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最新的消防技术在关键时刻正发挥着作用?

有哪些最新的消防技术在关键时刻正发挥着作用?,第1张

有如下的消防技术在关键时刻正发挥着作用。

一、消防物联网

城市火灾物联网监测系统涉及多个子系统之间的协同工作。随着消防领域的不断发展,新的消防产品和解决方案将会出现。为了实现与物联网的“连接”,消防公司将会更加自觉地完善自己的行业布局,加大对端到端的力度,提供完善、快捷的服务。

未来,随着更多的物联网单位、微型消防站、消防教育培训中心、消防设备和材料厂家、消防设备经销商、供应商等消防物联网用户的不断接入,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将逐渐覆盖整个消防产业,形成一条完整的消防产业生态链。

二、消防可视化技术

由于传统的烟雾报警器稳定性差、可靠性差、误警率高,随着火灾可视化技术在火灾中的应用,将集成式摄像机、“火眼”等产品的开发和开发,将报警信息与可视化相结合是今后的发展趋势。

“火眼”系统采用了独特的计算机图像模式识别技术,利用现有的监视摄像机,对所监测的区域进行实时检测,并及时发布火警信号。一些以监控起家的生产企业将利用物联网技术投入到智慧消防的建设中,必将推动智能消防的发展。

三、无人机技术

无人机技术的引进使灭火和救援部队在空中支援的可用性和能力发生了质变。通过对事故的俯瞰,无人机可以帮助指挥官制定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战略。无人驾驶飞机还能到达消防人员不能到达的地方。

总体上,无人机技术可以提高消防队员的安全性,帮助消防队员更好地应对意外事件,与直升机的成本相比,无人机的使用是迄今为止最具成本效益的空中消防支援方式。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依法对下一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保障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的建设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是本区域内消防工作的责任主体,将区内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队伍建设等消防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工作。
第四条 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本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日常工作由同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与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房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文化和旅游、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灭火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灭火救援,并履行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第六条 本市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区工作者,在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消防基础信息采集、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按照规定记录、上报消防事件。
第七条 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置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急服务站),建立社区志愿消防队,配备消防电瓶车、摩托车等公共消防装备器材,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勤联训联战,建立通讯调度组网,落实日常维护经费,开展值班值守、消防巡查和灭火处置等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级志愿消防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公共消防设施,提高农村消防和灭火救援能力。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由其招募并参加灭火救援的志愿消防队员按照志愿服务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提供相应的安全、交通、误餐等保障,对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八条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经费、人员经费、日常运行业务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第九条 区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确定或者变更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报所在地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三)制订并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四)按照规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第十条 消防救援站保护半径外的下列场所或者区域应当建立政府小型消防站,承担规定服务区域内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消防救援机构确定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建筑面积达到5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
(三)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和工业园区。
政府小型消防站的消防专项规划和建设标准由市消防救援机构会同市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专项规划按照规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政府小型消防站由市消防救援机构按照消防专项规划和建设标准统一建设,建设专项经费纳入市、区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 下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建设标准建立单位小型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平方米且生产、储存易燃可燃物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占地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物流园区;
(四)占地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学校;
(五)火灾危险性较大,经评估论证消防救援机构认为有必要建设的。
单位小型消防站应当开展本单位的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和业务指导。单位小型消防站的建设标准由市消防救援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本市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建立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平台,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实时监控。
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与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平台联网,不得擅自关闭或者拆除。
鼓励其他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效率,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网络平台。
第十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除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立消防工作机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消防救援队伍,配备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装备和人员;
(二)建设轨道交通消防救援数字无线通信系统,逐步接入本市消防救援数字无线通信系统,并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指导和管理;
(三)保持出入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在站厅、站台不得擅自设置商铺或者临时摊点;
(四)劝阻和制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列车、车站等轨道交通设施或者在车站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行为;
(五)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手册等方式,向乘客宣传防火常识、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避难、逃生方式等消防安全知识;
(六)定期检查通风、排烟等消防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内的运营设施和广告设施应当采用不可燃材料。
第十四条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当由符合从业条件的机构开展,评估每年进行一次,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所在地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针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督促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
(二)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划定停车泊位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职责。
居民住宅区未实行物业服务的,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指导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进行自我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消防安全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提示、有计划地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开展一次避险自救、应急疏散演练。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指导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协助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存放、保管、使用施工材料,并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建设工程和临时建筑不得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建设工程使用高于国家标准的外墙保温材料和内部装饰装修材料。

具体的排名不是很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深圳中智盛安一定名列前茅。之前与我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联合成立过研究生工作站,主攻消防信息化,大数据,社会化体系的智慧城市建设,基于建筑电气火灾综合防控、大数据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技术,通过物联网传感终端+智慧电气火灾防控设备,将供电侧、用电侧电气安全数据实时传送至智慧云平台,统一管理分析,并通过移动互联实时反馈给现场相关负责人进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是一家非常靠谱的消防物联网公司。

物联网消防给排水系统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消防用水系统:包括消火栓、喷淋系统、泡沫系统、水带等消防用水设施。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控制等功能,提高了消防用水的效率和安全性。

消防烟雾探测系统:用于检测烟雾、火焰等火灾前兆,及时报警,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消防烟雾探测器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及时获取设备运行状态和异常信息,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消防报警系统:用于发出火警信号,提醒人员撤离,同时向消防中心发送火警信号,便于消防队及时出动。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消防报警系统的远程监控和管理,及时获取系统运行状态和报警信息,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响应速度。

消防给排水自动灭火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实现对消防给排水系统的远程监控和控制,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高了消防自动灭火系统的响应速度和灭火效果。

消防设施管理系统:通过物联网技术,对消防设施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智慧消防物联网典型解决方案:
重点消防单位:
在原有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础上,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慧消防RFID标签、网络视频摄像头等前端物联探测设备,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慧城市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高层住宅: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智慧消防水源采集器(液位/水压)、智能手报、智慧消防RFID标签等,完善重点火灾部位及消防通道网络视频摄像头等,通过有线或无线互联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互联,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
小微场所:
加装智慧用电安全探测器、独立式感烟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简易自动喷淋灭火装置等,构建智能消防预警系统并实现自动灭火。


(一)物联网技术能够满足消防监督检查业务的多数需求一般来说,建筑内部消防系统的布置同时会有报警器等电子信息系统的应用,物联网技术可以与这些电子信息系统进行信息的交互,采集消防信息数据,实现对消防系统的有效监控。这种监控在有些比较先进的建筑中甚至能够达到实时监控的效果,能够极大地减少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压力,并且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人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消防系统专用网络与物联网技术实施要求相符合我国当前的公共消防部门有专门的消防网络系统,能够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资源共享,能够为消防工作提供高效的网络工作环境。而物联网是依靠互联网运行的,需要高速稳定的互联网的支持。当物联网技术在消防系统网络中应用时,需要比较大的运行内存和网络内存等。由此看来,物联网技术能够为专门的消防系统网络提供所需的内存空间,而消防系统网络能够为物联网技术提供高效的网络支持,两者互相作用共同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
(三)物联网技术给消防业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最重要的是对于消防安全隐患的信息搜集与排查,而物联网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能够高效检索用户所需信息,满足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于消防信息数据的需求。当前消防业务进行信息化建设,建设并运用信息化业务平台,物联网能够为消防业务平台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持,改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来源:中国民商 (2020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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