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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车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地方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打造自主品牌。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在停车设施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并按一定比例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函〔202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5月7日
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城市停车设施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也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我国城市停车设施规模持续扩大,停车秩序不断改善,产业化发展逐步深入,但仍存在供给能力短缺、治理水平不高、市场化进程滞后等问题。为加快补齐城市停车供给短板,改善交通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略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统筹布局城市停车设施。加强重点区域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优化停车设施供给结构。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坚持“谁投资、谁受益”原则,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的动力。
——建管并重、集约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扩大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盘活存量资源,提高管理水平,推进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停车设施效能。
——改革创新、支撑保障。健全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停车治理。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撑,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高城市停车设施智能化水平。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国大中小城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信息技术与停车产业深度融合,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依法治理、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居住社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为现代城市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推进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四)加强规划引导。做好城市停车普查,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区分不同城市及其不同区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差异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科学编制城市停车规划。(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五)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停车位。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地方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支持城市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街道、社区作用,完善业主委员会协调机制,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加大公交场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车辆停放,逐步消除公交车夜间占道停车。(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六)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适当控制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七)加强停车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鼓励大中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支持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优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三、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
(八)提升装备技术水平。支持停车装备制造企业强化自主创新,加强机械式停车装备等研发,打造自主品牌。鼓励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在停车设施应用。统筹推进路内停车和停车设施收费电子化建设,并按一定比例配建新能源小汽车、公交车等充电设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停车信息管理。鼓励多元主体合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完善和更新停车数据信息,最大限度开放停车数据,促进停车信息共享。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鼓励停车服务企业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费优惠、车位预约、通行后付费等便利服务。(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一)鼓励停车资源共享。充分挖掘既有资源潜力,提高停车设施利用效率。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四、强化资金用地等政策保障
(十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运营。有条件的城市片区可通过项目打包、统一招标、规范补贴等方式鼓励进行规模化开发。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允许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拓展配套服务功能,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三)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试点,对有规划、有目标、有进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完善偿债措施等前提下,支持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发行用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专项债券。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鼓励采取“债贷组合”等方式,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停车设施融资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停车设施用地政策。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挖掘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以及公交场站、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潜力,布局建设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多功能综合体。各地区结合具体实际,抓紧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五)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消除市场壁垒和障碍,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降低停车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投资规模等准入标准,允许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申请投资运营公共停车设施,原则上不对车位数量作下限要求。细化停车设施设备分类及审批管理办法,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六)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七)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停车收费标准应向社会公开。(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
(十八)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标准规范,构建多层次标准规范体系。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或修编居住建筑和不同类型公共建筑的停车设施、公交场站配建地方标准,根据不同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评估调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各城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停车管理法治保障
(十九)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管理实际,抓紧清理不符合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要求的规章制度,推动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司法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
(二十)依法规范停车秩序。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严格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新改建公共停车设施建成营业后,基本停车需求得到有效满足的,视情减少或逐步取消周边路内停车位。(各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加强指导)
七、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城市人民政府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办法,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价,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各城市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等有关部门要指导和协调督促各地区完善相关政策、落实各项任务,确保目标如期实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二十二)做好宣传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建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有偿使用等观念,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普查结果、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及建设规划。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作用,加大宣传交流力度,共同推动城市交通条件持续改善和宜居水平不断提升。(来源:国务院办公厅、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2005-2020,商业银行发展驱动力的四个变化。(1)2005-2010产业驱动: 把握房地产和出口两大产业链,机构普遍获得了资产规模扩张机会; (2)2011-2013杠杆驱动: 资产由制造业转向房地产和地方融资平台集中,利用非标资产与同业合作绕开信贷投放领域的限制,借力非标扩张提升杠杆,机构获得了“弯道超速”的发展机会; (3)2014-2016投资驱动: 负债和资产同时脱媒,同业融资挤出了存款,委外投资挤出了信贷,商业银行负债和资产管理脱离了传统控制的边界,更高的错配程度增加了机构风险隐患。 (4)2017-2019零售驱动: 一方面去杠杆环境下,零售夯实了负债基础,起到了“压舱石”作用;另一方面随着大数据等技术完善和居民消费意识兴起,各类消费金融产品此起彼伏,部分零售资产成为变相的“高利贷”。 (5)2020后疫情时代: 企业格局走向集中,居民财富迁徙。作为最重要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和流量入口,银行将显著受益于产业格局变化和居民财富再配置。部分受益板块将成为银行权益资产重估的催化剂,这也为板块的分拆提供了现实可能。
板块分拆是解开银行板块低估值的钥匙。(1) 银行股PB常年破净,除了“资产质量真实性”的视角外,近年来尤其是疫情后的 政策指引 和包括互联网巨头机构进入金融场景带来的 竞争效应 也是影响银行股估值的重要原因。如蚂蚁金服、京东数科等金融 科技 公司的挑战并不在于商业银行现有存量业务,而是对过去商业银行触不到的客户进行“抢滩登陆”。(2)同时期商业银行也在获得结构性的发展机会,这体现在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私人银行、机构平台、 科技 服务等一系列轻型业务和新市场领域。在保证业务协同度的情况下,分拆高隐含估值(参考海外可比机构)、高盈利能力(ROE在15%以上)、低周期波动、资产质量相对清晰的子板块可以提升总市值水平、并有条件实施权益融资/股权激励,实现市值扩张的正反馈。
板块分拆
当前银行板块估值中枢较低,对商业银行经营者而言,权益资产的估值水平影响了资本补充能力,这对后续安排IPO、定增、债转股的计划和节奏息息相关。长期看,如果净息差空间越来越小,商业银行将面临中长期ROE下降的问题。未来银行权益类资产依靠什么估值中枢才能提升,这具体需要什么样的催化剂?
