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卡有什么特点?跟普通手机卡一样吗

物联卡有什么特点?跟普通手机卡一样吗,第1张

物联卡,通俗的说,即物联网专用通信卡,硬件外观与手机卡一样。是中国移动基于物联网公众服务网络,面向物联网用户提供的移动通信接入业务。加载了针对智能硬件和物联网设备的专业化功能,采用物联网专用号段,通过专用网元设备支持短信、无线数据和语音等基础通信服务,提供通信连接管理和终端管理等智能通道服务。能满足智能硬件和物联网行业对设备联网的需求。目前中移物联卡的专用号段包括10647、10648和147、1849、178号段。可以到他们官网上看看>可以。
172号段是中国移动的物联卡,只能用网络,可以接收短信但是不能通话。
172是中国移动推出的一种特殊号段,主要用于企业设备连接终端数据。其中,以144、10647、10648开头的13位物联网号段,可以支持短信和GPRS功能,以1476、1724、1789、1849开头的11位物联网号段,除了可以支持短信和GPRS功能,还可以支持语音功能。

在半角状态下输入,如果是全角状态就会出现此报错,或者建议您更换输入法试试。
根据描述,可能是因为以下三个原因导致的
1、可能系统要求加上地区号,正确格式是+8613XXXXXXXXX +86中国地区的意思
2、号码是新号段吗?可能是网站的服务器默认手机号码号段里没有的。一般这种情况只出现在少量新号段上。建议更换手机号码再注册看看
3、这个可能是由于输入法调整到了中文输入法,然后选择的是全角的输入。 在中文输入法中选择全角或者半角,输入出现的符号和数字是不同的。 因此请切换到半角在输入数字,或者是切换到英文输入法,然后在输入手机号码数字。
手机号是11位的,并且是正常的手机号段,两都符合才是正确的格式:
1、一般网站要你输入手机号的时候,会首先判断你的号码是否满足11位数字;
2、根据代码中写的规则去判断你的号码格式是否匹配;
如果规则不匹配,则会提示你格式不正确;
当然,有可能是该网站的规则不是最新的,导致你输入新的号码段时,对方无法识别;
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致电对方,让对方更新一下匹配规则。或者更换一个常见的手机号码。比如:138、189之类
首先手机号码一般都是11位号码,但是11位数字并不一定就是手机号,因为手机号是有规则的,不同位数的数字代表不同的地域等信息。所以有可能是你随便添加的11位数字并不符合已知的手机号码规则,或者是你写简历信息时提示你不是正确格式的手机号的输入框做的限制有问题。所以要么你添加手机号的时候尽量用真实的手机号,要么就是看看你填手机号的输入框到底限制什么规则的手机号才能输入,如果无法看到规则,那么建议换个网站或者方式填写简历信息或者能跳过不填就不填,在别的地方写出自己的电话号码。
完整的手机号码有13位要在开头加上86

172是中国移动推出的一种特殊号段,主要用于企业设备连接终端数据。其中,以144、10647、10648开头的13位物联网号段,可以支持短信和GPRS功能;以1476、1724、1789、1849开头的11位物联网号段,除了可以支持短信和GPRS功能,还可以支持语音功能。

物联卡的运营需要通过统一的网络,一般运营商在将物联卡发售给企业法人后,为每个企业开通一个“流量池”,企业所拥有的物联卡在使用过程中消耗的是“流量池”中的流量。运营商可以通过后台管理、控制,甚至定位物联卡。

中国手机号码号段:

1、移动的手机号号段:134(0-8)、135、136、137、138、139、147(预计用于TD上网卡)、150、151、152、157(TD专用)、158、159、178、182、183、184、187、188(TD专用)、198。

