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概况: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我市招标投标工作和加强招标投标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市府发[2006]18号)的有关规定,赣州市招标投标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性机构,是集中进行各类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有形市场,业务上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为了便于赣州招标网开展各项工程项目工作,赣州招标网制定相关的办事指南,其中对评标区监管细则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一、评标区是评标活动的专用场所,只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其他人在评标结束前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
二、进入评标区的人员应主动将手机等所有通讯工具交由评标区监督管理人员,统一存入手机存放柜保管,待评标结束时,再统一返还。对发现进入评标区人员还持有手机等通讯工具的,以违规论处,监督人员可当场将其逐出,并记录在案。
三、除中心信息化管理人员外,任何人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到齐之前不得打开或使用评标专用电脑。
四、评委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择优。进入评标区的非评委人员不得发表言论(确需讨论的除外),确保评标委员会独立行使评标职责。
五、评标过程中,评标区须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在评标室门外大声喧哗,严禁在评标室外谈论与评标有关的事宜。
六、特殊情况,确需投标人员进行当面问答询标的,经现场监管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评标室,并做好询标记录。
七、评标过程应当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八、监督管理人员在评标期间按规定做好监督工作和现场的纪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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