一、2005-2020年商业银行盈利的驱动力变迁
银行业景气程度既与我国经济总量扩张相关,又与我国经济结构转型有密切联系。我们将2005年以来商业银行发展驱动力分为四个阶段,即产业驱动、杠杆驱动、投资驱动和零售驱动。
1、2005-2010产业驱动(把握房地产和出口两大产业链)
这一阶段,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GPD平均增速超过10%,资产规模增长成为拉动银行业绩的主因。商业银行快速发展在于是否抓住了房地产和出口贸易两大产业链。
一方面,以房地产开发贷、居民按揭贷款为主体中长期贷款保持高速增长。 城市化水平提升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活跃,购房需求加速释放,除去2008年经济危机影响,这一阶段房地产开发投资金额保持在35%以上的增速,同时以按揭贷款为主体的个人中长期贷款也跟着扩张。
另一方面, 从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成为制造业的“世界工厂”。我国的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从2001年的5098亿美元扩大到2010年的近3万亿美元,制造业进出口总额增长近5倍。出口产业链规模扩张的同时,这带动了出口信贷的增长,沿海地区商业银行受益更大。
2、2011-2013杠杆驱动(抓住非标扩张的载体)
这一阶段 社会 融资需求从制造业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集中。由于传统信贷投放手段在2010年后受到了限制,基于同业买入返售等业务的同业投资项目起到了资产投放的“转换器”的作用。这种情况下,先行 探索 的银行有了“弯道超车”的发展机会。在不严格进行资产穿透的情况下,同业资产的资本扣减水平(一般为20%-25%)大幅低于传统企业信贷类资产(一般是75%到100%),同业投资同时提到了节约资本、提升杠杆的作用。
3、2014-2016投资驱动(负债和资产同时脱媒)
这一期间,大类资产配置环境表现出“经济增长乏力,流动性宽裕、业务创新空间放开”的组合。商业银行出现了负债和资产同时“脱媒”的格局:即负债端加大了对同业融资、同业存单的依赖,挤出了存款;资产端加大了对投资类资产的依赖,挤出了贷款。这一阶段,商业银行与非银机构形成了“同业存单-委外投资-表外获取超额收益”的扩张链条:非银资管机构借助委外等模式募集到商业银行机构资金,实现了自身规模扩张;对银行而言,负债端和资产端愈发脱离机构自身的掌控,负债端的不稳定性尤其影响了包括银行、非银资管机构之间的经营分层。
4、2017-2019零售驱动(“压舱石”和“高利贷”)
2017年启动的金融去杠杆使得之前依靠投资驱动的业务发展模式走到了尽头。在流动性管理规定、同业规模占比限制、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等一系列要求下,同业负债和投资的扩张来源受到限制,商业银行重新回到存贷等本源类业务,零售业务尤其受到重视。
和之前一般认为零售带来稳定负债不同(即“压舱石”),得益于数据体系完善和居民消费意识提升,零售资产类业务(如消费贷、xyk分期等)是这一阶段扩张主力。消费金融是2017年以来规模增长最快的金融子行业,涉及到银行消费信贷部门、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小贷乃至互联网机构等多种类型。凭借资产高收益与扩张高速度,包括ABS、同业借款等在内的消费金融资产也成为金融机构应对“资产荒”下的新选择。目前仅银行表内的消费贷款余额(不含房贷、经营贷)约14万亿元,而以独立的26家消费金融公司为例,当前行业规模近5000亿元,近年来年化增长约35%。
5、2020之后:下轮机会在哪里?
