容缓。青莲云安全团队也将在不断提升自身安全攻防能力和安全合规意识的同时,与客户企业建立长期持续的安全咨询合作关系,共同建设安全、自主、可信的物联网安全新业态。
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
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这是一个大数据的时代,很多人都会有骚扰电话的困扰以及担心自己信息泄露的隐忧,在网上冲浪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信息安全。下面和大家分享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
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11、安装杀毒软件和个人防火墙,并及时升级;可以考虑使用安全性比较好的浏览器和电子邮件客户端工具;不要执行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对陌生邮件要杀毒后,再下载邮件中的附件;经常升级系统和更新病毒库;非必要的网站插件不要安装;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查杀电脑病毒。
2、不要在社交网站类软件上发布火车票、飞机票、护照、照片、日程、行踪等;在图书馆、打印店等公共场合,或是使用他人手机登录账号,不要选择自动保存密码,离开时记得退出账号;从常用应用商店下载APP,不从陌生、不知名应用商店、网站页面下载APP;填写调查问卷、扫二维码注册尽可能不使用真实个人信息。
3、需要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个人电子邮箱、网络支付及yhk等密码要有差异。
4、因为个人信息都在快递单上,不管是快递盒直接放入垃圾桶还是把快递单撕下来在放进干垃圾分类中都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因此收快递时要撕毁快递箱上的面单。
5、在注册时,尽可能不使用个人信息,作为电子邮箱地址或是用户名,容易被撞库破解。
6、连续数字或字母、自己或父母生日都是容易被猜到或获取的信息,因此如果使用生日作为密码风险很大。而如果所有账号都使用一种密码,一旦密码丢失则容易造成更大损失。因此涉及财产、支付类账户的密码应采用高强度密码。
7、可以通过清除浏览器Cookie或者拒绝Cookie等方式防止浏览行为被追踪。
8、在安全网站浏览资讯;对陌生邮件要杀毒后,再下载邮件中的附件;下载资源时,优先考虑安全性较高的绿色网站。
9、有一些游戏会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如:家庭地址、身份z照片、手机号等,仔细阅读实名信息,仅填写必要实名信息,不能为了游戏体验而至个人信息安于不顾。
10、许多赚钱类APP时常以刷新闻、看视频、玩游戏、多步数为赚钱噱头吸引用户下载注册,背后原因是流量成本越来越贵,难以形成集中的阅读量和爆发性增长的产品,通过加大提现难度,迫使用户贡献的流量和阅读量。
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2一、查看第三方访问和策略
网络管理员和IT工作人员应该有一个正式的系统来审查和删除他们已经发出的第三方访问权限和凭证,但不知道为什么,这其中总会有一些纰漏。
一般来说,每年至少需要一次重点检查有哪些第三方服务可以访问你所在的网络或,删除不再活跃的'服务器信息,并确保每个活跃的服务器的信息。
例如,如果你设置一个临时账户,为访问者提供特殊访问权限,但忘记在访问结束后将其删除,那么便会在系统中留下安全隐患。只要可以,请务必使用最小权限原则。
这同样适用于防火墙策略。常常会有管理员出于某种原因添加临时策略,但事后会忘记删除。例如,如果有第三方需要定期远程传输文件,IT部门可能会启动临时FTP服务器并设置策略,让第三方能够通过防火墙远程访问数据。一个月后,不再需要传输文件,但管理员忘记了这件事。六个月后,这个被遗忘的服务器没有被修补,便有可能受到攻击。
好消息是,很多防火墙和UTM都具有能够显示用户经常使用的策略以及哪些在长时间内未被使用的功能,这些功能可以帮助管理员快速清除这些过时的隐患。
二、盘点网络升级
随着网络的发展,对于技术方面的掌握也要随之升级。每年一次,针对你使用的网络,确认有什么变动,以及评估当前的硬件和软件安全性是否在线,随着物联网设备的增多,针对端点的安全防御措施也需要增加。
随着网络速度的提高,防火墙设备也需要足够的资源来处理增加的网络流量,同时执行原本的安全扫描工作。在不降低网络性能或跳过重要安全服务的前提下,确保网络流量不会超过安全控制范围。
三、测试新的网络钓鱼基线
几乎每家公司都应该为所有员工进行定期网络钓鱼培训,并且每年一次进行企业范围内的测试,以确认员工是否具备识别网络钓鱼邮件以及正确响应能力。
另外,请考虑增强或改进网络钓鱼培训的方式。例如,能否教会员工识别最新的鱼叉式网络钓鱼攻击?能否识别出虚假的银行登录页面?或者当用户点击恶意链接时,能否立即提供反馈?安全意识到位的员工也是一项安全资产。
四、不规则的修补
对于普通台式机和服务器,应当有一个固定的补丁周期。无论是针对有问题的服务器或设备,或是未更新的物联网设备,又或者是旧的 *** 作系统,请至少每年清点一次。检查所有硬件设备上的固件是否保持更新,并随时考虑更换旧服务器、设备等。
漏洞和补丁管理软件并不总是能及时反馈出你的服务器或物联网设备问题,而这些设备在企业终端中占据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定期检查时确保设备安全的有效方法。
五、更改密码并考虑MFA解决方案
强密码(每个账户独有的长随机字符串)不需要经常更改,但定期审核和更新企业或组织机构的密码也是一个好方法。
现在,很多企业鼓励员工使用密码管理器和多因素身份验证工具。密码管理器具备自动更改用户记录的所有密码,并且 *** 作非常便捷。而多因素身份验证也越来越多的普及到安全防御措施当中。
简单密码和重复密码导致数据泄漏的量持续增长,添加MFA(Multi-Factor Authentication)能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现在,很多基于云的MFA服务比过去的密钥卡等设备更加便宜便捷,也被众多中小型企业所青睐。
随着网络威胁日益增长,数据的价值不言而喻,合理安排网络清理能够有效提升企业信息安全性,助力企业发展。
网络安全小技巧十条3一、电脑上网的安全:
(一)帐号密码安全:
在上网过程中,无论是登录网站、电子邮件或者应用程序等等,帐号和密码是用户最重要的身份信息,因此帐号和密码的安全至关重要,一旦丢失会造成严重后果。在注册和使用的过程中应注意:
1、密码的设定一定要科学严谨,不可过于简单,尽量使用字母和数字相结合,具有一定长度的密码。
2、个人帐号和密码信息不可泄漏给他人。
3、在网吧等公用计算机上使用时切勿开启“记住密码”选项,使用完毕后应安全退出,最好重新启动电脑。
(二)网上浏览安全:
1、设置浏览器的安全等级。我们常用的浏览器都具有安全等级设置功能,通过合理地设置可以有效过滤一些非法网站的访问限制,从而减少对电脑和个人信息的损害。
2、坚决抵制反动、色情、暴力网站。一方面这些不良信息会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很多非法网站会利用浏览器漏洞对用户进行各种攻击。
