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是不是传销行为?

物联网是不是传销行为?,第1张

物联网这个概念本身不是传销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信息化”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其英文名称是:“Internet of things(IoT)”。

顾名思义,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其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其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也就是物物相息。

根据物联网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物联网和传销没有关系。

扩展资料

物联网架构可分为三层:感知层、网络层和应用层。

感知层由各种传感器构成,包括温湿度传感器、二维码标签、RFID标签和读写器、摄像头、红外线、GPS等感知终端。感知层是物联网识别物体、采集信息的来源。

网络层由各种网络,包括互联网、广电网、网络管理系统和云计算平台等组成,是整个物联网的中枢,负责传递和处理感知层获取的信息。

应用层是物联网和用户的接口,它与行业需求结合,实现物联网的智能应用。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物联网

”云数贸”的互联网、物联网都是非法的,国家不会承认,请警惕!

"云数贸"是国内一种规模较大的传销模式 ,于2013年9月,公安部公布的10个典型传销案例,其中就有"云数贸"。 通常以非法入股 融资,发展下线,危害广大民众。

”云数贸”通常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参加者缴纳不同数额的费用,成为个人认证商户、企业认证商户和联盟认证商户,然后根据参加者发展下线情况支付返利和奖金。自2013年8月以来,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湖北、湖南等仅30个省、市、区地公安机关先后破获"云数贸联盟网"有关人员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十人,涉案金额16亿元。此案,亦被公安部列为2013年十个传销典型案例之一。

所谓传销,就是直接或者间接以"拉人头"的方式,按发展人员的数量为依据给予报酬。加入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而发展他的人获取的"报酬"来自新入会员交纳的入会费。由于传销本质上是通过发展下线实现财务的非法转移和聚集,并不创造社会价值,参与者发展人数越多,得到回报越大,如果参与者不能介绍其他人入会,那么将只是付出没有回报。

随着传销组织被不断曝光,传销也变换了很多时髦的说法,比如网络直销、人力资源运作等。有的传销组织甚至冠以相应"国家政策"、发展"民族企业"和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原始股"等名头,极力让自己看起来"高大上""合法化",一些分辨力不强的群众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因此,我们要弄清传销的本质,才能做到无论传销组织演变成什么方式,都能识别出传销骗局。


中国物联网分享经济平台的行为是传销。 相比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 江西省鹰潭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一起网络传销典型案件,涉案企业打着“分享经济”的幌子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物联网( IoT ,Internet of things )即“万物相连的互联网”,是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将各种信息传感设备与互联网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巨大网络,实现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物联网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IT行业又叫:泛互联,意指物物相连,万物万联。由此,“物联网就是物物相连的互联网”。这有两层意思:第一,物联网的核心和基础仍然是互联网,是在互联网基础上的延伸和扩展的网络;第二,其用户端延伸和扩展到了任何物品与物品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因此,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对物品的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
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
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
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传销是多层次直销中的一种,主要区别是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而多层次直销一般不收入或少收入入会费。(从这里可以看出,传销收取高额入会费,是一种赤裸裸的诈骗,其危害人们已广为认识。

一、什么是物联网
物联网是指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概念。
二、物联网是否传销
物联网作为一种网络概念,不可能传销,但是,不排除一些传销骨干以次作为嘘头进行传销,以高科技、秘密工程、国家战略、国际项目为嘘头进行传销,是传销分子常用的手段。
是否传销,不要看它鼓吹什么,是什么名义,要看它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同时具有下列行为的,属于传销: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这个所谓的物联网已经运作了好些时候了,去年的时候,就有人拉我进了一个群,每天发的信息不胜其烦,其目的都是叫人发展会员,当时并没有收费,但凭感觉知道一定会收费的。我退群的时候都已经有3,4百人了。想不到今天看见已经开始收费,个人觉得肯定是传销。目前社会上传销以及变相传销太多太多,而国家也暂时没有相关法规能够限制,处于法规边际空隙,只有靠自己努力辨识,以免财产家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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