2020年以来,受疫情冲击和行业监管环境的变化,商业银行零售资产增长速度放缓。一方面,疫情冲击冲击资产质量,部分客群和消费场景(如长租公寓/医美/教育/ 旅游 )受影响较大;监管要求限制了利润空间,如最高人民法院法调整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约154%),考虑到部分消金产品实际利率已高于该水平(如我国xyk利率上限约为18%),作为持牌机构后续产品定价受约束的可能性较大。
如果零售类资产这一引擎逐步停摆,2020年之后新的增长驱动力在哪里?从海外成熟市场经验看,经济增长中枢下降,利率水平保持低位环境下,做大资产管理、财富管理等中间业务板块可能成为金融机构新一轮发展的引擎。以摩根大通为例,其作为“一站式全能银行”在发展零售业务的同时,通过发展投行业务和资管业务,做轻资本的同时提升ROE水平。同时贝莱德,贝莱德定位于全能型的资产管理机构,以指数类产品和另类资产作为规模驱动的主力,利润能否稳定向上。
在我国未来中低速增长、低利率环境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机会将优于传统信贷业务。以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为例,我国居民财富管理规模近200万亿元,近80%沉淀在房地产和定期存款上。未来各家机构都盯住了相关财富迁徙的可能机会。“余额宝”收益率破2之际,我国的财富管理市场既面临传统销售规模快速扩张带来的产品兑付和机构声誉压力,也有存量市场腾挪(如过去资金池产品和房地产市场)和新场景(如居民养老)、新资产(如消费金融)带来的发展机会。未来相关资产向资管产品调整的趋势,作为最重要的流量入口,银行将显著受益于居民资产的再配置,也将成为银行权益资产重估的催化剂。
二、为什么当前银行板块低估值?
DDM折现模型是我们理解权益估值的基本出发点。从DDM模型出发,我们推导出银行股权的PB价格:
针对给出的公式模型,下表测试不同假设条件下银行股的估值水平,从稳健性测试看,商业银行保持1倍以上PB估值水平是可能的。(注:相关参数的设置和讨论,可以参考之前报告《银行的估值中枢应在哪里?》)
但为何商业银行估值中枢实际上低于我们的测算中枢?权益市场投资者多从 “资产质量真实性” 的视角进行分析,我们认为近年来尤其是疫情后的政策指引和包括互联网巨头机构进入金融场景带来的竞争效应也是影响银行股估值的重要原因。
政策指引
政策指引影响了商业银行参与 社会 资源的分配。一方面,疫情后出于为实体让利的政策目标,降低资产收益尤其是信贷端资产收益是为实体让利的主要手段,长期看这也降低了商业银行在表内获得风险溢价的能力,限制了商业银行板块的估值扩张。根据央行数据披露,2020年4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为524%,这比2019年底下降近70BP,截止2020年7月底,考虑到目前15万亿元的全年让利目标完成约8700亿元左右,预计后续面向中小微企业资产端收益下降还有持续性。
另一方面,政策对尾部的机构加大了扶助托底,这也减少了机构尾部风险。如2019年5月以来,随着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一批机构出现重大风险问题,在化解代表性金融机构之后,国务院支持商业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金,提高永续债发行审批效率,降低优先股、可转债等准入门槛,同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专项债等方式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政策的扶持效应也会使得我国银行不会像欧美银行在流动性冲击时估值异常下挫(如杀估值到02-03PB的估值水平)。
模式竞争
蚂蚁金服、京东数科等金融 科技 公司的壮大挑战了传统金融进行的商业模式。这种挑战并不在于存量业务,而在于对过去商业银行难以触及到的客户进行的“抢滩登陆”。如支付宝和微信分别拥有7亿和12亿月活客户,这其中包含了大量传统银行无法触及的长尾用户。同时美团、拼多多、京东等互联网公司的崛起为他们提供了高频的应用场景。
互联网巨头的成功渗透实际上影响了商业银行在线上xyk、消费金融等业务的想象力这体现在:
流量更丰富。 微信打开了中国广袤的下沉市场,为互联网公司新增了3-4亿的低成本流量。虽然下沉市场客户存在年龄比较大,收入相对较低,在金融消费领域意识相对落后等共性特征,但互联网公司可以以较低的成本通过d窗、私信等方式教育用户,进行流量转化。相比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公司在流量上更具优势。
甄别能力更强。 相对于传统金融持牌机构,互联网公司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但传统金融机构缺乏更细致的客户甄别能力,资金端的优势将被互联网巨头通过数据蚕食。
信用体系更先进。 互联网公司拥有很强的支付场景,用户使用频率高、信赖度高,同时直接关联企业,从而可以更好地给客户提供消费金融产品,获取更丰富的用户数据,风险识别能力相对更强。在信用体系建设上,互联网平台已经领先于传统持牌金融机构(如蚂蚁金服的支付宝信用分),围绕着信用积分体系,预计还会有更多的消费金融场景落地。
三、为什么分拆可以提升估值?
从公司治理角度看,板块分拆指上市公司控股(包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两种)子公司单独IPO,并出售增量股权给其它投资者(不包含母公司投资者)的行为,分拆上市已经成我国资本市场运作的新风口。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上市公司,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规定,分拆业务独立、符合条件的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体量大的业务板块(如商业银行)估值中枢较低,板块分拆机会给予潜在高估值板块价值体现的机会。在保证业务协同度的情况下,分拆高隐含估值、高盈利能力、低负债/轻资产、资产质量相对清晰的子板块可以提升总市值水平、实施股权激励并获得持续融资机会。
成熟资本市场有两个有趣的现象,一方面通过并购重组把企业“做大”常常损失价值,如并购公告发布后,收购方股价常大跌,另一方面通过板块分拆、分立把企业“缩小”却创造了价值。分拆是否可以创造价值,下表对相关海外研究进行了汇总。
从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看,我们认为创造价值的机会应大幅超过成本。一方面,金融机构受到了严格监管,大股东通过分拆进行利益输送的可能性很低。同时,除了母公司(如商业银行常年估值在1PB以下)板块估值中枢低外,子公司尤其是非银体系的子公司独立上市后更有可能实施股权激励,更有可能实现持续再融资。
四、需要分拆哪些板块?