2、联通的手机号号段:130、131、132、155、156(世界风专用)、166、185、186(3g)、145、176。

3、电信的手机号号段:133、153、177、173、180、181、189、199网通在并入联通之前只经营固话和小灵通,没有手机号段。

4、物联网手机号号段:140/141/144这几个号段,全部都是13位。

5、虚拟运营商手机号号段:165、170、171。

长江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位于重庆市涪陵区,是“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现有网络与新媒体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长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559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学校系“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先进学校、“重庆市文明校园”“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教育部师范专业认证专业4个,重庆市一流课程46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4亿元,纸质藏书190万册,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现有专任教师1361人,其中高级职称563人、博士481人。有双聘院士2人、国家级和重庆市人才称号获得者56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15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海智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3个。近三年,学生累计获国家级学科竞赛奖1112项、省级奖4186项;毕业生在教师公招、公务员招考、研究生升学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用人单位普遍好评。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 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 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 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定向就业面向涪陵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巫山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区县。

2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毕业后,符合条件者,可以免试攻读马来西亚理科大学硕士学位。

3 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10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采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男生170cm及以上, 女生160cm及以上。

5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 招生专业(类)

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54个,其中有17个专业按7个大类进行招生,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进校一年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类及所含专业具体如下:

1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3材料类(含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5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

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7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六条 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要求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悉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报师范专业。

第七条 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执行。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 同分排序规则:首先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7 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 入学与注册

1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录取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请假,由二级学院统一汇总后报招生就业处和教务处备案。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且不能提供不可抗力原因有效证明,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后果。

2新生因应征入伍、创业、疾病或特殊原因,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5日内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第九条 奖、贷、助政策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等级奖学金:特等奖1200元/年;一等奖600元/年;二等奖200元/年。

3校长奖学金: 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 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为主。贷款限额最高12000元/年。

5学费减免: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政策。

6绿色通道: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7勤工助学: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8其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路费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

9对应征入伍学生进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最高不超过12000元/年。

10退役复学学生专项助学金:助学金3300元/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z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学费住宿费标准

1 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汇编及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地址和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 #高考# 导语 无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为了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基本情况、办学条件及声誉

1学校名称:长江师范学院

2学校代码:10647

3举办者:重庆市人民政府

4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5办学层次: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6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740亩,校舍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有、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学科专业群2个,省级一流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4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4亿元,馆藏各类载体文献10558万册(种),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学校有专兼职教师1311人,正高职称179人,副高职称359人,博士学位教师458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1人,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9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3人、重庆英才领军人才3人、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15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28人,有重庆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庆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省级高层次人才60余人,兼职硕士生导师近100人,兼职博士生导师20余人,有重庆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海智工作站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近三年,学生科研创新意识、科研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累计获学科竞赛奖1052项,省级奖励3636项;毕业生不仅在研究生升学、公务员招考、教师公招等就业性考试中成绩突出,年终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第二条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招生范围和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考信息。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条特殊专业和语种说明

1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纳入重庆市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就业面向涪陵区、武隆区、垫江县、丰都县、忠县、石柱县。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后按照协议就业。

2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此专业是我校与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合作举办,学生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江师范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后,可免试入学马来西亚理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3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智能制造工程等10个专业为与山东科技大学合作专业,采用“1+2+1”培养模式,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山东科技大学学习两年。

4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但进校学习的公共外语课程只限于英语。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教学,故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条招生专业(类)

学校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53个,其中17个普通本科专业按7个大类进行招生,学校对按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实行“厚基础,宽口径”培养,进校一年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专业类及所含专业具体如下:

1新闻传播学类(含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2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专业);

3材料类(含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4电子信息类(含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

5计算机类(含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专业);

6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专业);

7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第六条录取基本原则和体检要求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七条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录取规定执行。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加分、降分政策及投档规则。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在满足选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报相关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查询。

3专业录取规则

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对有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调剂至录取未满额的专业;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4同分排序规则:首先遵循生源省平行志愿批次投档同分排序规则,其次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

5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参加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录取规则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如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需要学校自行设置录取规则,则我校录取规则为:对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对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体育类专业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6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7同批次投档结束后,如仍有部分专业计划未能录满,则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执行。

第八条奖贷助学金

1国家奖助学金:综合评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经济困难且表现优秀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

2优秀学生等级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7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学习优秀奖200元/年。另设有学生科技创新奖、学生先进个人奖等单项奖学金。

3校长奖学金:用以奖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突出、为学校赢得特别声誉的全日制在籍学生。每年秋期评选,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以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为主。

第九条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长江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z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长江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收取学费,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汇编上公布。

2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年。

3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和****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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