3、不要随意点击非法链接。
4、下载软件和资料时应选择正规网站或官方网站。
二、手机上网安全:
目前在校学生手机的普及率己接近100%,利用手机上网的人数也在80%以上,因此手机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网络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在使用手机上网的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
(一)手机上网的基本注意事项:
1、关闭常用通讯软件中的一些敏感功能。如微信里的“附近的人”、微信隐私里“允许陌生人查看照片”等。
2、不能随便晒家人及住址照片。长期这样下去,只要经过别人稍加分析汇总,你所晒出来的信息就会成为一套完整的信息,这就暗藏着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
3、不要随便在网上测试相关信息。有的网站搞调查,问你的年龄、爱好、性别等等信息,你若为了一点小利益去做的话,这些信息就可能被人家利用起来,将你的信息逐渐总结,卖给别人盈利或威胁到你。
4、不要随意扔掉或卖掉旧手机。尤其是那些涉密的旧手机,可能出了些毛病你就打算卖掉或扔掉。千万不要这样,一些人就可以恢复你的数据,这其中暗藏着各种危害,你是无法预测到的。
5、软件安装过程中不要都“允许”。尤其现在使用的智能手机,安装软件过程中,有的软件提示你是否允许安装全部服务,比如获取你的位置,读取你的电话记录等等,这种情况下,要千万小心,不相关的服务不能允许,或者不安装此软件。
6、不要随便接入公共WIFI。公共WIFI中有些是黑客获取你手机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可能直接你的敏感信息,如卡号、账户密码等。所以,到公众场合后,有免费WIFI也不要随意接入。
7、不要随意发给别人验证码。验证码可以说是保密的一道重要防线,一旦突破了,那么可能就会有很大的后果等着你。
安全生产是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如何保证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如何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如何将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一线,将安全生产的关口前移,是当前亟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一些安全安全生产管理存在“中间梗阻”的现象,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检查不落实,考核不逗硬,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形同虚设。“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虽然早已家喻户晓,但实际上是喊得多、落实得少,叫得响、行动迟缓。安全事故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习惯性违章,规范和控制人的行为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只有加强生产过程监督,下大力规范现场安全措施,加强对人员违章现场处理,不断规范现场作业行为,推行标准化作业,将安全工作真正从事后分析转移到过程监督中,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才是扭转不安全局面的有效措施。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 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一是不断完善安全工作行为准则,检查制度和标准,考核奖惩办法。二是要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人心,要严抓细管,刚性考核,绝不姑息任何违章行为。 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责任制为基础,以落实反事故措施、反违章、推行标准化工作为原则,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检查落实、考核落实,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不断提高人员素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可靠保证 安全管理工作应以人为本,围绕人的行为,规范各项管理措施,采取“多层次、低重心”的管理手段,将工作的中心下移,放在生产一线的班组,开展从管理层到执行层多层次管理,才能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中的每一项工作,人都是第一要素,而且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必须采取有效手段提高人员素质。结合生产实际需要,通过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形式,增强安全意识,激励职工钻研专业技术,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结合各阶段安全生产特点,加强了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 安全工作重在管理监督到位,这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是要根据生产不断发展的需求,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实现安全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的转变,实现单位、班组、个人三级安全目标。 安全监督管理,应突出强调敢抓、敢管、敢考核。我们要十分注重“以人为本,重在教育和预防”的原则,注意发现、表彰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中的好做法,积极探索安全管理的新路子,激发和保护班组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违章作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的生产流程安全监督机制。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真正做到领导重视,措施落实、考核到位,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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