在保证业务协同度的情况下,我们建议分拆高盈利能力、轻资产、资产质量相对清晰的子板块,相关板块隐含的估值水平较高。这可以促进提升总板块的市值总量与中枢,并对高估值板块(也意味着较高的发展潜力)提供了股权再融资机会。基于相关标准,我们分析金融各子版块的分拆机会。
我们选择银行、保险、信托、消费金融、资产管理(主要针对净值型产品资产管理)、金融租赁、期货和Fin-Tech板块作为讨论的对象。下表基于行业2014-2018年数据为基础进行了统计分析,这五年经历了一轮完整的金融机构“加杠杆”-“去杠杆”的周期,较好的可以反映金融机构的盈利周期。其中估值水平本文统一用PB中枢,盈利能力统一用ROE中枢,杠杆水平和资产质量根据其商业模式定性判断,相关结果如下表所示:
根据上表几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我们得到以下结论:
最适合被分拆的板块:资产管理、金融 科技 、财富管理
资产管理
高质量增长将成就商业银行表外资管崛起,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将是商业银行未来的突破口。过去银行理财脱胎于表内存款表外化,通过资金池管理和滚动发行 *** 作,基于产品刚性兑付实现了负债端持续扩张,这又夯实了“资金池”模式。预定收益产品时代,银行理财本质是不缴纳准备金的类存款,“资金池”模式低估了银行的资本占用,增加了机构的系统风险,压缩了银行资管的产品类型。资管新规要求按照净值型方式运作,银行理财在配置上再调整本质是增加投资工具多元化水平,扩展投资组合有效前沿的过程。资管新规实施近两年来,银行表外理财规模收缩、非标资产的错配和处置、投研与估值体系建立等均是调整的体现,目前已有近60%的产品已通过“类货基”“类债基”的产品形式实现了净值化产品“从零到一”的转型。
未来,产品需求和资产供给两端将为转型提供了机会。从产品需求端看,过去报价型产品收益基准偏低,产品的收益曲线需要补全,目前客户已能承受一定波动水平,预计未来面向公募客户、较低回撤,收益基准在5-8%水平的细分产品领域最有发展潜力;从资产供给端看,随着低利率环境维持与行业龙头乃至超级企业崛起,这一过程中优质权益、另类资产的壮大将有机会填补现有非标资产空缺。未来银行理财尤其是理财子公司在股债资产的灵活配置、销售渠道的多元拓展、另类资产挖掘和新产品研发上有较大想象力。“从一到无穷大”,转型红利为我国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成为可以对标贝莱德、先锋基金等全能型资管机构提供了想象力。
金融 科技
金融 科技 是 科技 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层,通过 科技 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拓宽传统金融机构的获客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提供商的运作效率,并增强其风险管理能力。新 科技 主要指ABCDI技术,即AI、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进一步推动金融的智能化、数据化。金融 科技 公司整体上通过向传统金融公司输出技术,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利用高频数据赋能风控体系,商业模式更具想象力,甚至有机会依靠类金融业务赚取息差(这取决于监管态度)。主要客户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以京东数科为例:在金融机构服务领域,截至2020年6有末,该机构共服务了600 家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客户,累计为金融机构推荐了超200万存款用户、超过2200万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用户,以及促进了近1000万张的xyk发卡量;累计为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推荐了超过6700万理财产品用户;累计为保险公司推荐了超过4500万保险用户。
财富管理
经济转轨叠加居民财富市场再配置,我国财富管理行业正处“迷雾期”。传统商业银行过去以报价型产品为主,刚性兑付抑制了产品研发,缺乏完整产品线,低利率环境下产品收益率下行;证券以交易属性资金为主,缺乏资金沉淀能力;独立财富销售机构在信用下行期产品风险暴露频发,客户声誉显著下降。外来机构磨刀霍霍,先锋、贝莱德等海外资管巨头联合我国互联网流量头部机构,有可能通过“指数+投顾”的模式逐鹿近200万亿元的中国财富管理市场。
在此过程中,财富管理机构的机会在于 一个核心 :持续提升投资顾问的“买方属性”,如考虑采取“低账户管理基础收费+持续产品推荐”的模式,实现财富收入随客户资金沉淀而增加,调整风险偏好以减少权益市场波动和信用周期影响;发展战略在于 三个条件 :延伸产品线,完善账户功能,拉长客户负债期限,在此基础上久久为功,方可将一家“理财超市”运作起来。
可 探索 分拆模式的板块:消费金融、信托、金融租赁
消费金融:
疫情之后行业进入洗牌期,长期看,流量数据广、负债成本低的头部机构和细分场景可靠、资产端定价能力强的垂直机构将会继续发展。
信托:
2020年以来,部分信托产品风险暴露的直接原因来自于资金池叫停带来的产品流动性风险,背后是当前周期环境下高收益债权风险加速暴露。信托行业第六次整顿可能正在发生。信托机构早年因为主业不清晰、资产质量差等问题,监管部门从1982年到1998年对行业进行了五次清理整顿,信托牌照目前仅保留68张。行业早年风险主要体现在固有投资业务和资金挪用。与商业银行相比,信托具有:风险更集中(高风险债权资产占比高)、缺乏负债基础(缺乏实体网点)、资本规模更小(根据一季度末数据,行业所有者权益规模仅6400亿元,行业保障基金不足2000亿元,需应对表内固有资产近8000亿元,表外规模21万亿元)。这导致表外管理资产一旦出现问题冲击,信托业风险抵御能力更弱,我们判断后续行业将出现新一轮整顿。信托是少数在表外实现大类资产配置的金融牌照,受到银行等主流金融机构和央企等产业集团青睐。与处置银行业风险牌照不同,预计监管部门很有可能推动机构间的牌照收购,推进混业经营,出现行政接管的可能性低。
行业供给侧改革推进,机构将沿着宏观周期和监管有d性的领域寻找转型机会。按照目前信托行业监管的思路,未来行业私募属性不变,之前信托机构想通过降低门槛(如单个客户从目前100万降至30-40万元)扩大募集规模的策略不可行;募资高成本特征不变,相对于传统报价式资管产品,信托产品成本普遍高500BP以上,这将显著增加了机构对资产端的收益要求。同时,资产配置方向已经变化,未来信托产品整体投向是逐步减少对非标资产的依赖,增加以债券为主的标准化资产配置。沿着这一监管导向,投行化(通过非标和标准化工具系统解决客户融资问题)、理财化(发行以“固收+”为主的私募净值型产品)、私行化(拓展代销渠道)将是 探索 方向,在这一过程中信托产品的刚兑属性将逐步瓦解。
金融租赁:
租赁业务的优势在于融资且融物的产融结合租赁模式具有发展想象力,牌照相对融资租赁公司更为稀缺,如中银航空租赁(02588)根植于细分领域,整体估值中枢高于母行,缺点在于租赁属于高杠杆和高资本消耗的业务,资产质量与银行企业信贷业务线类似,短期较难证实。
