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联网是不是一种骗局分享经济平台是真的吗

中国物联网是不是一种骗局分享经济平台是真的吗,第1张

肯定是一种骗局,我就不明白你们这些人为什么明知道是骗局还要抱着侥幸心理往里面钻呢?这样一个平台连基本的客服都没有,一个起码的企业白皮书也没有。甚至一个400电话都没有,公司地址在哪里?营业执照在哪里?法人是谁?公司背景和实体又在哪里?什么都没有你们就敢投票进入还等着每个星期分红10%天底下哪里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呢?一旦不分红了传销组织就会安排中层安抚他们底下的会员,让他们耐心等待,钱马上就会到账了,然后他们会每三级只发放一级的分红,也就是说 A发展了BB又发现了C那么平台就会发放A,B,C当中其中一个会员的分红,让其他两个都觉得既然有人拿到钱了他们两的也快到了吧,然后继续开始等待,在接下来平台就会发布信息说平台需要升级提现功能得暂停一段时间请家人们耐心等待,哈哈~这就接近尾声了,再然后平台的网页都打不开了,他们把后台所有的数据全部清空圈了钱拜拜了。这么低劣的手段居然也会有人相信!!!猪都比你聪明!被骗就活该!谁让你买的你找谁去,带你进坑的这人根本不配做你朋友,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有任何来往。

云数据 物联网都是行业 本身不是传销 但目前有很多人用这个的名义做传销
传销的定义: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传销: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z手机,不集体上大课,而是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等,用金钱吸引,让你亲朋好友加入,最后让你达到血本无归的地步。
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才有货币发行权,其他任何企业说发行货币的都是传销骗子。
发行原始股也不会随便这样来发的,需要专业的证券公司来 *** 作,其他个人说交钱可以给原始股的基本是传销骗子。
如果有人说这个是原始股货币送积分要个人信息什么的,基本可以确认是传销。
看到请点赞,让更多的人看到,净化网络环境!
to百度小编:没有任何广告只是提醒人们不要上当

白景龙为cdc海外特区副董事长,cdc海外特区已被警方定义为传销。以下为烟台网警发布:

又一个新骗局出现,该群目前至少已有数百人,对外宣称不用交一分钱,就有3000块返现,还有百年分权,到2020年可以翻8000倍,也就是到2020年就可以拿2400万。据了解,入群后须填写姓名、性别、身份z、电话等个人信息,而且还告知大家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这个群聊。群中宣传的是关于所谓物联网公司的各种资料。

早在2017年5月份,反传销网就曾发表过《起底中国物联网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虚拟货币传销骗局》的内容,里面介绍CDC海外特区综合平台虚拟货币的套路都是骗局!

他们的通常套路是,首先打着旗号,免费入群;再次,通常每天有所谓的“领导”发一些洗脑的文字或者语音或者虚假的视频;最后,通过销售所谓的高收益的产品来进行传销或者非法集资。

烟台网警提醒:物联网就是通俗的物物联网,通过wifi将家中的空调、窗帘、冰箱等连入网络,通过终端或者手机APP进行控制,这是最基本的物联网。希望所有人擦亮眼睛,不要上当受骗,要谨记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扩展资料:

2018年8月24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了一则风险提示,提醒广大公众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原文如下:

《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银保监会、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侵害公众合法权益。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网络化、跨境化明显。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一些个人在聊天工具群组中声称获得了境外优质区块链项目投资额度,可以代为投资,极可能是诈骗活动。这些不法活动资金多流向境外,监管和追踪难度很大。

二、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有的还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传,以空投“糖果”等为诱惑,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具有较强蛊惑性。

实际 *** 作中,不法分子通过幕后 *** 纵所谓虚拟货币价格走势、设置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种违法风险。不法分子通过公开宣传,以“静态收益”(炒币升值获利)和“动态收益”(发展下线获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利诱投资人发展人员加入,不断扩充资金池,具有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胶东在线-烟台网警提醒:警惕“空口套钱”新型骗局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币圈监管升级!五部委发风险提示:以区块链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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