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

物联网的发展历史是怎样的?,第1张

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中心的联合创始人凯文阿什顿在 1999 年向宝洁公司(P&G)做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到物联网。想要将宝马的射频识别码(RFID)带到宝洁的注意力高级管理层,阿什顿称他的演讲“物联网”融入了 1999 年的酷炫新潮流:互联网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尼尔格申菲尔德的着作“ 当事情开始思考 ”也出现在 1999 年,并没有使用确切的术语,而是提供了物联网走向何方的清晰视野。
物联网已经从无线技术,微机电系统(MEMS),微服务和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而来。这种融合有助于摧毁运营技术(OT)和信息技术(IT)之间的孤岛,使得非结构化机器生成的数据能够被分析以获得洞察力以推动改进。
虽然 Ashton 是第一次提到物联网,但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连接设备的概念已经出现在嵌入式互联网和普及计算的绰号之下。
例如,第一台互联网设备是 20 世纪 80 年代初在卡内基梅隆大学的可乐机器。使用网络,程序员可以检查机器的状态,并确定是否有冷饮等待他们,如果他们决定去机器。
物联网是从机器到机器(M2M)通信发展而来的,即通过网络相互连接而没有人为交互的机器。M2M 是指将设备连接到云,管理它并收集数据。
将 M2M 提升到新的水平,物联网是数十亿智能设备的传感器网络,可连接人员,系统和其他应用程序来收集和共享数据。作为其基础,M2M 提供支持物联网的连接。
物联网也是 SCADA(监督控制和数据采集)的自然延伸,SCADA 是一类用于过程控制的软件应用程序,实时从远程位置收集数据到控制设备和条件。SCADA 系统包括硬件和软件组件。硬件将数据收集并提供给安装了 SCADA 软件的计算机,然后对其进行处理并及时呈现。SCADA 的发展使得新一代 SCADA 系统发展成为第一代物联网系统。
然而,直到 2010 年中期,物联网生态系统的概念才真正发挥作用,部分原因是中国政府表示将物联网作为其五年计划的战略重点。

物联网的概念最早出现于比尔盖茨1995年《未来之路》一书,在《未来之路》中,比尔盖茨已经提及Internet of Things的概念,只是当时受限于无线网络、硬件及传感设备的发展,并未引起世人的重视。1998年,美国麻省理工大学(MIT)创造性地提出了当时被称作EPC系统的“物联网”的构想;1999年,美国Auto-ID首先提出“物联网”的概念,称物联网主要是建立在物品编码、RFID技术和互联网的基础上;2005年,ITU发布了《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综合二者内容,正式提出“物联网”的概念,包括了所有物品的联网和应用。目前较为公认的物联网的定义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
1990年物联网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施乐公司的网络可乐贩售机Networked Coke Machine。1995年比尔盖茨在《未来之路》一书中也曾提及物联网,但未引起广泛重视。199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的Kevin Ashton教授首次提出物联网的概念。1999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建立了“自动识别中心(Auto-ID)”,提出“万物皆可通过网络互联”,阐明了物联网的基本含义。早期的物联网是依托射频识别(RFID)技术的物流网络,随着技术和应用的发展,物联网的内涵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2003年美国《技术评论》提出传感网络技术将是未来改变人们生活的十大技术之首。2004年日本总务省(MIC)提出u-Japan计划,该战略力求实现人与人、物与物、人与物之间的连接,希望将日本建设成一个随时、随地、任何物体、任何人均可连接的泛在网络社会。2005年11月17日,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上,国际电信联盟(ITU)发布《ITU互联网报告2005:物联网》,引用了“物联网”的概念。物联网的定义和范围已经发生了变化,覆盖范围有了较大的拓展,不再只是指基于RFID技术的物联网。

你好,物联网概念不是一个人提出来的,他是一步步发展得出的。首先在1995年比尔盖茨就再未来之书中提到这个名词,但是当然人们并不重视;1999年10月麻省理工大学的两个教授(名字英文呢,太多记不住)发现电子编码(物联网的核心点)。2005年11月,在突尼斯举行的信息社会峰会正式 提出物联网概念。(这些资料都是我平常看书收集的,经常用到,希望你可以记住)

1990年物联网的实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施乐公司的网络可乐贩售机——Networked Coke Machine。
199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的Kevin Ash-ton教授首次提出物联网的概念。

凯文·阿什顿。

英文名Kevin Ashton,他是麻省理工学院的执行理事和麻省理工学院自动识别中心的创始人。

因为提出了物联网的概念,所以也被称为“物联网之父”。凯文·阿什顿曾说过:互联网时代美国第一,物联网时代中国第一。

提出过程:

“物联网”概念最早是他于1998年春在宝洁公司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

90年代中期,艾什顿加入宝洁公司做品牌管理,负责发布玉兰油彩妆系列。当他走入零售店铺巡视时,发现了一种棕色的唇膏总是处于售罄的状态,而库存里却还有不少。

一开始,艾什顿被告知这只是偶然的现象,但经过调查,他发现至少在十家店铺中,有四家存在同样的问题,没有在货架上有针对性的摆放正确的产品。

当时,零售商利用条形码管理库存,但是这并不能帮助他们选择应该在货架上摆放何种商品,因为条形码无法跟踪物品的位置信息。而零售商推出的会员卡中,会内置一种应用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无线通信芯片。

这让艾什顿产生了灵感,如果在口红的包装中内置这种芯片,并且有一个无线网络能随时接收芯片传来的数据,零售商们就可以获知货架上有哪些商品,及时知道何时需要补货了。

于是,艾什顿开始在宝洁公司的内部讲座中使用“物联网”的概念,认为移动互联技术可以使得万物相连,帮助人们更好地做出决策,这引起了广泛关注。

当时作为麻省理工学院(MIT)赞助商的宝洁公司遂派艾什顿与MIT合作进行研究,成立了自动识别(Auto-ID)中心,将物联网的概念变成了现实,专注研究RFID技术以及智能包装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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