云南)自贸试验区昆明片区主要有3个特色,其一,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核心区。依托昆明区位通道、贸易投资、产业聚集的相对优势,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构建5G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建设出口产品海外运营中心,打造一站式航空维修基地;扩大金融开放,开展境内外融资租赁业务,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打造区域跨境物流中心,开展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多式联运试点,建设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构建面向南亚东南亚航空物流集散中心;拓宽开放平台载体,逐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交易平台,不断增强昆明片区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影响力、辐射力、带动力。其二,建设昆明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创新高地。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聚焦审批服务、投资贸易、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等领域,拓展一网通办功能,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自由开放的投资贸易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成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试验田”和“创新区”。
其三,建设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总体方案》中,“打造世界一流的健康生活目的地”,是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内容,有8条试点任务,其中7条是昆明片区主试任务,包括引进国内外高端医疗资源、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建设现代化中药研发平台、建设区域性国际诊疗保健合作中心等,引领带动大健康产业的创新发展云南自贸区立足“沿边”+“跨境”两大特色,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河口、瑞丽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支持在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建设边境仓,支持复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探索形成的成熟经验。
同时,创新沿边经济社会发展新模式,依托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探索边境地区人员往来等模式,积极推进与毗邻国家签署跨境人力资源合作协议,探索建立外籍务工人员管理长效机制。
“另外,云南自贸区在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打造云南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中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寇杰表示。
一年来,云南自贸区增量市场主体达32775户,其中:企业13902户(含外资6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户、个体工商户18871户。云南自贸区每天新诞生约160户市场主体,约每4天引进1户外资企业落地。云南自贸区释放出的巨大”磁场效应“,成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云南自贸区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寇杰指出,云南自贸区改革牵涉面广、进一步改革创新难度较大;基础配套不完善;经济和贸易总量小,开放型发展水平还有待提高;熟悉国际业务规则的商务、管理、技术人才还很紧缺,与自贸区发展的高标准、严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云南自贸区将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以大开放促进大发展,高标准推进云南自贸区改革创新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自贸区建设的统筹指导,进一步理顺片区管委会与所在地行政机构的关系和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确保高效运转。指导协调片区管委会进一步优化各项内部管理体制,推动管委会内设职能机构目标整合、人员整合、职能整合,真正实现高效运转。
二是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任务落实。积极主动向上对接争取政策,充分发挥自贸区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协作,努力推动跨片区、跨部门、跨层级重大改革创新。突出“沿边”和“跨境”两大特色,开展差异化、特色化试点,确保2020年完成不少于80条改革试点任务。
三是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针对片区财力薄弱,缺少运营主体、运营平台、应用场景等实际,加快推动投融资平台建设,搭建资本运营公司,加快设立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充分发挥资本投资和运营公司平台作用,促进资本有效合理流动,让资本更多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优势产业和城市建设集中。
四是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成效。结合云南省8大重点产业,世界一流“三张牌”及“数字云南”建设,灵活运用线上线下招商、平台招商、委托代理招商等方式,每个片区围绕重点产业开展4-5场线下招商活动和3-5场线上活动,长期开展平台招商。
五是进一步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想方设法引进专业人才、骨干人才等,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合理配置干部资源,加大云南自贸区人才引进、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挂职力度,着力解决云南省缺乏熟悉自贸区国际业务规则高端人才等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六是进一步加快赋权放权进度。放自贸区有需要的权,切实解决自贸区和企业的实际问题,真正让“自贸区说了算、有权能定事”;放自贸区承接得了的权,确保最大程度把各级管理权限下放或委托给自贸区,真正做到“为自贸区放开手脚”。汇集了热带雨林、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及众多珍稀动植物种群等,是集生态旅游、科普科考教学、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旅游景区,内有亚洲象博物馆、高架观象栈道、热带雨林观光索道等游览景点,被誉为“人与亚洲象沟通的桥梁”。
实现“证照分离”全覆盖。2019年12月1日起,云南与全国同步实施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截至2020年12月底,3个片区共办理“证照分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6702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2771件、审批改为备案3509件、实行告知承诺4352件、优化审批服务6070件,办理数量稳步提高。截至2020年12月底,3个片区增量市场主体已达6万户。其中企业221万户(含外资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户、个体工商户379万户。试点改革降低准入门槛,减少办证环节,节约开办时间,大幅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加快向各片区放权赋能。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工作要求,坚持需求导向,按需赋权。2020年12月,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的决定》,向昆明、红河、德宏片区管委会下放第一批省级管理权限73项。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55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行政确认事项2项;“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6项,有效推动了自贸试验区“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的优化得到提升。
