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有4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聘5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及对象
莲都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岗位范围为丽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身体健康;
(3)进事业单位工作满2周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
(6)选聘岗位有特殊条件的,详见岗位信息计划表(附件1)。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填写《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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