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艺术类专业的录取由文化分数线和艺术统考分数线双线控制,各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
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艺术理类261分,艺术文类310分;
艺术统考分数线:美术类200分,书法类272分,音乐类208分,舞蹈类184分,播音主持类208分,广播影视编导类222分。
艺术高职高专文化分数线:艺术理类126分,艺术文类126分。
艺术统考分数线:美术类180分,书法类255分,音乐类176分,舞蹈类179分,播音主持类201分,广播影视编导类201分。有普通专升本,有考试选拔。
一、选拔对象
“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选拔对象仅限于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按政策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在籍毕业班学生,三校生和小教大专班、3+2高职班学生不包括在内。
二、选拔条件
(一)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好( *** 行良好以上),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较好的专业素质。
(二)在校学习期间已修完专科教学计划(最后一个学期除外)规定的课程并且考试(查)成绩合格,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内。
(三)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较好。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通过全国高校英语应用能力B级考试及其以上等级考试者优先,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具体选拔要求;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课程要求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联合考试一级等级考试。艺术、体育等特殊专业学生此两项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在同等条件下,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和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的学生优先选拔。
(五)凡有违纪处分记录者,不予选拔。
三、选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各高校应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学生在校期间(除最后一个学期外)所有考试(查)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不得按学校搞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拔)。排名在前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升入本科学习的,须有本人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学生方可依次递补录取。递补的学生,必须在符合上述第二条“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条件范围内选拔。
(二)“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原则上不进行选拔考试,如确有需要进行选拔考试的本科院校须经我厅审批。选拔考试要求范围限定在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40%以内,采取自愿报名的形式,对报名的学生进行2—3门课程的选拔考试,并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先后选拔。
(三)经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超过所在院(系)同年级、同专业毕业班学生人数的5%;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只准升入一所本科学校;同一学校不同专业之间录取计划数原则上不作调剂使用,若某一专业升本比例不足5%者,不能调剂给另一专业升本使用,宁缺勿滥。
(四)“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实行专业对口选拔的原则,即选拔的学生只能升入与其原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学习,如本科院校无相同或相近专业,一律不安排选拔。
(五)各本科院校接收“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招生计划单列,即与普通高考的招生计划分开下达。
四、选拔程序
(一)我厅于3月份布置“优秀专升本选拔制”的选拔工作。
(二)有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的各有关高校,于3月30日前将学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总数和分专业毕业生数以及按5%比例拟升入本科人数上报我厅高等教育处。
(三)本科院校(广西大学和独立学院不承担“优秀专升本选拔制”工作)与高职高专院校合作开展“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的,在双方学校协商基础上,双方签署联合办学协议并于4月10日前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四)各有关高校要根据我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工作实施细则》,提出学校具体的选拔要求和选拔工作程序,并将联合办学协议中的录取专业及收费标准,在学校内向学生公布,并于4月30日前报我厅备案。
(五)各有关高校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园网和校内张榜公示5天以上。
(六)经过公示后,各有关专科高职学校应于4月30日前,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将推荐选拔升入本科学习的优秀高职高专学生的有关材料报送联合办学的本科院校,并附经过学校审批的《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见附件1)、《各科考试平均成绩排名在前40%以内的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生选拔升入本科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和《优秀专科(高职)生升本推荐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各1份。
(七)各有关本科院校在审核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报送的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在《广西普通高校优秀专科(高职)学生选拔升入本科学习学生推荐表》中“录取学校意见”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在右上角编上顺序号,所编的顺序号应与附件3(汇总表)的顺序号一致,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同时将附件2(一式1份)、附件3(一式1份)、附件4(一式1份)和广西普通高校“专升本”学籍电子注册数据盘(详见附件5)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以便做好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八)我厅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组织专家对各有关高校报送的录取名单及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批,并于6月上旬,公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专升本、高职升本录取名单。
(九)“优秀专科选拔制”文件及附表,我厅将挂在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各校可上网下载。各校上报材料及数据盘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办理,否则我厅将不予受理。
五、教学管理
按“优秀专科生选拔制”选拔升入本科的学生升入本科院校后,以单独编班或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对专升本学生,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户口迁移、学生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
六、对由于推荐生源不足以单独编班又未能安排插班的高职高专院校的部分专业,不安排专升本计划。
七、“优秀专科生选拔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
各本科院校要根据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研究人才培养模式,制定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达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的。
(一)为适应加强实践教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学校要配套建设或加强相应的实验、实训场所和设备实施。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对给“优秀专科生选拔制”各专业上课的教师要进行专门的职业教育理论学习,加强教学研究和提高实践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实现培养目标。
(三)加强研究和实践总结,不断探索和积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经验,积极探索学历证书、文凭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教学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本科院校要在9月1日前将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报我厅高等教育处备案,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八、学籍学历管理及待遇
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z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z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这是08年广西专升本文件。各年基本一样哈。
不同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不同。广西艺术学院和广西大学艺术生各专业的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如下:
2017年广西艺术学院各专业化课录取分数线:
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艺术文300分,艺术理270分
美术学(文化管理):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书法学:艺术文310分,艺术理280分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艺术文350分,艺术理32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艺术文320分,艺术理290分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60分
音乐表演(民族音乐与表演):艺术文270分,艺术理240分
音乐学(音乐教育):艺术文290分,艺术理260分
广西大学2018年广西区内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环境设计:最高分619分,平均分610分,最低分605分
美术学:最高分619分,平均分602分,最低分598分
视觉传达设计:最高分634分,平均分615分,最低分605分
舞蹈学:最高分561分,平均分511分,最低分494分
音乐学:最高分598分,平均分580分,最低分57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最高分618分,平均分609分,最低分603分
广西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专业成绩采用生源省相应的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广西艺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凡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除风景园林、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外)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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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转发市教委关于公布2022年专升本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及考试院关于做好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05-18 09:50:56 来源: 点击:10443
各二级学院、各考生:
根据市教委《关于公布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和市教育考试院《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统一选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同时就做好我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毕业年级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文科类:178分
2普通理工科类:150分
3计算机类:149分
4英语类:206分
5艺体类:161分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普通文科类:146分
2普通理工科类:110分
3计算机类:111分
4英语类:172分
5艺体类:144分
考生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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