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德宏片区,实施了“一口岸多通道”和进口“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启用全省首家边检自助通关系统。红河片区,开通中越边境河口—老街口岸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农产品实现“即到、即检、即放”,对进口的五种矿产品采取“先放后检”监管模式。通过相关举措,有效提升通关效率和口岸营商环境。
标准化加快政务建设
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围绕“先建后验”试点任务,整理“先建后验”投资项目事项清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于2020年4月在3个片区率先启动试点。昆明片区,引入海关、交警、水电气等专业部门窗口,形成综合窗口与专业窗口并存“1+3+N”业务受理模式,落实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府服务。红河片区,充分运用“好差评”手段,建立“一事一评”、“服务回访”机制,倒逼提升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目前,红河片区综合服务中心进驻部门34家,累计开展政务服务2815万件。德宏片区,开展“提升营商环境大家提”活动,围绕企业证照、项目审批、要素供给等领域,对涉及企业建设和经营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的流程改革优化。
优化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昆明片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引入华为“智慧政务”系统,依托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结合企业群众政务服务办事场景,匹配多情形场景应用,促进线下与线上服务应用融合,打造地区“智能化大厅20服务品牌”。同时,在24小时自助服务区集成整合了各个部门的服务事项,提供24小时“全天候不打烊”服务。德宏片区,立足“沿边+跨境”特色,加快“德宏自贸试验区跨境贸易便利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平台将整合边民互市、跨境电商、口岸通关等功能。红河片区,创新“互联网+边民互市”新模式。片区内的中国—东盟(河口)跨境电商物流产业园2020年1月投入使用,在提升通关效率、降低经营和监管成本、提高边民收入等方面效果明显。
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自贸试验区昆明、红河、德宏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已建设完成。3个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办理公证业务1397件。昆明片区,成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国内外企业及个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法律服务。德宏片区,建立了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作者|张正平 黄帆帆 卢 欢
近年来,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和数字乡村计划的实施,尤其是以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金融 科技 与传统农村金融的融合发展,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呈现出全新的“数字”面貌,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进一步明确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为金融 科技 应用于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实现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政策支持。
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的不足
风险控制机制不完善。 随着农业供应链转型升级带来的多产业融合发展、供应链延伸和供应链生态圈的扩大,供应链上的经营主体及相互业务往来会越来越频繁,会形成非常多的新委托代理关系,而这其中必定存在更多的 *** 作风险、欺诈风险,也意味着更多的信息不对称。面对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存在的若干风险,传统的管理手段及经验已无法有效应对。虽然传统金融机构、核心企业、物流公司以及电商平台等经营主体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但它们各自应用的风险控制模型往往并不一致且相互不能兼容,农业供应链金融中所需掌握的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也无法实现及时有效地对接和比较,导致了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手段一直没有突破性的创新,难以有效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效率。
产品及服务单一。 传统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仅为供应链上游的企业提供基于订单、应收账款等有实际贸易背景的融资, 贷款多为生产性资金。由于资金是农业供应链上企业最大的需求之一,所以农业供应链上的金融企业主要利用信贷产品来吸引客户,进而抢占优质客户资源。然而, 即便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依旧非常相似, 产品及服务同质化严重。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趋势明显,对规模更大、期限更灵活的资金产生了较多的需求,然而,传统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却不能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且,由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依托于供应链中的信用逻辑提供资金支持的,因此比其他金融产品的风险更高,这进一步压缩了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空间。
获客渠道狭窄。 一方面,农业供应链的发起主体一般是核心企业或金融机构。一般情况下,在开展供应链业务时大多是发起主体在经营所在地寻找合适的合作伙伴,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便很难开展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另一方面, 传统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只能为企业提供贷款,无法提供其他的增值性服务来增加客户黏性,竞争力不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利用地缘优势发展的传统农业供应链获客渠道就变得十分单一了,也很难找到匹配的客户资源,这进一步制约了业务的大范围开展。
多方合作难以协调。 一是银行单独发挥的作用有限。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 商业银行始终发挥着核心作用,如果其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上缺席,那么金融资源就不能得到最优配置。而银行围绕农业供应链开展的业务在其所有业务中的占比极低,相对于其在农业供应链中存在的应收账款闲置问题,其产品创新的力度和所占的市场份额明显不足。二是银行不能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合作。虽然当前已有部分银行与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数字金融平台开展了合作,但是从整体情况来看,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普遍缺乏信任,信息孤岛状况严重,农业供应链金融未获得充分的发展。三是农业企业与农户的合作大多有短期、松散的特点,农业供应链易受到违约风险的冲击而处于不稳定状态,严重的甚至导致信用链断裂, 威胁农业供应链金融系统安全。
金融 科技 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应用
大数据、云计算+农业供应链金融
相对于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仅依靠会计报表进行企业的风险评估,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的综合运用,不仅能准确识别有效信息,通过模型和机器算法使结论量化、更加精准,还能更加准确地预测链内企业的发展前景,更具全面性和客观性。从技术原理方面看, 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既能将农业供应链内发生的经济活动绘制出详细的数据图谱, 又能直接用数据语言对农业供应链内企业进行可穿透式管理,从而在解决信息管理中不对称问题的同时,弥补了传统管理中的技术短板。
在实际应用方面,苏宁易购基于数以亿计的交易数据,依托云计算技术与传统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将农业供应链的龙头企业作为信息的担保方或提供方,为链内经销商、代理商及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新希望金服则依托新希望集团的数据储备建立了大数据风险管理模型,从客户准入、贷前审核、贷中监控和贷后管理等方面实现全面智能化管理,为客户提供纯信用、免担保的“好养贷”产品,同时,在客户使用过程中,新希望金服还不断积累客户生产信息、信贷信息等,完善数据库,不断升级迭代风险管理模型。
在当今的数字时代,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但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应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仍面临不少难题。一是数据共享难。在农业供应链上, 银行可以根据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之间签订的真实订单和应收账款等交易单据对链内提供质押、贷款等金融服务。然而, 由于我国在数据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企业普遍担心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能将企业的重要数据出售给竞争对手或第三方,从而导致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被削弱,损害企业利益。在这种情形下,企业不愿意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数据,这也是当前农业供应链金融利用大数据面临的一大难题。二是数字质量没有保障。由于农业供应链上各成员企业开展的业务较多、涉及面较广,很难对信息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公开披露,导致金融机构获得的企业数据质量较低。此外,银行还担心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经销商达成骗贷共识,从而篡改ERP系统中真实的交易信息,这种行为无形中会增加银行风险,也不利于整个农业供应链的稳定。
区块链+农业供应链金融
从技术原理方面看,区块链是赋能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有力工具。一是区块链能有效降低票据真实性风险。在“区块链+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只要产生了交易,其业务信息就会被分别记录到相关的主体账户中,同时农业供应链内的信息传输不会失真,使得作假行为几乎不可能发生。二是区块链有助于提高农业供应链内企业的互信水平。在“区块链+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各家企业可以利用智能合约来提高信用约定的执行力,交易双方只要有一方履行了合同上载明的责任和义务,系统会自动强制另一方履行合约,从而避免信用欺诈的发生。三是区块链有助于提高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运行效率。通过营造丰富的区块链应用场景,农业供应链内各个参与主体将能获得真实有效的经济活动数据,实现在农业供应链内部完成资金的交易和业务的交割,从而提高交易的精度和效率。
在实践中,新希望慧农(天津)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望金融”)通过应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了更加规范的农业供应链业务模型,提升了农业供应链系统平台的开放度,实现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地规避了人为造假和投机行为。截至2020年10月31日,希望金融累计借贷金额达11835亿元,借款人数达38000多人,借贷逾期率和坏账率低于01%,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和乡村振兴。河南天香面业有限公司基于物联网和区块链前沿 科技 的应用,将产业链深度融合应用场景作为切入点,打造了国内首个“区块链+金融服务+粮食”平台——优粮优信。该平台可生成标准电子仓单,具备智能合约应用、多方账本共享、业务数据存证和粮食质量溯源等功能,可以实现风险管理、资产监管及数字资产的可视化,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反担保措施简单有效。
尽管区块链技术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结合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但其大规模应用还须解决两大挑战:一是农业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争相借助区块链技术搭建属于自身的供应链信息管理系统,造成传统供应链金融市场的信息碎片化,而技术壁垒的存在又使得跨链数据难以互通,形成了新的信息孤岛;二是实践中往往缺少既懂区块链技术又熟悉农业供应链金融运营的复合型人才。
物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
从技术原理方面看,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农业供应链管理系统,可使供应链内的企业商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被实时监控,实现从土壤养护到温室栽培、从加工包装到冷链配送、从在线销售到独立订购、从农民组织到农业一体化的发展,从而大大提升农业供应链管理的效率与灵活性,优化企业的资源配置,有效减少物资非法转移活动,进而大幅降低农业供应链的融资风险。
实践中,北京农信互联 科技 有限公司做出了有益尝试。该公司隶属于大北农集团,依托大北农集团的资源优势,综合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多种技术, 探索 形成了包含“农业大数据、农业交易、农村金融服务”在内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新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运营中心可根据物联网记录的养殖户生产经营环节的大数据、在线销售生猪情况的大数据等数据在线生成的信用分筛选潜在贷款客户。
毫无疑问,物联网应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前景十分诱人,但当前的发展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一是物联网的投入巨大, 仅依靠核心企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水平不足以支撑“物联网+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的规模化发展。二是现阶段大量农户仍以传统销售方式为主,线上信息沉淀较少,数字足迹较为缺乏。三是农业供应链各参与主体协同发展意识薄弱,孤岛问题严重,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不能有效畅通和共享。
人工智能+农业供应链金融
从技术原理方面看,物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是人工智能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领域发挥作用的基础。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农业供应链,有可能形成一种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农业供应链,从而让农业供应链能够进行自我管理。在这种多技术叠加的农业供应链金融模式下,放置在农业供应链各环节的激光扫描仪或传感器会自动收集相关主体的各类信息,并持续地将各种数据传输到云端服务器,最终这些数据交由人工智能进行分析和处理,为金融机构寻找贷款人、提供贷款、控制放贷风险提供依据。2019年美国Ta u l ia公司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推出了一款适用于供应链金融的现金预测工具。随着更多的数据被处理和分析,该工具可以在不断积累的过程中有效识别未经批准的发票和采购订单的风险,从而实现更多的农产品装运和采购订单融资。
尽管人工智能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领域具有十分广阔的应用前景,但迄今为止我国鲜有比较成功的应用案例,与此同时, 将人工智能技术成熟运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仍面临不少挑战。一是农业供应链金融涉及的环节多、周期长、内耗严重,而当前人工智能技术本身也不够成熟,短时间内仍无法解决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这些问题。二是在将机器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数据之前,作为其中核心节点的企业必须首先收集足够多的数据,而要从成百上千家的农户、分销商、经销商和零售商等处获取完整的数据尚有较大的困难。三是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物流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缺乏标准化体系, *** 作流程不规范,标准也不统一,造成供应链整体的信息化程度不高,经常出现信息失真现象,影响人工智能技术的落地应用。
需要说明的是,为了行文的方便,上文中我们大致是按照不同类别的金融 科技 分别讨论了其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应用的情况,但当前金融 科技 与农业供应链金融融合创新的一个基本趋势是多种金融 科技 的综合应用,进而形成更强的优势,破解传统农业供应链金融的痛点。
进一步促进金融 科技 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领域应用的建议
继续完善法律法规。 一是需要为金融 科技 企业立规。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出台金融 科技 企业的监管法规,界定金融 科技 企业的业务范围,明确企业属性,划定准入门槛,促进金融 科技 企业 健康 发展。二是需要为数据安全立法。金融 科技 具备赋能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能力,但必须以数据安全为前提。为此,有关部门应结合中国国情加快出台数据安全法规,明确数据采集、流通、加工、使用等行为的界限,对数据经营企业实施准入制度,确保供应链上的信息得到安全合理的使用。三是需要技术立标准。近年来,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发展迅猛,但相关的诸多技术标准却依然空缺,已经成为阻碍金融 科技 行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持续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一方面,要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金融 科技 应用的重要前提, 应大力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尽快实现农村地区网络的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加强农村地区物联网设施建设,奠定金融 科技 应用的基础。另一方面,要推动农业产业数字化转型。没有农业产业的数字化,金融 科技 应用于农业供应链金融就难以实现大规模发展, 应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全流程的数字化水平。
不断丰富应用场景。 一方面,链内企业应结合不同类型金融 科技 的特点和不同农业产业的特色,积极 探索 更加丰富多元的应用场景,为金融 科技 的融入创造条件。具备资金和技术实力的核心企业和大型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其规模优势,拓展各类金融 科技 的应用场景,为其农业供应链金融的规模化发展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应深入挖掘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中应用的潜力,加强各数字技术的结合和交叉使用,推动金融技术应用农业供应链金融场景的创新,拓展金融 科技 应用的广度和深度。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工商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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